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紧紧围绕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山西”为目标,在转型发展“蹚路前行”中实现“有名、有实,有能、有为”。
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河湖长履职内容、履职方式、履职程序、履职标准。市、县级河湖长要突出工作部署、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整治问题、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系统治理等河湖管护工作;乡、村级河湖长要突出河湖巡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宣传引导等具体工作。
加强基层河湖管护队伍管理,确保河流湖泊段段有人管、时时处处有人管,将长效管护机制落地落实。建立河湖长交接制度,结合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变动和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及时调整河湖长,确保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
在现有河湖长书面述职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以会议形式汇报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的述职形式,引导和激发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十四五”规划,加快修订完善一河(湖)一策;按照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指导意见,分级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为各级河湖长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学习培训,可以对标先进走出去,也可以选优择先请进来,通过委托培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编制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上下游、左右岸地域联席会议,共商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重大问题解决;开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共享信息,共商对策,一致调度,形成联勤联动工作合力。
完成对省内主要河流全面巡查调查,掌握河湖面貌现状,为“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奠定坚实基础,各市县要全面开展涉河湖问题排查整治,为河湖管护“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提供基本信息数据。
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管用的暗访督查机制,按照“查、认、改、罚”的程序,以“四不两直”为主要方式,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必要时组织进驻式督查,完善河湖长巡查问题“发现、交办、督办”机制,促进河湖长真履职、履好职。
通过“12314”“6165198”举报、各地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分办、交办,及时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上级通报、领导交办的涉河湖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提请政府“13710”督办系统,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将通报、约谈和问责。
根据河湖长履职规范、部门分工、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每季通报,起到以考促建、推进度、找差距、跟踪问效促落实作用。
考核结果提交党委政府及考核部门,作为党政领导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同时按照《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对考核优秀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联合共青团和部分高校,利用学生假期组织系列行动,以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河湖管理保护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全面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选取工作成绩较好、成效明显,具有工作特色亮点的3—4个市级单位,进行检查观摩,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