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柏瑛 胡 盼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北京 100872)
乡村社会再组织是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在市场化、城市化等浪潮的冲击下逐渐陷入一定程度的组织衰败和原子化状态,其社会再生产和自我调节能力极大削弱。对于我国来说,在市场化、城市化进程中推动乡村社会再组织化以维持乡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具有重大意义,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乡村建设方案。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的政策以来,社会资源要素迅速向作为脱贫攻坚主战场的乡村社会汇集。精准扶贫的实施对乡村社会的影响已经超出了经济民生层面,实际上已然重建了乡村治理的秩序结构,催生了新的社会整合过程,以此为基础的乡村社会再组织化进程明显加速。精准扶贫执行过程为我们展示了国家力量整合多元主体,重新组织农民的乡村社会再组织化实践图景。
社会“再组织化”(reorganization)是指对一个社会的重新组织化过程,包含改造社会原有组织和基于新目标建立新组织两个层面(1)胡重明:《再组织化与中国社会管理创新——以浙江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例》,《公共管理学报》2013年第1期。。乡村再组织化并非新问题,从革命战争时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以组织机制解决农民离散状态问题一直是我国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重大议题。中国共产党一直将组织农民视为重要使命之一,将有效组织社会视为获得力量的来源(2)叶敏:《政党组织社会:中国式社会治理创新之道》,《探索》2018年第4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完成了土地改革并一度建立了人民公社制度,实现了“政权下乡”的基层政权建设(3)徐勇:《政权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标志着我国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乡村社会的高度组织化。不过,这一建立在国家统合并对资源绝对垄断、控制基础上的乡村组织化,在家庭联产承包制实施后迅速瓦解,农村社会离散性特征不断增强。
为此,国家试图在全国推广发端于乡村的村民自治制度,以民主自治的方式重新整合乡村社会(4)黄辉祥:《“民主下乡”:国家对乡村社会的再整合——村民自治生成的历史与制度背景考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但在市场化、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下,农民之间的互助、联结、协调、规约等功能还是趋向弱化,村落社会呈现原子化总体趋势。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组织制度性权力进一步弱化,出现“悬浮”(5)申端锋:《社会风险视角下农村基层组织的重构——以禽流感和地下六合彩为例》,《人文杂志》2006年第4期。,农村基层组织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将农民组织起来,乡村的公共事务深陷集体行动的困境,乡村整合愈发困难。在这种场景下,应该如何实现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呢?既有研究呈现了两种基本观点:
第一,发展经济性农民组织,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农村改革大幕,但发展至今出现“分得有余而统的不足”困境,农民实际上回归到个体经营状态。有学者提出可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认为集体经济发展可以在村庄内部建立起利益关联机制(6)贺雪峰:《农民组织化与再造村社集体》,《开放时代》2019年第3期。,激活村庄治理,重建乡村社会的公共性,实现村庄再组织化。在具体路径上,仝志辉、温铁军提出“中国兼业小农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农户组织化对应的应该是更加充分地满足这些需求”,必须“把综合性农民合作体系作为中国农户经济组织化道路的新选择”(7)仝志辉、 温铁军:《资本和部门下乡与小农户经济的组织化道路——兼对专业合作社道路提出质疑》,《开放时代》2009年第4期。。贺雪峰则提出,应当充分利用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通过对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别赋权,参照国有农场制度重建新型集体经济。据此,可在两个层面将农民组织起来:其一是在生产层面,村社集体为所有农户提供集体层面的农业公共服务;其二是在治理层面,基于土地集体所有制分配土地权利可以激活村庄内部关系,形成农民主体性进而实现乡村社会的组织化(8)贺雪峰:《如何再造村社集体》,《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
