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预算法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路径研究

2021-07-14 04:15柳巧岩
管理学家 2021年10期
关键词:新预算法实践途径事业单位

柳巧岩

[摘要]预算法是“经济宪法”,是政府相关单位财务部门开展经济活动时所要依据的法则和制度,它的制定使得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法可依,建立了健全化的财务制度,促进了整体经济的稳定提升。由此,预算法也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创新改革,新预算法的推行更加明确了其社会地位,相比于之前的传统法规,对于预算的管理制度、人员素质要求等有了更高标准,使得财务信息具体化、透明化,在财务管理方面产生了更加深远的影响。同时,新预算法在编制、公开、审核等方面都与原来不同,更为财务管理的高效发展提供创新途径。因此,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将其合理应用到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当中,促进管理工作的效率提升。

[关键词]新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践途径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10-0040-03

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足以对各行业、部门产生有效的约束力,国家也在依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标准进行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事业单位在我国的預算组成当中占据着主要的地位,而财务部门是事业单位的核心,掌控着整个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因此新预算法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当中的落实,对于相关工作人员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管理人员要严格遵照预算法的制度管理标准,强化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细则,充分意识到法规当中对于自身的严格要求,不断提升个人能力,熟练地掌握管理方法,以法律为依据、道德为准绳,促使财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一、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新预算法摒弃了以往预算法中预算外资金的相关内容,将全口径预算方式应用其中,在法律制定方面将所有的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情况都统一归纳到预算管理事项中,保证相关法律的完整性。全孔径预算方式主要由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运算、国有基金经营预算和正负形资金预算四个方面组成,每个级别的政府都负责相应级别的运算管理,以此划分为中央、省、市、县、乡五个级别,并且,新预算法相比于传统的制度进行了重点转移,明确了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在管理体制上还是沿用之前的方式,但是在法律角度上已经对支付制度有了更高标准的要求和把控,使其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更加规范化,并且,新预算法对预算过程进行了更加透明化的要求,在预算的时间、内容、解释、法律认定等环节,都在实践的过程中有了清晰、具体的流程,也使得各个部门在如此公正的背景之下,杜绝贪污腐败的现象发生[1]。

(一)跨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的实施

新预算法将原本约束性的收入预算转变为预期性的收入预算,明确了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及单位的指标认定,其他各级政府都无权参与到这一环节,这样的制度能够有效解决现阶段有关部门为了片面追求预算平衡而做出的不正当行为。并且,新预算法完善了跨年度的相关预算环节,各政府财政管理部门都能够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跨年预算,提前对各项的预算做好准备,也可以根据实情设定应急预案,保留一部分资金,作为稳定调节金,当出现当年预算不足的情况时,可以借助这部分资金进行周转调节,保持单位正常运转,这样健全的跨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有效避免了为应付预算超支情况而产生的各种不正当行为[2]。

(二)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程序化

新预算法的制定对于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的程序化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在预算的公布内容、时间、责任认定、法律说明等方面都有着具体的规定。首先事业单位要在思想上具备对待工作的严谨、认真的态度,对财务管理工作保持高度重视,由于预算的内容涉及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级预算,整个过程都对相关工作人员有着高标准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公开预算内容。同时,新预算法也对公开对象有所明确,各个部门作为主体进行独立的内容公开。这样的方式也为财务工作的管理提供方向上的指引。严格依据新预算法执行的事业单位,整个财务管理流程更加透明化,全方位地提升财务工作的精准性。

二、预算法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人员思想认识有偏差,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就目前新预算法的实践效果来看,一些严重问题依然存在。首先,相关工作人员不具备完善的法律意识,各部门的管理人员监督意识不强,根本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领导者的思想认知也存在偏差,这些都直接导致了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严谨的管理体系,在进行财务有关工作时,缺乏主动意识,造成效率不足。同时,领导人员在用人方面也不具备专业的标准,缺乏科学性,尤其是一些对从业者技能要求很高的岗位,不能任人唯贤、专人专用,使得岗位与岗位之间任务划分混乱,职务与职位分离,各部门之间缺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标准[3]。

(二)各部门之间相互独立,预算与经济事项脱节

事业单位当中对部门之间的合作能力具有高标准的要求,一项任务的开展往往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相互作用才能完成,但是就目前的财务管理现状来看,各部门之间相互独立,预算与经济事项严重脱节,这种现象会对整体的预算结果和相关内容都有巨大的影响,造成实践偏差。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没有进行工作任务的良性循环,使得预算情况仅仅局限于部门与部门之间,而缺乏整体性,更对相关经济活动的开展有所制约,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提升。

(三)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不高,财务核算与年初预算偏差大

现阶段的财务管理工作仍处于上升阶段,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其中财务人员的综合素养不足是阻碍工作效率提升的要素之一。其一,他们的专业水平并不完善,事业单位在对财务人员选拔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对其自身的素质考察没有具体的标准,导致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其二,他们的职业经验并不丰富,这样的情况也导致他们在与他人沟通时专业性不强,长此以往,降低了沟通频率,工作与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存在脱节的现象,限制了财务核算的精准性。因此,要更好地将新预算法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相结合,就要认识到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从而在今后的实践探究中,解决问题,提升财务工作的效率[4]。

