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宁
(安徽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建国初期,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时俱进,完善课程设置,调整教学内容,相继形成了1952年、1956年和1961-1962年三个方案。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就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作出过重要部署,“在红军大学、苏维埃大学、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等高校开设‘党的建设’‘中国革命运动史’‘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等课程”。[1]这些课程大多采用短期讲座形式,往往没有固定课时,更谈不上系统的教学计划与教材,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配合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治和思想改造,树立无产阶级革命的理想。尽管这些课程还不成熟,但为建国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奠定了初步基础。
建国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全面启动。1949年10月,华北高校率先开设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中“新民主主义论”和“社会发展史”为公共必修课,“政治经济学”为文法教育(或师范)学院毕业班必修课。[2]为推动这些课程落地生根,“教育部请艾思奇同志负责领导,与各校进步教授组成教学委员会”,首先制订“社会发展史”讲授提纲,“又规定每三星期开座谈会一次,汇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3]1950年寒假,由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牵头,何干之具体负责,在北京召开“新民主主义论”教学研讨会。华北地区高校政治课主要负责老师出席此次会议。经过充分研讨,与会教师明确了“新民主主义论”教学方针和任务,并拟定了“新民主主义讲授提纲”等教学文件。[3]在华北高校的示范引领下,其他地区的高校也陆续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如西南地区军政委员会文教部颁布《1950年度西南区高等学校政治课教学计划草案》,“将本地区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确定为“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中的“社会发展史”部分以及“新民主主义论”两门课程,并规定,“社会发展史”在一年级一学期学习完毕,“新民主主义论”在二三四年级同时开设一学期。”[4]尽管开设时间与华北高校有所不同,但就“社会发展史”和“新民主主义论”两门主干课程而言,并无太大差别。
1950年暑假,在各地相继开设思政课的基础上,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暑期政治课讨论会。各地102名教师代表出席会议,围绕思政课教学进行了充分研讨。与会教师普遍反映思政课讲授重点内容不够明确,学习不够系统。[2]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教育部组织专家认真调研,广泛征求骨干教师意见,通过讲学大纲、讲稿等方式规定了各门课程的讲授重点。
高校开设“社会发展史”和“新民主主义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课程体系而言并不完整。由于建国初期缺乏辩证唯物主义的师资,当时的“社会发展史”只能讲授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经过两年的教学摸索,师资储备有了一定改善。1951年教育部向华北高校印发指示,要求增加辩证唯物主义内容讲授,并将“社会发展史”改为“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与“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同为思政课必修科目。[2](P9)建国后高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各地情况不一,在起始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多少还是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1950年教育部在审查全国高校教学计划时就发现,“仍有极少数校系的教学计划并未”列入政治课;也有把政治课作为选修的,如某些院系即将“社会发展史”列为选修;也有开设了政治课但不完全的,……也有学校以《土改问题》、《中国革命问题》等课代替政治课的”“还有一些学校只是形式上重视,而并未真正贯澈政治思想教育的精神”。[5]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比较复杂,有主观思想认识问题,也有客观师资短缺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问题。
为加强规范化管理,教育部在1952年对全国高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作出了明确规定,详见表1。
表1 1952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立种类及上课时数表[2]
教育部要求应自1952年度起开始实施,这是新中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第一个全国性方案。从方案可以看出有这样几个特点,首先,“新民主主义论”在课程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相较以往,“新民主主义论”不仅提前开设,而且为不同层次院校的必修课。其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时明显增加,“新民主主义论”等几门课程由一学期增加到一学年,反映了党和国家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高度重视。
1953年,国家颁布过渡时期总路线,我国由此进入了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时期。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继续开设“新民主主义论”显然不合时宜。1953年6月,高等教育部决定自1953年度起,将“新民主主义论”调整为“中国革命史”。[2]16从“新民主主义论”到“中国革命史”,不仅是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课程体系的内在要求。首先,当时高中已经普遍开设“共同纲领”课程,有不少内容涉及到新民主主义理论;其次,“政治经济学”有很多内容是讲授新民主主义经济。[2]16这就造成了课程教学的重复交叉。停开“新民主义论”,改设“中国革命史”,侧重中国革命历史与发展规律的讲授,在厘清五四以来历史脉络的基础上,较好地解决了教学实践过程中的的衔接问题。
1953年,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在当时的国际背景下,借鉴与学习苏联工业化建设经验,成为我国工业发展道路的唯一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让学生,尤其是高校学生,全面了解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历史。这种时代的需求,很快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得到了体现。1953年2月,高等教育部要求自1953年度起,有条件的高校在二年级开设“马列主义基础”。[2]15有必要指出,这里的“马列主义基础”即苏共党史课。高校在当时开设“马列主义基础”,实际上就是通过学习,借鉴苏联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经验。1954年7月,高等教育部鉴于部分专修科开设“马列主义基础”存在实际困难,决定在这些高校开设“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课程内容以“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9-12章为中心内容,“使学生较系统地了解苏联社会主义国家工业化、农业合作化和完成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规律,较深入地了解我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2]18
