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小普
摘要:浙江财政支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握“三农”压舱石战略定位和财为政服务理念,在“十三五”期间支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支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提升发展、支持质量强农绿色兴农、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浙江财政建立健全了一套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机制。其中,设立了总规模100亿元的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设立了规模100亿元的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探索建立以乡村振兴工作实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乡村要振兴,产业必兴旺。“十四五”期间,浙江财政计划着力推动财政支农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实践有机结合,全面发展乡村产业、全面升级美丽乡村、全面深化城乡融合,聚焦打造“重要窗口”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以创造性张力奋力夺取乡村振兴高分报表。
关键词:共同富裕 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 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机制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浙江财政支农工作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三农”压舱石战略定位和财为政服务理念,不断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资金供给,努力为浙江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发挥财政担当、贡献财政力量。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支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十三五”期间,浙江累计下达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田建设资金81.7亿元,安排省级粮食生产扶持资金42.8亿元,全面落实规模种粮补贴、订单良种奖励等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并在浙江全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走向联合,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益。到2020年底,全省年度粮食播种面积超过1490万亩、总产达到121亿斤,两大指标均创下5年新高;累计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810万亩、高标准农田近1800万亩。
(二)支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落实省级生猪稳产保供扶持资金11.63亿元,采取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规模场引种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措施,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引导生猪产业“六化”发展,着力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生猪增产保供。到2020年底,浙江全省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达到4535家,生猪存栏达到627.58万头,全年生猪存栏同比实现了自2013年以来首次增长。
(三)支持乡村产业提升发展
“十三五”期间,集聚省级以上产业类资金,以“12188工程”为抓手,重点支持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村三产融合深度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31066”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同时,围绕特色产业,以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启动实施创新强省农业科技(循环有机农业)示范试点,“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5亿元,支持安吉等10个示范试点县(区)探索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发展。到2020年底,全省启动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69个、特色农业强镇113个,单条10亿元以上农业全产业链达到80条。
(四)支持质量强农绿色兴农
“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资金11.3亿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政策措施,支持推广全程标准化绿色生产,切实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省级以上补贴资金13.9亿元。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推进水产绿色养殖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全面建成,农药化肥使用量连续8年持续减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9%。
(五)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财政累计安排美丽乡村建设扶持资金75.6亿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扩大试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标改造和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努力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全域推进美丽乡村“五美联创”,培育美丽庭院60万户、特色精品村4500个、A级景区村庄4876个、美丽乡村示范乡镇300个、美丽乡村风景线500条、美丽乡村示范县23个。同时,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渠道,每年支持20个左右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省以上补助资金20.3亿元,建成升级版美丽乡村483个。
(六)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探索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持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管护机制。“十三五”期间,每年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财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在10亿元左右,累计投入省以上奖补资金50.21亿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19349个,受益农民人口1500万人。同时,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广复制典型先进做法,推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农村地区。“十三五”期間,累计投入省以上试点补助资金36.15亿元,共实施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1002个,建成或在建农村综合改革集成项目19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项目2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2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16个。
(七)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省以上扶贫专项资金56.4亿元,支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推进实施光伏小康工程,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出台“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奖补政策,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实施竞争性分配,择优确定龙泉市等12个县市区作为扶持对象,平均每县市区每年补助1.5亿元,通过三年努力,重点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两大民生短板,切实增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生动力和支撑。2020年,我省城乡收入比1.96,连续8年持续缩小,“十三五”期间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全面消除家庭人均8000元以下情况。
二、工作亮點和标志性成果
(一)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财政领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报请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创新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持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2020年,全省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超过220亿元,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
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到2020年底,浙江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累计已批复投资25个项目,基金出资49.31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入88.07亿元,有效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发展。同时,全面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到2020年底,浙江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12亿元,公司担保余额达到55.37亿元,并在除宁波外的10个地区建立办事处15个、代办点69个,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业务全面覆盖我省农业大县。
(三)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机制
设立规模100亿元的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探索建立以乡村振兴工作实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奖补资金聚焦聚力浙江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起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的领域,充分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和财为政服务理念。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激发乡村内在活力,为深化浙江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示范样板、探索创新路径。
三、下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目标、思路和建议
“十四五”期间,围绕争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立足新时代新发展格局,积极投身新征程新使命,着力推动财政支农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实践有机结合,聚焦打造“重要窗口”建设的标志性成果,以创造性张力奋力夺取乡村振兴高分报表。
(一)“十四五”目标任务
1.乡村产业全面发展。产业结构加速优化,生产方式加快转型,粮食产量稳定在120亿斤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8%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5.5万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以上。
2.美丽乡村全面升级。“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全覆盖,建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带300条,培育特色精品村1000个以上,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行政村、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全覆盖,未来村庄建设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3.城乡融合全面深化。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深入推进,城乡要素资源双向流动格局加速形成。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体制机制率先基本构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50%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稳定在2以内。
(二)政策措施
1.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推动单一财力保障向多元资金集聚转变。一是进一步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渠道。认真谋划好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政策措施,保障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二是进一步推动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持续优化“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资金配置,接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财金协同支农机制。推动财政资金与融资担保、投资基金等政策相互衔接,引导撬动金融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2.围绕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增产向产业兴旺转变。全面落实省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各类资金,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一是落实粮油、生猪等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改革政策,重点支持产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三是紧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关键”,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农业全产业链等平台建设,着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3.围绕系统观念创新发展,推动单项改革向集成示范转变。秉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理念,全面落实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政策,并积极争取中央相关改革试点,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绿色发展、乡村建设行动、数字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积极支持开展乡村振兴集成创新示范建设。通过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实践相结合、政策引导和各方要素集聚相衔接,支持引导各地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发展典型。
作者单位: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