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
摘要:琉球接贡使墓是平潭重要的对外交流遗址。琉球与中国外交往来始于1372年,琉球国王中山王察度派遣其弟泰期出使中国,建立了中琉朝贡关系。本文通过挖掘平潭琉球接贡使墓文物的价值,结合清代琉球接贡使团在平潭海域的漂没事件,阐释其蕴含的深层历史意义、现实意义,并探讨实现文物本体保护目标的新途径。
关键词:琉球接贡使墓;文化价值;文物保护
一、琉球接贡使墓简介
琉球接贡使墓(原琉球驸马墓)隶属平潭综合实验区苏澳镇钟门村猫头墘自然村,位于猫头墘山南麓。猫头墘山北望闽江口、南接海坛岛,西侧与大练岛隔海相望,东临大安底,是进出平潭主岛的重要节点。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10月27日,琉球国接贡船在海坛岛和尚礁触礁,船上琉球国那霸府大夫等60余人遇难,仅拾得漂尸30余具,葬于猫头墘山。
墓群朝东南,背北临海,分上下两层排列,呈台阶式。每层长约4米,宽17米,占地面积约160平方米。三合灰土封顶,坟前用粗石条作墓碑,上刻墓主姓氏、职务、籍贯等。因年久失修,业已损毁,但遗迹尚存。原有墓碑20余块,多毁圮散失,仅区文化馆收藏3块。碑文一“琉球国 那霸府接贡船……新垣筑登之现……”,碑文二“□□国□霸府大夫……内嘉手川子……”,碑文三“琉球国乂茂□村五生阿泼连□登之寿墓”。
二、琉球接贡使墓的文物价值
平潭琉球接贡使墓分上下两层,呈台阶式。采用传统三合土封顶方式,墓前用粗石条作墓碑,上刻墓主姓氏、职务、籍贯等。墓葬的作法、布局与选材反映出平潭地方墓葬工艺,对认识福建地区墓葬建筑及演变有重要参考价值。
此外,平潭琉球接贡使墓1988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墓是清代嘉庆年间中央政府册封“琉球国中山王”及琉球国向中央政府进贡的重要实证,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还对当下研究探讨中琉关系、解决我国领土争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琉球接贡使墓的历史意义
据《历代宝案》记载,嘉庆十一年(1806年),琉球王世孙尚瀚“遣耳目官杨克敦、正义大夫梁邦弼赍捧表章方物入贡天朝兼请封袭”。因此,杨、梁二位贡使先行到达福建,并经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起送赴京,开展朝贡与接封活动。嘉庆十二年(1807年),琉球国中山王世孙尚灏为了迎接次年清政府的册封使臣及耳目官杨克敦和正義大夫梁邦弼返回琉球,又遣接封正议大夫蔡邦锦、在船都通事阮文光等依照惯例,带领接贡定例官及跟役等共105人,乘坐海船前往福建。不幸的是,接贡船在马齿山遇到风暴,残船随风漂到平潭观音澳。得知灾情后,平潭同知候补知府于天泽对相关人员予以照料,一面将船牵进澳内修理,一面把接封大夫蔡邦锦及其十一名跟伴由陆路送到省城。
由于当时福建沿海地区海盗活动猖獗,福建巡抚张师诚便令闽安协水师副将徐涌率兵船到观音澳护送琉球船来省,然而徐涌接到命令,并未立即前往,以兵船只有七只为由,要求增派船只。巡抚张师诚认为七只兵船护送一只琉球船足以保障安全,加之当时手上并无多余兵船可供调拨,在张师诚再三敦促下,徐涌才开船南下。
另一方面,在平潭等候的琉球船不见兵船赶到护送,但正值顺风,便不顾地方官员拦阻迳自开出澳口,结果遇到风暴,船只漂到钟门洋面时遭遇触礁被击碎。经救援,生还者30名,淹毙63名,捞获尸身37具,其余人员都漂没无踪。接贡都通事及在船使者全都淹死,琉球船只上携带的咨文、土产等全部沉没海底。
地方官员将捞获的尸首就地备棺殓埋在平潭钟门猫头墘村。获救的30名琉球人则由陆路送到福州柔远驿,照例加倍赏恤。之后皇帝另赏银500两,由琉球使臣带回发放给在此次海难中罹难人员的家属。接封大夫蔡邦锦因随船所载物品皆沉没于海,向闽省督抚要求借银5000两,用于置办敬奉天朝的物品。闽浙总督和福建巡抚认为,按中国之惯例,“向来琉球夷船遭风漂没银两,均分别抚恤外,从无借给银两之例”,但考虑到琉球来年有册封大典,“有关敬奉天朝仪注未便缺误”,于是向皇帝上奏计划由福建地方来捐赏该笔款项,以示“圣主怀柔远人有加无已之至意”。嘉庆帝令不必全数都由督抚捐赏,可由国家库银支出2500两,其余2500两由闽省督抚赏给。这次琉球贡船在平潭遇难中,中方一共赏银6500两。对在这次事件中失职的官员,闽安协水师副将徐涌被革职,发配新疆,平潭同知于天泽由于拦阻不力,交吏部严加议处。
从接贡使船漂没事件中可以看到,清朝奉行“怀柔远人”“待以宽和”的外交政策。不仅对琉球罹难使臣极力赏恤,而且对随船的一般民众也积极赈济抚恤,对本国失职的官吏加以严厉的惩罚,可见清朝对琉球使臣的优待和保护。这些对加强中琉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巩固中国在琉球国的宗主国地位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琉球接贡使墓的现实意义
因民间讹传有琉球国驸马同时遇难,故称其为“驸马墓”。但通过接贡使墓碑碑文记载“那霸府接贡船”“那霸大夫”等信息及史料记载接贡船漂没事件印证,不难推断出该处墓园应为嘉庆十二年(1807年)琉球国接贡船在平潭苏澳海域触礁漂没事件的罹难者墓园,并不是琉球驸马之墓。
值得注意的是,平潭琉球接贡使墓不仅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也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琉球惯例,凡琉球国王去世,继位的国王虽执掌国事,但不能称王,只能称世子、世孙,只有经过中国皇帝的册封,才能称王。嘉庆十二年(1807年),琉球王世孙(尚灏)派遣正义大夫到福建迎接册封天使及接进贡回国使臣等。期间接贡史团成员遇海难,最后埋葬在海坛岛猫头墘山麓。琉球接贡使墓见证了中琉交往,也从侧面证明了日本吞并琉球国的史实。同时,本次前往琉球的册封正使齐鲲为现福州仓山区人士,其所著《续琉球国志略》记载:“十三日天明见钓鱼台,从山南过,仍辰卯针行船二更,午刻见赤尾屿。又行船四更五,过沟祭海。”这是我国解决钓鱼岛争端的重要文献支撑。琉球接贡使墓与这次册封活动直接相关,除了文物本身具备的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之外,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琉球接贡使墓的保护与管理
