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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到职工体育场的时候,午后耀眼的白光已经衰减为金黄色,人们也变得柔和起来。他们穿着随便,成群结队,绕着跑道一圈圈走着,不急不缓,脸被晚饭撑得浑圆,抚平了许多深刻的褶皱,虽然细碎的皱纹还在,但大体上来说,算得上返老回春,雍容自得。
男人们议论着老张脑血栓了,老李肝硬化了,老孙快不行了,惋惜中带着些许愤怒:“他就是自己作的,要是早听我的话,少喝大酒,晚上吃完饭出来运动运动,也不至于这样。”旁听者自然是认同这种观点的,但还是要反驳一番:“他那身体早就糠了,还不如我呢,更别提跟你比了。就他那样,练不练都没啥用,早一天晚一天的事。”话说到这儿,无论是言者还是闻者,都尽到了义务,获得了满足,走满一圈,继续下一圈。
女人们的话题则更加具体而琐碎。例如今晚吃的是剩饭,明早是现馇点粥还是去早市买点豆腐脑。她们这一生的工作与生活,大多被圈在厂区之内,退休金都差不多,所以甚至连遇到的问题也都相差无几。无非男人酗酒且大手大脚,儿女时常需要贴补,还要为孙辈操劳。
当然,总要有人展现一下作为国营大厂,尤其是军工大厂职工该有的素质与纪律。所以体育场的四角空地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方阵。身在方阵中的人们,年轻时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如今又以喇叭中所播放的音乐为单位,徹底舍弃自我,义无反顾地融入集体中。他们对成为一颗螺丝钉或者一块砖怀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渴望。他们的追求,他们的事业,他们的精神支柱,全都凝聚于整齐划一的服饰中。从前是工作服、劳保鞋和线手套,如今是运动服、运动鞋和白手套。仿佛这些都具有特殊的魔力,是收敛约束灵魂的器皿。只要他们穿上了它们,就真的有了灵魂,称得上是活着。他们随音乐起舞,并不理会音乐高亢还是婉转。这一切都不重要,只要曲目不是随机播放,他们便会跟着曲目列表不断变换着舞姿,一个一个的他们,已经和小拉车上的大音箱形成了某种颠扑不破的默契。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他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从未改变。
她并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类。所以她是这座职工体育场的异类,从她八岁那年就是。
她还是孩子时,并不聪慧,所以小时候的事并不记得很多。她隐约有印象的是在那个夏天,马家军拿了许多冠军。之后,跟前后两趟房孩子们钻到稻田地里捉蝌蚪、红辣椒和扁担钩,就成了再也回不去的记忆。
她爸每天早晨都会先起来,洗漱完毕后,等送奶人的哨声响起,他会拎一个小铝锅出门。再回来的时候,她就会被叫起,满心不情愿地洗脸刷牙。等她坐在饭桌前时,面前早就摆好了一碗牛奶,热的;一个荷包蛋,糖的。
她尽量吃得慢一些,而她爸则会尽量让她快些。吃完饭,她爸就会蹬着那辆被擦得锃光瓦亮的二八自行车,在星光下载着她到职工体育场。接下来就是跑。二十圈,每圈四百米,中间不许休息。她不太敢恨父亲,只好暗自恨起这个职工体育场。她不止一次地在心中问,为什么跑一圈要四百米。又过了十七年,她才逐渐明白,作为一个国营大厂的职工体育场,必然是标准的。一圈四百米,外侧是两块标准篮球场,内侧是两个足球门,外加一个大看台,四角是硕大的照明灯,外面是一圈围栏,铁质,绿漆,箭头向上,锋芒毕露。在她小时候,这里还充当过乙级联赛的主场。当然,那时候厂子正值鼎盛,拥有一支实力不俗的乙级球队。不过,估计当初雄心勃勃的厂领导们在将二层俱乐部规划兴建为这座标准体育场时,一定不会想到,若干年后,这座体育场居然承载了一个八岁小女孩的全部怨恨。这些怨恨是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以小时为单位。每天一小时,每月三十一个小时或者更少些,每年三百六十五个小时或者更多些。日积月累,如果怨恨有质量,恐怕已经将硕大的体育场彻底填满,并顺着绿色栅栏的缝隙,向四处蔓延、流淌。
渐渐地,她和她爸在厂区变得有名,很多职工与家属即便在体育场外也能认出她来。他们总是一边抚摸着她的头,一边议论说她爸是气迷心了,说她不是她爸亲生的。说完还会补上一句,美玉这孩子太可怜了。那时候她还小,对这些话似懂非懂。这些话他们从不当着她爸的面说。他们见到她爸,都会笑着喊他赵干事,说两句可有可无的闲话,然后再笑着离去。
她并没有给她爸带来他一直期待的成功,后来随着马家军、王军霞再也没人提起,她也并没有展现出惊人的潜质和出众的才华,更没受到哪级运动队的青睐。除了每年学校开运动会抱回几张奖状和一些诸如毛巾、香皂、文具盒之类的奖品,她再无所长。倒是班主任在她高一那年来了趟她家,说服她爸同意她报名成为体育特长生,为三年后的高考做准备。用班主任的话讲,在厂办高中就读的子弟想考上大学,不想点办法是不行的,而且还得趁早。这算是她爸逼迫她跑了这些年的唯一收获。
又过了半年,从前很少喝酒的她爸忽然爱上了喝酒。他仿佛忽然看透了,彻底放弃了,不再理会她跑了多少圈,还在没在跑,而是每日沉浸在散装白酒带来的醉生梦死中。
再后来,已经发展到揣着酒瓶去上班的她爸,毫不意外地接到了内退的通知,按照厂里人的说法,这叫“一刀切”。她偶尔去她爸那儿看看,发现她爸即便不喝酒,也和喝了酒差不多——卧床不起,半梦半醒,语无伦次。
她从少年到青年,从没经历过爱情,长跑改变了她的肤色和身材,也让其他男生对她望而却步。高中以前,他们生怕她遗传了她爸的疯癫气质;高中以后,他们不愿意和肌肉比他们还发达的她在一起。
再后来,上大学,毕业,就业,她不再跑。
再后来,失业,她又开始跑。
2
她原地做了几个拉伸的准备动作,忍受着关节处发出的酸痛。好长时间不运动,关节也变得有些僵硬。她草草拉伸完,慢慢跑起来。步幅不大,双臂完全没有摆开,与其说是慢跑,不如说是竞走,不太规范的那种。即便如此,她也有些吃不消。她感觉呼吸已经不受她的控制,多年以来养成的呼吸习惯并没有多大帮助。她的口,她的鼻,她的肺,都在竭尽全力吸入氧气。一时间,她感觉自己并不是在奔跑,而是身处深渊,溺水挣扎,拼尽全力,却不断下坠。
她不得不停下,双手撑在大腿上,弯着腰大口呼吸,汗水在发间聚集,滴落,砸在地上,震起细微的尘土。更多的汗水,顺着额头向下流淌,渗进眼角,引来一阵刺痛;流进嘴角,带来些许苦涩。她抬手,用手背抹了额头,不过一切都归于徒劳,她手背上的汗水并不比额头少多少。
许多快走或者慢走的人超过她,将她甩在身后,自顾自地聊着每天都在聊的闲话。她抬头看了看,自己只跑了半圈不到。她扭过头,佯装端详栅栏外的街道,尽量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狼狈。
她在市区打工的这段时间,停了长跑的习惯。每天朝九晚五,上班下班,路线固定——从家到公交站,从公交站到书店。晚上则反之。于是在这条路线之外的街道,渐渐变得陌生。
