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继红 杨诗琪
摘 要:漂流旅游是一种集观光休闲和体验于一体的特色旅游项目,正成为人们旅游消费的热点。湖北省漂流资源丰富,旅游设施完善,漂流旅游发展前景广阔。阐述漂流旅游开发的意义以及国内外开发现状,重点分析湖北省漂流旅游的开发现状及突出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漂流资源合理有效开发提供参考。
关键词:湖北省;漂流资源;开发现状;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3-0042-03
一、漂流旅游及其开发的意义
(一)漂流及漂流旅游
最初的漂流是人们为了满足生存和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一种涉水方式,后来一些喜欢户外活动的人把漂流逐渐演变成现在的一项户外水上漂流运动。漂流旅游则是指利用流水自然动力、机械动力等,乘坐竹筏、小皮艇或其他类型水上船只在江河湖海等水域活动,欣赏沿途风光与体验惊险刺激的水上游憩旅游活动。
漂流分为操控漂流和自然漂流两种形式。操控漂流一般是在水流较急、地形陡峭、河道复杂的高山河谷中进行,惊险刺激,但安全隐患较多,所以由船工对漂流进行控制从而增加安全性,这种漂流深受游客喜欢。自然漂流一般在平缓的河道中进行,组织者只提供必要的设备并加以监督和保护,让游客自行操控整个漂流过程,这种漂流形式非常受女性和中老年游客的青睐。
(二)漂流旅游开发的意义
第一,漂流旅游是一种休闲旅游活动,能够放松心情、释放压力:能够感受大自然带来的新鲜感,开阔眼界、陶冶情操;第二,漂流旅游也属于体育旅游活动之一,能够增强体质、锻炼身体、具有缓解疲劳的作用;第三,漂流旅游又是一种体验式旅游活动,在漂流运动中感受惊险和刺激,活力和激情等;第四,漂流旅游资源在山区比较丰富,但山区经济条件一般都比较贫困落后,漂流旅游资源的开发能明显促进这些贫困地区的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特色农业等旅游产业的发展。因此,漂流旅游的开发不仅满足了人们越来越高的体验旅游需求,同时还带来旅游开发地经济、社会、环境的整体发展,旅游开发商也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漂流旅游的开发,从旅游需求和旅游供给双方来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国内外漂流旅游的发展现状
(一)国外漂流旅游的发展及现状
商业化的漂流旅游最早起源于美国。美国在1938年完成了第一次的商业漂流旅游,是由Nevills带领密歇根大学两个植物学家经Golorado河漂流穿越大峡谷,这也是全球范围的第一次商业漂流。这次漂流旅游活动在全球引起了轰动,美国漂流旅游者数量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的增长。EarthRiver公司是国外最具代表性的漂流旅游公司,他们基本上在全世界的著名河流上都进行过漂流,包括我国的长江。他们也是最早对漂流运动进行分类和经验总结的旅游公司。
(二)我国漂流旅游的发展及现状
我国漂流活动发展的初期,只是用水上橡皮艇等船只在小部分自然河段上进行,主要是用于生产生活,并不是作为一种专门的娱乐休闲的户外运动项目。但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随着人们对户外运动的不断探索和拓展,以及漂流技术的不断提高,漂流这项运动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户外运动爱好者的喜爱。漂流作为一项户外体育运动也得到更多的支持,人们参与方式越来越丰富,消费也越来越多。我国漂流旅游始于1986年的张家界茅岩河漂流。2010年我国漂流旅游资源开发审批权发生变化,从省体育局下放到县级政府部门,这种改变加快了漂流旅游的开发与建设。2016年国家旅游局和体育局共同签署的《关于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的合作协议》以及国务院印发的《全面健身计划》等政策,都倡导体育新时尚,推进健康中国。体育旅游的兴起,带动了漂流旅游的兴起和大力发展。漂流旅游已经进入大众视野,2018年仅武汉市就有300多万人参与各种漂流运动项目。我国从事漂流旅游资源开发的景区也上升到了400多家。我国漂流景区虽然数量众多,但其经济效应比较低,经营管理比较落后,与国外体育旅游发达国家的漂流相比,国内漂流旅游仅占整个旅游年产值的一小部分,有极大的提升空间。
三、湖北省漂流旅游开发现状与问题
(一)湖北省漂流旅游开发现状
