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垚迪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200125)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升级,综合管廊凭借其集成管道、集约土地的优势,近些年被越来越多的采用[1]。由于综合管廊既有社会公共产品属性,也有生产服务经营属性[2],因此如何制定合理的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临港地区综合管廊建设主要集中在主城区、科创城、综合先行区,综合管廊建设规模远期约为30.2km,近期实施约14.2km,共计12条已建成的管廊,本文选取其中4条管廊为研究对象。
首先,通过对不同入廊费和运维费的收费模式进行分析,同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以管线的“直埋成本”为基础来计算入廊费,以空间比例分摊法来计算运维费。然后,通过与设计及业主单位沟通确定计算参数,最终计算出上海临港地区各段管廊的入廊费和运维费收费标准。
入廊费的收费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在已确定建设费用的前提下,按照特定的分摊模式确定各管线单位应支付费用。此模式适用于各管线单位共同出资建造,共同拥有产权的情况。第二类是将各管线单位在综合管廊全寿命周期内,将管线的总直埋费用,作为各单位有偿使用费的对价,并推算出各管线单位应分摊的建设费用。其一般计算公式为:承担的建设费用=入廊管线的直埋成本×综合管廊全寿命期内管线直埋的开挖次数+综合管廊全寿命周期内管线直埋的间接成本。该模式一般在政府单独出资,国家拥有产权的前提下被应用。由于综合管廊是由政府出资修建的市政公用设施,因此我国入廊费基本以第二类模式为主,即以管线的“直埋成本”为基础计算入廊费。
通过研究发现,运维费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第一种为空间比例分摊法。将各管线在管廊内实际占有的空间体积占总体积的百分比,作为应分摊的费用比。第二种为直埋成本比例分摊法。将各管线单位实际承担的直埋费用占所有管线单位实际承担的总直埋费用的百分比,作为应分摊的费用比。第三种为平均分摊法,不考虑其他因素,将管理费用在各管线单位间平摊。综上,采用空间比例分摊法可以较为准确地反应出各单位应承担的管理费用,而我国目前也基本上采用该方法作为运维费的分摊准则。
国内广州、长沙、银川等多个城市均已建设了地下综合管廊,通过研究发现,其管线入廊费基本以管线的“直埋成本”为基础计算,管廊运维费主要遵循以各管线所占管廊的空间体积为基础进行计算。因此,上海临港地区的综合管廊入廊费以及运维费也采用此方法计算。
入廊管线的直埋成本,根据设计提供的管线若单独敷设的直埋做法测算得到。此外,管线在管廊全寿命周期里的更新次数如下。雨污水管、给水、天然气管线。经过研究,考虑到管线的老化、破损,在第25年对50%的管线进行更换,在第50年的时候对全部管线进行更新,在第75年时再对其中的50%管线进行更新。因此,除去直埋敷设,该类管线的更新次数为2次。即整个管廊寿命周期里,该类管线的更新次数为3次。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由于直埋时,电力和通信管线均为排管敷设,外部有混凝土结构包封,能够较好地保护管线不被破坏。所以,在管廊整个寿命周期里,只考虑有50%的管线需要更新1次。因此,在整个管廊寿命周期里,该类管线的更新次数为1.5次。综上,结合管线直埋成本及管廊全寿命周期的管线更新次数,可算出临港地区各管线的入廊费。详见表1。
表1 临港管廊入廊费测算表(部分)
水芸路(N2-B5) 1573电力 7孔10KV 1358.06 1.5 320通讯 9孔 1235.53 1.5 292天然气 DN200 395.96 3 187给水 DN300 914.58 3 432污水 DN400 3065.16 3 1446科创城海洋三路 1150电力 6孔110KV 1608.14 1.5 277 24孔10KV 3358.42 1.5 579通讯 20孔 2023.82 1.5 349天然气 DN150 395.96 3 137给水 DN300 914.58 3 316污水 DN400 3065.016 3 1057预留再生水 DN300 914.58 3 316综合区浩通路 550电力 44孔10KV 5433.25 1.5 448通讯 9孔 1235.53 1.5 102天然气 DN150 395.96 3 65给水 DN300 914.58 3 151污水 DN400 1178.94 3 195雨水 ф1000双排 6782.43 3 1119
综合管廊的日常运维成本主要可以分为人工成本、运行成本、维护成本,以及运营单位的适当利润等几个方面。然后通过测算后得到各条管廊的运维费用,然后结合各管线所占管廊的空间净体积,从而得到各管线的运维费用。各运维费计算标准如下:
人工成本单价按10万元/年;运行成本主要为用电费;由于管廊大中修的费用另行发包,因此维护成本只考虑管廊的日常维护,广州综合管廊按总投资的0.5%计算,考虑到上海地区的自身特点,本项目日常维护成本费率取定为0.95%。运营单位的利润率测定,厦门管廊为2.6%,考虑到上海市的物价水平等因素,按15%计算,计算基数为人工费、运行费、维护费之和。综上,临港地区管廊(部分)每年的运维费测算如表2所示:
表2 临港管廊运维费测算表(部分) 单位:万元
在测算出各管廊的年运维费用后,再根据管廊中,各管线所占管廊空间净体积的比例,从而算出各管线单位应当缴纳的管线运维费。具体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临港管廊内各管线运维费表(部分) 单位:万元
给水 6.87% 29.95污水 39.24% 171.22科创城 海洋三路 27.37电力 30.58%302 92.35通讯 8.25% 24.90天然气 20.46% 61.79给水 6.26% 18.89污水 28.20% 85.17预留再生水 6.26% 18.89综合区 浩通路 18.5电力 30.70%148 45.44通讯 7.99% 11.83天然气 19.03% 28.16给水 9.65% 14.29污水 15.65% 23.16雨水 16.97% 25.12
综上,上海临港地区的综合管廊有偿使用收费模式,采用以“直埋成本”为基础计算入廊费,按空间体积占比方式计算运维。但是,入廊费前期投入较大,且需要管线单位一次性投入,资金压力较大。同时,每年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运维费用。因此,为了减轻入廊管线单位的资金压力,建议综合管廊在设计时,能够优化设计方案,例如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降低围护强度;选择管廊线路时尽量避开暗浜、地铁等地质情况复杂的地方;优化管廊标准段及节点段的截面设计,尽可能减少空间体积。即通过设计手段,尽可能降低管廊的工程造价,从而降低管线入廊费。此外,希望政府部门对综合管廊的建设能够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支持,毕竟如果管廊的建设成本和运维养护成本都完全由管线单位支出的话,资金压力偏大。如果有政府的财政补贴,再结合各入廊管线单位缴纳的有偿使用费,将会更好地实现管廊建设使用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