她原本以为厂区中的一切,厂区大院、职工宿舍、医院、电影院、幼儿园小学中学技校,都不会改变,包括出没在这些地方的人。他们永远保持着十几二十年前的样子。她甚至有一种错觉,这里的人都是永生的。在厂里当工人的父亲退休了,儿子接班进厂,依旧按照父亲的方式生活,之后是他的儿子,永远都有这么个人,从同一个家门走出,又走进同一个厂门。
不过她错了。她只不过和厂区若即若离一年左右,厂区却悄然改变许多。例如,那个她上学时候常去的海洋书店,已经关门歇业。
海洋书店是厂区唯一一家书店,是这个军工大厂为数不多称得上文艺的地方。从前她并没觉得它有多与众不同。但自从她去了市区那家名叫印象书店的地方打工,才恍然发觉,海洋书店与整个厂区是那么格格不入。
就好像她这个厂区出来的女孩和印象书店格格不入一样。
她大学毕业的时候,她爸已经失去了对她的人生进行规划的兴趣和能力。当然,主要是能力。她妈虽然希望她能搭把手,帮衬一下炸串的生意,但也心有不甘。尽管她念的那所大学在本市顶多算是三流,可毕竟是个大学毕业生。她妈这些年来每日里穿串炸串卖串,供养她读完高中和大学,绝不是为了让她拿着大专文凭回来继续穿串炸串卖串的。
虽然她表面上无所谓,但内心却渴望走出这片死气沉沉的厂区。于是毕业证上的电子商务四个字让她站在商场的电视墙前。她穿着黑色套装,挂着红色绸带,每天向停在电视墙前观望的人们介绍着电视机的型号和性能,顺便按几下遥控器,转换各种频道。但大多数时间里,人们只是盯着电视看,并不理会她的存在,仿佛她和她的遥控器不过是屏幕中的一小块画面,仅此而已。三个月后,她走了。之后她在药房里穿着白大褂发过传单,在保健品公司的促销电话里冒充过医生,在超市里撤下一包包被捏碎的方便面并填写损货单。几年间,她什么都干了,却什么都没干长。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无论她如何设法找到一份远离厂区的工作,最终都会铩羽而归,守在她妈那个小小的炸串店休养生息,只待伤口愈合,便再一次振翅高飞。不用说,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无法摆脱厂区巨大的引力,即便是这次。
这次,她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己真的可以彻底摆脱厂区。她之所以这么想,原因无外乎有两条。
其一,她在印象书店打工一年有余,更换了三个店长,走了两拨店员,而她却一直在。她从一楼书店的理货员,变成了二楼书吧的服务员,算是升职。她距离在三楼办公的老板宋先生近了一些,时不时要给他送一杯不加糖的美式咖啡。于是宋先生雖然叫不上其他工作人员的名字,却知道她叫小赵。她第一次成为资深员工,这在她之前的打工经验中从未有过。
其二,是因为秦老师。
秦老师从来不让她称呼自己秦老师,而是笑着说,可以叫他老秦,或者直呼其名,和平。她不置可否,只是将那杯堆满了奶泡的卡布奇诺放在桌上,说:“秦老师,您点的卡布奇诺,请慢用。”
她跟谁都是这样,包括宋先生。曾经有一个店长找她谈过,说她不该这么黑着脸对待顾客,要热情。她不太适应和人笑脸相迎,无论是对她妈,还是对她爸,或者是身边的其他什么人。她觉得经理说得有点道理,而且她一向对比较强势的人难说不,所以私下里尝试练习过。可没等她练出个子丑寅卯,店长却离职了。新来的店长对宋先生唯命是从,对她这样的老员工则听之任之。她索性继续黑着脸,来来往往的顾客们倒也习以为常,好事者还给她起了个外号,叫冷姐。
秦老师年纪比她大,却也跟着好事者喊起她冷姐。她觉得别扭,但就像对待其他顾客一样,她以黑冷的脸做无声抵抗。从表面上看,她对待秦老师,与其他顾客并无二致。但如今她回忆起来,却发觉那时的冷漠不过是掩饰,掩饰她对秦老师别样的感觉。
秦老师每次来的时候都衣冠楚楚、西服革履。紧绷的西装下,被绷紧的秦老师,比之经常出入书吧、穿着随便、神态慵懒的男人们,多了许多风度。
她虽然在不自觉间常会隔着吧台观察秦老师,但很少与他有眼神接触。甚至连他清瘦但棱角分明的脸,也只是偶尔偷瞄一眼。她生怕自己的眼神会引起他的注意,让他抬起头,向她投来目光。那目光经过近视镜片的过滤,温和了许多,却足以让她融化。
秦老师是某个已经离职的店长的朋友。据说,秦老师是个小有名气的小说家。秦老师每周的周一到周五上午九点都会来书吧。他把外套搭在椅背上,点一杯卡布奇诺,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钢笔,静静地在一张小桌前写一上午。之后再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读一会儿,在下午离去。
秦老师在本子上写了什么,她无从知晓。她有时受好奇心的驱使,在送咖啡时瞄一眼,能看到只言片语。虽然语焉不详,可能看得出写的是男欢女爱。她总想读完一个整句,甚至一个段落,可都归于失败。因为那一行行黑色的钢笔字,工整而刚劲,如同一个个落在纸面上的他,不得不让她分心。秦老师显然注意到了她的异样,每次都要跟她闲聊两句,可她总是冷着脸转身离去。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在落荒而逃。
后来她还是和秦老师吃了一顿饭。这顿饭,按照秦老师所说,是对她的酬谢,因为一本书。
那是一个星期四的上午,她心不在焉地做了几杯咖啡,外加一壶花草茶。她不时瞥一眼时钟,将近十点时,秦老师才姗姗来迟。他那天罕见地穿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带兜帽的休闲外套。发型也略显凌乱。在他点咖啡的时候,她看见他眼圈发黑,显然是昨夜没睡好。她一反常态先开了口,建议秦老师点一壶花草茶。她想,花草茶能够镇定安神,或许比咖啡更合适。秦老师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点了一杯卡布奇诺,和往常一样。因为秦老师没有采纳她的建议,她决定这一天不再看他。于是直到秦老师下午走出书吧,她都没抬头看他一眼。可她知道他走了,她熟悉他身上淡淡的男士香水味,以及步幅略大的脚步声。
她去收拾杯碟,发现桌上落下了一本书,薄薄的一本,柠檬黄色的封面,正中是一张黑白照片,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人与一个穿着黑色外套戴白色大檐帽的男人走在街道上,照片上印着书名《流动的盛宴》,以及欧内斯特·海明威。
她将书拿回吧台,准备明天还给秦老师。她有些好奇,她很难将那个留着浓密胡须的硬汉海明威与秦老师联系在一起。于是她翻开书,一股香水味扑面而来,那是浓烈的玫瑰香,并不是男士香水,她皱了皱眉。
翻过几页,几条浪线画在一段话下面:“当春天来临,即使是虚假的春天,除了寻找什么地方能使人过得最快活以外,再没有别的问题了。唯一能败坏一天的兴致的要算人了,而如果你能做到不跟别人约会,那么每一天都没有止境了。对你的愉快心情构成障碍的总是人,除非是极少数像春天那样美好的人。”那线条是蓝黑色的,而非秦老师用的黑色,她又皱了皱眉。
