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林燕
(广东省梅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一次性餐饮具随处可见,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一部分。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对塑料包装材料的需求量高达几千万吨。一次性餐饮具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使用后废弃物的处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甚至威胁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的生存。近年来,可降解塑料因传统的塑料材料的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缺陷而诞生,可降解材料后能进行自我分解,可堆肥,废弃后进行处理能减少环境污染,减少能源资源的使用。因此为了社会的进步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研究出一系列替代传统塑料的可降解塑料,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生物降解塑料标准。
2020年11月0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 GB/T 18006.3-2020《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1],并于2020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本部分代替了GB/T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中的可降解餐饮具相关内容。对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的质量要求、技术指标进行统一的标准要求,通过对市场上的相关产品规范化,从而有效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以下就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范围部分指明标准的内容:规定了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的定义和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包装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标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于以树脂、淀粉、植物纤维等各种原料制得的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也适用于接触食品层覆有或涂有或复合有生物降解塑料薄膜或片的其他可降解一次性餐饮具。不适用于纸杯、纸碗等纸质餐饮具。
这部分主要罗列该标准引用的相关标准,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等。
这部分主要是对降解、可降解、全生物降解、生物降解、生物分解、一次性餐饮具、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分别作出定义。
这部分主要是产品的分类,按照使用时的耐热程度分为耐热和不耐热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一次性餐饮具是指预期用餐或类似用途的器具,包括一次性使用的餐盒、盘、碟、刀、又、勺、筷子、碗、杯、桶、罐、壶、盖等,也包括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具,也包括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但不包括无预期用餐目的或类似用途的食品包装物如生鲜食品托盘、酸奶杯、果冻杯等,也不包括仅用于食品保鲜、展示、贮存、封装目的的食品包装物如饼干衬托、蛋糕盒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是指用可降解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饮具。
这部分是产品的要求,包括对产品的外观、结构、使用性能、含水量、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挥发性固体含量(有机成分含量)、降解性能和可堆肥降解性能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外观要求,规定外观有七点要求:a)正常色泽;b)不能有裂缝口及填装缺陷;c)表面无油污、尘土、霉变及其他异物;d)表面平整洁净、质地均匀,无划痕,无皱折,无起皮或分层,无破裂,无穿孔;e)有颜色的餐饮具不能有明显的变色、褪色、颜色深浅不匀(有装饰要求除外)、污点等;f)餐饮具表面如有涂装,涂装面应无流挂、起皮、裂开、起泡等;g)不能有明显的异物、起泡、模型缺陷、毛刺、膨胀及其他缺陷。
二、结构要求,规定结构有四点要求:a)边缘光滑、规整;b)对带盖的产品,其盖合应方便平整,且容器与盖应匹配;c)对反弹性盖的产品,其盖应可别扣;d)对具有容器功能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应能平放稳定。
三、物理性的使用性能,主要包括:容积偏差、负重性能、跌落性能、盖体对折性能、耐热性能和漏水性。其相关指标如下:容积偏差要求一次性餐盒、碗杯、罐、壶等具有容器盛装功能的餐饮具,其容积偏差应不大于 5%,其中容积偏差仅对具有容器盛装功能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有要求,对刀、叉、勺、筷、碟、盘、托、盖、内衬等不作要求;负重性能要求一次性餐盒碗、杯等餐饮具,其负重前后高度变化应不大于5%,其中负重试验仅对在盛装食品后有可能堆码或手握的餐盒、碗、杯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有要求,对刀叉、勺、筷碟、盘、盖以及有外托的一次性内衬餐饮具不作要求;跌落试验要求三个试样均不得有任何破损;盖体对折性能要求对盖和容器连体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对折试验后不应有裂纹或损坏,且三个试验样品均不得有裂纹和损坏;其中盖体对折试验仅对盖和容器连体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有要求,对盖和餐盒分体或无盖的餐盒碗、杯、盘、碟、刀、叉、勺、筷等不作要求;耐热性能包括耐热水跟耐热油:耐热水试验后,不应变形、起皮、起皱,对具有容器功能的餐饮具不应变形、阴渗及渗漏,且试验两个样品,均不得有明显变形、阴渗及渗漏,其中耐热水试验仅对有可能盛装热菜、热食物及热饮的盒、杯、碗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有要求,对无需耐热的盘、碟、刀、叉、勺、筷、盖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不作要求,对标识不耐热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也不作要求对本身不耐热材质制作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包括发泡与非发泡餐饮具,其应明确标识耐热最高温度,试验时的耐热水试验按照标识温度进行,如没标识则统一按耐热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进行试验;耐热油试验后,不应变形、起皮、起皱,对具有容器功能的餐饮具不应阴渗及渗漏,且试验两个样品,均不得有明显变形、阴渗及滲漏,其中耐热油试验仅对有可能盛装热菜、热食物的盒、碗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有要求,对无需耐热油的盘、碟、刀、叉、筷、水杯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不作要求,对标识不耐热的一次餐饮具也不作要求;漏水性要求对具有盛装液体功能的盒、碗杯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试验后不应漏水,且试验两个样品,均不得有渗漏,其中对无盛装液体功能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不作要求,对标识无盛装液体功能的盒、碗、杯等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不作要求。
