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 侯洁生 杨婕 黎银娥
关锁精神病患者,是针对精神病患者因无法自控,屡次出现伤人毁物事件,而家境的贫困,家庭无法承担住院治疗费用,因此将患者长期关锁在某所处[1]。然而关锁精神病患者一定程度上减少肇事率,但长期关锁不仅不利于患者恢复,甚至有加重病情趋势[2]。长期封闭的关锁状态,解锁后患者往往会出现情感冷漠、思想匮乏、对生活悲观等阴性症状,再次住院率较高。精神病防治及康复工作是国家精神卫生工作重心之一,随着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开展,延伸医院内服务至社区、家庭已成为一种趋势[3]。本研究围绕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模式,探讨该模式对社区解锁精神病患者症状缓解及再住院率的影响。
选取2018年7月—2020年7月于我院接受诊疗的曾经被“关锁”的精神病患者108例为研究对象,纳入条件: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相关诊断[4];关锁时间大于3个月;患者危险评估≥1,CGI-S评分≥4分;患者及其家属同意、配合本次研究。排除条件:合并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病情极不稳定者;有严重的人格障碍者;汹酒、药物滥用者。按照性别、年龄、病程匹配的原则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54例。对照组男36例,女18例;年龄25~51岁,平均39.93±3.42岁;平均病程5.86±1.12年。观察组男40例,女14例;年龄24~53岁,平均38.71±3.25岁;平均病程6.02±0.96年。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1 对照组 予以常规社区护理干预,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指导患者进行精神康复训练,并对家属普及疾病知识,取得家属的配合。
1.2.2 观察组 采取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模式,具体方案如下:
(1)组建“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小组:小组成员由专业精神疾病防治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社区医护人员组成,以我院作为康复指导中心,整体统筹工作小组培训以及护理实施工作。
(2)开展“解锁工程”:根据患者病情住院治疗3~6个月,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社区继续接受治疗,并由社区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组成社区监护小组,对患者继续监督、管理,防范肇事或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起始阶段采用分期分批、集中的监管方法,随着医院-社区-家庭护理模式的深入开展,进行筛查式监管,并评估患者病情,杜绝“关锁”现象的出现。
(3)强化医院、社区、家庭三者之间的沟通:护理小组定期上门或电话随访,掌握患者病情变化情况,强化同社区监护组及患者家庭间的沟通联系,每月定期到社区配送药物,对社区人员、患者家属进行指导;社区人员及患者家属应积极反馈患者情况。
(4)实施开放护理模式:①指导、监督患者服药,及时了解患者病情,适时调整药物剂量。②进行健康宣教:通过定期集体培训、患者座谈会等方式扩大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的认知范围。③家访护理:护理人员每月1-2次深入患者家庭进行家访,熟悉病情,指导患者家属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告知家属如何防范意外发生以及应对意外情况的具体措施,并做好家属的健康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家庭氛围。④制定生活制度:根据每个患者病情、身体素质及家庭条件制定个体化生活制度,引导患者自觉遵守。⑤娱工治疗:社区监护组成员积极有计划组织患者参加娱乐活动、体育运动、手工劳动等,放松身心,提高患者体能和对外界适应力,缓解焦虑、恐惧情绪。
(1)精神病性症状严重程度:采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评定患者精神病性症状严重程度[5],该量表共20个条目,总分18~126分,总分越高代表病情越严重。
(2)社会功能受损程度或社会功能恢复情况:采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评估患者社会功能受损程度或社会功能恢复情况[6],共10项内容,每项评为0、1和2分,总分20分,总分≥2分为有社会功能缺陷,总分越高代表社会功能越差。
(3)护理干预期间再住院率:由经过统一培训专人负责评估,分别于患者出院前1周、护理干预6个月、护理干预12个月对两组患者进行评估。护理结束后统计两组患者护理干预期间再住院率。
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的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间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组间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患者出院时BPR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后两组患者BPRS评分均逐渐降低,干预12个月后,观察组BPR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两组患者出院时SDS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出院后两组患者BPRS评分均逐渐降低,在干预6、12个月时,观察组SDSS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干预期间,观察组再住院率低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1 两组患者BPRS总分比较 (分)
表2 两组患者SDSS评分比较(分)
表3 两组患者再住院率比较
目前,精神病在临床上尚未有根治的方法,因患者病发时行为的不可控性,容易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对自身、他人以及社会都带来严重的伤害[7],因此精神病的防治、康复工作一直是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难题之一。由于精神病具有慢性反复发作特点,长期院内封闭治疗不利于患者恢复,而且随着住院患者数量增加,医疗资源相对缺乏,将治愈精神病的期望单纯寄托于专科医院,效果并不理想[8]。因此,寻求新型护理干预模式成为目前研究的重点[9]。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是对院内治疗体系的扩展与补充,是一种连续的、成本效益优良的防治模式[10]。其中社区护理干预是以社区为单元,组织医护人员对患者护理干预,指导患者康复训练。进一步联合家庭护理则是积极借助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感应,发挥家属的监督效应,缓解患者负性情绪,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医院-社区-家庭”三个环节的密切协作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正常运作,其中以医院管理为指导、社区监管为中心、家庭配合为辅助,形成三位一体的联动管理,充分发挥了社会及家庭力量,改善了医院常规治疗效果,同时将护理范围由院内扩展到院外,也相对减轻了医疗资源紧缺的压力。可见“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模式在精神病领域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本研究围绕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模式,借助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评定患者精神病性症状严重程度,借助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判断患者恢复情况,结果显示:两组患者出院前1周,BPRS、SDSS评分比较无统计学差异,护理干预6个月、12个月末时,BPRS评分均有下降,且观察组下降幅度优于对照组。两组患者在护理干预结束后再住院率比较,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综上所述,医院-社区-家庭联合护理模式能够减轻社区解锁患者精神病性症状,改善患者恢复,降低再住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