相较以往,1956年9月颁布的《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更加详细,在学时上也根据院系特点提供了弹性化选择。比如,“马列主义基础”有102和68两种课时,“中国革命史”课时为136和102,“政治经济学”课时为136和102。其中,“中国革命史”和“马列主义基础”为四年制以上本科所有专业必修课,“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根据专业开设。从总体上看,1956年的方案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做法,由学校根据专业自主选择课时,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负担。在这一课程体系中,“马列主义基础”和“中国革命史”居于核心地位,这种课程设置既体现了由感性认知到抽象认知的学习规律,也充分反映了迫切需要学生了解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现实需求。
从1952年方案到1956年方案,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探索中前进,逐步建立了相对成熟的课程体系。但是随着1957年反右倾扩大化,思想政治课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冲击和影响。1957年12月,高等教育部要求全国高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该门课程所有年级全覆盖,学习时间为一年。客观说,开设“社会主义教育”在当时有其必要性,但是受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通知同时规定,在开设“社会主义教育”期间,原有的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律停开。[2]32这就不可避免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正常开展造成了重大冲击。
以“社会主义教育”取代四门思政课毕竟是不是长久之计,在反右倾运动高潮渐渐退去之际,教育部开始筹划未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发展。1958年4月,教育部印发通知,要求高校开设“马列主义基础”等三门课程,恢复原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正常教学。[2]33-34这反映出教育部摆脱左倾思想影响,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回归正常轨道的努力。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教育部要求“经过两年的教学实践,编写出较为完整的、系统的中国化讲义来,择优交流,逐步成为教材。”[2]34
教育部虽规定今后开设“马列主义基础”等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但每门课的课时、开课次序均无明确说明,尤其是1958年随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这一方案无形之中被束之高阁。直至1961年八届九中全会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才开始实质性调整。1961年4月,教育部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和教学内容很不稳定”等突出问题,印发《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和学习时间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文科专业学习四门,分别为“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其他专业开设两门,分别为“中共党史”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概论”;专科开设“马克思列宁主义概论”。[2]41-42196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进一步明确,文科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占总学时的20%,理、工科占总学时的10%左右。[5]1061《意见》和《条例》充分考虑院校不同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课程方案,这一调整思路随后又有进一步体现。1962年5月,教育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教学安排的几点意见》,明确指出各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具体授课时数,可根据《条例》规定自行安排,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之间的比例和安排次序,也可由各校根据情况自行规定。”[2]47
从1961年到1962年的调整,很大程度上恢复了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正常的教学秩序。在调整的过程中,我国也逐步形成了第三个相对成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方案。与1952方案和1956方案相比,1961-1962年的方案体现了变与不变的统一。首先,尽管某些课程名称变化,但课程的主要内容始终没变。从“新民主主义论”到“中国革命史”,再到“中共党史”;从“社会发展史”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再到“哲学”,这种课程沿革的脉络清晰可见。其次,在三个方案中,尽管课程设置有所改变,但三门课程的主干地位始终没变。1952方案是“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1956年方案是“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1961-1962方案是“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和“哲学”。这种课程设置,也为我国改革开放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最后,相比1952年方案和1956年方案,1961-1962年方案在开课顺序和课时设置方面,给了地方和高校更多的自主权,这可能会产生双重影响,一方面各地高校可能会因地制宜作出灵活调整;另一方面由于缺少中央的直接管控,贯彻执行方案的力度和效果多少会打上折扣。
纵观建国初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沿革,应当说我们在课程建设上取得了一些成就。尽管这一时期,由于政治运动的冲击,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度受到了左倾思想的影响,甚至出现用政治批判、思想改造代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极端错误做法,但好在这一时期走过的弯路是短暂的,更加难能可贵的是,经过积极地调整,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又回归到正常的轨道。在这一时期,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时俱进,从借鉴苏联经验到逐步摆脱苏联模式,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