第二,重构政治性农民组织,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化。20世纪90年代,村民自治制度成为农民组织化方案。但由于我国现代化的重点在城市,大量村民“离土”又“出村”(9)刘守英、 王一鸽:《从乡土中国到城乡中国——中国转型的乡村变迁视角》,《管理世界》2018年第10期。,不愿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过多投入精力,村庄集体行动能力蜕化,自治框架下的农民组织化效果减弱(10)卢福营:《论村民自治发展中的制度偏离》,《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提高乡村权力运作效率,强化村社组织的整合能力自然成为实现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一个方案。据此存在两种具体路径:其一是强化原有的基层组织。自2014年起,中央连续在一号文件中讨论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问题,对此,邓大才(11)邓大才:《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条件研究——从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视角来考察》,《政治学研究》2014年第6期;邓大才:《产权单位与治理单位的关联性研究——基于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徐勇(12)徐勇、 赵德健:《找回自治:对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4期;徐勇:《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参照》,《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等从产权、家户制传统、制度供给等方面对有效实现村民自治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研究,提出了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的方案。其二是新建履行政治功能的农民组织。其典型思路是“重建农会”,提出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能在政府与小农户间架起沟通桥梁,既有利于政府贯彻行政意图,也有利于协调农民与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13)Oi, J. C.,Rural China Takes Off,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p.99.,主张借鉴韩日农协组织经验,在现行的“农村三级组织”外建立由中央政府主导的中国农协,作为国家与农民间沟通桥梁的“第二梯队”(14)石磊:《乡村行政改革:体制内与体制外的联动——中国的乡村治理与农民组织化问题探讨》,《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9期。。
同时,我们观察到,上述关于乡村再组织化观点存在一些遗缺。首先,发展乡村经济性组织的观点视角集中于,只要集体经济发展起来,村民就会自动地被组织起来,乡村社会自身结构也就能够得以完善。但实际上,集体经济发展并不必然推动乡村社会再组织化进程。赵晓峰就发现在农民合作社出现了从合作制向会员制蜕变的趋势,普通村民并没有获得参与合作社管理决策的权利(15)赵晓峰:《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演变中的“会员制”困境及其超越》,《农业经济问题》2015年第2期。,实际上游离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其次,重构乡村政治性组织的观点则是以重塑乡村民主权力的结构和运行体系为目标,寄希望于在建立合理的自治单元、经济基础、制度规范之后,村集体就能重获新生,肩负起重新组织村民的责任。但相关研究并未指明政治性组织重构何以可能,组织力已然弱化的村社组织应当如何重建自身的权力基础。显然,乡村治理不是单纯的经济或政治问题,而是一个综合性治理领域。
在当今新的社会形势下,面对着多元复杂的利益格局,如何运用有效的组织机制,将乡村社会以及个体化的农民围绕土地经营、产业生产、利益分配、协商议事等公共事务组织、聚合起来,这是关乎乡村社会再组织化形式乃至组织能力的关键命题。在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以及包产到户等不同时期的社会实践之后,乡村社会组织化机制的撬动与动员须充分考虑乡村治理的政治、经济、习俗、信任与互惠等综合因素,须在集体整合与农民个体之间形成利益平衡、服务嵌入、有机融合的基础关系网络,来维系乡村再组织过程的持续性和共同体的有机性。中国共产党作为精准扶贫与乡村治理的领导力量,以精准扶贫政策为支撑,发挥着引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进而推动乡村社会再组织化进程的作用(16)张欢:《新时代提升农民组织化路径:烟台再造集体例证》,《重庆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以往精准扶贫政策研究较多关注扶贫政策执行及其结果评估,较少关注政党引领在扶贫过程中发挥的群众组织力和团结力,如何聚合村民及其组织力量实现精准扶贫目标。本文聚焦政党以整合、嵌入、动员、产业注入、利益联结等“多管齐下”方式,将乡村组织起来达成目标这一过程,旨在回答以下问题: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党建引领乡村社会再组织机制包括哪些内容?它依照怎样的逻辑被设计出来的?又是通过怎样的力量和方式得以实施的?
