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振兴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医院,河南 柘城 476200)
股骨颈骨折会引起髋部疼痛与髋关节功能障碍,临床主要通过手术治疗为主,虽可改善患者生活能力,但通常伴有骨密度下降的症状,影响术后髋关节功能恢复。本研究将活血逐瘀汤应用于股骨颈骨折术后并观察其对骨密度、骨代谢指标及髋关节功能的影响,报道如下。
共60例,均为2018年1月至2020年1月我院收治的股骨颈骨折术后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0例。对照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20~63岁,平均(48.36±4.67)岁;病程2~7d,平均(4.22±1.42)d;骨折Carden分型为Ⅰ型4例,Ⅱ型13例,Ⅲ型12例,Ⅳ型1例;18例成角<15°,12例成角>12°;嵌插骨折19例,无嵌插11例。观察组男13例,女17例;年龄21~64岁,平均(49.72±4.73)岁;病程3~7天,平均(4.31±1.34)d;骨折Carden分型为Ⅰ型3例,Ⅱ型10例,Ⅲ型15例,Ⅳ型2例;20例成角<15°,10例成角>15°;嵌插骨折21例,无嵌插9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诊断标准:符合《成人股骨颈骨折诊治指南》中诊断标准[1]。Garden分型法按骨折损伤程度分为四型。I型为不完全骨折;Ⅱ型为完全骨折但无移位;Ⅲ型为骨折有部分移位,股骨头外展,股骨颈段轻度外旋及上移;Ⅳ型为骨折完全移位,股骨颈段明显外旋和上移。其中I型、Ⅱ型者因为骨折断端无移位或移位程度较轻,骨折损伤程度较小,属于稳定型骨折;Ⅲ型、Ⅳ型者因骨折断端移位较多,骨折损伤较大,属于不稳定骨折。
纳入标准:①均符合上述诊断标准;②均行牵引床复位后微创经皮空心螺钉内固定术;③均为首次手术;④术前未接受相关治疗;⑤患者认知、交流能力正常。
排除标准:①患凝血功能障碍;②有手术禁忌证;③多发骨折;④治疗期间使用糖皮质激素;⑤对中药过敏;⑥研究中途退出。
两组术后均给予常规治疗。如给予低流量吸氧,应用抗生素、质子泵抑制剂预防感染。同时给予抗凝、抑酸护胃等处理。根据患者恢复情况,术后第1天指导功能训练,第5天练习坐起,轮椅活动;术后1个月视情况拄双拐下地活动。
对照组给予口服普力得(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70902、20191001)0.48g,日3次;口服碳酸钙D3片(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0170501、20191202),每次1片,日2次。持续治疗6个月。
观察组给予活血逐瘀汤。药用桃仁12g,红花15g,当归12g,川芎10g,生地黄10g,延胡索12g,赤芍10g,自然铜10g,没药12g,乳香12g,牛膝12g,骨碎补8g,甘草8g,续断8g。日1剂,水煎煮至300mL,分早晚2次服用。连续治疗6个月。
两组治疗前、治疗6个月后的骨密度比较。采用双能X线(天津开发区圣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型号SGY-II)检测患者的股骨颈骨折段骨密度情况。
两组治疗前、治疗6个月后的骨代谢指标比较。清晨采空腹静脉血4mL,离心后取血清,以放射免疫法检测血骨钙素(BGP),以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骨碱性磷酸酶(BALP)。
记录术后6个月内并发症情况(股骨头坏死和骨折不愈合)。①股骨头坏死的诊断参照《成人股骨头坏死诊疗标准专家共识(2012年版)》[2]中标准。②骨折不愈合的标准参照《成人股骨颈骨折诊治指南》[1]。临床表现为骨折端有异常活动,负重功能丧失或还出现跛行,骨传导音降低、较健侧弱,当骨端在移动时或是做一些负重活时会产生疼痛,出现成角、缩短与旋转畸形,出现关节挛缩畸形与肌萎缩,X线片检查显示骨折断端相互分离、而且骨痂稀少、骨折端硬化、密度增高等。
治疗第3个月、第6个月、第9个月、第12个月的髋关节功能比较。采用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表[3]进行评价,包括关节活动范围、畸形、疼痛等项目,总分为100分,得分越高说明髋关节功能恢复越好。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后骨密度比较见表1。