四、含水量的技术指标:用天然高分子材料制作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如植物纤维模塑餐具等,其含水量应不大于 7%;其中含水量仅对使用天然高分子材料制作的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有要求,对其他材质制作的一次性可解餐饮具不作要求。
五、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要求:见表1。
表1 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限量要求
本部分规定的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要求并非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而是考虑到可降解塑料在环境中全生物降解后,其有机碳部分被微生物分解转化成了二氧化碳(和/或甲烷)等小分子物质,而所含的这些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会残留在降解环境中,所以从环境安全角度出发,进行了具体指标限值。
六、挥发性固体含量(有机成分含量):挥发性固体含量应≥51%。
七、降解性能应同时满足两点要求:a)相对生物分解率应≥90%,且材料中组分≥1%的有机成分的生物分解率应≥60%;b)如果可降解餐饮具由混合物或多种材质复合组成,则组分含量<1%的有机成分也应可生物分解,但可不提供生物分解能力证明,各组分加和总量应<5%。(注:组分含量<1%的有机成分可生物分解能力可提供产品相应检验报告或企业自我声明)
八、可堆肥降解性能包括生物分解率、崩解率和生态毒性。生物分解率应同时满足两点要求:a)相对生物分解率应≥90%,且材料中组分≥1%的有机成分的生物分解率应≥60%;b)如果可降解餐饮具由混合物或多种材质复合组成,则组分含量<1%的有机成分也应可生物分解,但可不提供生物分解能力证明,各组分加和总量应<5%。崩解率应≥90%。生态毒性:植物出芽率和植物生物质量比应≥90%。(注:可堆肥性能仅当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宣称是可堆肥时进行要求。降解性能是可降解餐饮具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一种降解能力体现,检测方法可以是堆肥、水环境、土壤等条件,但可堆肥主要是指可降解餐饮具能在堆肥)
因此针对以上产品指标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形成统一的可降解塑料检验方法及产品检测标准。
这部分是针对上面的产品要求,覆盖以上各项指标的检测,对检验方法进行详细叙述。下面对这部分内容做简要的分析:
外观与结构检验要求是在实验室中用 45°角射灯进行观察。
容积偏差的测量是根据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制品的规格,取相应容量的量筒,将(23±1)℃的水(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加入试样容器内,至容器内,至容器内水平最高处与容器口平面相平,将水小心倒入量筒内,读数并记录。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最后取三个样品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负重试验是取试样一只,将盛装食品的主体部分倒扣排放在平滑玻璃板上,再放上另一块平板玻璃。先用金属尺测量平板玻璃下表面至桌面的高度。然后将3 kg砝码置于平板玻璃中央处,负重1 min立即精确测量上述高度。(注:平板玻璃规格为200 mm×150 mm×3 mm,砝码规格为1kg,金属直尺精确度为1 mm,此外,对容积小于500mL一次性水杯,负重试验的砝码为1kg)另取试样一只,重复以上步骤。
跌落试验是在常温下,将试样距平整水泥地面0.8 m高处,底部朝下,自由跌落一次,观察试样是否完好无损。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
盖体连接对折试验是将带盖餐饮具试样连续开合15次,观察与盒体连接处有无裂纹和损坏。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注:仅对盖盒连体餐饮具进行检验)
耐热试验是取试样一只,放在衬有滤纸的搪瓷盘上,注满 95℃±5℃的热水(方便面碗用100℃热水)或热食用油(饮具只做100℃水耐热试验),再移到60℃恒温箱内静置30 min后观察样品有无变形,有无阴渗、渗漏的迹象。取另外试样一只,重复以上步骤。
漏水试验是取试样放在衬有滤纸的搪瓷盘上,注满23℃±2℃的水,静置30 min后观察样盒有无变形,盒底有无阴渗、渗漏的迹象。
含水量是按照GB/T 462要求检验,试验时,取三个样品进行检验,取三个样品检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检验结果。
重金属及特定元素含量中重金属含量是将样品经高压系统微波消解,然后用原子吸收仪按照GB/T 15337进行测试,或者用四级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按照 GB/T 37837进行检测。仲裁时按照GB/T15337进行检测。氟含量是将样品石英砂放在燃烧舟里混合,盖上适量石英砂,在通水蒸气和氧气情况下高温炉 1250℃中煅烧 15 min,收集冷凝液。用等离子色谱测定仪进行氟含量测试。
挥发性固体含量按GB/T 9345.1-2008方法A进行测试,采用马弗炉进行试验,测试温度为550℃。
降解性能中生物分解率按 GB/T 19277.1或GB/T 19277.2或GB/T 19276.1或GB/T 19276.2或GB/T 22047或GB/T 32106或GB/T 33797进行测试。如仲裁需要时,按GB/T 19277.1进行测试。可堆肥降解性能中生物分解率按 GB/T 19277.1进行测试。崩解率按GB/T 19811进行测试。生态毒性试验是依照 GB/T 28206-2011的6.4.4、OECD 208和EN 13432:2000中附录E中修订的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样品堆肥的植物种植出芽率与植物生物质量相对于空白堆肥(未进行试验或试验开始加入参比物质)试验,至少90%以上。
包括组批,检验分类——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抽样方案,判定规则等。
该部分包括产品的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的要求等。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规范行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相关生产和检测单位要认真学习并运用于实际生产检测中,发挥标准的实质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