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随着全市经济稳步增长,居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宿州市消费品市场得到长足发展,其间面对疫情对消费市场造成的较大冲击,宿州市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明晰判断疫情影响危险点,密切关注新的政策动向,持续强化消费结构调整,力促消费市场由原来追求规模扩张和增速提高转向提质量、增加效益,为宿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十三五”時期消费市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经济贡献力显著提高。2015年-2020年限上贸易单位企业数量分别是555家、612家、660家、656家、756家、818家。2019年宿州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突破1000亿元,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82.6亿元,较2015年增加454.5亿元,年均增长11.6%。从经济带动看,消费品市场对发展的支撑作用也得以巩固增长,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四个行业增加值合计从2015年的109.0亿元提高到2020年的204.6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8.8%提高到2020年的10.0%。
(二)基本生活类商品快速增长,“压舱石”作用明显。“十三五”时期,全市限额以上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年均增长17.9%,高于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年均增速5.9个百分点。在保民生、保供应方面发挥着“压舱石”的作用。“十三五”时期,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占比由2015年34.1%提高至2020年40.3%,2020年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5.5个百分点,比2016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三)消费结构逐渐改善,升级类消费比重提升。“十三五”时期,我市消费结构逐渐改善、消费水平快速提升,文化娱乐、健康类商品受到追捧。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类值看,“十三五”时期,全市限额以上书报杂志类、中西药品类、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金银珠宝类、汽车类年均分别增长23.3%、17.9%、12.8%、12.1%、10.9%、6.5%。2020年,全市文化娱乐体育健康和汽车类消费占比为38.6%,比2015年提高0.9个百分点,高于基本生活类商品12.6个百分点。
(四)新型消费释放活力,线上贡献逐渐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积极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鼓励各地电商企业充分利用线上资源优势,多途径、多渠道推进本地特色产品线上销售,全市电子商务、网购快速发展。2020年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共有66家,比2016年增加了54家,共实现零售额25.6亿元,是2016年的17.5倍。“十三五”时期,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年均增长65.7%,占全市限上零售额的比重由2016年0.02%提高到2020年11.1%。
二、“十三五”时期消费市场发展存在问题
(一)限上占比降低 ,贡献力减弱。“十三五”期间,全市限额以上商贸单位个数不断增加,但其占比和贡献力度却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从比重来看,全市限上零售额占社零总额比重由2015年39.5%下降至2020年23.4%。从贡献率来看,“十三五”时期,限上零售额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贡献率由2015年36.5%下降至2019年23.0%,2020年因疫情贡献率占比为44.9%。
(二)市场集中度较高,城乡消费差距拉大。“十三五”时期全市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极大的促进了城镇乡村消费品市场的共同繁荣。2020年,城镇和乡村社零总额差为625.9亿元,是2015年的1.6倍。2019年,城镇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1.4%(2020年因疫情影响为78.9%),比2015年提升0.9个百分点。从限额以上商业单位数量来看,2020年宿州市限额以上城镇和乡村批零住餐商业单位分别是 744家和74家,城镇和乡村的差为670家,是2015年的1.4倍。
(三)大型企业少,消费市场主体综合实力不强。2020年,宿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省比重仅为5.9%。从企业规模效应看,虽然全市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数量在逐年增加,但企业规模仍普遍偏小,中小型企业占了主体,缺乏具有规模效应、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2020年,批发零售业销售额达到亿元以上企业共65户,占限上批发零售企业总数的12.7%,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达到千万元以上企业共16户,占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总数15.8%。
三、多措并举,助力“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加大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力度。一是认真梳理中央省市关于支持和鼓励商贸企业发展,特别是限额以上企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规定,加强宣传解释,消除顾虑,提高企业参与和配合统计入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培育基础的商贸企业及时充实到后备库中,进行重点培育,持续推进全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
(二)以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消费,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一是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建立健全“互联网+服务”,发展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云逛街”新模式,加快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商”等服务新模式。二是提升改造夜间消费载体,打造品质夜市和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组织商圈、城市综合体、文旅健身场所单位成立夜间消费联盟,打造区域夜间消费品牌,联合推出夜间消费活动精品,促进“夜宵”“夜购”“夜赏”“夜游”“夜健身”融合发展。
(三)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一是扩大新能源车消费规模。认真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促进汽车消费升级,引导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降价让利等优惠活动,助推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鼓励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积极发展非油品服务,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同时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与汽车销售企业联合开展“购车送油券”“加油送洗车券”“加油送非油品”等成品油促销活动。
(四)推动农村消费升级,落实振兴农村电商政策。一是加快农村吃穿用住行等消费提质扩容,引导农村居民增加交通通信、文化娱乐、汽车、家电家具等消费。二是结合《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10号),继续推进砀山县、泗县、萧县、灵璧县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鼓励各县区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拓宽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
作者简介:杨旭(1983.2-),女,皖宿州市人,本科,职称:中级统计师,研究方向:商贸流通业发展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