本文以贵州省L县在精准扶贫中政党“嵌入式整合”的乡村再组织机制为分析个案。L县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连片特困地区县,在2014年建档立卡时,全县8个乡镇中贫困乡镇有4个,154个行政村中贫困村有90个,深度贫困村37个,贫困户12 349户,贫困发生率超过28%。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基层党组织发挥核心引领作用,运用农业或产业合作社的形式,组成一定形式的共同体,将村民组织起来。目前,L县已经实现每个行政村拥有一个以上的合作社,大部分村民成为合作社社员,构成了“党支部+合作社+‘金种子党小组’+农户”的组织体系。2018年,L县实现整县脱贫摘帽,2019年7月通过贫困县的退出抽检,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双清零”。结合个案材料,我们分别从启动机制、吸纳机制、组织机制和联结机制四大机制出发,对精准扶贫中党建引领的乡村社会再组织进程进行讨论。
1.启动机制:党建引领的撬动与驱动作用
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推动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进程中,县级党政机关的引领与整合措施发挥了机制撬动和过程驱动的作用。从项目发生情形观察,L县政府首先围绕精准扶贫政策目标将自身“构造”为组织轴心,再以基层党建为途径“嵌入”乡村社会,作为重新组织农民的体制驱动力。
首先,横向资源整合,“构造”组织轴心。为推动精准扶贫政策落地,L县成立了“减贫摘帽”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增强对职能部门的协调、统合能力。2016年,L县强化了县乡两级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方面从相关部门抽调了25名干部充实只有10个编制的县扶贫办,组成指挥中心,下设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等18个专项行业作战部和工作专班;另一方面,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由县委常委负责的脱贫攻坚战区,乡镇扶贫工作站扶贫专干由2~3名增加到4~6名,在各乡镇、各村同步设立乡镇指挥部和村级指挥所。从人事关系上看,指挥中心与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存在高度重叠,县委书记和县长同时担任指挥中心指挥长,县委常委全部作为指挥中心领导成员,一对一负责下辖的各乡镇。从组织安排上说,L县相当于在政府内部组成了一套新的政府组织架构,且该体系只承担精准扶贫一项任务。这样的组织架构以党政统合、高位驱动的方式有效地整合了县政府内部各部门的资源,指挥中心成为精准扶贫中的“组织轴心”(见图1)。
图1 L县“组织轴心”构建图示
其次,纵向“嵌入”,驱动乡村社会。为实现精准扶贫政策贯彻落实,L县下派“党员脱贫攻坚先锋队”嵌入乡村社会,使之成为乡村社会的领导力量,驱动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精准扶贫大规模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均选派了大量干部进入乡村,驻村工作。驻村干部一般包含由乡镇选派到行政村开展联系和指导工作的包村干部、由村级以上单位选派并由市一级组织部门批准到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工作的驻村干部、由镇级以上单位派驻行政村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并兼任驻村干部的第一书记以及部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党员干部。L县以基层党建为契机,在2015年将各级政府选派到村工作的干部整合为党员先锋队,在2017年又将村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人中的党员等,全部整合到党员先锋队中,组建“党员脱贫攻坚先锋队”(以下简称先锋队)。2018年,L县把全县所有行政村划分为872个网格,将全县三分之二的党员干部下沉到网格担任网格员兼先锋队成员,同时选派154个部门“一把手”或部分科级干部担任先锋队指挥长,村党支书担任副指挥长,强化先锋队的领导能力。通过基层党建,L县在乡村社会内部构建起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科层化组织,成为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领导力量。
L县以党政统合构建组织轴心,再纵向嵌入高位驱动的方式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嵌入式的整合方式。这一方式整合了碎片化的体制内资源,汇聚了基层党政体制的“政治势能”(17)贺东航、 孔繁斌:《中国公共政策执行中的政治势能——基于近20年农村林改政策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4期。,有力推动了各类资源向脱贫攻坚倾斜,强化了推动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体制驱动力。
2.吸纳机制:基层党建对乡村精英和能人的重塑作用
