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欣
[摘要]专业作为一个经由特定阶段不断被建构的概念,形成了以知识性、(可)教育性、特定性、社会需要性、正式性等要素为核心属性的现代意涵。而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在西方专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建构了制度伦理利他性、知识体系科学性、从业者权力自主性、从业者技术-规范性等一系列独特的专业化内涵。但在政府主导、教育先行的推进模式下,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面临专业本土化程度不足、从业者自主权弱、从业者技术不规范、专业组织缺乏独立性等困境。因此,该文从专业的内涵建构入手,分析社会工作专业化内涵,阐释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困境,由此探寻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本土社会工作专业化专业困境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21)040030-08
党中央于2006年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任务,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近年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发展”[1]“支持”[2]“促进”[3]专业社会工作直至“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4]”,体现党和政府为专业社会工作发展不断提供动力与空间。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社会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社会工作在我国政府主导、教育先行的推进模式下,专业化程度仍然不足,专业化发展仍面临诸多结构性挑战和内在困境。
本文从阐释专业化的理论空间入手,分析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内涵,讨论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困境,希望由此探寻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路径。
一、专业化的理论空间:专业的现代意涵
专业化是指一个以构建自我独特的知识体系为核心,不断建构专业特质,进而争取专业自主权的动态发展过程。专业作为专业化的核心概念,是一个经由特定阶段不断被建构的概念。不同学者从不同的界定方式出发,对专业的意涵进行剖析与界定。界定方式主要可分为静态视角与动态视角,静态视角主要指特征要素视角、权力论视角;动态视角包括关系视角、过程论视角[5]。综合静态与动态视角,可以认为专业的静态特质的动态互动,使得专业发展始终处于变动的过程。
特征要素视角是大多数学者剖析专业内涵的界定方式,其强调专业在现代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以功能主义的假设解释专业的发展及其具体特点,包括它们对社会的贡献,以及它们独特特征的重要性,以确保它们的持续存在和进一步实现其目标的能力[6]。卡尔·桑德斯、弗雷科斯纳从专业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界定专业的特征。卡尔·桑德斯根据专门的技能和训练、最低限度的报酬和薪资、专业协会的形成,以及规范专业实践的伦理规范界定专业化[7]。弗雷科斯纳在其基础上提出了更全面的特征,提出了专业的利他性;“趋于自我组织”体现了专业的自主性。格林伍德归纳的专业属性更为抽象,但同样强调了专业的知识基础和伦理规范。专业的知识基础、伦理规范、自主性三种要素由此确定,并与权力论视角下强调的专业的“权力”相勾连,由知识体系与伦理价值确立专业独特性,以专业的独特性与自主性对专业自身的重要性,以在市场与国家、社会中获得自治权,即专业因竞争利益面临来自职业群体、政府、雇佣的机构或客户的威胁时,能够建立和维持其在实践领域的主导地位[8]。拉尔森指出,专业权力的获得是由于专业具有与社会制度的主要需求和价值观相联系的特定知识体系,且致力于服务公众,社会赋予专业以权力和声望,进而专业获得相对于市场、社会、国家的自主性。柴定红在论述社会工作的专业要素时在此基础上强调了其社会需要性即通过职业声望满足公众需求,使得公众能够主动寻求服务[9]。作为描述专业化更为具体的表现形式,赵康结合布朗德士对专业的经典描述总结出了成熟专业的六大标准,包括正式、全日制的职业,即实践者通过专业活动并以此谋生、专业组织和伦理规范,将专业人员组织起来,将其服务产品标准化并规定其行为和维持意识形态以保护客户和公众利益的意识形态、知识和教育,具有形成一套科学的知识体系并且可以通过教育和培训传播、服务的无私性,即“专业承诺通过有效的内部治理和伦理、诚实的职业实践服务于它们的客户和其本身置于其中的社会,保护客户和社会的利益和福利”并得到社区的支持和认可。专业通过公众赋予身份、职业声望而获得市场保护,表明专业已经成熟、自治,即专业相对社会、国家、市场有相对自主的权力,趋于自我组织,能够自行决定行业标准甚至影响国家法律[10]。结合权力论视角和特质要素视角、综合以上学者叙述,归纳出专业的现代意涵,如表1所示,以此判断一门专业的专业程度。XUEHUI学会2021年第4期2021年第4期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内涵、困境及路径分析XUEHUI