目前琉球接贡使墓相关土地所有权为苏澳镇钟门村所有,具体保护工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文化文物处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因长年受到風雨侵蚀,墓园主体已经基本损毁,但现场遗迹尚存。原有20余块墓碑多毁圮散失,经多方查找、收集,现存三块墓碑收藏在区文化馆库房。相关“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档案资料,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文物与博物馆科负责保管。
1988年6月,平潭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我县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布告》(岚政〔1988〕66号),公布琉球驸马墓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保护范围为墓四周50米。2019年,平潭综合实验区委托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根据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范围,结合考古调查情况,划定琉球接贡使墓保护范围:“东至沿文物本体外扩10米,南至沿文物本体外扩10米,西至沿文物本体外扩10米,北至沿文物本体外扩10米。”保护面积共计1100平方米。同时划定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沿文物保护范围东界外扩约20米;南至沿文物保护范围东界外扩约15米;西至沿文物保护范围东界外扩约25米,依西侧等高线延伸;北至沿文物保护范围东界外扩约15米。”面积共计2700平方米。
1992年12月,设立县级文物保护碑,保护碑立于墓园正前方,青石碑,规格为高1米、宽0.6米,保护碑正面阴刻:“琉球驸马墓 一九八八年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平潭县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保护碑背面阴刻:“琉球驸马墓又称琉球墓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琉球国大夫率接贡船到中国十月廿七日途径海坛岛海面和尚礁,遇风触礁,船毁人亡,漂浮猫头墘,官为收埋。墓群两层梯式,三合土封顶。保护范围墓周三十米。”琉球接贡使墓为平潭县首批公布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已建立三普文物档案,2020年被福建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档案现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化服务中心文物与博物馆科负责整理完善,日常保护巡查和业务指导由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文化文物处负责。
由于琉球接贡使墓位于猫头墘山麓,交通不便,且受海浪侵蚀严重,目前仍以保护为主,相关展览展示工作比较滞后。根据目前情况,对琉球接贡使墓的保护工作应先调整完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一步完善对墓本体的防风挡潮等防护措施,对周边杂草等与本体不符处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琉球接贡使墓本体的保护工作,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待保护工作稳定后,再由各相关单位协作提出可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研究的管理方案,发挥琉球接贡使墓的当代价值和社会教育功能。
六、结语
琉球接贡使墓作为平潭重要的对外交流遗址,是平潭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见证。由于其本体具备较高的文物价值,为平潭注入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值得加强研究和宣传,充分挖掘其历史意义和文物价值,为中琉文化交流和旅游事业发挥更大作用。同时,琉球接贡使墓折射出来的历史意义更是中琉双方深厚的历史友谊和彼此尊重的外交文化精神的体现,对当今我国构建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构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亦有着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李超.清代琉球来华漂风难民救助制度之研究[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8.
[2]吴怀民.清代中国对琉球的册封[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03):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