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治国
(山东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跳水是一项力量与美学相结合的体育运动项目,集中了游泳、体操、舞蹈等项目的技术特点,对运动员的力量素质、灵敏素质、平衡能力和心理稳定性都有较高的要求[1-3]。跳水一直是我国的优势项目,也是我国在奥运会上的重点夺金项目[4-5]。然而,随着跳水运动的普及和训练方法的改进,其他国家跳水竞技水平与我国的差距越来越小,加上新规则的改变,我国跳水项目的优势被进一步削弱。我国跳水运动员须在技术难度和稳定性方面取得突破,这要求运动员具备更强的力量素质和核心稳定性。
随着核心力量训练在各项竞技体育领域中的广泛运用,其训练效果得到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认可,但在跳水运动中,核心力量训练相关研究[6-8]较少。本文对青少年跳水运动员进行核心力量训练干预实验,旨在帮助青少年跳水运动员更好地进行核心力量训练,提高其运动能力和竞赛成绩。
山东省12名(男5人,女7人)青少年跳水运动员(表1),其中,健将级运动员8人,一级运动员4人。
表1 山东省12名优秀青少年跳水运动员基本信息
1.2.1 文献资料法
在山东省图书馆查阅跳水运动、运动训练、核心力量训练等方面的书籍。以“跳水运动”“竞技体育训练”“核心力量训练”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下载近10年相关文献,为论文写作提供理论依据。
1.2.2 实验法
选取山东省12名优秀青少年跳水运动员,将其随机分为A组和B组,每组6人。在实验过程中,A组运用核心力量训练方法进行训练,B组采用传统力量训练方法。实验前后分别对2组运动员的力量素质和核心稳定性进行测试和对比。
1.2.2.1 实验时间和地点
1.2.2.2 实验测试指标
实验前后分别对A组和B组运动员的最大力量、快速力量和核心稳定性力量进行测试。其中:最大力量的测试指标包括深蹲和卧推2项;快速力量包括原地纵跳摸高、跳深跨越和后抛实心球3项指标;核心稳定性力量包括俯桥、悬垂举腿、夹球收腹跳和跪姿推拉滚轴4项指标,并对相关指标进行记录。实验器材主要包括杠铃片、实心球、哑铃、瑜伽垫、平衡垫、笔记本等。
1.2.2.3 训练方法
2组跳水运动员的训练手段、训练负荷、训练组数、训练次数和间歇时间等如表2和表3所示。
表2 A组运动员核心力量训练方法
表3 B组运动员传统力量训练方法
1.2.3 数理统计法
将实验得到的相关数据录入Excel 2016进行计算处理和分析。
统计显示,实验前A组和B组运动员深蹲和卧推2项测试指标的差异不明显,表明2组运动员实验前的最大力量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对于实验结果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我们使用了光圈优先模式,将光圈设置为f/2.8。这样可以保证背景是模糊的,而玻璃球中的景象仍然是清晰的。既然用了大光圈,ISO 100就足够了。手持拍照就可以,无须再使用三脚架。
由表4可知,实验结束后A组和B组运动员深蹲和卧推2项指标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且A组运动员高于B组运动员。
表4 实验后2组运动员最大力量对比
数据分析显示,核心力量训练对提高青少年跳水运动员的最大力量素质有较好效果。在跳水运动中,运动员最大力量的提高建立在其平衡性、协调能力及控制能力增强的基础上,核心力量训练可对人体核心区域的力量进行锻炼,提高其髋部肌肉力量,进而帮助人体在发力时将力量向四周进行传递,提高最大力量素质。反映在本次实验的测试指标上,体现为运动员深蹲和卧推力量的提高。
快速力量包括原地纵跳摸高、跳深跨越和后抛实心球3项指标。
统计显示,实验前A组和B组运动员原地纵跳摸高、跳深跨越和后抛实心球3项指标成绩的差异性不明显,对实验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从表5可看出,实验结束后A组和B组运动员原地纵跳摸高、跳深跨越和后抛实心球等3项指标成绩存在差异。将2组运动员3组指标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2组运动员在原地纵跳摸高和后抛实心球2个指标成绩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且A组成绩明显好于B组;而在跳深跨越指标成绩方面,2组运动员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这说明核心力量训练对运动员原地纵跳摸高和后抛实心球成绩的提高好于传统力量训练,而在提高青少年跳水运动员跳深跨越能力方面的效果与传统力量训练基本一致。
表5 实验后2组运动员快速力量对比
与传统力量训练相比,核心力量训练对运动员的部分快速力量指标有明显效果,对原地纵跳摸高、后抛实心球成绩提高效果明显,而对跳深跨越成绩的提高效果不明显。原因可能在于:核心力量训练对人体核心区域进行练习,加强人体躯干力量向四肢传导的效率,提高下肢力量,进而促进其弹跳能力的提高;而跳深跨越对运动员肌肉的离心收缩能力和身体平衡能力有较高要求,所以,对该指标成绩的提高效果不明显。
核心稳定性力量包括俯桥、悬垂举腿、夹球收腹跳和跪姿推拉滚轴等4项指标[9-10]。
统计显示,实验前2组运动员的俯桥、悬垂举腿、夹球收腹跳和跪姿推拉滚轴等4项指标成绩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对实验结果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从表6可看出,实验后2组运动员在俯桥、悬垂举腿、夹球收腹跳和跪姿推拉滚轴等4项指标中的部分指标成绩存在明显差距。将这4组数据进行独立样本t检验,得出的P值分别为0.010、0.079、0.005和0.195,可见2组运动员在俯桥和夹球收腹跳2项指标成绩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其他2项指标成绩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表6 实验后2组跳水运动员身体稳定性对比
核心力量训练在提高青少年跳水运动员俯桥和夹球收腹跳成绩方面有较好效果,对提升悬垂举腿和跪姿推拉滚轴成绩没有较大优势。其原因可能在于:核心力量训练是针对人体核心部位肌群和深层小肌肉群的锻炼,主要提高这些肌肉的力量和稳定性,长期训练可增强运动员的身体平衡能力、协调性及灵敏性,帮助跳水运动员更好地调整空中姿态和完成空中技术动作;而悬垂举腿、跪姿推拉滚轴等指标对运动员的综合能力要求更高,因此,其成绩并未得到明显提高。
核心力量训练能显著提高青少年跳水运动员的最大力量素质,主要是提高运动员的髋部肌肉力量,帮助运动员发力时将力量向四周传递,提高其最大力量。核心力量训练能提高运动员的快速力量,加强运动员躯干力量向四肢传导的效率,促进运动员弹跳能力的提高。核心力量训练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运动员的核心稳定性,主要通过“运动链”加强力量的传递效果[11],提高运动员躯干部位和四肢肌肉的协调性。
由于研究对象为青少年跳水运动员,其肌肉和骨骼尚未成熟,所以今后的研究应针对成年运动员进行,得到更具说服力的结论。
核心力量训练与传统力量训练并非对立关系,训练中要针对青少年跳水运动员的特点和训练目标等协调安排2种训练方法,提高训练效果。
在选择核心力量训练方法时应注意:一方面要考虑跳水项目的技术特点,设计一些瑞士球、悬吊等训练动作;另一方面要兼顾运动员核心部位肌肉群和深层小肌群训练,注重训练动作的完成质量,有效提高训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