动态视角更为强调专业特质之间的互相作用过程。如关系视角从专业的关系特征强调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指向专业与其他专业和外部环境之间的竞争关系;另一方面则指向专业内部各种专业取向之间的竞争关系[11]。关系视角所包含的特质发展过程则与过程论视角中所强调的“专业发展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相吻合,一种职业应该只有一种理想的专业状态,专业化只能无限接近但永远达不到理想专业的状态[12]。
综合动态和静态视角,表1中的专业特质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递进关系,即专业以科学知识的教育和传播、共同的伦理价值共识所确立的独特性提供社会需要的利他性服务;以正式的职业在社会上为获得生存空间奠定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赢得社会的支持与认可,获得象征更高专业化程度的市场保护权;最终能够有充分的自治权影响国家与法律。
二、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内涵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兼具普遍专业发展的共性与助人的艺术与科学专业的个性[2]。在西方,社会工作经历了专业化准专业专业化去专业化后专业化的曲折辩证发展过程,建构了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独特内涵。
(一)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化历程
1915年,弗兰克斯纳提出专业的六大特质,并由此为标准判断社会工作自身不是一个拥有专有技术的专业,使得专业化成为社会工作发展的指向;1917年,里士满以“社會的医生”为定位,确定了社会工作成为一门专业的潜质。同时期,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设福利体系的背景下,社会工作以弗洛伊德的精神动力学派为重点知识技术框架,沿专业的“管理技术”与“理性技术”取向建构专业特质,组织大规模的精神科社会工作者培训,发展出多种个案工作辅导模式,建立起以治疗取向为重点、标准化与规范化的专业技术,并依附于福利国家向社会提供规训性服务获得社会地位;到了20世纪40年代,里德曼则进一步认为专业是“吸收广泛的知识和技巧而可以保持自己的身份”[13],专业发展已趋于成熟阶段;1966年,格林伍德在《专业的特性》中提出专业五标准,即系统的理论、专业伦理、专业文化、权威、社区的管制和认可[14],指出社会工作已成为“准专业”。由此英美以格林伍德的专业五标准为指导,制定专业伦理,推动职业资格认证,发展助人文化,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性。
然而,以20世纪60~70年代为节点,上述线性专业发展路径受到了激进社会工作、增权取向的社会工作等的批判甚至反叛,这推动着西方专业社会工作共同体不断反思,由此“去专业化”成为一种威胁,为维持专业地位和回归专业实质与初衷,专业发展路径开始主动进入“去专业化”阶段[7],鼓励专业开放、多元的对话。在道德价值实践取向上,强调在提升个人能力的制度背景下为福利对象增权和抗争,在知识技术取向上,发展出系统理论等综融性理论框架,发展综合的协调管理技术。至此,專业发展进入了以“去专业权威、去科学理性、去病态治疗、去学科规训”为特征的后专业化发展时代。
在知识技术取向与道德价值取向的张力下,西方社会工作不断回应不同的社会现实,在20世纪90年代,实现了特定阶段的专业化任务,形成了开放性、包容性的相对融合和弥散的专业形态[15],并建构了独特的专业化内涵。同时,当发展中国家为应对国内的社会问题而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论的生搬硬套,使社会工作发展出现了“水土不服”,发展中国家则由此开始了对本土化的反思和探索,建构了包含本土化的专业化内涵[16]。
(二)社会工作专业化的内涵
