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凤鲜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广西 融水 545300)
建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旨在统一建筑市场秩序,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高效利用。该过程包括设计审批、土地开发、建设计划、招标和施工通知[1]。在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流程复杂,涉及部门多,工作效率低下,加之重审批轻监管,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逐渐偏离了体制内的初衷,其中一些关键行动无法成功实施,其有效性已降低。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正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优化现有制度结构,确保检查和行政审批的效果和有效性。建设项目的审批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在城市综合规划和控制的编制中,它在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中起主导作用,在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审批方面也比较完备,起到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和土地资源的作用。但是,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面貌的变化、产业的发展,以及环境和环境问题,加之分区、建设、利用等方面的矛盾变得越来越明显。这些问题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一直存在,发展的步伐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始终不一致,迫使城市规划和管理体制出现矛盾。城市规划,因为规划建设的实施,人们观念的转变与城市发展的步伐不是同步的,规划体系的变化跟不上发展的步伐,所以城市规划、景观不能实现统筹规划,项目立项困难,规划建设实施困难。
在市场经济中,大部分设计投资来自市场,因为行政许可程序更复杂,时间序列更长。审批过程中的诚信和效率控制难度较大。在市政管理实施中,部分前置审批内容是行政审批的重要条件。申请者必须往返多个部门,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获得各个部门的批准。此外,一些前置审批事项在性质上不属于规划法规的内容,降低了行政效率。
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城镇化的正常发展起着直接的作用,但很多相关部门会考虑自身利益,没有充分考虑项目的公共利益。社会价值的判断将不会被仔细考虑。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也会介入这项工作,直接影响审批工作,因为相关部门直接负责人的干预和指导,会使审批人随心所欲,没有思想上的认可。项目缺乏科学和合法依据,不符合公共利益,而且过于严肃,无法正式化,图1为政府服务。
图1 政府服务
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证明,这是获得建筑许可、招标和建筑许可的先决条件。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工程质量、监理和安全费用、建筑许可证的先决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安全监管和建筑许可证的先决条件。资金存单是拍卖阶段的先决条件。以部分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取得建筑许可的前提条件,显著延长了建筑许可的办理时间[1]。
当地三份文件显示,目前,其他部门在申请建房前,需要核对农民工安全资金的征收情况、预收的劳动保险协调费、农民工工伤事故保险缴费情况。这些费用比例高,高且难收取,影响了施工许可的时间。
在过去,建筑设计审批前只考虑土地使用许可,由于规划法没有规定进行消防、卫生等大面积检查,审批大面积审批的前提条件是:无效,大规模循环被放弃。研究和审批工作进入了获得建筑许可证的阶段,特别是获得消防批准的难度和时间长。由于未在主要周期审批阶段完成,因此无法审查结构图,严重限制了获得建筑许可证的时间。
根据基本建设过程中每一步的逻辑关联性和可重复性前提,本着依法合规、速度高效、公平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满足市场标准和运营的基础上,我们必须首先减少基数。本地文件审批要求减少重复的外部和内部要求,并整合来自多个部门的重复内部要求。其次,根据《劳动保险协调费缴纳证明》和《建设工程工伤事故保险登记证明》中规定的文件,收费项目可以在审批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建筑许可证,减少理论外值的影响是建筑许可证批准日期的先决条件[2]。
定制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结构管理部门负责行政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只负责技术审查。行政检查要严格控制技术检查,未完成消防、卫生等审批的,不能进入施工图检查环节。
组织相关审批和申请部门的业务交流和研究,提高窗口人员综合业务机会,掌握审批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修改完善审批窗口服务指南,使内容更加完整、清晰、易懂;设置。行政审批服务电话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公,深圳建设单位提前审核材料,计算到期资金,指导和完善审批要求,推进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图2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图2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施工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合同、从业人员证等原本由多个部门复印的,已经适应了一个部门的要求。此外,提交建筑合同不再是获得建筑许可的条件,提交变更为日常管理。建设合同计量费用的征收,由收费处统一收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用于安全监督审批专用账户,用于安全站日常监管工作,不再用于安全监督审批。建筑许可证的行政审批由原来的15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现在的4个工作日[3]。
将研究审批工作从传统的串联方式转变为并联方式,即任何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监督合同、建筑许可等综合一个为窗口可以受理,服务窗口实行主要代表负责制。驻中心人员基本上与部门、单位脱节。主要代表全权负责日常人事管理和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对大型项目,窗口审批人员可采取电话跟踪服务、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不同工作方式,力争实现“审批不耽误”的目标。
建设工程是“人”来做的,人的素质自然决定了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同时,建设管理部门也必须从严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为参与建设活动的各方做出表率。需要主动转变工作作风,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电话跟踪服务,了解建设施工报告进度并准备实时程序,指导施工单位准备下一阶段的验收程序,改变原来的上门办理为目前的登门服务。
为确保大项目早日落地,加快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对重点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内容、程序和办理事项要求,重点抓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施工图行政审查、质量监督和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下载等与安全监察、建筑许可审批有关的事项。同时,开展重点项目提前对接,确保项目单位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制定外部、内部、理论、外部等几类前提条件,是组织建设项目建筑许可行政审批的逻辑关系,简化审批流程的必要条件。各地区实行不同的行政审批,简化流程具有普遍重要性。
在满足市场标准的基础上,减少建设项目的建筑许可审批。原多部门重复要求的初级施工合同、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合同、从业人员证书等,是有效推进工程建设的有效途径。一个负责的部门,把备案工作转变为日常管理工作,把建设合同计量费用的征收转变为收费办公室统一征收等,简化许可审批工作。
“人”的素质和作风是决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通过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电话跟踪服务,实时了解施工进度和准备程序,从上门办理到上门服务,是打造典范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