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中具有非正式的权威,在民间发挥着重要的社会自治和维系村规的功能(18)李强彬:《乡村“能人”变迁视角下的村社治理》,《经济体制改革》2006年第5期。。人民公社解体后,在乡村党组织的覆盖范围之外存在着一批地方精英和能人。L县通过基层党建将这些精英吸纳到基层党组织中,不仅有利于实现党组织与乡村社会新出现的各类组织建立联系,更有利于实现社会整合,推动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
首先,L县通过“金种子”计划将精英吸纳到基层党组织内。2014年,L县开始实施“金种子”计划,对全县154个行政村进行摸底,重点针对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致富能人等群体,通过一定的遴选标准在其中选拔有致富技术、方法经验,有能力带头组建专业、产业合作社的“金种子”。村两委按照标准确定“金种子”预选对象并经乡镇政府考察、张榜公示后由乡镇正式下文明确为“金种子”,并由组织部门对其中的非党员进行重点发展,培养为正式党员。“金种子”计划改变了传统的党建模式,基层党组织积极、主动地在全县范围内对乡村社会内的各类精英进行了大规模的详细摸排和筛选,把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精英吸纳到党内,重新组织起来。基层党组织通过吸纳党员,发挥这些乡村党员在经济、政治和社会治理中的带头作用,重构乡村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步盘活乡村的社会资本力量。
在“金种子”计划的基础上,L县在精英吸纳方面进一步实施了“三向培养”计划,即分别把村干部和党员培养成“金种子”,把“金种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能人培养成村干部,启动连锁性带动作用。“金种子”计划的核心是对乡村社会党组织外精英的发掘和吸纳,“三向培养”计划则更多的是面向党组织体制内的既有乡村精英。L县有针对性地为全县的基层党员、村干部开设培训班,采取远程教育培训、课堂讲授、实地参观、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基层党员、村干部的培养力度,使之掌握更多的产业知识、生产技术和市场运营方法。“三向培养”计划实施方向是将乡村的政治精英培养为具有生产经济技能的政治与专业融合的“双带头”精英,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动群众致富的能力。这一计划的实质是将基层党组织在承担政治性组织功能的同时,复合其他综合性功能,使之承担产业发展、生产经营、社会治理等多维目标的领导责任。
L县以重塑基层党组织系统为突破口和路径,在两方面重建了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结构:一是吸纳新生经济精英,将游离在基层党组织之外的致富能人吸纳进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的经济、社会基础;二是培训既有政治精英,培养村干部和党员的致富带动能力,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产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另一方面使党组织更加贴近村民的生产活动。基层党组织的精英重塑过程强化了党对乡村社会的整合作用。
3.组织机制:基层党建引领的组织建设功能
社会的组织化就是社会中不同群体基于特定目标而组织起来,通过组织的形式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19)胡重明:《再组织化与中国社会管理创新——以浙江舟山“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例》,《公共管理学报》2013年第1期。,对原有组织系统更新改造或建立新型组织以适应环境因素的不断变化,是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应有之义。L县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的组织建设作用,主要在两个层面重建乡村社会的组织体系:一是建立新组织,以适应精准扶贫的政策需要;二是更新改组基层党组织的体制与工作方式,以适应乡村社会的形态变化。
首先展开的组织化工作是,以党建引领为纽带,组成乡村集体经济组织。L县要求,“金种子”在本村范围内结对帮扶5户以上的贫困户。普通农户可以按照“双方自愿、产业相近、互助合作”的原则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村党支部根据双方需求,将农户划入“金种子党小组”,由“金种子”担任组长。在“金种子党小组”启动、推进过程中,县政府为其提供产业技术培训、融资贷款、法律指导,并给予小组优惠政策支持。此外,L县要求每个下派的扶贫干部与一个“金种子”党小组结对,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也要与2个以上的“金种子”党小组结对,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予以及时解决。当“金种子党小组”中的农户发展壮大到20户以上时,由村党支部领办,采取资金变股金、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模式,联合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与村委会按照“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形成“党支部+合作社+‘金种子党小组’+贫困户”的体系,同时也鼓励其他普通农户加入合作社。“金种子”培育计划实施当年,L县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到2020年,L县村两委领办或主导合作社达157个,入户农户19 332户、76 683人,实现154个行政村的合作社全覆盖,村民入社率接近60%,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合作社。