在上述社会工作专业化历程中,社会工作专业所建构的内涵呈现出多元要素。主要从制度伦理利他性、知识体系科学性、从业者权力自主性、从业者技术规范性、组织与社团独立性、专业化程度适当性、专业化方向本土化加以阐释。一是伦理价值利他性,即社会工作的实践应建立在价值和伦理原则的基础上,利他性可以从伦理价值角度揭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属性[17],其包含了个人价值、相互关系、社会共同追求等[18];二是知识体系科学性,即创建科学的社会工作知识体系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核心内容[13],社会工作的知识基础中,逻辑科学知识所占的比重越大,社会工作专业所具有的科学性越强;三是组织与社团独立性,即组织与社团、政府保持独立,能够独立、自主地发展,且能够受到政府法律层面的保护,合理的职业资格认证、注册管理等职业制度体系得以建立[14];四是从业者技术规范性,即从业者的服务行为是在伦理价值指引、理论知识整合的基础上的利他性行为,而非随意、碎片化与技术化、经验性行为[19];五是从业者权力自主性,即实务工作者应该被允许在没有来自服务使用者、其他非本专业的专业人士和雇佣机构等外在压力的情况下作出决定[20];六是专业化程度适当性,强调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要避免出现“专业帝国主义”[21],包括保持与其他学科、其他工作领域的开放合作及与服务对象的平等,保持专业霸权与“专业泛化”的平衡;七是专业化方向本土化,本土化是社会工作实践中应该追寻的本质目标之一[14],即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知识体系及技术方法应与国家地方个人的本土发展脉络[22]、社会结构、制度框架、发展模式、本土资源与经验、本土历史文化相契合,以解决本土社会问题。
三、我国本土社会工作面临的困境
社会工作作为舶来品,在政府主导、教育先行的推进模式下,我国社会工作面临专业本土化程度不足、从业者自主权弱、从业者技术不规范、专业组织缺乏独立性等一系列困境。
(一)专业本土化程度不足
究其根本,我国本土社会工作面临的首要挑战在于与本土情境融合不足。
在具体服务情境中,服务对象一般囿于“自扫门前雪”“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不愿意主动将私人及家庭问题暴露于相对公共的场域,加之社会工作被知晓与被认同度尚不高,社会工作者与被动的服务对象在自然随意的服务情境下如何建立有效、稳定的专业关系并开展有效服务;以及我国大多数居民自愿助人的意识尚待提升,在缺乏地区志愿服务基础的情况下,如何寻找充足的资源链接,为开展实务创造必要条件,都是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知识体系方面,本土社会工作知识体系包括伦理基础、理论知识、实务操作知识三部分[1]。目前我国由于知识体系与社会结构、价值文化契合不足,尚未建立起独特的、科学的、系统的本土知识体系。中国的“集体主义”与传统“家文化”并不适应西方舶来的伦理价值;理论知识体系具有综合性,但却尚未融入中国实践语境,还多是西方的框架思维,未形成系统性、独特性的理论创见,在知识体系上与传统本土思想资源分离,尚未构建本土的制度伦理、理论体系,无法融于国人思维的理论与价值,只能以流程和技术的形式得以实践,这将使得从业者价值共识零散化、制度伦理随意化、知识体系掌握碎片化。
(二)从业者缺乏技术使用的规范性和自由裁量的有效性
从业者的价值共识零散化、制度伦理随意化、知识体系掌握碎片化将直接导致其服务行为缺乏技术使用的规范性和自由裁量的有效性。在社工机构的实际服务中,社工机构通常会同时承办多个项目,但为更容易获得资金和完成项目,通常会追求项目的流程化与标准化,如社区服务机构为盲目体现项目的“可复制性”,而将不同社区的问题需求进行相似的界定,浮于表面的需求导致项目内容设计往往未经深入理论分析而直接凭经验堆砌。服务失去在地性,未立足居民需求;实务失去科学性,未扎根科学理论指导;服务失去规范性、忽略伦理守则的限制与居民的真实需要,导致裁量随意。如此以往,随意性、碎片化、经验性实务操作行为,将与理论的反思与自觉匮乏形成恶性循环,将使其在专业化发展路径中进退两难。
(三)专业社团的独立性、组织化、规范性缺失
专业社团的被动处境一方面源于专业本身目前在社会服务体系中处于弱嵌入状态,职业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在国家法律层面尚未得到足够的保护,专业自主权弱;另一方面则是在实践中,社会组织依附于社区和政府的职业身份,使得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影响社工服务机构的生存发展与实际服务效果。受制于资源供给,服务设计的方向与内容要首先符合社区或政府期待,服务实施的完成度更以任务指标为导向,甚至在机构中出现了对服务对象与内容的主动筛选行为,严重弱化了服务的专业性。
组织化、规范性缺失,体现在机构“人心散”与“管理散”。为降低成本,机构不得不招纳低水平甚至零经验的非专业工作者,导致专业人才缺失,机构社工对专业及组织缺少价值认同,而且薪资及晋升待遇难以长期吸引人才,组织内部人员流动性大;其次,在制度约束上,工作者一般会遵守例行的流程实施与宣传、资料存档等流程化制度,却置专业制度伦理以“不知、不守”的态度;最后,在人员管理上,机构最高层管理者一般作为机构“最专业”的工作者,为使机构保持正常运转,通常事事亲为,而经验丰富的中层管理者则身兼一线社工和管理者,又执行又管理。“人心散”与“管理散”的互相作用,使专业社团的独立性、组织化、规范性缺失。
