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先秦诸子“同”的观念,是对于社会建构的设想,代表了一种自觉的思维模式。先秦诸子“同”的观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资源和理论支撑。“玄同”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建设,“和而不同”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文明建设,“形名参同”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制建设,“尚同”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理体系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先秦诸子“同”观念的现代转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发展,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新秩序的共同价值规范。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玄同;和而不同;形名参同;尚同
【作 者】朱琳,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济南,250000。
【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21)02-0024-0007
先秦诸子生逢乱世,目睹和经历了社会动荡不安给人们造成的伤害,深刻感受到人们对于和谐稳定社会的渴望。他们从社会现实出发,提出了“玄同”“和而不同”“形名参同”“尚同”等思想,这些思想都是他们对于社会建构的设想。这些思想不仅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深远,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先秦诸子“同”的观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提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一、“玄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
自古至今,在人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出现过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可以分为自然存在的客观问题和人类活动所引发的自然问题。自然存在的客观问题主要是指地球资源本身的分配不平衡以及自然灾害等问题,人类活动引发的自然问题是指人类社会对自然环境的改变所引发的一系列的问题。在当今社会,人类活动所引发的自然问题是最主要的问题。面对人与自然问题的日益加剧,老子的“玄同”思想为我们提供了解决方案。“玄同”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资源,并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老子“玄同”思想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所以应当和谐相处。“知者弗言,言者弗知。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是谓玄同。”[1]98-99老子哲学体系中“道”是最高的境界,而“玄同”在其思想体系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说:“‘玄的观念其实亦即道的观念之变相。”[2]66陈鼓应先生认为“玄同”是“玄妙齐同的境界,即道的境界”[3]278。“玄同”即達到了“道”的高度,而道是超越于万物之上的存在,所以“玄同”也是一种超越的境界。“道”的境界与“玄同”的境界相同,所以“道”所追求的境界也就是“玄同”所追求的境界。老子主张“道”应顺应自然,他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玄同”与“道”追求的境界是相同的,所以“玄同”也主张顺应自然。“玄同”的顺应自然是尊重自然,任其自由发展,不干涉,不打扰,与自然和谐相处。
“玄同”是按照自然的法则行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玄同”的境界是消除一切世俗的界限和隔阂,超脱亲疏、利害、贵贱的世俗范围,以开阔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待一切人和物,从而实现无差别、无对立的境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吸收了老子“玄同”的思想,也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玄同”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从整体意识出发,“玄同”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同样认为人与自然是一个整体。正如2016年习近平同志出席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时发表的主旨演讲所说,“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没有与世隔绝的孤岛。同为地球村居民,我们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人类生存在同一个地球上,命运是连在一起的,全球变暖,冰川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影响的是整个世界的生态环境。因此,我们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按照这一原则,维护生态稳定,实现共同发展。
老子从整体意识出发,认为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不能盲目自大,并进一步指出“人类中心论”的狭隘性和片面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3]169老子认为人与自然应该和谐发展,和平共处。自然环境本来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人类只是生态圈中的一环,而如今人类的行为却严重干扰了整个生态圈的运行,引起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了整个生态环境的恶化,也导致了人类自身生存环境的恶化。对此,习近平同志提出:“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人与自然共生共存,伤害自然最终将伤及人类。空气、水、土壤、蓝天等自然资源用之不觉、失之难续。工业化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也产生了难以弥补的生态创伤。我们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用破坏性方式搞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4]人类的活动破坏了本来完整和谐的生态环境,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只能带来恶性循环。只有打破这种恶性循环,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以前社会的发展,过度注重工业发展,忽视了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危害,造成了空气污染、水质恶化、土地沙漠化等一系列问题,给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现在我们认识到,一味地注重工业发展而不顾自然环境终非长久之计,生态环境恶化只会导致经济发展停滞,逐渐演变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我们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发展理念,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生物多样性,才能做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吸收了“玄同”思想的超越性,从世界的角度出发,超越本国的利益,维护世界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老子的“玄同”需要做到“无为”,只有这样,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而“无为”也应当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理念的准则,因为人类不恰当的“有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伤害,所以如果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就要按照老子所说的“无为”行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3]212生态环境自身就具有恢复机制,只要不再人为地对其伤害,那么假以时日定当重新恢复生态稳定。“无为”不仅要尊重自然,让其休养生息,还需要人类规范自身行为。人类不懂得规范自身导致了很多问题,比如人类只顾发展工业引起水资源污染从而导致鱼类死亡,只顾自身利益过度捕捞导致鱼类资源急剧下降。我们现在要采取“无为”的方式,让大自然休养生息。