与此同时,创新基层党建组织化方式,重构党基层组织体系。在传统上,基层党组织建设遵循“单位制党建”(20)单位制党建是中国共产党延续“支部建在连上”的组织原则,依托“单位社会”的特殊社会结构形态而构建起来的党建模式,其组织基于单位组织这一横向闭合性公共空间而设置。参见唐文玉:《从单位制党建到区域化党建——区域化党建的生成逻辑与理论内涵》,《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模式,一般在村民小组层设立党小组,在行政村设立党支部。这一设置方式脱胎于人民公社时期,其社会基础是村民从属于政治、经济、社会等功能集于一身的单位型村集体组织。但在市场化、城市化浪潮冲击下,乡村社会逐渐从主体单一、相对封闭的低流动社会向主体多元、流动频繁的流动社会转型,因而,传统党组织的设置方式逐渐脱离了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现实,从空间上难以将农村党员有效组织起来,更难以实现有效组织村民的责任。在精准扶贫中,L县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领导作用,采取了“党社联建”的工作方式,突破了传统的以地理空间为依据的党组织建设方式。L县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就近组建、便于管理”的原则,将从事相同或相近产业的党员编入产业党小组,然后将若干个产业党小组编入合作社中的产业党支部。最后以乡镇为单位,L县将乡镇所辖各村合作社的产业党支部编入乡镇“产业大支部”并成立合作联社。产业大支部统筹使用全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组建党员技术服务队,为全域范围内的合作社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合作联社则统筹协调下属各村的产业选择和生产活动,促进规模形成,并避免村庄之间的恶性竞争。
就此,L县将党组织根据精准扶贫的需要将开展组织化建设的活动空间转移到村民生产生活空间之中,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乡村社会的领导能力,保证精准扶贫政策在乡村内部得以贯彻落实。同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孵化器作用,通过基层党建在乡村社会内部培育出有效凝聚村民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党建引领下的社会有机整合。
4.联结机制:基层党建构筑的利益联结作用
动员村民重组村社组织,最为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建立合理的集体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21)张欢:《新时代提升农民组织化路径:烟台再造集体例证》,《重庆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实际运转起来而不陷入“空壳化”,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才具有物质基础和实质性内容;只有利益分配能够实现共享,村民才能深刻认识共建共治的意义。鉴于L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大多数村庄都无力筹措集体经济组织的启动资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极度不足。因此,L县采取了产业化的项目化运作方式,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原始动力,在村民个体与村集体之间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关系。
L县成立先锋队,首先进村入户对村庄产业基础、发展优势以及村民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随后,在先锋队与村两委的主持下召开村民大会,通过议事过程,广泛征求村民意见,选定村庄产业发展所需的项目类型、规模、合作模式等,形成项目申报方案。项目申报方案经公示后由乡镇上报县主管部门,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技术论证,并汇总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审议后确定“脱贫攻坚项目库”。县政府在上级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后编制申报指南,乡镇组织村合作社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竞争性申报,申报项目必须为前期入库项目。项目立项后,项目资金量化到贫困户作为贫困户入股合作社的股金。项目由乡镇组织建设,建成后移交村合作社具体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先锋队要对涉及村级组织协调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同时,L县在县域层面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重点,先后建设了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园,引进龙头企业入驻产业园区,由政府组织签订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三方合作协议,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项目实施后,按照L县村民与合作社签订的利益联结协议书,在扣除项目运营成本后产生的纯利润70%用于量化入股村民的分红或由村集体用于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带动贫困户就业,15%归属于村集体用于村公共支出,15%用于合作社经营维护成本和滚动发展。