又翻过几页,在一面半页空白上印着一个唇印,小小的,上下两片,组成一个大略的圆形。玫瑰色的唇形丰满,还留下了白色的纹路,纤毫毕现。她仿佛看见两片微张的娇艳红唇迎面而来,手一松,书掉在操作台上,引得几个顾客投来目光。
3
她又起步了,她希望自己的肉体能够麻木一些,继而是精神。她不确定是不是精神上的敏感传染给了肉体。于是她要缓解前者的刺痛前,先要承担后者的酸痛。仿佛这世界上的一切都要等价交换,就像他们要她做的那些一样。一想到这些,她便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拉回到呼吸上,呼吸要有节奏,三步一呼,三步一吸。用呼吸调节步幅,她不断提醒着自己。
终于,她的呼吸均匀了,小腿隐隐传来酸痛,但脑中升腾出轻快感,遮蔽了这世界上除她之外的一切。那久违的感觉无与伦比,却稍纵即逝。再体验一次的欲望,驱使她又开始跑了起来。这一次,她渐渐适应了跑步的感觉,呼吸找到了从前的节奏,一圈,又一圈,她的脚步变得轻快起来。她有些陶醉,甚至忘记了那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脚步声从身后逐渐接近,继而是呼吸声,节奏均匀有力,她听了,不由得心头一紧。有风吹过,一个男人超过她,向前跑去。那男人下身穿着短裤,上身却穿着一件长袖运动衫。运动衫的后背洇出一片潮湿,左袖管在臂弯处打了个结,那结随着步幅前后摆动。她望着那背影,松了口气,那男人跑得很稳,节奏均匀,体力分配也合理,但不是郑宇宏。
曾经郑宇宏跑得也是这么出色,虽然他去市里的重点高中借读了,可体育队的带队老师依然对他念念不忘,甚至在周六加训的时候,特意把他找来,给队员们做示范。
郑宇宏在跑道上轻快地跑着,因为只有脚掌着地,所以他更像是在跳跃,像一只鹿那样。他的大腿修长,肌肉绷紧成几束,再放松,往复循环,驱动着他向前奔跑。他的发梢随着步伐扬起,又落下。因为他跑得很轻巧,甚至有闲暇对着在一旁观摩的他们微笑。
带队老师指着奔跑的郑宇宏做技术分析,赞许之情溢于言表。她对技术分析并无多少共鸣,因为她发现周新民正在盯着她看,那目光既肆无忌惮,又如饥似渴。她毫不客气地狠狠瞪了他一眼,搞得男队员们偷偷跟周新民起哄。为数不多的几个女队员则窃窃私语着。于是老师不得不草草结束了饱含深情的技术分析。当然,他们也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全队加练跨步推举,男的多加十公斤,女的多加五公斤。
加练完,郑宇宏他爸从停在路边的桑塔纳2000里搬出两箱可口可乐,招呼队员们过来,每人两罐,喝完还有,管够。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唯有她远远站着,冷眼旁观。周新民站在她和其他队员中间,左顾右盼,最终还是选择了可乐。
郑宇宏他爸塞给他两罐可乐,他走过来,要塞给她,却被她推了回去。
“我爸说了,最近活儿多,等忙完这阵子,有空去看看赵叔。”郑宇宏说。
她沉默不语,盯着跑道上一颗硕大突兀的炉灰渣子,它玻璃一样光滑的表面反射着阳光,白色而刺眼。
见她毫无反应,郑宇宏只好将两罐可乐放在地上,转身离开。
后来那两罐可乐都让周新民拿走了。他问及郑宇宏和她的过节,她缄口不言,因为她不愿提及自己和郑宇宏的亲事。
她爸在没成为酒蒙子之前,有不少朋友,郑宇宏他爸算是其中交情最好的一个。他们两家经常互相串门。先是喝酒,然后打麻将。四个大人能打一个通宵,两个孩子就睡在一張床上。她讨厌浑身是土的郑宇宏睡在她的小床上。郑宇宏一见她要跟他睡一起,也一脸的不情愿。但他们各自的父亲最终都说服了他们,用厂区里的父亲们常用的办法,虽然粗暴,但很有效。扫帚疙瘩对于厂区的孩子而言,永远是无法反驳的。
有一年春节,她爸和郑宇宏他爸都喝高了,说是要给她和郑宇宏定娃娃亲,吓得她抱着她妈啜泣,郑宇宏则号啕大哭,满地打滚,整个场面陷入尴尬。尽管如此,两个男人却郑重地碰杯,将杯中的白酒一饮而尽,仿佛是定下了牢不可破的誓约。
后来,郑宇宏他爸承包了三产的一个小加工厂,替厂里加工原料,赚了不少钱。而她爸则沉溺酒精之中无法自拔,被厂里“一刀切”,从前关系不错的都不再上门,包括郑宇宏他爸。
用她爸的话来讲,这叫“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郑家再有钱,他不稀罕。
从此他们家和郑家彻底断了来往,形同陌路,视作仇雠。
不过无论增加多少训练强度,都几近徒劳。他们那一届,体育特长生全部毫不意外地在高考中落榜——她是因为文化课,周新民是因为体育加试。在等待入学通知书的那个悠长假期里,她百无聊赖,每天来体育场长跑。这多年来被强迫出来的习惯,反而成了她排解焦虑和失落的疗法,屡试不爽。体育场上的熟面孔,就只剩下周新民。周新民每天死缠烂打,终见成效。她虽然依旧黑着脸,但会在跑的时候应付周新民几句。而那时愿意和她聊几句的,也只有这个满脸痘坑的男生。其他人都忙着成群结队地往市区跑,仿佛只有在市区某个幽暗的旱冰场相互搀扶着滑一场旱冰,才算是对得起那个来之不易的暑假。
周新民声称自己已经摸清了门路。他家邻居王黑铁是做批发生意的,成麻袋地从南方批发来打口磁带和CD。因为交情不错,所以王哥允许他亲自去库房挑选,不额外加价。他会在学校门口支个摊子,两块进的卖五块,四块进的卖十块,六块进的卖十五。这么干上几年,就能在北商店兑个小店,扩大经营,除了卖碟和磁带,还出租VCD和DVD。周新民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无法自拔,眼中闪着光。她不得不感慨,周新民的肺活量真好,居然能在剧烈的长跑中滔滔不绝。
她和周新民都没注意,一个踉踉跄跄的身影从看台的阴影中冲出,空酒瓶扔了过来,险些砸在周新民形如冬瓜的头上。含混却高亢的叫骂声传来,周新民回头,见是她爸,不由得一脸惊恐,夺路而逃。她爸指着周新民的背影大骂,引得体育场上的人纷纷停步围观。她默不作声,向后走几步,捡起一只蓝色拖鞋。那拖鞋鞋底冲上,纹路几乎磨平,间隙被黑色的油腻填满,那是她爸落在地上的。她走回来,蹲下,拉起那只灰色满是污垢、不知多久没有认真洗过的脚,将拖鞋套在脚上。她想让他回家,但却拿不准该让他回哪个家。是体育场西侧她和她妈住的炸串店,还是体育场东侧他们一家三口原来的那个家。用她妈的话来说,那已经不算是个家,充其量是她爸的“狗窝”。
她爸向她挥了一下手,嘴里呼喝有声,分不清是咒骂还是命令。他向烤串店走去,把她和一众看客扔在体育场。她并不想回家,再一次面对耍酒疯的她爸和沉默落泪的她妈。她只好继续跑了起来,一圈又一圈,直到看客们说够了闲话,纷纷散去;直到月上中天,体育场四角的大灯逐次点亮。
她回家时,她爸已经走了。她妈郑重地跟她谈了一次。她懵懵懂懂地听着,只记住了其中的一句:“要是没有老周家,你老姑不至于死得那么惨,你可不能跟新民处。”
她试图解释,她压根不会和长得那么寒碜的周新民处。而且,害死老姑的人并不姓周,只不过是周新民他爸的徒弟,跟他爸学过两天摔跤。不能因为这个就记恨人家一辈子。再说他一个酒蒙子,不能平时啥事都撒手不管,又蹦出来愣充一家之主。况且周家对她们母女一直不错,这些年来一向是能帮就帮,不求回报。那年要不是周新民他妈,她妈哪能顺顺利利地办了病退,退休金还比别人高出一大截?
