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避难”的姐姐

2021-08-06 03:06雁瑶
少年博览·小学高年级 2021年3期
关键词:肖像权名誉权室友

雁瑶

周五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了,清脆的下课铃声听起来格外悦耳,原本安静的教室顿时闹腾起来。雅婷一股脑地把课本、笔盒、水杯塞进书包里,将书包甩上肩头,急匆匆地朝外奔去。同桌柳伶急忙喊道:“哎!哎!你不等我啦?”

雅婷回头道:“梦莹姐今天来我家,我妈请我俩下馆子。我先走啦!”

风 波

梦莹是雅婷的表姐,虽说两人差了七岁,但关系却很好。去年,梦莹考入了邻市的一所大学,更是隔三差五就来梦莹家拜访。

出了校门,雅婷远远地就认出了自家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妈妈正在车旁朝她招手。雅婷钻进车内,只见梦莹姐戴着口罩,头上套着大大的渔夫帽,鼻子上架着一副巨大的墨镜,整个脸被捂得密不透风。雅婷疑惑地伸手去摘她的帽子:“姐姐你不热吗?”梦莹一把按住帽子,讪笑着摇头,目光转向窗外。

雅婷看着副驾驶座椅上码得整整齐齐的打包盒,更加迷惑了:“妈妈,我们不去饭店了吗?”妈妈淡淡道:“我们打包回家吃。”

雅婷噤声,觉得车厢内的空气都变得沉重起来。回到家里,梦莹姐才卸下“装备”,只见她两只眼睛肿得像桃子。雅婷紧张地拽了拽妈妈的袖子,小心翼翼地问:“妈,姐姐到底怎么了?”

妈妈叹了口气,拿出手机点开了一段视频。雅婷凑过去一看,清晰度不高的视频里,一个女孩手指间夹着一根香烟,对着一个羸弱的老奶奶大骂,语言不堪入耳。视频的女主角可不就是梦莹姐吗?视频末尾处,还有几行字:“女大学生竟如此对待含辛茹苦养大自己的母亲……”视频评论和转发的人数已经过万,评论几乎全部是谴责梦莹姐的。

真 相

过了一会,雅婷从震惊中回神,结结巴巴地说:“梦莹姐不抽烟,而且这个老人也不是姨妈呀!”姨妈保养得当,精致极了,和视频里的老人没有半点相似之处。“是不是有什么误会?”雅婷嘀咕着,又睁大双眼回看了一遍视频。她不相信一向尊老爱幼、善良耿直的梦莹姐会有这种行为,可视频里的人又分明是她……

“这不是她!视频制作者利用AI技术,将原视频中人物的脸换成了梦莹的脸,再加上两人身材相当,一时难以分辨。”妈妈严肃地说。原来,最近网络上突然流传的这段视频,让梦莹身边的人对她指指点点,谣言漫天飞舞。梦莹百口莫辩,网络暴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这才跟学校请了假。

难怪——难怪梦莹姐把自己的脸捂得那么严实!原来她是到雅婷家里“避难”的呀。

晚上,雅婷的爸爸回来了。他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沉吟许久道:“这已经侵犯了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梦莹,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既然视频是伪造的,我们要先找到原视频,再联系相关平台,搜集视频伪造的证据,要求下架所有伪造视频。最重要的是,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找出并惩罚始作俑者,让他知道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清 白

没过多久,雅婷一家找到了原视频。随后,视频发布平台也将伪造视频下了架。根据上传视频的IP地址,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上传视频的人,视频上传者交代了视频的来源。原来,前段时间,梦莹和室友因琐事发生了言语冲突,室友怀恨在心,便利用AI换脸技术制作了这段视频,花钱找了一个粉丝众多的营销号在一些平台上传播。对于原本可以沟通解决的矛盾,这位室友却因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

真相大白!

梦莹姐终于摘下墨镜和帽子,恢复了往日的神采,雅婷高兴地让妈妈带她们去饭店吃饭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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