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涛,刘芳,陈妙玲,王晓东,周静,吴松晖,欧阳佩佩,王玉龙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广东 深圳 518035)
心肺功能下降是脑卒中患者常见并发症,不仅严重影响患者日常生活能力以及整个康复进程,同时还会因为脑卒中后的长期卧床增加心血管疾病发生率,加重心血管疾病严重程度[1]。目前临床对严重脑卒中患者关于改变体位等对心功能的影响缺乏一定研究,为了降低心血管疾病与其他并发症发生率,缩短卧床时间[2],本文研究了不同体位对脑卒中卧床患者心功能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60例脑卒中卧床患者为研究对象。其中男29例,女31例,年龄61~81岁,平均年龄(68.58±4.54)岁;其中脑出血31例,脑梗死29例。纳入标准:(1)符合脑卒中诊断标准,经头颅CT、MRI确诊;(2)首次发病且单侧发病且病程在3个月以内; (3)患者不能轮椅独坐超过30 min,所有患者均无严重心肺疾病病史。排除标准: (1)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严重心律失常者;(2)失语或有交流障碍者;(3)肺部相关并发症者; (4)深静脉血栓者。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
1.2 方法 每例患者在改变体位速度和幅度均无干扰因素,所有试验均需使用体位旋转床完成(图1)。试验1:60例符合纳入标准的患者,均需按要求依次完成头低脚高位(-15°)、平卧位(0°)、头高脚低位 (30°)、头高脚低位 (60°)、头高脚低位(75°)五个体位,体位测试顺序在试验开始前由随机数字表法决定,每例患者按其抽到的测试顺序依次完成五个体位操作。每个体位需维持10 min,然后转入下个体位。患者在整个测试过程中需尽最大努力维持身体是一条直线,且始终与床面平行。在患者维持每个体位的过程中,每2 min记录一次患者的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每搏量,最后取平均值。
图1 体位旋转床
试验2:在全部患者试验1结束后,根据试验1的研究结果,确定患者在五种体位情况下,哪两个体位间主结局指标心率变化最大(以0°体位的心率值为基准,其他体位的心率减去基准值,比较差值)。将60例患者随机分为3组,均给予15 min静息休息后进行试验,第1、2、3组患者体位改变角速度分别为5、15、25°/s,体位改变幅度均为0°与心率变化最大的体位之间的匀速体位改变干预。
试验3:将60例患者随机分为2组,均给予15 min静息休息后进行试验,体位改变角速度均为15°/s,第1组患者体位改变幅度为0°~+75°的匀速体位改变干预,第2组患者体位改变幅度为-15°~+75°的匀速体位改变干预。
试验4:本试验中的体位改变幅度为根据试验3确定引起心率变化最大的体位改变幅度。将60例患者随机分为3组,第1组接受以15°/s的体位改变角速度在上述心率变化最大的体位改变幅度范围内匀速体位改变5 min,5 min内不断重复改变体位;第2组接受以15°/s的体位改变角速度在上述心率变化最大的体位改变幅度范围内匀速体位改变15 min,15 min内不断重复改变体位;第3组接受以15°/s的体位改变角速度在上述心率变化最大的体位改变幅度范围内匀速体位改变25 min,25 min内不断重复改变体位。
每个试验测试过程中患者均需使用心电监护仪,实时监测患者的心电情况,若患者在试验过程中出现不适的表现,或心率下降>25次/min,则立即停止试验。所有患者均需卧床30 min以上,直到心率恢复正常。
1.3 观察指标 观察所有患者多种体位下,不同角速度、改变时间心率、平均动脉压、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变化情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8.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2组比较采用t检验,多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重复测量方差分析,多组间两两比较选择SNK-q检验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所有患者不同体位心功能变化 患者的心率、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平均动脉压在不同体位下存在差异(P<0.05);与0°体位比较,75°、60°体位下患者的心率、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平均动脉压存在显著差异(P<0.05)。以0°体位为基准,确定患者在75°体位下为心功能最大变化体位,见表1。
表1 60例患者不同体位心功能变化情况
表1 60例患者不同体位心功能变化情况
注:与体位0°比较,1)P<0.05