湖北省号称“千湖之省”,水资源丰富,境内有中小河流1 193条,河流总长5.92万公里,其中5km以上的中小河流4 228条,100公里以上的河流41条,因此有漂流旅游资源开发的水文条件。1987年开始于湖北神农溪的木舟漂流项目打开了湖北省漂流旅游发展的大门。漂流旅游资源开发初期,主要集中在湖北省西部的恩施州和宜昌市两地,两地共开发了6家漂流旅游景区。随后,湖北省漂流旅游空间分布逐渐向东发展,每年都有几家漂流景区建成投产。截至2018年,全省总共建成漂流景区82家,约占全国漂流旅游景区总量的13%,而且形成了宜昌市和黄冈市两个漂流集中地区,其中宜昌市15家,黄冈市21家。漂流旅游资源的开发,为山区旅游经济的综合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例如,2018年宜昌市兴山县朝天吼漂流景区共接待游客达到16万人次,门票总收入3 100万元,同时还积极带动了周边农民的就业,美化了当地的环境,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湖北省漂流旅游存在的问题
1.过度开发,恶性竞争。自从漂流旅游资源开发审批权下放到县级政府,湖北省各县市特别是山区县市都积极发展漂流旅游,导致漂流旅游资源开发迅猛增长。截至2018年底,湖北省共建成漂流景区82个,漂流河道总长646.75km,相当于每1万人就拥有大约100m长的漂流河道。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宜昌和黄冈两市,而孝感、天门、潜江、仙桃和鄂州5个市没有;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镇双漂(如英山县草盘地镇的桃花冲漂流和五洲洞穴漂流)、一山双漂、一河双漂的情况。这种同类型旅游产品空间距离过于接近,造成许多漂流旅游景区客源严重不足,例如大洪山漂流景区高峰期日均接待游客0.2万人,远低于规划设计日接待游客数量1万人的规模。由于过度开发导致恶性竞争,有些漂流景区甚至还出现营销人员诋毁同类竞争对手的现象。
2.保险缺位,存在安全隐患。首先,漂流运动项目是一种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果不注重漂流河道的整治、改造以及漂流过程的安全监管,将严重威胁游客的生命安全。湖北省漂流景区存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例如水库大坝渗水、道路护坡塌方、水面有蛇、橡皮艇充气不用压力表、游客不戴安全帽、护漂员不穿救生衣、没有进行天气和水情的观测、应急救援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等等,也因此发生过一些事故,但是漂流安全还是没有得到相关企业及政府部门足够的重视。湖北省旅委虽然颁布了《湖北省安委会关于规范漂流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但这份文件不是政令法规,约束监管力度不大。其次,由于漂流运动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因此,国家体育总局鼓励漂流运动项目经营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也积极鼓励漂流旅游者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但多家保险公司虽然推出户外运动专项保险,但是都不包括漂流运动项目,如平安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等。因此,要想大力发展漂流旅游,必须尽快推出漂流专项保险。
3.矛盾突出,效应低下。大部分漂流旅游景区都是通过水库蓄水以后再放水,这样形成洪流,完成漂流活动。但是近年来湖北省夏季常干旱,也是农业生产灌溉急需水的时期。因此,水库放水是为了漂流还是为了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灌溉,就形成了明显的用水矛盾。2013年罗田县仙人河准备建设漂流景区,周边村民担心漂流耗费水库蓄水影响农田灌溉,于是阻止景区开业,双方纠纷一度登上媒体。可见,漂流旅游开发,不仅在水利资源方面与当地居民产生纠纷,同时,大批游客蜂拥而至,造成交通拥堵、噪音增加、环境污染等现象,明显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也与景区产生一定的矛盾。经济利益分配不当也逐渐导致与当地居民积怨不断加深。虽然说旅游开发会带动当地经济全面发展,但由于漂流旅游开发相对于其他旅游资源开发来说运营模式比较简单、封闭,一般游客下车漂流以后就直接乘车走人,不能留住客人,很少在景区产生二次消费,当地居民不能进入这个漂流旅游产业链,旅游经济综合带动作用不强,产业结构也没有得到优化升级。