项目制是国家向农村社会注入资源的主导方式。但如果仅采取自上而下设计方式输入村庄,极易出现项目导入与村庄真实需求之间出现错位,不仅难以实现精准扶贫中的“精准”要求,而且“行政发包”可能导致村集体合作形式的破产甚至农村社会解体(22)折晓叶、 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为避免利益联结过程中的风险,L县以“脱贫攻坚滚动项目库”的方式,搭建政府和乡村之间制度化的沟通渠道。围绕着申报什么项目、怎样实施项目、如何运营项目等问题,乡村精英、普通村民、贫困户以及先锋队聚合到议事协商过程之中,加强自下而上需求和自上而下目标间的契合性。依托项目的讨论、选择、经营技能等信息交流,乡村社会的集体决策获得了实质性的“抓手”。通过政府输入项目,村社集体拥有资源,其分配和使用也与村社成员建立起利益联系,乡村社会组织化程度得以提高。
在乡村社会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化的背景下,单纯的政治性组织或经济性组织都难以有效整合资源,履行乡村社会的综合公共事务。在本案例中,L县以精准扶贫为支点,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撬动作用,有效地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这其中最核心的目标是依托精准扶贫的服务过程,逐步实现对乡村社会的“嵌入式整合”。这是政党以再组织化路径,实现对乡村基层社会的整合。从谁来领导整合、以何基础整合、如何整合等特征看,其行动过程所采用的运作形式,反映了精准扶贫政策背景下政党“嵌入式整合”的内在逻辑。
第一,整合乡村社会的主体是党的基层组织。党建引领的乡村社会再组织过程是自上而下推动的。在乡村社会组织离散,已经出现原子化、空心化的状态下,乡村社会的成员实现再组织化或自组织,需要外力的撬动或推动;这要么需要借助组织搭建平台牵引,要么依靠外部强有力的力量动员。在L县的案例中,从先锋队、“金种子党小组”到“产业党支部”的组织形式,均源自党政机关自上而下的推动,是政党基层组织“纵向嵌入”的过程。基层党组织是乡村社会组织化建设的核心,在精准扶贫中,它将自上而下的政策目标和自下而上村庄需求衔接起来,将经济性组织和政治性组织的功能统合起来,将体制内力量和体制外精英联结起来,完成了对乡村多元主体的整合。
第二,基层党组织整合运用了执政党的制度势能。三个重要“抓手”让基层党建引领具有影响力和领导力,构筑了乡村的再组织化。一是政治激励。实施“金种子”计划和“三向培养”计划,以党小组为核心,建立吸引合作的链条。通过政治吸纳,激励乡村精英参与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再通过精英、能人带动普通村民、贫困户的合作机制,形成合作组织,具有以党建引领为中心,由内向外辐射、扩散的效应。二是“党社联建”。基层党建引领模式拓展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主导和横向联结功能。基层党组织不仅承担着引导村民自治的民主政治责任,还作为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领导者“居间管理”集体经济、产业选择、业态发展等,形成对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统合功能,也重建了乡村社会的内部联结。三是组织认同。通过精准扶贫政策的“多管齐下”工具,走群众路线,回应民众需求,以精准扶贫凝聚民心,克服具体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共享扶贫政策资源的收益,增强了民众对基层党组织的信任。
第三,嵌入式整合的外在驱动力是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精准扶贫作为自上而下推动的政策过程被赋予了“政治任务”的属性,构成了嵌入式整合的外在驱动力。作为乡村治理的首要主体,基层党政组织处于多治理任务并存的科层体制情境,其注意力在不同治理领域的共时性竞争形塑着差异化的治理逻辑及其结果(23)练宏:《注意力竞争——基于参与观察与多案例的组织学分析》,《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4期。。中央将精准扶贫建构为“政治任务”(24)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参见《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万众一心 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人民日报》2018年6月12日,第1版。并设定了刚性的时间约束(25)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2015年11 月 27 日至 28 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 2020 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参见《脱贫攻坚战冲锋号已经吹响 全党全国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人民日报》2015年11月29日,第1版。