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婧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全面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教育。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教育的质量与公平。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可见,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教育公平,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是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路径之一,也是我國教育发展的目标追求。
截至2019年,我国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实现新提升,中小学教育已基本实现普及;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新跨越,我国义务教育开始由“基本均衡”转入“优质均衡”发展阶段,要求发展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没有以教育公平为根本的教育质量是不合格的质量,没有以教育质量为基础的教育公平是不合理的公平;追求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意味着要在保障教育公平的同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在提高教育质量的过程中逐步实现教育公平。研究发现,高质量的教育,尤其是高质量的早期教育,对个体未来发展意义重大,并在其学业、就业、健康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将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相结合,应更加关注弱势学生所接受教育的质量,满足大多数学生的教育需求。
然而,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仍存在着区域差异,教育质量与教育投入等方面亦存在着显著的省际差异与城乡差异,且中西部教育质量与东部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之间、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在教育资源、师资水平等方面均有所差异。如何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质量,满足弱势群体家庭的教育需求,全面提升我国教育水平,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教育公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出,最完美的教育是学校与家庭的结合。除家庭教育外,社区教育的重要性亦不可忽视。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社区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与延伸,家园社协同育人是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当前家园社协同育人工作建设主要存在着共识度不高、政策法规支撑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让学生有机会接受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除应适当扩大政府投入、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外,学校也应充分利用家庭及社区资源,扩展与丰富学校教育资源,加大教育宣传,增强家校社共育观念,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尤其是普惠性高质量学前教育的覆盖率与普及率,建立与完善家园社协同育人体制机制,为个体成长提供公平且优质的教育。
(作者系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教育发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