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杨远
我是一名从业近10年的眼镜店店长,在多年的工作中,逐渐体会到作为店长的不容易。做得好,一切都是你应该做到的;有任何不够好的地方,时刻会面临诘问、责备。店长虽然是门店经营的掌舵人,是店员的直接管理者,但店长也不是万能的。在此,我将自身工作经历的几大误区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引发更多关于店长工作的思考。
这是我成为店长以来陷入的第一个误区,总是自己在努力做事,却忘了如何促使店员们多做事。造成的后果是每天我都忙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大家却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领情,后来我才明白,店长要以团队的成果为最终结果,以帮助、促进大家进步为己任,尽量做好团队工作的协调和安排,让每一个成员得到锻炼和提升。
我是个工作自觉自发的人,所以想当然地认为别人也会自觉做好所有的事,所以在工作中我既不会催促人,也极少鞭策大家,顶多只是暗示一下,然而事实是,门店哪怕不到10个人,也总有人工作自觉,有人自律性差,甚至还有人态度不够端正,需要及时指正。
在门店的日常工作中,赏与罚都是店长的重要手段。面对员工,不仅要暗示、明示,还要严肃认真告知,在不同的时机,面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式让大家都能跟上工作节奏。
曾经,我不知、也不会如何在口头上给予员工激励,认为别人不需要口头上的表扬,只要体现在薪资和实际的奖励上就好。后来经过店员提醒才知道,店长的口头表扬对员工来说,不只是做得好了要肯定,就算做得不够那么好,但只要取得一些进步,也是值得肯定的。因为人在被激励中才会快速学习成长。
当普通员工时,我就不喜欢被评价、被考核,因此当上店长后,我也讨厌考核,刻意忽视考核体系,宁可相信两眼所见,尽可能地对所有工作人员做出正确的评价。可当每天忙于店务工作,尤其是需要管理的人员超过20人时,其实两眼所见的评价已经有失公平,许多默默不显眼的工作不见得都能被看到,这时候,就需要一个客观的考核评价体系。从忽视、抗拒,到后来的接受、相信门店对于员工的考核评价标准,至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每一位员工相对客观的评判。
好的店长是要让员工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益,因此团队和谐非常重要。和谐相处的第一步,不是让内部不争不吵,而是通过制订好的规则,让争执可以被约束,店长就是这个过程的裁判。过去,我经常抱着“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的态度,遇到各执一方的争论者,各打50大板是常干的事。现在,我采用了明快处理、是非分明的工作作风,该当裁判吹哨子时,绝不会迟疑。
“笨、懒、慢”,在我的团队中,跟这三类性格沾边的人都很难留下来,这也造成了组织的不平衡,团队成员的同构型高,生态不平衡。事实上,高效率的团队应该是多元化的组合,有人踏实做苦力,也有人聪明取巧;有人反应迅速,动作快,却容易毛手毛脚,也有人动作稍慢却思虑周详。认识到这一点后,我不再从心里排斥自己不喜欢的性格的人,而是努力寻找团队成员的亮点和优势,尽量让他们发挥得更好。
在担任店长的前几年,当老板与员工产生利益冲突时,我总是倾向于站在员工这边,以他们的角度和立场考虑问题,却忽略了老板与组织的存在。可能这也是大多数店长容易出现的问题之一,以工作者的利益为先,而忽视了组织的经营能力与负担。后来我做了相应的调整,让店长成为“双方代表”,不管是劳方或者资方,尽量让两方在内心里能保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