她一肚子的话,面对她妈,却说不出口。
她最终只说了一句:“这是你的意思,还是他的意思?”
他,指的是她爸。自从她爸在一次酒后打了她妈,声称她妈要是再卖炸串给他丢人他就打折她妈的腿之后,她就开始这么称呼她爸了。
她妈坐在线轱辘充当的板凳上,身前是个装满了腌肉的大铝盆。她妈戴着一双胶皮手套,往握在手里的几根竹签子上穿着碎肉,两块瘦的,一块肥的,再两块瘦的。她站着,看不到她妈脸上是什么表情,只看见那顶满是深深浅浅油渍的白色桶帽下,露出了一撮花白的头发。还有那一截骨骼突出、青筋隐约可见的脖颈,以及将蓝白相间的旧运动衫顶起、由脊椎构成的弧线。她第一次意识到,她妈如此苍老,已经没人相信她今年还不到五十岁。
她妈慢悠悠地说:“他再咋的也是你爸,其实他也心疼你。”
她妈说完,抬手,把刚刚穿完的那些肉串举在眼前,数过了数,然后放进旁边的铝盆,又抓起一把竹签,继续在灯光下穿了起来。
铝盆上吊着几条彩带的小吊扇一圈一圈地转着,忠实地执行着它驱赶蝇虫的职责。
吊扇嗡嗡的转动声,白炽灯滋滋的电流声,冰箱启动制冷时的轰鸣声,以及那台旧彩电里传出的狗血对白,将整个小屋充满。她妈和腌肉、竹签、肉串融入这些声音,浑然一体。唯有她格格不入。
她明白了,再追问这话是谁说的,已经不再重要,因为关于这件事,显然她爸和她妈已经达成了共识。她要解释什么,却无从开口。她知道,她妈这么多年以来,已经在她爸身上学会了一条生活准则:从来都是沉默终将战胜争吵。她妈推而广之,将这条经验也用在了她的身上。沉默与忍让,同样可以逼迫她就范。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些都无声无形,却比她爸的吵闹更有力量。
于是在那天晚上,她在内心中做出了一个决定,一定要走出厂区,不再回来。
可她几经努力,终究还是归于失败。不同以往的是,之前她都是独自回来,这一次,却是被一个男人送回来的。那个男人她从前喊他秦老师,那天晚上是老秦,后来是和平,现在是秦和平。
4
她拾到书的第二天,秦老师是九点到的,亦如往常。当她把那本《流动的盛宴》递给秦老师时,他略迟疑了一下,才伸手接过。
秦老师说:“一桩伤心事,原本想让它随风而去,没想到却如影随形。”
她这才意识到,秦老师是有意把这本书留在書店的,她却偏偏送了回来。
秦老师的拇指轻轻摩挲着封面上那个白裙女子的轮廓,眼神中满是落寞。
“这时候,要是有个朋友在该多好。”秦老师的声音很小,像是在喃喃自语,可却让她心头一热。
她说:“秦老师,要不给您来杯热可可吧。”
秦老师点了点头,第一次听从了她的建议。
秦老师说:“冷姐,下了班能不能陪我坐坐。”
她轻轻嗯了一声,转身离去,带着急促的心跳声。她在搅拌热可可时暗想,如果秦老师没听见那一声嗯,她就和平时一样,到点下班,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可什么都发生了,甚至超出她的预料。
那天三点下班后,她还是陪秦老师坐了坐,不是在印象书店,而是在一家茶餐厅。
茶餐厅人不多,除了她和秦老师,还有几个穿着讲究的男人在轻声交谈。秦老师去前台点喝的,她看着一个穿着蓝白条纹polo衫的男人打开一个精致的小皮箱,从里面逐一拿出牌垫、扑克牌和筹码。她很好奇,不知道他们是纯粹玩玩,还是每个筹码都代表一笔不菲的金额。她努力让自己听清男人对规则的讲解,仿佛如此,她就会摆脱第一次和秦老师独处的忐忑不安。
不过她多虑了。几个小时后,当她赤裸地躺在床上,点燃了一支香烟,或许是因为心不在焉,她被呛了一下,不禁咳嗽起来。但很快,那淡蓝色的烟雾让她镇定下来。回想起来,不得不承认,和平是个很细心的男人。他对她彬彬有礼,而且主动开口说起自己的事,免得两个人四目相对却无话可说。一想到和平说话时的神情,她便分了神,注意起卫生间里传出的水声,她想象着在淋浴头下的情景,以及和平赤身裸体的样子。他带给她疼痛,他带给她欢愉。她试图鸳梦重温,却发现自己因为第一次的紧张,而没来得及捕捉全部细节。刚才发生在床上的一切太过匆忙,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和平一直梦寐以求的。而对她而言,到底是不是,她说不清。她说服自己是,可在内心深处却不敢笃定。这是一场在仓促中开始,在慌乱中进行,在怅然中结束的半推半就。
“她虽然很年轻,但社会经验比我丰富得多。她在不同的男人面前,会呈现出不同的面孔。说起来有点悲哀,我是个很单纯的人,只认为自己是爱上了她,却没料到这一切不过是她的游戏。那本书是她从我的书房里借走的。如果你看过这本书的话,就能看到她留下的印记。海明威写完这本书不久便饮弹自尽。我也因为这本书,一步步走入她织就的情网,饮下自己亲手酿造的苦酒。如果说菲茨杰拉德是被他的姗尔达给毁了,那我也即将被左姗姗毁灭。她让我无可救药地爱上她,又决绝地抛弃了我。用她的话来讲,我不过是她集邮册里的一枚纪念邮票而已……”