表1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后骨密度比较 (±s )
表1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后骨密度比较 (±s )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组别 例 治疗前 治疗6个月后对照组 30 0.73±0.11 0.79±0.14*观察组 30 0.72±0.14 0.87±0.15*△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后骨代谢指标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后骨代谢指标比较 (±s )
表2 两组治疗前及治疗6个月后骨代谢指标比较 (±s )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时间 组别 例 BGP(g/L) BALP(U/L)治疗前 对照组 30 8.96±2.56 51.42±2.25观察组 30 8.87±2.42 51.69±2.35治疗后 对照组 30 11.75±2.14* 65.26±5.41*观察组 30 15.46±2.33*△ 76.54±5.45*△
两组术后6个月内并发症情况比较见表3。
表3 两组术后6个月内并发症情况比较 例(%)
两组治疗第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Harris评分比较见表4。
表4 两组治疗第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Harris评分比较 (分,±s )
表4 两组治疗第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Harris评分比较 (分,±s )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同期比较,△P<0.05。
组别 例 术前 治疗3个月 治疗6个月 治疗9个月 治疗12个月对照组 30 16.35±2.33 58.26±5.88* 64.48±6.18* 72.65±7.85* 78.22±8.04*观察组 30 15.24±1.68 66.42±6.59*△ 71.34±7.16*△ 82.12±8.06*△ 88.65±8.46*△
股骨颈骨折的发生主要与骨质疏松、活动反应能力减弱有关,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骨吸收和骨代谢容易发生紊乱,继而出现骨密度下降,发生股骨颈骨折的风险较大。目前,临床上常应用促进骨折愈合的药物来改善股骨颈骨折术后的预后,氨基葡萄糖能够舒缓关节疼痛,强化软骨结构,改善关节活动功能[4]。碳酸钙D3片为维生素D补充剂,能参与钙和磷的代谢,促进骨质形成。
股骨颈骨折属中医“骨虚”、“骨痿”范畴。临床表现以肿胀、疼痛为主,肾主骨,生髓,肾气充足则精血旺盛,骨得濡养,因骨折后伤及气血,致气血瘀滞,经络闭阻,肾气亏虚,最终骨失濡养,故治疗应活血化瘀、滋阴补肾、强筋健骨为主。研究显示,两组治疗3个月后总有效率、骨密度、Harris评分、BGP和BALP水平均提升,且观察组高于对照组,表明活血逐瘀汤治疗股骨颈骨折能有效提高骨密度,促进髋关节功能恢复;术后6个月内观察组股骨头坏死率低于对照组,提示活血逐瘀汤能减少股骨颈骨折术后股骨头坏死的发生。活血逐瘀汤中含桃红四物汤。其中红花、桃仁、赤芍、川芎、当归、生地黄可散瘀活血,没药、乳香行气祛瘀、止痛消肿;自然铜可接骨、活血,骨碎补强筋健骨,延胡索活血散瘀、理气止痛,续断续筋骨、行血脉[5],牛膝补肝肾、逐瘀通经、强筋骨[6],甘草可调和诸药。诸药合用,共奏止痛活血、补肾健骨之功效。现代药理研究发现,活血化瘀类药物能够改善组织供血和毛细血管微循环来达到缓解疼痛的目的,从而促进骨折愈合;桃仁可以舒张血管、扩张血管壁,还有抑制血凝和溶血的作用;自然铜能够沉积钙盐,从而增加骨密度,促进骨折部位愈合;续断能够促骨形成、抗菌消炎[7];骨碎补能提升血磷含量,促进骨钙吸收,有利于加速骨折愈合[8]。此外,活血逐瘀汤中主要选用补肾活血的药物,且加用的药物含丰富微量元素,如自然铜可加快合成代谢蛋白质,有助于修复和生长骨质,同时还能促进骨髓细胞增殖,有助于骨的形成和生长[9]。
综上所述,活血逐瘀汤用于股骨颈骨折术后疗效较好,可有效提高骨密度,改善髋关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