(四)从业者缺少自主行使专业事务的空间
从业者的自主性低主要体现在工作过程中关系建立和服务实施受到多方限制。在工作关系建立方面,从业者往往需要处理两方面的服务关系,一是与政府、高校等的关系,二是与一线服务对象的关系。社会工作者同时需要借由社区居委会或其他官方人员的介绍,才能获得服务对象的初步信任与认可。在社区居委会看来,社工是依附于政府或高校项目的一线执行者;在服务对象眼中,社工是社区居委会“聘”来“办活动的人”。在具体工作内容上,社工往往受制于服务导向“机构为本”抑或“案主为本”的张力,现实中“机构为本”逐渐发展为在机构管理规范的制约下完成政府、社区的评估指标要求,以文本资料的丰富度和完整度为准,可视化“彰显”服务成效,通过机构、社区与政府的考核;“案主为本”则是要立足案主需要,将案主的改变和能力提升为导向,通过不完全可视的服务过程和细节体现服务成效,真正获得服务对象认可。在政府、居委会和服务对象三方的要求下,社会工作者往往需要充分平衡多方需要,难有完全的自主权决定专业事务,影响专业服务的有效性。
(五)过度提前的“过度专业化”与“去专业化”
基于上述专业特质的缺乏,社会工作似乎出现了“过度专业化”征兆:从业人员技术取向的服务,项目内容浮于表面而相似的标准化流程,社会组织不得不为绩效甚至生存而流于管理形式。这又进一步暗示着去专业化的征兆:社会识别度下降,从业人员自由裁量权弱化等[7]。“去专业化”原是西方国家在进入较高专业化水平后,为维持专业水平的努力[7],而我国本土社会工作却在从业者为任务而工作、机构为生存而运行、项目为绩效评估而推进的实践情境中身陷困境,提前进入“过度专业化”与“去专业化”,从实践上违背了专业使命的实现。
三、中国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路径思考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特质之所以缺乏,可归结为专业在内部基础薄弱(知识体系建设不足、从业者专业水平低)的情况下不断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与挑戰(政府介入、社会认可度低)。因此,建构本土社会工作的特质,应当沿“由内而外”“纵横结合”两个方向进行。
理论上应“由内而外”建构专业特质,即在专业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上获得社会地位。首先是对专业推动主体的培养,发挥高校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职能,建立完善职业系统培训与督导体系,以加强对从业者和机构管理者的常态化职业培训,深化从业者的价值认同与综合理论掌握。同时在对社团和从业者的考核和评估中纳入实务理论和技术使用指标,提升从业者和社团的专业性,规避技术取向的“过度专业化”与模糊专业边界经验性工作的“提前去专业化”。建立从业者与社团进行实践与反思研究的激励机制,鼓励从业者与社团以本土实践经验助力推动理论体系的本土化融合和创新,促进理论与实务并行发展,获取专业的内部权力。在此基础上,与政府保持良性互动,保持专业独立性,提升从业者的自由裁量权和社会对专业的支持和认可,以增进社会福祉为使命,以获得法律保护为阶段目标不断推进专业化。
在实践情境中,应在纵横实践体系中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进而获得专业地位。横向上,在社区、志愿资源乃至服务者支持系统的合作网络中,以资源链接者和综合管理者为定位,借助现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全面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契机,推动发展常驻社工站,与服务对象建立长期、有效的关系,建立正式与非正式的助人基础;以解决生活情景中的服务对象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获得服务对象信任与认受,进而延展到服务对象的整体生活[23],链接服务资源、拓展服务范围,覆盖机构情境的症状性治疗服务到社会情境歧视性公正服务的多层面[24];真正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保障福利,获得公众和社会认可,寻求横向发展空间。纵向上,在政府、社区的多层合作架构中,以政府的合作者和社会服务的执行者为服务定位,尊重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与民政工作、群团工作保持良性合作关系,在现有体制中发挥现代福利系统中的主体作用,打通政策的“最后一米”,与政府在服务情境中共同完成专业服务,发展纵向专业化空间,寻求制度和法律的认可。
究其专业化本质,社会工作从业者与研究者形成的专业共同体,应以增进社会福祉为实质使命,以获得法律制度保护及社会地位与认可为阶段目标,在纵横双向动力下实现我国本土社会工作的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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