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敏,陈振凤,杨雨晴
(济南大学 商学院,济南 250002)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现阶段,创新作为高质量经济发展的关键,企业绩效增长必然离不开创新。当前新冠肺炎笼罩着全球,导致全球经济下行,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其出口量居于世界首位,在疫情阶段受国外经济环境影响,出口量大大降低,因此创新对于中国以及中国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国家为促使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尤其重视创新,出台多项创新支持政策,加大创新投入和补贴,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政府补助作为促进企业创新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实施以来总体成效显著,但不乏有异样“声音”。政府补助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吗?当然是肯定的,但是在现有的文献研究中对于“影响”的定义颇具争议。一些学者认为政府补助促进企业创新绩效增长。闫华红等[1]经过研究发现,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都能够促使企业创新,提高创新绩效;武志勇等[2]对东北高端装备制造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政府研发补助能增加企业研发投入,从而提高创新绩效;李晓钟和徐怡[3]的研究也发现,在电子信息产业中政府补助对创新绩效存在积极的促进作用;Sung[4]通过对韩国可再生能源技术企业研究发现,政府补助能促进企业创新。另一些学者则经过研究发现政府补助将阻碍企业创新绩效的发展。通过对64家生物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研究,曹阳和易其其[5]得出政府补助抑制企业创新绩效的结论;另外政府补助会损害IPO公司的盈余持续性、会计业绩、市场业绩[6],从侧面反映政府补助对创新产生的新产品的市场业绩具有负向影响。此外,吴剑锋和杨震宁[7]认为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不存在显著关系。
从以上的文献梳理发现,政府补助对创新绩效的影响没有统一的结论。为促进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近年来国家不断支持创新,增加政府补助发放,所以相关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备受学术界关注[8]。现有的研究大多数是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间存在正相或负相关系,这难以从本质上厘清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并且基于政府补助在不同区间内对企业创新绩效存在不同影响的研究较少。因此,文章以此为出发点,以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例,首先研究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其次进一步通过控制产权性质这一变量研究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获得政府补助时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以期更为全面的认识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从而丰富相关研究成果。
创新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业绩增长的关键驱动力之一[9],所以,政府和企业都想通过创新提高绩效,而政策性补贴是政府促进企业创新最常用的手段[8]。政府通过给予企业一定的外部研发支持降低企业创新风险[10],促进企业通过创新提高企业绩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但由于政府补助是企业无偿从政府手中获取的货币或非货币性资产,所以随着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的不断增加,一些企业决策者滋生“剑走偏锋”的意识,将有限的精力用于寻租而不是注重创新研发,政府补助在此时对企业创新具有挤出效应,抑制企业创新绩效的提高[11]。当然也有研究表明适度区间的政府补助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毛其淋和许家云研究发现,只有适度的补贴才能显著促进企业创新,过高的补贴会抑制企业新产品创新,而补贴范围在[0.0009,0.0399]最为适度且能够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12],改善企业创新绩效。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政府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将“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不断出台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力求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绩效,事实证明成效显著[1][13][14]。但是由于创新前期研发投入多、风险大、创新产出不确定性大[15],大部分企业对创新望洋兴叹,而那些有能力的大中型企业也不敢随意创新,对待创新谨慎又谨慎;并且有学者表明,企业为获得政府补助会与政府建立寻租关系,政府补助又是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所以寻租成本只要小于企业研发投资,企业更可能进行更多寻租活动而减少创新投入[16],企业的过度寻租对其创新具有挤出效应,从长期经营发展状况讲抑制企业创新绩效。因此,据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H1:政府补助能够促进企业创新绩效,但在超过适度范围时会阻碍企业创新绩效的发展。即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呈倒U型关系。