“无为”还要敬畏生命。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一再告诫我们,要尊重自然、节制欲望、敬畏生命。我们不应对自然妄加干涉,应该尊重客观规律,顺应自然,敬畏生命,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只有做到“无为”,才是真正的“有为”,只有让自然环境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发展,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最终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最终实现生态和谐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玄同”是从整体的利益出发,超越个人利益,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也是从整个人类的角度出发,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稳定。“玄同”所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倡导的生态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是“玄同”思想的现代转化。
二、“和而不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文明
世界上存在众多的国家,又各自存在不同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社会制度以及发展模式。随着各个国家交往的加深,难免会产生矛盾。面对多元共存的社会,如何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问题成为当今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和而不同”思想是处理社会关系的重要原则,一直以来对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周恩来总理运用“和而不同”的原则,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求同存异”的外交方针,为我国打开了外交的新局面。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社会局势,“和而不同”思想帮助我国解决了各种社会矛盾。“和而不同”是一种文明的交往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一种文明的交往方式。“和而不同”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文明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要建构的社会文明是对“和而不同”思想的创造性转化。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5]1205。孔子所说的“和而不同”是在论道德品行的问题,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而不同”逐渐成为普遍性的原则,进而运用于解决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政治冲突。“和而不同”可以运用于处理各种国内和国际的问题。在国内,主要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经济方面,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和而不同”原则;政治方面,“一国两制”的创造性构想,推动了香港、澳门的和平统一,体现了“和而不同”原则;文化方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提出,促进了新中国文化的繁荣,体现了“和而不同”原则;在民族与宗教问题的处理上,中国56个民族团结一心,共同发展,尊重宗教信仰,坚持信仰自由,体现了“和而不同”原则;“和而不同”在尊重差异性的基础上兼具包容性,是中国处理社会问题的重要准则。
“和而不同”思想的运用,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经济纠纷问题。“和而不同”作为一种文明的交流合作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文明的方式,“和而不同”思想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人类命运共同体”吸收了“和而不同”思想,在经济上主张共同发展,与其他国家合作共赢,“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6]37。习近平同志从全球整体性出发,提出以“合作共赢”为途径,打造一个文明发展的新模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经济体系。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本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地球上的资源又存在分配不均的问题,所以需要通过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实现资源整合,从而共同发展,促进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东地区的石油资源十分丰富,而水资源匮乏,通过资源的重新分配,从而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我国始终以开放的心态,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积极与各国进行经济往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一种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文明发展观。“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想通过文明的方式,在和平的基础上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共同发展和繁荣。
“人类命运共同体”吸收了“和而不同”思想,在政治上主张和平发展。目前在国际社会上存在一系列的矛盾,其中巴以矛盾、印巴矛盾、多国之间存在的领土争端等矛盾是当今世界急需解决的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体现的“和而不同”思想,可以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理论基础。“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4]发动暴力和战争的方式,绝非解决问题的明智选择。只有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指导下,帮助各方通过对話与协商的方式消除分歧,最终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才是明智的选择。我们生活在地球上,两次世界大战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只有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尊重差异,寻求合作,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出发,世界才能和谐稳定。
“人类命运共同体”吸收了“和而不同”思想,在文化上坚持多元共存,共同繁荣。习近平同志指出:“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2500多个民族、多种宗教。不同历史和国情,不同民族和习俗,孕育了不同文明,使世界更加丰富多彩。文明没有高下、优劣之分,只有特色、地域之别。文明差异不应该成为世界冲突的根源,而应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4]文明体现的是人类社会的精神,每一种文明都值得被尊重。面对不同的文化,我们应该始终以开放的心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价值准则和生活方式,都是不同文化的体现,我们应该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尊重这种差异性。“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是从整体性的角度出发,但是也尊重事物的差异性。习近平同志提出:“我们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7]“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时代的选择,中国以开放的心态包容世界,为世界问题的解决提供中国方案。面对各个国家,不同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尊重各国的文明、社会制度以及发展模式,坚持和平竞争、共同发展。
“和而不同”和“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一种文明的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文明理念是对“和而不同”思想的创造性转化。我们要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用这一理念进行社会文明建构,只有这样才能和平地处理国际问题、调解国际争端、化解国际矛盾、解决国际纠纷,促进世界和平发展,实现整个人类社会的共同进步。
三、“形名参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构建