三、基于新预算法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践途径

(一)完善相关会计制度体系

为了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执行,事业单位要完善相关的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内部的调整和规划,结合相应的法规健全会计制度,使得新预算法能够更好地与事业单位发展相融合,促进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同时,在这个期间还需要注意的是,新预算法中对于财务报告的制度有所创新,明确了权责发生制的主体地位,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还在沿用收付实现制,制度的改变更加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相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制度,进行工作方式的调整,用饱满的态度配合单位的制度改革,促使财务管理工作效率稳步提升,使得工作的开展更加具备实效性。

(二)健全预算监督机构

增强预算的透明度,要求事业单位具有健全的预算监督机构,让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全面地参与其中,培养集体荣誉感,并实行相应的奖罚制度,对每个人都有着严格的标准,使其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提升其对待工作的认真仔细程度。同时,事业单位在进行预算情况控制时,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所在地区的综合情況进行编制,保证预算结果的精准性,切忌超出预算范围。事业单位在明确奖惩制度之后还要进行严格化管理和监督,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公正、公平,对于一些设计预算数目较大的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完善事业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对于可能出现变化的情况也要进行事先预防,不断增强预算的透明度[5]。

(三)严格实行“全口径”预算

基于新预算法开展背景下的预算工作,应该将“全口径”预算落实到工作实处,即遵守“四本预算”原则,将事业单位各部门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当中,各个决策与制度的开展都要严格依据法律标准。同时,事业单位还应该将“四本预算”原则的实际分工和定位进行精准的方案部署,让各个部门之间保持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关系。对于政府性的资金预算把控,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实际分析,以收入情况决定支出情况,确保整个财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发展。“全口径”预算原则的实施,更是为事业单位的管理力度提升提供了保障,使得一切财务工作都能够正常有序地进行。

(四)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

在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当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分工不同,往往不具备沟通的机会,但是财务工作是涉及每个部门的头等大事,需要部门之间的协调统一,共同促进财务管理的效率提升。在以往的工作当中,常常因为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够频繁导致工作缺乏实效性,而部门之间的人员也因为这种氛围导致自身能力的提升受到限制,只关注自身岗位的重点工作,对于整个项目并不能够整体把控。因此,对现阶段的事业单位来说,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也应该作为促进财务管理的有效措施,人员之间紧密联系,使得工作的进展更加高效,财务人员在进行预算工作时,也能够根据各部门的不同情况,进行方案的调整和工作的交接,这种创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事业单位的人才发展需求,更提升了参与管理的工作效率,实现新预算法在其应用过程当中的实效性[6]。

(五)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就目前的事业单位整体人员情况来看,大部分的职工并不具备专业的技能和能力,对于知识的理解往往只停留在自己认知的范围之内,这就导致了新预算法在落实的过程当中颇有难度。规范的法则对于执行者有着更高标准的要求,事业单位应该充分意识到这一问题,从以下几方面全面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首先,在人才选拔阶段的制度要进行相应的完善,除了对行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制定一定的衡量标准之外,还应该对其职业素养有所考察,财务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品质,管理者要在选拔的过程中进行全方面的评定。其次,还应该对在职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他们的工作能力与时俱进,思维也在不断拓展,能够对新预算法的执行有着自己的理解和方向,强化自身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最后,财务人员要具有长远发展的战略性眼光,在日常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强化自身的学习能力,加强业务水平,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对于未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使自身的财务管理能力已经完全具备财务工作的要求标准[7]。

(六)加强预算审计

在对以上各个方面进行高标准的要求之后,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重点还应该落实在预算审计方面。对每个项目的预算都进行“事前规划”“事中分析”“事后总结”这三个方面的严格把控,确保本单位专项业务流程的规范化。“事中分析”应该作为三个方面中的重点,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这个环节能观察出预算的制定是否合乎标准,以及预算与实际结果的差距,为事后总结和下次的事前规划打下基础,提供方向。因此,财务管理人员要意识到各个环节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为构建良好的预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新预算法的制定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进行很大程度上的方向调整,同时,新预算法的正确应用也能够促进财务工作的开展,规范各部门之间的法律意识,引导单位集体产生和谐、有爱、积极进取的工作氛围,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更会使得财务工作的效率全面提升,使得新预算法的应用更加具备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事业单位要意识到规章制度的变化对于工作的影响,积极利用其正向效果,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黄云珍. 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探究[J].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2018(12):133-135.

[2]崔艳红. 试论新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J]. 纳税,2019,13(12):90+93.

[3]程庆明. 新预算法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创新探究[J]. 时代经贸,2019(19):52-53.

[4]魏伟. 新预算法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的探讨[J]. 财会学习,2019(32):53-54.

[5]王晓丽. 新预算法视角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研究[J]. 财经界,2020(02):159.

[6]姜燕. 新预算法视角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分析[J]. 中国商论,2020(11):98-99.

[7]刘慧颖. 新预算法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性探究[J]. 时代经贸,2020(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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