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祥颜
(赣州市河湖保护中心,江西 赣州 341000)
从“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习近平总书记为我国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河长制作为破解我国“碎片化”水资源治理困境的制度创新,解决了“多龙治水”“环保不下水,水利不上岸”的困局 ,契合了人民日益增长的良好水环境的诉求[1-3]。幸福河是既尊重河流自然状态,又满足人类适度开发利用的需要,呈现的是一幅人与自然的“和谐图”[4]。
作为赣江和东江的源头,赣州水系发达,河流密布。全市流域面积10km2及以上河流1028条;流域面积100km2及以上河流128条;河流密度为0.42km/km2,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580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35.7亿m3。2015年江西省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赣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目标,通过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建立了部门联治、水岸共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赣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93%上升到2020年的100%,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赣州实际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建设美丽幸福河湖的路子。
赣州市把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主导,系统谋划推进河长制工作。通过对市、县、乡、村各级河流进行了逐条逐层的细致梳理,赣州市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5名市领导担任12条市管河流河长,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的全覆盖(详见表1),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赣州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水利局等28家部门为河长制湖长制市级责任部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
表1 赣州市四级河长人数统计表
为不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级、各责任单位的内生动力,落实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赣州市在制定了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六项制度等文件的基础上,出台了《赣州市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方案》、《赣州市水土保持条例》、《赣州市饮用水保护条例》等制度,构建了河长会议、信息管理、巡查制度、督察督办、考核制度等具体工作制度,有效地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河湖保护管理。
赣州各地全面梳理河流、湖泊、水库等基础数据,建立河湖名录和河湖档案,形成河湖管护数据库,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赣州建立了河长制“一张图”,确定了全市流域面积10 km2河流的名称、位置、河(段)长、水功能区、规模以上排污口、水文测站等专题的基于河长制工作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并运行了赣州市智慧河长河长制信息平台。市县两级立足不同河流的实际情况,编制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因河施策,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
为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转变,赣州市开展了3项专项行动[5]。①开展清河行动,赣州突出问题导向、上下游共治、区域协调、部门联动、水岸同治、重点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的水环境突出问题。2020年共完成问题整治314个。②开展河湖清四乱,赣州紧紧围绕清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强力推进71个问题的整治工作。③开展赣江、东江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通过实行集中办公,强化日常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工业、生活污水及垃圾、农业面源、水域采砂、船舶港口污染等5项整治工作,共解决问题共83个。
按照“收集、归纳、分办、督办、调度、跟踪、核实、销号”的程序,赣州市充分运用“河长令”“督办函”“督查报告”等形式进行督办,对发现问题实行“闭环销号”。①运用好河长令进行督办,在市级河长巡河后,提请市级副总河(湖)长、市级河长签发河长令,对河长制工作及巡河发现问题定期调度督办;②运用督办函进行督办,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市级河长制责任单位及县级河长办发出督办函,定期跟踪,确保督办事项全部整改落实到位。③运用市委、市政府督查进行督办,将河长制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计划,每年开展2次河长制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上报市级河长,同时反馈有关县(市、区)进行整改。
①设立河长公示牌,公示河湖概况、河长湖长姓名、河长湖长职责、保护治理目标、监督举报电话、二维码等内容,畅通群众参与河道管护治理渠道。②建立赣州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并设置问题反馈通道,第一时间收集处理群众反馈的有关建议、问题。③畅通电话及互联网举报渠道,通过详细记录公众反映问题,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调查处理到位。④聘请社会河长参与河流保护,聘请民间河长、企业河长、社会监督员共同参与河流管护。⑤开展“我是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赣州市团市委组织发动各级团干部,广大共青团员、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青少年环保组织组建“河小青”志愿服务队,切实开展“河小青”巡河护河行动、护水治水宣传活动。⑥开展入党校宣讲活动,通过将河长制纳入党校宣讲课程,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河流保护管理意识。
①河流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河长办并非有“编制”的正式机构,尤其是基层工作人员大部分是水利部门兼职人员,面对繁重的河湖保护任务,常常显得力不从心。有的部门则把河湖长制工作当做水利部门的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②部分环保设施和措施有待提升完善。环保设施基础总体薄弱。城镇生活污水管网还不完善,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待提升。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工作不够。在流域层面实现联防联控是当前河长制推行的难点与薄弱环节[6]。赣州与福建省、广东省、湖南省相毗邻,但目前仅部分县与广东、湖南、福建省等地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机制,联防联控需进一步加强。④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够,配合河长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直接向河道扔垃圾的现象。
1)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是具有深远意义的水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各级各部门要立足长远,将优秀人才吸纳到河长制工作中,落实河道巡查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确保河长制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抓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圩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避免生活污水直接入河。加快建设乡村垃圾 “第三方”处理机制,提高乡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处理率,杜绝垃圾入河。
3)继续加强跨省、跨市河湖的系统管护,开展联合巡河巡湖活动,健全并运行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赣州准备与相邻市、县共同制定跨地区河长制工作联动机制。
4)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行“河长制+”模式,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治水格局。强化“河长+警长”、“河长+民间河长”、“河长+企业河长”、“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检察部门、社会公众在河流保护领域的作用,切实维护健康的河流生态环境。推进“掌上治水”,通过建立完善市、县河长制信息平台及相关服务内容,强化公众参与,提升河长制信息化水平。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加大对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参与河长制工作,借助群众的力量发现河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赣州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过5a的不断实践和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机制,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改善,为全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