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的“形名参同”思想,对于社会秩序的建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形名参同”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韩非子以“法”为基础,进行秩序建构。他主张“以法为教”[8]494“法不阿贵”[8]41,主张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严格按照这一体系运行。任何人都要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治理国家。“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8]41社会秩序按照法的原则运行,具体实施需要做到“形名参同”,只有“名正物定,名倚物徙”[8]48,才能“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8]106。“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法律制定了以后,就要按照这一秩序体系循名责实,以明赏罚。他认为“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参同,上下和调也”[8]50。只有法律秩序完整建立并合理运行,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形名参同”思想,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需要法律制度,而这一秩序的建构应由各国一起制定。“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4]“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是在遵循联合国原则基础上进行的。中国主张以“法”为基础,推动国际社会新秩序的建构。习近平同志提出:“‘法者,治之端也。在日内瓦,各国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就政治安全、贸易发展、社会人权、科技卫生、劳工产权、文化体育等领域达成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法律文书。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各国有责任维护国际法治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善意履行义务。法律的生命也在于公平正义,各国和国际司法机构应该确保国际法平等统一适用,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真正做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4]“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符合全人类的价值和利益。
“形名参同”遵循的是法制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也是遵循这一原则,“形名参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秩序建构的重要思想来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秩序建构,是运用法制的原则,以国际秩序为基础,不断完善国际法律体系。我们只有按照“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则,进行秩序建构,才能促进国际秩序和谐稳定运行。
四、“尚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治理
中国一直以来在追求现代化的道路上不断探索,而且在不断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改革。现代化建设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只有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才能促进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改革要结合本国实际,只有这样才能走出适合本国国情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墨子的“尚同”所追求的最根本的价值是和平与稳定,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也是在追求和平与稳定。“尚同”可以为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治理体系的完善。
“尚同”是墨子关于社会治理的构想,“天下之人异义,是以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其人数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9]116。“尚同”不仅仅是一个概念,也是一整套完备的治理体系。这个治理体系的原则是要符合“义”的标准,“义”既具有公正性又具有道德性。“天子得善人而赏之,得暴人而罚之。善人赏而暴人罚,则天下必治矣。然计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而以尚同一义为政故也。”[9]140“义”是一种治理原则和价值体系,而治理原则要符合正义标准,价值体系要符合道义的要求。“尚同”的治理原则是符合“义”的要求,而治理体系是由“兼爱”“非攻”“尚贤”“天志”“明鬼”“非命”“非乐”“节葬”“节用”等组成。“尚同”与其他几种原则相互补充,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
“尚同”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尚同”的治理体系需要符合正义的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治理体系也要符合正义的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吸收了墨子的“尚同”思想,对人类社会治理体系进行了创造性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既符合正义的标准,又具有秩序性。“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10]“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理体系遵循的价值和准则是符合正义标准的,依此所形成的社会秩序必然是和谐稳定的。我国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并按照这一理念处理问题。2015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学习时明确指出:“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对“尚同”思想的理论创新,是中国治理体系的创新,也是全球治理体系的創新。
“尚同”是墨子构想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体系主要通过“兼爱”和“非攻”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提倡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这也需要做到“兼爱”和“非攻”。“兼爱”是墨子提出的政治主张,这一主张超越了国家的界限,不仅可以应用于国内的社会治理,而且还可以应用于国外的社会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国家的界限,从人类整体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兼爱”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墨子认为“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9]155,只有做到“兼爱”,社会才能稳定。对于“兼爱”的“兼”,墨子提出“兼者,处大国不攻小国,处大家不乱小家,强不劫弱,众不暴寡,诈不谋愚,贵不傲贱”[9]306。对于“兼爱”的“爱”,“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9]159。“兼爱”指的是无差别的爱,是超越国家和时空限制的爱,这也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1950年至2016年,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款4000多亿元人民币,今后将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加大对外帮扶。”[4]“兼爱”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这也正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国家之间平等相处、互帮互助。“中国决定提供2亿元人民币新的人道援助,用于帮助叙利亚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恐怖主义、难民危机等问题都同地缘冲突密切相关,化解冲突是根本之策。当事各方要通过协商谈判,其他各方应该积极劝和促谈,尊重联合国发挥斡旋主渠道作用。”[4]我国一直以来始终以友好的心态对待各国人民,任何国家有需要,中国总是第一时间提供帮助。这是遵循墨子“兼爱”的原则,也是遵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则。
中国不仅在经济上给予落后地区提供经济援助,还帮助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多年以来不断地对非洲国家进行援助,涉及基础设施、住房、交通、农业、工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为非洲改善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增加就业和收入、消除贫困产生了积极作用,不仅“授人以鱼”,还“授人以渔”。此外,中国“一带一路”政策的实施,开创了全球治理体系的新模式,增强了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为沿线地区创造了发展机遇,带动了沿线地区经济发展。中国始终以平等的姿态,与世界各国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9]161中国真正做到了在尊重平等的前提下,给予其他国家帮助。“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9]159中国不仅对各个国家坚持友好的政策,还始终以开放的心态,支持世界各国共同发展。此外,中国数次派遣维和部队维护世界和平,还不断帮助非洲人民抗击埃博拉病毒。中国始终按照“兼爱”的原则对待世界各国人民,“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这一原则的现代化体现。
