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办公室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

2021-07-24 04:02
山西水利 2021年2期
关键词:节水型节约用水水利部

2021年,全省节水工作将按照水利部、全国节水办和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以党建工作统领节水工作,坚持“补短板、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紧紧围绕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为统领,以“谋规划、建标准、强监管、重宣传”为工作主线,积极推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体系,落实节水评价机制,强化行业用水监督管理,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全省节水工作上新台阶。

一、建立和完善水资源节约管理机制

(一)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要求,依托建立的省级节约用水厅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和解决节水重大问题,推动节水行动方案全面实施。同时各市要按照各市政府印发的节水行动实施细则,积极协调相关节水职能部门开展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大力推动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落地见效。

(二)编制出台节水“十四五”规划

在工业、农业、城镇生活等领域,将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各项节水工作任务纳入“十四五”节水规划,联合发改等部门出台我省的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的节水工作目标和重点,与相关规划衔接,为指导全社会节水工作奠定基础。

(三)启动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节约用水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推动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年将启动《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工作,将进一步细化节约用水各项措施,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建立科学水价制度,进一步加强用水节水日常监管和处罚力度。

(四)完成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年度任务

按照国务院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双控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2021年我省的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的控制目标。从目前的统计结果来预测,我省2020年的用水总量可控制在93亿立方米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已超额完成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下达的“十三五”降幅目标。为完成“十四五”双控指标控制任务,制定了今年全省工作目标为:用水总量控制在93.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以上。

为完成该项任务,根据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的要求,制定各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太原市10.47亿立方米,大同市7.40亿立方米,朔州市6.79亿立方米,忻州市7.74亿立方米,吕梁市8.90亿立方米,晋中市7.96亿立方米,阳泉市2.26亿立方米,长治市6.69亿立方米,晋城市4.95亿立方米,临汾市11.06亿立方米,运城市19.38亿立方米。

各市要围绕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2%以上的总体降幅目标及各市当前用水效率情况,严把用水效率红线,引导和鼓励用水载体进行节水改造,推广污水处理和中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合理利用,挖掘自身节水潜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成各市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目标任务。

(五)继续完善节水标准体系和节水评价工作机制建设

按照定额管理的相关要求,今年要全面修订我省服务业用水定额,同时按照水利部要求不断完善节水标准定额体系,并联合住建厅开展节水型建筑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工作。

全省继续在4类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中开展节水评价,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以水定需关口。各市要继续健全节水评价工作机制,强化取用水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要继续加强节水评价台帐登记制度,掌握节水评价工作进展动态,做好节水评价登记备案和报送工作。

二、深入推动各行业节水领域重点工作

(一)建设第四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按照水利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要求,今年将推动大同市云州区、广灵县,晋中市榆次区、灵石县,朔州市朔城区、长治市潞州区,忻州市宁武县,吕梁市离石区,临汾市洪洞县、安泽县,运城市绛县、垣曲县等12个县(区)开展第四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水利部做好2020年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的复核工作。各市应按照水利部《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达标参建县的实施方案编制、节水提标改造、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宣传和自评估等指导管理工作,确保县域节水型社会工作顺利达标。

(二)树立行业先进节水载体典范

按照国管局、水利部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要求,联系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省、市、县各行业管理机构开展节水改造,以因地制宜、经济适用为原则,综合集成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过程管理,将各级机关单位建成“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标杆单位,为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奠定基础。

按照水利部建设节水型高校和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的要求,联合教育、住建等单位,继续大力推动节水型高校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搭建高校和节水服务企业有效沟通的平台,鼓励高校合同节水服务模式,开展高校节水工作,提升高校用水效率。

按照工信部、水利部建设节水型企业的要求和我省高耗水行业节水调查报告结果,联系工信、发改等部门在高耗水行业中,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的节水型企业评价、命名工作以及水效领跑者推选储备工作,促进高耗水行业用水企业不断强化节水技改升级,达到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

(三)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水利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精神,结合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编制出台我省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为下一步推动我省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奠定基础。各市要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台账,完善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等数据统计口径;鼓励支持推广不同领域循环用水的技术、设备与工艺,扩宽非常规水源利用途径,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推动我省非常规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对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

(一)继续开展行业节水调查工作

继续联合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等部门,开展全省高校、高耗水行业等重点用水户开展用水节水调查工作,对节水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和分析,了解节水先进工艺和实际用水情况,为完善用水定额标准、制定节水措施,开展节水型载体评价奠定基础。

(二)加强计划用水监督管理

按照水利部关于计划用水管理的相关要求,今年我省将研究制定计划用水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强化用水需求和过程管理。各级水利部门应会同住建、工信、市场监督局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各级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管,落实年度用水计划和执行管理,严格落实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强对违规用水行为的联合执法力度。

(三)加强对节水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继续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要求补助项目按照节水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规范建设程序,采取抽查、调研、监督等多种形式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完成进度,保证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节水意识

(一)围绕节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今年,我办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节水主题宣传,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节水宣传,制作节水系列专题报道,开展公众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二)继续节水护水公益宣传,扩大节水影响

继续与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少工委等单位,开展青少年节水护水公益系列活动,广泛招募“节水志愿者”和“节水大使”。组织节水服务队开展主题活动,多渠道传播节水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树立节水社会风尚。

(三)组织节水宣传进学校、社区、企业

组织节水志愿服务队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让更多节水新思路、新创意、新想法付诸实践,鼓励和扶持更多的单位与个人参与到节水当中来,让更多的人认识节水、理解节水、参与节水,努力将节水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的全过程。

(四)主动宣传节水工作,提升工作亮点

各市水利(水务)局应积极学习先进节水典型工作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打造节水亮点工作,并定期予以宣传报道。同时,各市应建立节水新闻信息报送制度,每月应向省水利厅提供至少一篇的节水新闻稿件和宣传素材,省水利厅推送至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公众号,以展示山西节水的亮点、彰显节水山西的风采。

(五)开展节水技术培训,提升基层管理人员水平

今年将围绕用水定额管理、节水评价、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节水载体评定等工作重点,对各市和部分重点县水利(水务)局以及有关省直单位的节水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促进节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习总书记关于治水的系列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这个中心,编制两个规划,推动县域达标建设,完善定额标准,修订节水条例,强化节水督查,建设节水型社会,助推山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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