,其重要性得到凸显,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向下传导压力。在案例中,L县的指挥中心就是在县政府与上级政府签订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后设立的。区别于韦伯所言的科层制专业分工的运行逻辑和弱激励取向,指挥中心强调县党政组织的中心统摄地位,由指挥中心制定脱贫攻坚的总体性方案,向不同的政府部门甚至是干部个人派发任务,具体分派的任务性质常常是可变动的。指挥中心下设干部作风专项督察组和综合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的监督问责。强激励模式建立了干部个人和部门努力程度与收益之间的直接关系,克服了弱激励导致的行动迟缓等问题,形成了强有力的驱动力。
第四,精准扶贫政策为党建引领嵌入式整合提供服务“抓手”和项目基础。执政党嵌入并不会自动激活乡村社会内的组织力量,也不会自动激活村民参与村庄集体行动的积极性。倘若执政党嵌入只是组织上的嵌入,即使在乡村社会实现了整体组织覆盖,基层党组织也可能陷入空转。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过程为执政党的嵌入式整合提供了实质性内容和物质基础。从本质上说,首先,精准扶贫是国家主导的资源和财富再分配过程,通过精准扶贫政策来分配资源,以解决贫困状况,这其中最实质性内容是基层组织如何做出资源分配和使用的集体决策。L县采取的“脱贫攻坚滚动项目库”是一种实现自上而下行政目标与自下而上乡村需求相结合的制度性途径。在先锋队和村两委的组织下,村民充分表达公共品需求偏好,在集体协商的制度平台上进行交流、沟通,据此在乡村社会内部创造了村民公共参与、村民之间互动联结的场域。其次,精准扶贫政策目标是实现可持续脱贫,改“输血”为“造血”,这就要求基层政府必须在产业发展和贫困治理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要求政府积极主动介入,但又不能倒退到计划经济;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入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但又不能使组织离散涣散。因此,借助精准扶贫的产业项目开发,发展互助性的合作组织,成为基层政府政治的整合逻辑与产业的市场逻辑取得平衡的重要手段。以做大做强乡村合作经济与集体产业模式为物质基础,激活经济利益,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走向有机合作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是“使命行动型”政党,其使命担当也充分体现在党领导下的精准扶贫中。党建引领的精准扶贫是极具中国特色的扶贫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发挥其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的集中体现。基层党建和精准扶贫两者有机结合,避免了“扶贫没有组织、党建没有抓手”的问题。在全国各地区的精准扶贫实践中,基层党建在引领乡村的组织化过程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意味着,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协同共振已是乡村社会组织再造的社会实践。
精准扶贫提供了执政党嵌入式整合的外在驱动力以及物质基础和实质内容,由此推动了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化。从高位驱动的启动机制、精英吸纳、组织建设到最终村集体与村民的利益联结,乡村社会再组织化的每一个环节都突出了党建引领的导向,重构了乡村的“政党—国家—社会关系”,其目标在于通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将村民重新组织起来,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真正实现长期、稳定脱贫。执政党的嵌入式整合无疑对乡村社会的社会关系、组织形态、生活秩序、治理结构等都带来重大影响,重塑了乡村社会的联结。
从某种意义上说,嵌入式整合是应精准扶贫政策的现实需求而产生的;之后需要回应的一个问题是,在“后精准扶贫时代”如何可持续改善乡村社会的组织化进程,如何不断提升村民的自组织能力和自我治理结构。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指出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26)《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京隆重举行》,《人民日报》2021年2月26日,第1版。。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要发挥村民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就必须增强乡村社会的自治能力。执政党的嵌入式整合应以 “增能赋权”乡村社会自治力量为目标,引导社会自治逐步成熟发展,在党建引领之下,运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优势,借力社会再组织化来实现乡村振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