和平双手环抱在胸前,望着面前那杯琥珀色的酸梅汁,轻轻地说着。虽然她不知菲茨杰拉德和姗尔达是谁,但他和那个左姗姗,她却听懂了。她试图说两句话安慰和平,却发现和平已经陷入一种忘我的情绪。他讲述着,仿佛正在经历那些让他心碎的时刻。她盯着和平,开始还在听他在说什么,可到后来却不在意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和平神情落寞,眼神忧郁,眼角潮红。她虽然比他还年轻,却想把他抱在怀里,抚摸他的头发,轻声安慰。
她深陷这种情绪中,无法自拔。以至于他俩是何时走出茶餐厅,走进小酒吧,再走进这家快捷酒店的,她全都没了印象。
事后,和平提出送她回家。她坐在车里,呆呆地看着身旁的和平,直到和平问她路应该怎么走,她才发觉,不知不觉车子已经一路向北,驶过了二环。
她指了路,心却慢慢沉了下去。随着她与厂区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她的心仿佛被厂区巨大的引力所拉扯,几欲撕裂。
她不得不想到许多实际的问题。例如,该如何跟她妈解释她与和平的关系。例如,她该如何跟和平坦白她家里发生的一切。例如,和平会不会接受她爸是个酒鬼,她妈是个卖炸串的小贩。例如,和平该怎么向他的作家朋友介绍自己,一个在书店二楼上班的临时工。
随着这些“例如”袭来,她忽然发觉,她对身边这个男人一无所知。她只知道他叫秦和平,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是印象书店的常客。除此之外,他住在哪里,從事什么职业,是否婚配,是否有过孩子,甚至他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她都一无所知。
她想到这些,不由得一阵阵发冷。她本以为这次失控并没有她想象的糟糕,却不料真正糟糕的并不是失控本身,而是失控如海啸般退去,留下遍地狼藉等待她去收拾。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她却将这预感归咎于厂区,无论多美好的东西,只要进了厂区,就会被这里的气息一点点腐蚀,最终霉烂。
她指点着和平把车停在体育场的东门,然后说自己想在体育场里走走。和平并没问她为何要在晚上九点时去那座空旷的体育场里走走,而是点了点头,算是同意。她以为和平会陪她,她甚至为如何婉拒和平送她回家而编好了理由,可她却发现和平并没有要下车的意思,只是探出头嘱咐了几句小心之类的话。他的眼神中没有兴奋,没有爱怜,甚至没有内疚,那双眼睛里装满了空洞。她怕陷入那空洞中无法自拔,只好避开他的眼睛。
她有些失望,原本打算转身离开,但一句路上小心却脱口而出。她恨自己的懦弱,可又无可奈何。她慢慢向体育场内走去,一半是因为期待他能下车追上她,一半是因为那场失控带来的隐痛。她听见身后传来轮胎与柏油路的摩擦声,越来越远。不知这辆小车将载着和平跑向哪个女孩,在这漆黑的夜。
她看见郑宇宏跑过弯道,瞥了她一眼,继续跑着,四步一呼,四步一吸,像高中时那样轻快。黑超跟在他身后,一边奔跑一边吐着粉红色的舌头。
这几年,郑宇宏虽然经历了加工厂破产、父亲负债失踪、母亲离世、家产冻结和离婚,只能寄居在他姥爷留下的破旧两居室里,但依然算得上是个成功人士。因为他在市里的司法鉴定所工作,虽然郑宇宏他爸当年先进所再转正的安排没能实现,可他这个临时工在厂区的人们看来,依然是个人物,手握权力。因为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没有负担,出手阔绰,和从前一样,依然为各种规模的同学聚会买单。因为他遭逢大变,暴瘦了三十斤以后,重回体育场,恢复了高中时期的风采,像从前一样潇洒而轻盈地跑。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条叫黑超的狗,体形硕大,血统纯正,那是郑宇宏他爸留给他的唯一尚未被债主瓜分的财产。
她看到不远处一个身影在加速,跑过弯道,越来越近,没有节奏,步伐凌乱,呼吸更是急促紊乱,不管不顾。跑来的人冬瓜脸,脸上满是深深浅浅的痘坑,头上满是蓬松不规则的自来卷。是周新民。
“处对象了?”周新民大声地问。
她没有回答,显然,周新民刚才看到她从车上下来,也看到了探出头的和平。
周新民见她没有回答,便径直向郑宇宏的背影追去。她不明白周新民怎么和郑宇宏较上了劲,也不明白为何他会采用这么失败的策略——当初带队老师曾经说过,超人选弯道,可他现在却准备在直道超过郑宇宏,而且是用这么鲁莽的跑法。
周新民奋力摆动着双臂和双腿,因为幅度过大,动作已经变形,他头高高扬起,上身随之向后倾斜,完全不像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样子。他就这样超越了郑宇宏,然后继续加速,跑过弯道,接着是直道,接着又是弯道。终于,他耗尽了最后的体力,停在她面前,弯着腰大口呼吸。
周新民扬起脸,伴随着呼吸断断续续地说:“哥们儿跑的怎么样?”
她不置可否。
周新民又说:“有啥可牛的!”