四、漂流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对策
(一)科学规划、提档升级
为了避免出现这些良莠不齐、蜂拥而上的漂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首先必须制定统一的漂流旅游开发空间规划。现在审批权下到县级人民政府,那就至少在县级行政区划范围内开展漂流旅游专项规划,优化配置旅游资源、合理布局漂流景区,避免出现一镇双漂、一山双漂的乱局。对已经形成的惡性竞争现象,要制定漂流旅游资源开发标准和行业准入制度,实行优胜劣汰、提档升级战略。对于淘汰的漂流景区,其漂流设施设备可以卖给优胜的漂流景区,同时可以根据周边的环境和自身的资源条件,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等。一是要正确引导客源市场流向,积极支持区位良好、资源较好的漂流景区进行提档升级,推动湖北省漂流旅游业进入以质取胜的发展阶段;二要加强景区经营与管理,积极宣传促销,开展湖北省漂流旅游品牌的建设工作。
(二)加强管理,明确保险
加强漂流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出台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政策法规,明确安全事故责任人、明确安全事故处罚政策和方式、细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应急救援系统的建立与实施等;其次,各漂流景区要加强漂流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检查,加强漂流河道及其周边环境的清理,加强天气预报和水文监测,加强护漂人员的安全培训与指导等;最后,要对漂流旅游者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例如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严格遵守护漂人员的安全提醒等工作。安全是旅游活动的最基本保障,只有从政府、景区、个人三个层面齐抓共管,安全才能真正落地落实,才能保障漂流旅游业安全健康发展。另外,针对漂流安全问题,一定要推出漂流旅游保险,这样既可以促使漂流景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漂流品质,又可以解除游客后顾之忧,吸引更多游客参加漂流运动。保险公司既然愿意承保攀岩、滑雪、探险等高危险性户外运动项目,那从技术上来说也可以推出漂流旅游保险。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参照攀岩、滑雪等户外运动类保险政策制定漂流保险,这样既可以增加保险公司产品类型,也可以进一步规范漂流旅游,为漂流旅游保驾护航,助推其大力发展。
(三)创新模式,综合带动
漂流旅游景区大多位于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住宿餐饮等接待能力有限,再加上漂流旅游项目单一,与外界联系不强,因此漂流旅游难以留客,旅游经济综合带动作用不大。因此要创新运营模式,加强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首先,要改变漂流旅游资源承包经营的开发模式,实行漂流旅游资源所属村集体入股的开发模式,这样才能够保证全体村民都能受益,也获得村民对漂流旅游项目的支持。其次,要充分利用漂流所在地的各种资源,进行资源整合,实行“漂流+”的模式,这样不仅赢得市场,同时还能起到经济的综合带动作用。例如,湖北省一些漂流旅游开发地有着丰富的特色文化,如黄梅的黄梅戏、兴山的昭君出塞典故、蕲春县的药圣李时珍等,在这些地区开发漂流旅游项目,就可以实行“漂流+文化”的模式。漂流完成之后,可以听听黄梅戏,看看昭君出塞表演,体验中药材与养生文化等,既让游客体会到漂流的乐趣,也让游客领略到文化的风采。同理,漂流和特色美食结合在一起形成“漂流+美食”模式;漂流与房车结合在一起,形成“漂流+露营”模式;漂流与当地特产结合在一起形成“漂流+特产”模式。同时,可以根据漂流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建设生态旅游目的地。在漂流景区周边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建设野营、山地自行车、登山健身步道、攀岩、滑翔伞等户外运动场地,同时完善附近农家乐、民宿、度假村等住宿餐饮设施,满足周边城市居民节假日休闲生活需要。
[责任编辑 毛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