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影响下,企业创新注定受企业类型和市场环境的影响[17],产权性质与政府补助和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必然存在关联。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天然的“父子关系”,政府在资源配置时会可能多的向国有企业倾斜,而民营企业受产权性质影响获得的资源少[18],即相比之下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更多。所以,国有企业在创新方面的资源较为丰富,而民营企业相对紧张。另一方面是因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根本目的和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国有企业不仅是追求利润,更多的是肩负政治目的、保障就业以及拉动国民经济等任务,并且很多国有企业处于能源类、通信类以及金融类等领域,行业中垄断性较强,其面对的市场竞争较小,市场环境相对宽松;而民营企业的根本目的是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企业大多处于一个有限的完全竞争市场中,其行业竞争激烈,市场环境相对严峻。从企业目标和所处的市场环境角度讲,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压力比较小,而民营企业为了能够获得更多利益并在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就有更大压力、更强意识以及需求进行创新,提高企业创新绩效。所以,政府补助对民营企业的创新绩效效用更强,并且现有研究也证实,政府补助更能促进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提高[19],国有企业的经营绩效低于民营企业[20]。另有研究表明,寻租能够增加企业的政府补贴收入,但政府补助并没有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成长[11];并且Liu et al.通过研究我国电子制造企业领域发现,政府补助能够促进企业创新,但达到一定水平后,政府补助就会发挥抑制作用[21]。以上分析表明产权性质对政府补助和创新具有重要影响,且政府补助不是单纯的促进或抑制企业创新绩效,毕竟任何事物都存在“双面性”。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2:
H2:相比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倒U型关系更显著。
“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项战略提出后一方面国家为创新提供更多激励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调动了企业创新积极性促进企业创新。介于这两种原因,本文认为2012年前后的创新对企业绩效影响存在差异,基于科学性和稳健性的考虑,本文选取2012年以后的数据进行研究。此外,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又进行了新的修订,于2017年6月12日正式执行,政府补助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是计入损益项目中,所以数据截至到2016年。本文以2012-2016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剔除ST、*ST以及数据缺失的企业,最终得到5295个观测值,共1539个企业(非平衡面板)。本文的研究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运用STATA14.0和EXCEL软件进行数据处理。此外,本文对主要连续性变量在1%和99%水平上进行winsorize处理以消除极端值的干扰。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创新绩效。当前对创新绩效的研究大多是采用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衡量创新水平的主要变量,但是本文认为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专利才是受认可的专利。因此,本文借鉴闫华红等[1]的做法,以专利授予情况衡量企业创新绩效,将专利申请数量用于稳健性检验。另外考虑到创新产出的滞后性,本文采取t+1年的专利授予情况衡量t年的创新绩效。
2.解释变量
本文的主要解释变量为政府补助。2017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修订,政府补助不再计入“营业外收入”,而本文的研究范围是2012-2016年。因此,本文参考李玲和陶厚永[10]的做法,以企业财务报表附注中“营业外收入”科目中的政府补助为解释变量。
3.调节变量
本文将产权性质作为调节机制,设其为哑变量,国有企业=1;民营企业=0。
4.控制变量
研发投入是权衡一个企业创新重视程度的关键指标,也能够间接衡量企业创新绩效,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衡量企业研发投入(Rd);公司规模对创新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本文以期末总资产衡量公司规模(Size);此外,资产负债率(Lev)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财务状况差,企业很难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创新;总资产净利润率(Roa)是衡量企业收益最有力的指标之一,该指标越低反映盈利能力越弱,企业绩效水平低。详细变量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描述
根据研究目的,首先检验总样本中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其次以产权性质为调节指标,分别检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分样本中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借鉴宋鹏[22]的做法,构建以下回归模型:
Iet+1=β0+β1Subt+β2Subt2+γControlst+εt
(1)
Iet+1=β0+β1Subt+β2Subt2+β3Statet+γControlst+εt
(2)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t代表期间,Sub2代表政府补助的二次项,Controls代表各项控制变量,ε代表残差项。
表2为全部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专利授权数量的极值分别为1和774,标准差约为112.6166,表明我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创新绩效存在极大差异。政府补助的最小值约为0.0001,最大值约为0.0335,平均值约0.0061,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存在明显差别;产权性质均值约为28.25%,样本中有28.25%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控制变量中企业规模平均值为21.8560,样本中企业规模较大,最值差异不是很大但企业间的规模仍旧存在相对差异;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和总资产净利润率的标准差较小,但最值差异大,表明在回归分析中需要控制这些变量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
表2 样本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由表3可知,政府补助与制造业上市公司专利授予数量在1%水平上显著正相关,验证部分假设1。政府补助的二次项与专利授予数量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与预期不一致,这可能是因为相关性检验只考虑了两两变量之间的关系,而忽视了其他变量之间的关系,所以主要还是依据回归分析中的实证结果。控制变量间大多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所以本文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得出的VIF值为2.73,小于10,因此验证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3 相关性分析