她不确定周新民说的是谁,是郑宇宏,还是送她回来的和平。
周新民察觉出她的异样,说:“遇上事了,可以跟我唠唠。”
脚步声传来,郑宇宏从弯道跑来,跑过他们,用一样的节奏,一样的步伐,一样的速度。她感觉到郑宇宏的目光直刺而来,落在周新民身上。那冰冷的眼神,就像他身后的黑超一样。
“赶紧追,他超你了。”她不无恶意地揶揄着。
周新民喘着粗气,盯着她,眼神中是困惑和不解。
“你也就这点能水,老老实实卖你的爆米花得了,还真以为自己是练专业的?”她冷冷地说。虽然她知道,她不该这么说周新民。周新民从电大毕业,就一直在厂区南面的农贸市场前卖爆米花,奶油的五块一袋,巧克力的六块一袋。虽然每次碰见,周新民都会吹嘘自己过得不错,挣了不少钱,可她听她妈叨咕过,周新民他爸自从得了脑血栓以后卧床不起,全靠他妈照顾。家里缺钱,要不然周新民也不能干这个。而她知道周新民并不满意自己的职业,毕竟每天摇着由旧高压锅改成的崩锅,和他开个音像店的理想相比,差距太大了。这一直是周新民心头的隐痛。平常她都尽量不提这事,可今天她却忍不住。仿佛伤害了一个人,自己就显得不那么狼狈了。
周新民吐了一口唾沫,撩起盗版阿根廷球服的下摆,抹了把脸,然后向郑宇宏追去,速度并不快,还有点颠簸。他一点点地加速,榨干自己已经所剩无几的体力。
一圈,两圈,郑宇宏依然坚定地跑着,周新民依然疲惫地追着,可是周新民与郑宇宏的距离越落越远,第三圈的时候,已经不是周新民追逐郑宇宏,变成郑宇宏追逐周新民。
场面不但难看,而且尴尬,她觉得她作为一名旁观者,比周新民还要尴尬。
“差不多行了,你不嫌寒碜吗?”她朝着周新民大喊。
周新民并不理会她,依然姿势难看地跑着,他身后的郑宇宏越来越近。
她转过身,向体育场的西门走去。西门对面的路边是一排破旧的二层旱楼,一楼把山临街的房间,外面摆着一个灯箱,上面“韩家炸串”四个字亮着。那是她妈那个小店的招牌。她朝着那个小小的灯箱走去,仿佛全世界都陷入黑暗,唯有那里还亮着一块白光。
她听见身后周新民狼嚎一样的吼声,她没有回头,感到两股灼热顺着面颊流淌,晚风吹过,灼热变为冰凉。
5
她渐渐适应了小腿的酸痛,呼吸也变得有节奏起来。她几乎可以肯定,那个每天要绕着操场跑二十圈的小女孩又回来了。她一点点地加速,希望自己能够跑出当年的成绩,但她还是放弃了。她放弃奔跑这么多年,于是奔跑也放弃了她。
一想到这里,她感觉嘴里发干。不久前还能润润喉咙的唾液不断聚集,变得黏稠,让她感到恶心。她吐了口唾沫,希望能把那种恶心吐出去,可最终还是失败了,那一小摊黏液顽固地堵在喉头。
她反复默念着一句话:“原本想让它随风而去,没想到却如影随形。”
她就这样一边跑一边默念着,仿佛是在细细地咀嚼它。她感觉她所经历的一切,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她努力想着,试图找到这句话的出处。
当她想起这句话是秦和平说的,不禁又泛起一阵恶心,她停下脚步,蹲在跑道边,对着丛生的杂草呕吐起来。她干呕着,但无济于事。她借助食指的力量,終于把那一摊黏液吐了出来,但她却并没有感觉到轻松。她只是处理了一桩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问题。这问题甚至称不上是麻烦。但她对真正的麻烦,却无能为力。
她很后悔,不应该听周新民的,跟他一起去出摊。
自从那晚之后,她就陷入了恍惚。她期盼着和平能在书店出现,向她解释一下,那一晚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从此以后,和平就仿佛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
其实在她心底,关于这件事最终会是什么结果,早已有了结论。她已经察觉到了和平事后的冷漠,可她却始终不敢相信自己的直觉。
无论信与不信,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她没有和平的联络方式,此人无从找寻。她曾想过要不要通过那个已经离职的店长找到和平。但她并没有这么做,只是继续上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如此过了一个月,她离开了书店。和以往的失业经历不同,这次是她主动提出辞职的,即便是宋先生极力挽留,也无济于事。
她已经接受了答案:如果他和她有了床笫之欢,却从此消失不见,足以说明一切。
她和往常一样回到家里,跟她妈说她辞职了。她妈没说什么,只是递过来一双胶皮手套和一个大铝盆。于是她坐在吊扇下,戴上手套,和之前的几次失业后一样,略显生疏地穿起肉串。
肉串刚穿够五手,响起笃笃的敲门声,是敲在门框上的。她通过塑料门帘和纱门,能隐约看到郑宇宏牵着黑超的轮廓。于是她放下肉串,摘了手套,转进里屋,端起那个硕大的搪瓷缸,一点一点抿着里边晾凉的茶水,茉莉花香沁入鼻腔,她细细地品着,慢条斯理。
她妈瞥了她一眼,停下手里的活儿,摘下胶皮手套,在冰箱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袋子装得很满,坠得拉手的位置已经微微变形。鲜红色的碎肉透过乳白色的塑料薄膜,变成粉色。
她妈走出串店,黑超兴奋的呜咽声传来,掩盖了她妈和郑宇宏的说话声。
郑宇宏最近总来,说是买点边角料,回去给黑超吃,但她跟她妈都明白他是为何而来,于是她每次都会去里屋转转,她妈则主动迎出去,在屋外完成一场买卖双方都心猿意马的交易。
门口传来刹车声以及黑超的吼叫声。她把搪瓷缸蹾在桌上,仔细听着外边的动静。她妈声音忽然提高,嘱咐郑宇宏回家时候小心路,他住的那排旱楼底下正在挖沟,通下水道,她妈热情而细心,送客的意图却十分明显。接着是郑宇宏道谢,黑超的呜咽声逐渐远去。她妈推门进屋,车门刺耳的嘎吱声响起。只有周新民那辆破旧的小微型才会发出这么刺耳的声音,就跟他的嗓音一样。她松了口气,转到外屋。
她妈拧开了煤气炉子,炉子上的方形炸锅里,豆油开始冒起气泡。她妈打开旁边的冰箱,从里面拿出了两个鸡排、两手肉串,外加两串骨肉相连和三串裹着香菜的干豆腐卷,放在旁边的托盘里。
她妈刚准备好,周新民就拎着两个大黑塑料袋走了进来。
周新民用屁股顶开纱门,没头没脑地说:“韩姨,今天又剩了不少爆米花,一大袋奶油的,一大袋巧克力的,扔了也浪费,我都给你拿来了……”
周新民一转身,看到了她,不由得一愣。
她瞥了周新民一眼:“我妈早晚得让你给整出糖尿病来。”
周新民咧了咧嘴,算是笑对人生。可在她看来,还不如不笑。
她妈接过塑料袋说:“新民,下回少做点,整这么多浪费。”
她妈把两个塑料袋放在一边,将准备好的炸串放进锅里。
周新民隔三岔五就来,说是给她妈送点爆米花,她妈则会给周新民炸几个当天卖剩下的串。
周新民的爆米花拿来时尚有余温,无论是奶油的,还是巧克力的,都因黏稠的糖浆而凝结为硕大的爆米花球,只有刚出锅的爆米花才会如此。而她妈所谓剩下的炸串,全都是前天晚上单独穿出来放进冰箱的。肉串上的肉块比正常卖的多出一截,而鸡排几乎能毁正常的两个。
她对他们俩彼此都心知肚明的表演,多少有点瞧不上。周新民和她妈,无论是不是在厂里上班,身上都永远带着厂区的味儿。这种看似礼尚往来的交往背后,其实都隐藏着精密的计算。厂里人大多家里都有个小本,上面写满了人情往来。甚至厂里人还为这种人情账发明了个专有名词:“过儿”。你因为去年我儿子结婚,随了二百,于是你我便有了过儿,今年你孙子办满月酒,我因为这个过儿,也得去随二百。哪怕人没到,钱得到位。如果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过儿视而不见,那么他的名声不出一周便会传遍整个厂区。从此以后,此人便会被彻底摒弃在厂区的社交生活外,在背后受到认识或者不认识者的道德谴责。
她妈用笊篱把炸好的串捞出来,控了控油,装进塑料袋,外边又套了一层,递给周新民。
她妈说:“新民,晚上别熬得太晚,看球就是个爱好,不能把身体熬坏了。”
她看到周新民犹豫了一下,估计是他想留下边吃边聊,她妈却很艺术地下了逐客令。她不得不佩服起她妈,干啥事都是润物细无声,从来不像她那样直眉睖眼。甚至她妈把这种处世之道发展成了一门艺术,一有机会就要对外人大显身手,如果不能如愿,甚至会怅然若失。
周新民说:“今晚阿根廷对墨西哥,咋的都得看。”
她妈笑了笑,不置可否。
周新民转向她说:“美玉,你好歹也练过长跑,怎么就不看世界杯呢。”
她摇了摇头:“没那工夫,看着累。”
周新民哀叹:“没劲!生活都没点追求。”
“就你有追求。你咋没趁着世界杯,去南非卖爆米花呢?”一句话脱口而出。
“美玉!”她妈说了她一句。
整个小屋陷入了沉默,周新民无奈,拎着塑料袋讪讪离去。
她忽然哼起了《阿根廷别为我哭泣》的调子,冲着周新民的背影。
周新民转身,拎起自己球服的前襟说:“阿根廷有10号梅西,今年肯定夺冠!”