指标 -15° 0° 30° 60° 75°心率(次/min) 70.63±5.54 71.54±4.25 74.54±4.85 75.54±4.751) 77.98±4.721)每搏量(ml) 67.54±4.54 68.54±4.25 67.21±4.11 62.25±4.321) 61.54±4.201)血氧饱和度(%) 94.65±5.25 96.74±5.41 93.85±5.63 90.85±5.421) 85.12±5.111)平均动脉压(mmHg) 80.54±4.36 76.54±4.21 80.54±5.54 85.54±4.891) 90.54±4.361)
2.2 最大心率变化体位改变幅度下不同改变角速度的心功能比较 患者的心率、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平均动脉压在各个角速度下存在显著差异(P<0.05);与5°/s比较,患者的心率、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平均动脉压在25°/s角速度下存在显著差异(P<0.05)。以5°/s为基准,确定患者在25°/s角速度下为心功能最大变化体位,见表2。
表2 0°~75°改变幅度下不同角速度心功能
表2 0°~75°改变幅度下不同角速度心功能
注:与5°/s组比较,1)P<0.05
指标 5°/s(n=20)15°/s(n=20)25°/s(n=20)心率(次/min) 72.32±4.43 75.54±4.25 78.63±4.141)每搏量(ml) 68.65±4.22 66.52±5.42 63.52±4.581)血氧饱和度(%) 97.87±5.54 94.52±4.89 90.63±4.111)平均动脉压(mmHg)77.78±4.34 81.74±4.63 85.35±4.251)
2.3 体位改变幅度不同的心功能变化情况 体位改变幅度-15°~+75°下患者心率、平均动脉压显著高于0°~+75°幅度下患者,每搏量、血氧饱和度显著低于0°~+75°组患者(P<0.05),见表3。
表3 不同体位改变幅度的各指标变化情况
表3 不同体位改变幅度的各指标变化情况
注:与改变0°~+75°组比较,1)P<0.05
指标 0°~+75°(n=30) -15°~+75°(n=30)心率(次/min) 74.22±4.32 78.56±4.451)每搏量(ml) 65.34±4.45 60.44±5.561)血氧饱和度(%) 89.45±5.34 84.33±4.771)平均动脉压(mmHg) 83.11±4.45 88.34±4.651)
2.4 体位改变时间不同的心功能变化情况 患者的心率、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平均动脉压经过3种不同时间体位改变后存在显著差异(P<0.05);与5 min比较,25 min的的心率、每搏量、血氧饱和度、平均动脉压存在显著差异(P<0.05)。以5 min为基准,确定25 min为患者心功能最大变化 时间,见表4。
表4 患者体位改变时间不同下心功能情况比较
表4 患者体位改变时间不同下心功能情况比较
注:与改变时间为5 min比较,1)P<0.05
指标 改变5 min(n=20)改变15 min(n=20)改变25 min(n=20)心率(次/min) 75.22±4.76 77.45±4.24 80.65±4.211)每搏量(ml) 64.34±5.65 62.66±5.33 60.33±4.431)血氧饱和度(%) 88.41±4.72 85.09±4.56 80.22±4.321)平均动脉压(mmHg)83.66±4.35 85.54±4.33 90.45±4.231)
脑卒中患者在病变早期由于脑动脉存在一定的自我代偿能力,部分神经可在适宜的条件下再生,因此该类患者的早期康复、早期护理尤为重要[3]。在对患者进行康复训练的同时,能有效地关注到患者心功能情况,能起到减低临床上心血管疾病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率,缩短卧床时间。
本研究结果显示:患者在60°、75°体位下心率、平均动脉压高于0°组,每搏量、血氧饱和度低于0°组;角速度25°/s组心率、平均动脉压高于5°/s组,每搏量、血氧饱和度低于5°/s组;改变幅度-15°~+75°组心率、平均动脉压高于0°~+75°组,每搏量、血氧饱和度低于0°~+75°组;体位改变25 min组心率、平均动脉压高于改变5 min组,每搏量、血氧饱和度低于改变5 min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患者在经过多角度变化后,其心率明显增快,平均动脉压增高,每搏量、血氧饱和度下降,因此体位角度对脑卒中患者是存在一定影响的[4]。美国心脏协会和中风协会于2014年提出脑卒中患者需通过心肺运动试验来精确量化和评估患者现存的心肺能力,制定合适的运动处方,增加心肺耐力[5-6]。但目前用于严重脑卒中患者的心肺功能的检测方法仍然很缺乏,本项目通过体位改变的速度、幅度、时间等参数,探索一种可用于检测卧床脑卒中患者心功能的方法,在临床上可缩短患者卧床时间,保障康复训练的安全性,提高康复效果。
综上所述,脑卒中患者需要选择平稳且变化速度不大的体位进行康复,其中-15°、0°、30°体位下5°/s、15°/s的改变速度对心功能影响较小,可减少对脑卒中卧床患者心功能的影响,使得康复更加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