古往今来,战争带来了太多的伤害,而现如今中东地区依然战乱不断。正如墨子所说“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9]222。墨子认为,战争是社会最大的危害,所以他主张“非攻”。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饱经战乱的国家,中国人民清楚地知道和平来之不易,所以十分珍视现在的和平局面。中国珍视自己国内的和平,也同样珍视世界的和平。“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无论中国发展到哪一步,中国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这一点。”[4]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适应了这一主张。“人类命运共同体”吸收了墨子“非攻”的思想,坚持尊重主权平等。“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主权平等,推动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4]“主权平等,真谛在于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主权和尊严必须得到尊重,内政不容干涉,都有权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4]“人类命运共同体”尊重主权平等,坚持“非攻”的原则,不侵扰主权国家,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端,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国家和,则世界安;国家斗,则世界乱。”[4]“兼爱”和“非攻”体现了尊重主权平等、人道主义精神,以及中国和平发展的愿望。“和平与发展”“主权平等”“人道主义原则”是全世界应该公认的原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所遵循的准则。
“尚同”是遵循正义的标准所建立的治理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遵循这一原则建构的现代治理体系。“尚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思想来源。“人类命运共同体”现代治理体系的提出,可以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是中国对于建构国际新秩序提出的中国方案。
结 语
先秦诸子“同”的观念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都是对于社会建构的设想。先秦诸子的“同”观念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存在很多共通之处,它们都是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思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问题,出发点和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先秦诸子“同”的观念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十分重要的思想资源和理论支撑。
老子的“玄同”是按照自然的法则行事,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理念建设。孔子的“和而不同”是一种文明的交往方式,可以运用于解决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政治冲突,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社会文明建设。韩非子的“形名参同”是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制建设。墨子的“尚同”追求的是和平与稳定,而现代社会的治理体系也是在追求和平与稳定,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理体系建设。先秦诸子“同”的观念,不仅可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经济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建设,还可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先秦诸子“同”观念的现代转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中国和全人类的未来而提出的,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与历史内涵的中国方案,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当代全球发展大势的准确把握,以及对当代人类生存处境与命运的深刻洞察与理性自觉。“人类命运共同体”适应了当前国际形势与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需求,为思考人类未来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国际新秩序的共同价值规范。从先秦诸子“同”的观念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可以看出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总是我们的思想根基。新时代环境下中国传统文化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所以我们更要不断地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理论创新,通过现代阐释推动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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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UNITY OF COMMONDESTINY FOR ALL MANKIND”: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SAMENESS”
CONCEPT BY PRE-QIN PHILOSOPHERS
Zhu Lin
Abstract:The concept of "Sameness" of the pre-Qin philosophers is a vision of social construction and represents a conscious mode of thinking. The concept of "Sameness" of the pre-Qin philosophers provided a very important ideological resource and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 "Original unity"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cological concept of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 "Harmony but not uniformity"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ivilization of the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 "The resemblance of form and identity" can promote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the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 "Conform upwardly can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governance system of the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 "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 is a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he concept of "Sameness" among the pre-Qin philosophers, a major development of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s a common value norm to promote the reform of glob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build a new international relationship and new international order.
Keywords:Community of common destiny for all mankind;Original unity;Harmony but not uniformity;the resemblance of form and identity;Conform upwardly
〔責任编辑:袁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