她说:“估计是南非太热,你家梅西不太适应,到现在还没进球吧?”
周新民一跺脚转身离去,出门的时候抬手劲大了,撩得塑料门帘哗哗作响。
她在周新民离开后满怀恶意地问她妈,既然不想让她和周新民处,又何必请他吃炸串,还特意加量。
她妈说,周家欠他们赵家的,赵家也欠他们周家的。当初要不是李大夫帮忙,她也办不了病退。而且因为要得急,李大夫一人忙不过来,就喊了周新民帮忙。母子俩熬了一个通宵,才给她准备齐了病历材料。
“再说,都在一个厂子,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处对象,也不能成仇人。多个朋友多条路。”她妈做了总结陈词。
她吃着因为放了太多巧克力和糖而发苦的爆米花,恍然发觉,在厂区里,她固然没有什么仇人,可也没什么朋友。上学时她就离群索居,毕业后和同学更没有什么来往。真正算得上朋友的,或许只有这个周新民。
本来郑宇宏应该算一个,可她却怎么也忘不了那次郑宇宏看她的眼神。
在昏暗的KTV包厢里,郑宇宏与其他同学一边举着啤酒瓶子相碰,一边谈笑风生,偶尔露出的词语出格。在一群已经结婚生子、言语和脂肪一样肆无忌惮的女同学中间,高挑而沉默的她显得鹤立鸡群。于是她选择远离她们,占着麦克风,唱了一首接一首。在《阳光总在风雨后》唱到一半时,她举着麦克风等待间奏结束,忽然感到背后发凉。她转头,看见男男女女都盯着郑宇宏,笑得暧昧,更有好事者跟着起哄:“宇宏,阳光总在风雨后,快上啊。”而郑宇宏则正盯着她,头略低,眼睛瞇着,眼仁向上,直直地对着她闪着光。她忽然想起了黑超,它在盯着体育场里的野猫,呜咽着绷紧后腿,准备随时上扑时,也是这种眼神。
她打了个寒战,麦克风掉落在地,包房里炸起一阵尖锐的噪声。姗姗来迟的周新民把一大袋爆米花扬了一屋子,拽着她走出了包厢。
回家的路上,周新民喋喋不休,说别跟这帮已婚的见识,他们就这样。
从前她总嫌周新民寒碜,从那次以后,她反倒觉得他不那么寒碜了,可能是看得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吧。
她每天除了帮着穿串,就是在下午她妈炸串的时候帮着收钱。看似忙碌,实则无聊。无聊的时间里,她总是会想起秦和平。倒不是对他还有什么留恋,但总觉得这件事就以这种方式过去,实在亏待了自己。她需要一个答案,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是真实可信的,还是漏洞百出的。她需要一场与秦和平的对峙,她义正词严地问,他心虚地答,他会闪烁其词,他会躲躲闪闪,她则不断追问,逼迫他掏出埋藏心底的那些肮脏与不堪,再将这些当众展示,让他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她不但要向人们证明秦和平是个道德败坏的伪君子,还是个蹩脚的小说家。
她一遍又一遍地想象着那场景,心怀怨恨,却又沉浸其中,无法自拔。她甚至去了网吧,以秦和平+空格+小说为关键词,搜索出了许多结果。
她在某个都市报的电子版上找了一篇对秦和平的专访,看日期是上周的。在专访里,本市的知名作家秦和平侃侃而谈,说自己能取得如今的成就,全是因为他为了文学奋不顾身。即便文学是烈火,他是飞蛾,也在所不惜。他努力飞翔,就是为了与烈火融为一体的那闪光一瞬。记者问,他的小说多聚焦于当下都市男女的情感纠葛,小说中所写是否都是基于真实经历。他回答,要感谢几位缪斯女神,是她们带给他非凡的体验,无论好与坏,这些体验都成为他创作的素材,成为他走进文学世界的阶梯。当记者请求秦和平介绍一下这几位缪斯时,他只说最近的一位缪斯,是Z女士。他要以Z女士为原型写一篇小说,小说的题目已经有了,叫《控》……
她不知道这个Z女士是谁,是左姗姗,还是赵美玉,或者其他什么人。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她已经明白了秦和平那空洞的眼神背后代表着什么。一场对质已经开始酝酿。
可这场对质,却被周新民的一个主意消弭于无形。
6
周新民又来了,拎着两盆微小的植物。那两个小花盆还不如老龙口的口杯大。里边的植物莲花形分布的叶片肥厚,嫩绿的叶面上泛着淡淡的红。她不知这植物叫什么,但在第一次见就喜欢上了它们。她坐在桌旁,下巴枕着手背,仔细地看着,看着那叶片上纤细得几乎不可见的细小茸毛。
周新民看出了她的心思,在她对面坐下,说:“这叫多肉,南方挺多,东北少见。王哥现在连打口碟的生意都不做了,在浑南包了块地,支起大棚,专门培育多肉,往日本韩国出口,钱都让他赚海了。我跟王哥拉咕了挺长时间,才整着点货源。我准备把爆米花摊子挪到职院门口,再支个多肉摊子。”
她说:“那行啊,等啥时候周老板发财了,可别忘了请客吃饭。”
周新民扯着公鸭嗓说:“可拉倒吧,我都要愁死了。两个摊子我一个人根本看不过来。”
还没等她说话,她妈倒是咳嗽了一声。
她假裝没听见,说:“正好我现在闲着没事,你要愿意,我就去帮帮忙。”
她妈又咳嗽了一声。
她接着说:“钱多少无所谓,就图个乐,啥时候去上班?”
