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下如何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2021-07-04 23:45石挺
科学与财富 2021年10期
关键词:电力设施电力企业工作

摘  要:电力工业是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动力,也是为社会服务的公共事业,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国计民生。虽然当前形势下文明程度越来越高,但是目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现象仍然十分严重。笔者在当前这种环境下探讨作为电力企业如何抓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与业内人士交流学习。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

1当前电力设施保护的政策背景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在现实工作中,公安部门虽然负有保护电力设施的责任,但他们只负责既成事实的、已经危害社会安定的治安案件和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对没有造成客观后果的违法行为或者隐形破坏行为并无行之有效的办法。电力企业是电力设施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虽有保护之心,但无保护之力。除了用电检查以外,法律没有赋予电力企业其他职权,任何保护措施都需要得到国家有关机构的协作和配合。人民群众不是法律上的主体,虽然有保护电力设施的概括义务,但不会因为消极履行这种义务而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2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措施

2.1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监督、检查和协调作用

第一,各级政府要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为电力设施保护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担负起对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二,采取行政措施,推行电力设施保护属地管理。电力设施作为一种公用设施,具有涉及面广、线长、点多的特点,仅靠电力部门去管理,力量显然不够。只有依靠政府,建立新的电力设施保护网络体系,大力推行电力设施保护属地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县、乡承包,责任到人。可采用行政命令与经济杠杆并用的手段,不分电压等级,不分资产隶属关系,实行乡包片、村包段、人包杆的办法,逐级签订承包合同书,在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下,保障电力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2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电力设施遍布城乡,与城乡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针对不同对象的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活动。可运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普遍懂得电力设施是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利国利民利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是犯罪行为。在活动中,既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又通报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方面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在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的基础上。

作为电力企业我们首先应抓好电力设施标志牌的悬挂工作,在线路沿线及每个配电台区都设立好相关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其次也要主动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宣传,如可以与教育部门联合,在中小学校进行宣传,做到保护电力设施从娃娃抓起。印制保护电力设施宣传手册,在没线农村发放等。

2.3电力企业要加强自身设备管理,确保人防、技防、物防相互协调

电力设施点多、面广、线长、暴露野外的特点,从而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但是,也有很多隐患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如少数电力企业的巡线人员在查线过程中,巡视不到位,对一些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障没有及时发现,导致线路接地跳闸。还有的巡线人员警惕性不高,对一些单位或个人在高压线下建造房屋不及时制止,不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待有关职能部门前去制止时,房屋已建好,从而给后期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所以,我们电力企业要多从内部找问题,一是要从提高职工的责任心着手,各线路管理单位要实行定人定责定线路巡查,并与工资、奖金挂勾,落实承包管理制度。二是要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在技术防范上不能仅限于安装防盗螺帽、焊接底层塔材等原始、被动的防范措施,随着科技的发展,防盗技术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变电所安装红外线防盗报警器监控器、智能无线监控报警系统等,都为保护电力设施提供了基础。三是要完善护线网络,可以采取有偿服务等方式,聘请护线人员,并与之签定责任书。

2.4多部門协同管理

电力企业要与公安、工商、林业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抓好“三项”治理(治理线下树障、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非法废旧物资收购网点)工作。

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保护案件发案较多的地方,电力部门应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配合,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斗争,同时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对发电厂和变电所周围、输电线路沿线的废旧金属冶炼电、收购站进行经常性的清理整顿,堵塞和控制犯罪分子的销脏渠道,减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针对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电力法律法规,擅自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树、种竹,视为“摇钱树”,漫天要价的现象,电力部门可与林业部门配合,共同予以清除。

此外,要进行广泛宣传。可由市电力执法办牵头,工信局、供电公司、市“三电办”、市公安局等举办的“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大型宣传活动。活动设立宣传展板及宣传台,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资料、赠送宣传品,吸引众多市民驻足。现场由党员服务队热情向市民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重点解读了破坏电力设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引导市民树立依法用电、安全用电意识,提高群众举报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争取广大市民对打击电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支持配合。安排“电力设施保护”宣传车沿着市区主干道、乡镇和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巡回宣传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举报电话和用电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增强保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3结束语

电力设施保护是综合性强的工作,各级政府、各个有关职能部门应该通力协作,齐抓并管,强化保护措施,加强政企协作和警电协作,加大打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争取护电意识,全面推进电力建设,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利益。

参考文献

[1] 蔺永.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问题与对策分析[J].电力设备管

理,2020(03):128-129+121.

作者简介

石挺(1973.10-),男,湖北荆门人,大学,政工师,近年从事电力企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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