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翔
天津市河西区康复医院 (天津 300202)
脑梗死后足下垂是一种临床常见的功能性障碍,多由小腿肌群痉挛牵拉所致。患者在行走时下肢抬得较高,并以足尖落地,往往不利于踝部功能恢复,严重影响日常工作和生活[1]。现阶段,临床多采取康复训练的方式进行干预,虽可提高患者的下肢运动功能,但恢复速度较慢,需联合其他有效措施来保证干预效果。有研究表明,采用功能性电刺激治疗运动障碍可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2]。足下垂刺激仪佩戴方便,通过对患侧进行电流刺激,可保证踝关节正常活动,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鉴于此,本研究探讨足下垂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在脑梗死后足下垂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我院接诊的53例脑梗死后足下垂患者作为对照组,选取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我院接诊的54例脑梗死后足下垂患者作为观察组。对照组男29例,女24例;年龄42~75岁,平均 (58.46±4.59)岁;病程7~27 d,平均(17.21±3.05)d。观察组男30例,女24例;年龄41~75岁,平均(58.41±5.23)岁;病程7~28 d,平均(17.46±3.42)d。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家属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纳入标准:符合《神经病学》[3]中脑梗死相关诊断标准,且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病情稳定后出现足下垂症状;Ashworth分级<Ⅱ级;心、肝、肾等重要器官功能正常。排除标准:病程≥50 d;下肢关节畸形或损伤;伴有腰椎管疾病。
对照组采取康复训练,具体如下。(1)胫前肌力量训练:协助患者取仰卧位,指导其做足背伸展及外翻动作,5 min/次,1次/d;协助患者取坐位,嘱其足跟着地,尽可能抬高脚掌,进行左、右前脚掌击地交替练习,5 min/次,1次/d。(2)小腿三头肌训练:痉挛早期,辅助患者进行踝关节背屈练习,20次/组,2组/d;对于可下床行走的患者,指导其进行站楔形板康复训练,可根据患者的病情调整楔形板坡度,20 min/次,1次/d,6次/周。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加用足下垂刺激仪(江苏德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DC-L-500型)干预:首先用编程器将刺激电流调至最小,并关闭刺激器电源;将两片自粘电极片置于患侧腓神经与胫前肌部位,于患者膝关节下方佩戴好绑带,通过电刺激调试角度,起始脉宽为100μs,后逐渐增大,至踝关节出现背屈动作,根据患者的耐受程度确定最终电流强度,30 min/次,1次/d。
两组均连续干预2个月。
(1)疗效:干预2个月后,参照董卫卫等[4]研究中的标准,根据踝背屈角度评估,其中,患者踝背屈角度增加≥4°为显效;患者踝背屈角度增加2°~3°为有效;患者踝背屈角度增加<2°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2)下肢运动功能:分别于干预前及干预2个月后采用Fugl-Meyer运动功能评价量表(Fugl-Meyer assessment scale,FMA)评估,包括跟、膝、踝、髋等部位不同体位的功能测定,总分34分,评分越高表示下肢运动功能恢复越好[5]。(3)下肢平衡能力:分别于干预前及干预2个月后采用Berg平衡量表(Berg balance scale,BBS)评估,总分56分,41~56分表明患者双下肢平衡能力较好,可独立行走;21~40分表明患者双下肢平衡能力较低,需辅助步行工具出行;0~20分表明患者双下肢平衡能力低,需依靠轮椅出行[6]。
干预2个月后,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疗效比较
干预前,两组FMA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2个月后,两组FMA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FMA评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FMA评分比较(分,±s)
注:FMA为Fugl-Meyer运动功能评价量表
组别例数干预前干预2个月后t P观察组54 4.85±1.62 18.01±3.65 24.217 <0.001对照组53 4.76±1.81 16.23±2.57 28.564 <0.001 t 0.271 2.912 P 0.787 0.004
干预前,两组BB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2个月后,两组BBS评分均高于干预前,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BBS评分比较(分,±s)
表3 两组BBS评分比较(分,±s)
注:BBS为Berg平衡量表
组别例数干预前干预2个月后t P观察组54 31.85±1.12 51.01±1.43 77.514 <0.001对照组53 31.76±1.23 44.23±1.57 45.945 <0.001 t 0.396 23.362 P 0.693<0.001
脑梗死是由于局部脑组织血液供应不足导致的病变坏死,致残率及病死率均较高。该病患者经抢救后往往会伴随神经功能缺损、肢体功能障碍,其中足下垂是临床较为常见的后遗症,会导致足跟外翻或足内收等畸形,影响患者的步行姿态,若得不到及时的治疗,会导致关节挛缩、变形。
目前,临床针对脑梗死后足下垂患者并无特异性干预方案,常采用康复训练、物理治疗等方式。其中,康复训练可有效改善小腿三头肌张力及胫前肌肌力,协调患者的运动模式,从而对足部畸形进行矫正,改善运动功能障碍,但康复时间较长,患者在出院后常由于缺乏科学的指导,导致中途放弃训练,致使足下垂难以纠正。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2个月后,观察组总有效率、FMA评分及BBS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分析,其原因在于,足下垂刺激仪是利用功能性电刺激在患者起步时刺激腓总神经及胫骨前肌,促使足部抬起,并于足部落地时停止电刺激,可有效控制足部运动,抑制患者步行时足背屈、足外翻等不良姿势,矫正足下垂,纠正步行姿态;此外,足下垂刺激仪穿戴简单,可长时间刺激并增加患者肌力,配合康复训练可进一步改善患者的步行能力,提高下肢运动功能;足下垂与步长密切相关,患侧摆动期延长会增加患者重心失稳、步态不协调及摔倒的风险,而足下垂刺激仪通过增加踝背伸肌力,缩短足廓清时间,减少非患侧的摆动时间,从而改善步态不协调,增加步长,改善平衡能力,有助于降低摔倒的风险[7]。
综上所述,足下垂刺激仪联合康复训练在脑梗死后足下垂患者中的应用效果明显,可促进患者下肢运动功能及平衡能力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