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实证结果如表4。由表4可知,序列(1)为Logistic回归,回归结果显示,政府补助与专利授予数量系数为4722.168,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可见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显著为正,政府补助的二次项与专利授予数量的系数为-141613.400,亦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政府补助的二次项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显著为负。这表明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具有倒U型关系;序列(2)为运用的随机效应(RE)法进行的回归,其结果显示,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间具有显著正相关系,政府补助的二次项与企业创新绩效间存在显著负相关系。随机效应法下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也呈倒U型关系;序列(3)为采用的固定效应(FE)法进行回归,结论表明,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同样具有倒U型关系。此外,本文进行了Hausman检验发现,其P值为0.000,表明拒绝随机效应法,结论支持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研究,因此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法进行回归分析。
表4 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
由序列(3)的回归结果可知,政府补助与专利授予数量的系数为1241.167,P值小于0.01,表明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显著为正,政府补助的二次项与专利授予数量系数为负且P值小于0.05,说明政府补助的二次项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显著为负。因此,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呈倒U型关系,验证了假设1。由此可见,上述回归结果传达的“信号”是,政府补助不是越多越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创新绩效,它在适度的区间内能够促进创新,提高企业的创新绩效,但在补贴超过最高临界值时,政府补助会抑制企业创新,妨碍企业绩效的持续发展。另外从控制变量看,企业研发投入越多、企业规模越大以及总资产净利润率越高,企业创新绩效越高。
表5呈现了不同产权性质下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实证结果。由(1)(2)序列回归结果可知,民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与专利授予数量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政府补助的二次项与专利授予数量在5%水平上显著为负;国有企业的政府补助与专利授予数量之间存在正相关,政府补助的二次项与专利授予数量之间负相关,结论表明其存在非线性关系但不显著。所以,民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对创新绩效的倒U型影响比国有企业更显著,假设2得以验证。由此可见,民营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的,且其所处的市场竞争程度相对更大,民营企业更有意识和压力进行创新;国有企业虽然在资源方面具有优势,但其创新的压力小、意识弱,所以政府补助对国有企业创新影响不显著,进而对其创新绩效影响不显著。因此,民营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绩效的非线性关系更为明显。
表5 政府补助、产权性质与企业创新绩效
企业创新绩效也受专利申请数量影响,在现有研究中,也有学者采用专利申请数量衡量企业创新绩效,如宋鹏[22]。因此参照现有研究,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以专利申请数量替换专利授予数量衡量企业创新绩效进行稳健性检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民营企业获取的政府补助与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国有企业政府补助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不显著,相比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倒U型关系更显著;这一结论与上述回归结果一致。本文结论的稳健性较好。
基于2012-2016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首先研究了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其次又进一步研究了不同产权性质下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1)政府补助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促进企业创新绩效增长;但超过一定区间政府补助则会抑制企业创新绩效,即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呈倒U型关系。这表明国家对企业进行政府补助时要有度,过度的补助会滋生企业寻租的意识,削弱企业创新,进而抑制企业创新绩效的发展。(2)民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与创新绩效的倒U型关系比国有企业更显著。这一研究发现显示,民营企业因为要面对更加激励的市场竞争,其创新意识更强,更有压力和理由加强创新;国有企业更多地是肩负着政治、就业以及保证国民经济稳定等任务,市场竞争不是其关注的重点,国有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压力也不是很强烈,因此政府补助对民营企业创新绩效的倒U型影响更显著。
研究结论启示政府应规范补助政策。补助应在适度区间,过度的政府补助给企业一个错误的信号——寻租能够带来更多的政府补助,企业不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便能获得更多利益,从而使更多的资本向寻租倾斜,抑制企业创新,妨碍长期绩效的提高。研究结论对于规范政府补贴政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功实施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