袁建辉
长期以来,浙江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定下了一项制度规矩,即每届省委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一个文件,专题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和建设,为与时俱进、丰富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推动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和政策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工作期间亲自定制度、绘蓝图
2004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站在这一重要历史节点,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同志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科学研判,决定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这是中共浙江省委时隔15年后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
省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将其列为省委年度重要工作。2004年5月11日,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同志在会上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发表了重要讲话;会后下发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4〕12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一府两院”及省政府组成部门、省级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设区的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参加了会议。
历届省委认真执行这一制度,分别于2009年、2014年、2019年召开了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文件。会议开法上也进行了完善,比如2014年安排了有关人大制度方面的专题辅导讲座;2019年安排了书面和口头交流,4位市县党委书记和2位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印发了学习参阅材料,这些都丰富拓展了会议内容,确保会议更有成效。
这一制度的确立和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了浙江人大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一以贯之抓落实、出成效
这些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整体推进,认真落实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党委主要领导联系人大工作等机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答复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事项,重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核心保证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比如宁波市委明确要求各级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人大工作调研、参加一次接待代表选民活动、参加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
各级党委认真贯彻历次省委文件关于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各项要求,积极为人大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人大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职能作用。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更加彰显。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助力创新举措走深。2018年围绕推动省委“最多跑一次”重大改革落地,在全国“放管服”改革领域率先制定《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确保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精心确立立法项目,注重创制性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一批走在全国前列的地方性法规。
历次省委文件都把“盯住法”“管好钱”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并作为人大监督的牛鼻子问题来抓。各地聚焦中心和大局,突出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上,我省各级人大坚持连续抓、反复抓、一抓到底,持续开展对相关问题的跟踪监督。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至2017年连续6年对食品安全进行了跟踪检查,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重大战略落地。2018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在浙江实施。2020年初及时出台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决定,更好发挥决定权在省域治理中的特有功效。
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相关载体和平台,做深做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比如发轫于宁海等地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目前已经在全省市县乡三级层面实现了全覆盖,并在全省街道范围内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票荐(票选)工作。
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凸显。历次省委文件都对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了明确强调。各地按照文件要求,深化“雙联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实现了8.3万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就近就地编入代表联络站,较好发挥了代表联络站的功效。
这些年来,省委文件精神得到了较好贯彻,人大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增强,信息化建设也有了稳步推进,自身建设得到有力夯实。比如2004年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后,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化配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都得到不同程度优化,组成人员中的专职委员比例逐步提高。
新时代浙江人大工作干什么、怎么干
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这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期望新要求。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2019年8月13日,省委召开了新时期以来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出台了《关于高水平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这为新时代浙江人大工作干什么、怎么干指明了路径方向。
省委文件涵盖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履职的体制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共21条。文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一些人大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和形势发展变化带来的新问题下功夫、出举措。
针对党委对人大工作考核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的问题,文件强调要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 “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推动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机结合,干部考察任用注重运用人大监督成果。这样有利于党委更加重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一府一委两院”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街道人大工作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职责不清、工作薄弱,仍是基层人大工作的短板,影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治理。文件提出要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适时出台街道人大工作条例。2019年11月29日,《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填补了人大监督街道工作的法制“空白”,为更好引领和推动我省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支撑。
为推动开发区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职能相适应、相促进,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保障开发区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文件提出在国家级开发区探索设立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作为有管辖权行政区域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工作职责,配备工作力量。
人大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关系到人大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文件强调要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专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至少三分之一能在换届时连任,其中有部分人员能任满两届。同时要求担任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一般能干满一届。这些举措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必将有力推动浙江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省各级人大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推进民主法治建设,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