周新民大喜过望,说:“多肉我都挑完了,还打了王哥给的药,状态不错,明天下午就能出摊。”
她妈又咳嗽了一声,比之前声音大了许多。周新民关心地说:“韩姨不行去一五七医院看看,要是肺子有啥毛病,可别耽误了。”
她妈说:“没啥,就是最近几天炸串的生意好,老让油烟熏着,嗓子干。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没个人帮衬怕是费劲。”
屋里陷入一阵沉默。
她站起说:“新民,我想去看看多肉。”
周新民挺兴奋,刚要答应,瞥了一眼她妈,不吱声了。
她没理会,径直走出了屋。
周新民见状,只得追了出去。
屋里传来一声叹息,她假装没听见。
正如周新民所说,多肉的生意很好,职院的女学生没见过这种植物,都感觉很新鲜,当天便抢购一空。之后随着多肉的热销,她跟着周新民又跑了两趟浑南,进货外加学习。当她搞清楚多肉可以叶插繁殖后,就建议周新民自己繁殖一批,不必再跟王哥上货。她又跑了趟五爱市场,通过之前的一个同事,搞到一批减价处理的陶瓷茶杯。她在凳子腿上垫上毛巾,把内侧杯底顶在凳子腿上,用水泥钉和榔头在外侧逐一凿孔。于是色彩斑斓的小茶杯摇身一变,就成了多肉花盆,因为造型雅致,所以价格自然不菲。
她还给多肉专门配置了专用土。六份细花土,三份松鳞,一份咖啡渣。花土和松鳞是她领着周新民在北陵后山挖的,咖啡渣则是她在书店二楼要的。这是她爸年轻时候养君子兰的配土方子,她只是把那一份河沙换成咖啡渣而已。
她爸那时还是个玩心很盛的保卫干事,没有认定自己的女儿是王军霞第二。他偶尔在周四休息的时候会骑着自行车带她去北陵公园。五点半之前到,不用门票。她沿路吃饱了她爸摘的榆钱,还揣了不少,准备喂给后山的灰松鼠。她爸则自顾自地挖着花土,然后用小铲子轻轻刮了落在地上的松树皮,仔细装进布袋。她好奇她爸为啥要收集松树皮,她爸说,这叫松鳞,油性大,养君子兰最好。她似懂非懂,拿起一片松鳞嗅了嗅,闻到一股醇香。
她抓了一把沾了晨露的松鳞,让周新民闻闻,可周新民除了土腥味,什么都闻不出来,她只好让他继续去挖土。
等她筛过了花土,又喷了虫药,便把松鳞和咖啡渣一一称量过,和花土混合,再撒几粒缓释肥,装进自封袋。一袋三块,两袋五块。
她就这样乐此不疲,为那一方多肉摊点奔忙。她的想法多,而且说干就干,周新民从老板降职为伙计,任她驱使。她几乎忘了那个叫秦和平的男人,以及她曾经念念不忘的对峙。当然,还有夜跑。
不过厂区的引力远远超出她的想象。
昨天她正忙着向职院的女生们推销她的花盆和花土,却听见远处有喧哗声。在校门口,一群学生如众星捧月般簇拥着一对男女,二人十指紧扣,紧紧挨在一起。女的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长发用一条黄白相间的丝巾扎成马尾。女的嘴唇浑圆,涂着玫瑰色。她认出了那嘴唇,是左姗姗的。左姗姗手里拿着本书,封面是柠檬黄色的,在夏日午后的阳光中显得异常扎眼。男的穿着一身西装,紧绷绷的,是秦和平。在众人的鼓噪下,秦和平低下头去,轻吻了左姗姗的额头。
学生们欢笑、鼓掌,甚至有个女生还落下了感动的泪水。
她在远处望着,呼吸越来越急促,她忽然听到脑中一声轻响,像是琴弦崩断时的声音。
她跑过去,一把夺过左姗姗手中的书,用力撕扯着,然后将散开的书页一股脑地扔在秦和平的脸上。
接着,她被左姗姗推了一把,摔倒在地,现场一片混乱。尖叫声和咒骂声此起彼伏。
等她爬起来时,已经恢复了理智,但场面却不可收拾。
秦和平躺在地上,周新民弯腰抓着他西服的前襟,一下一下把拳头砸在他脸上。秦和平的双手挥舞着,试图挡在面前,却无济于事。
她跑过去,拉住周新民沾着血的拳头,她在周新民的脸上看到了狰狞,那是她爸暴打她妈的那一晚脸上的神情。
左姗姗扶起秦和平,哭着用那条黄白相间的丝巾擦去他脸上的鲜血。
她想拉着周新民离去,却被学生们团团围住。
秦和平喊了一句,要他们让他俩走,可远处响起了警笛声。
她是昨天晚上从派出所回家的,由她妈陪着。她妈一直问她是咋回事,她沉默不语。到家后她倒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眼前总是晃着几张脸,周新民迸溅了血迹狰狞的脸,秦和平鼻青脸肿痛苦的脸,左姗姗满是泪水愤恨的脸。她想不断努力说服自己,整件事的起因,是因为左姗姗的控制欲,秦和平的无耻,周新民的冲动。在这场发生在她心里的审判中,她做了当事者,又做证人,还做法官。即便如此,她也没法让自己逃脱责任、心安理得。她颓然败下阵来,以被告的身份。
折腾到窗外泛白,她才囫囵睡去。
当她醒来时,蒙眬听见外屋有人在说话。她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静静地听着。
李大夫说:“韩姐,新民现在还被扣着,听说被打的那个秦老师已经住院了。我合计着,是不是让美玉去求求他,看能不能私了,毕竟他俩……”
李大夫的后半句戛然而止,但意思已经到位。
她妈说:“唉,好生生的,怎么闹出这么档子事。美玉真是不让人省心。”
李大夫说:“毕竟还是年轻,没啥社会经验,做事冲动,不计后果。”
她心说,李大夫不愧是知识分子,和一般工人就是不一样,这话说得艺术。看似是说他们家新民,实际上也把她饶上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摆在那儿,她因为感情的事摔了秦和平一脸书页子,自己被左姗姗给推倒了,新民在新仇和旧妒中爆发,暴打了秦和平。归根结底,她是一切的根由,新民也是受害者。只是李大夫现在需要她去说合秦和平私了,不便挑明罢了。不过她想,以她妈的道行,李大夫恐怕占不着什么便宜。
她妈说:“还年轻?都三十多了,也没有个稳定工作,不让家里省心。新民不懂事,她还不懂事?不知道上手拦着点?”
李大夫叹了一口气:“新民这孩子从小就愣,为别人强出头的事还少整了?我一边伺候老周,一边还得替他操心……”
李大夫说着,语气里带着哽咽,到后来拖起了哭腔。
她妈不好再说什么,跟着叹气,不断安慰着李大夫,并一再保证,只要她和美玉能做的,肯定尽心尽力。
她们你来我往,最终还是闹了个旗鼓相当。
她躺在床上心烦意乱,想着李大夫能快点回去,又担心李大夫走了以后,她妈会逼她去找秦和平。她想翻个身,却怕弹簧床的吱嘎声让李大夫听见,进屋找她哭诉。
于是李大夫哭着,她妈劝着,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最终化解了僵局的是郑宇宏。她没想到郑宇宏会来看她,还是代表她爸来的。
随着李大夫哭声的停止,是郑宇宏的说话声。
郑宇宏说:“李姨在这儿呢?”
她妈说:“宇宏,你咋来了?”
“我听赵叔说美玉出事了,特意过来看看。”
“老赵?”
“是赵叔找我的,说是看在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上,让我给想想办法。”
李大夫忽然插话:“宇宏,我才想起来,你在司法鉴定所上班,这事你能帮上忙……”
郑宇宏忙说:“李姨,我就是个临时工,给人跑腿的,能帮啥忙。”
李大夫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说:“你帮着给说说,让鉴定的时候给定个轻点的,这样就能不经官直接私了了。等我们家新民放出来,你李姨带着他好好谢谢你。”
郑宇宏说:“李姨,别说我帮不上忙,就是能帮上忙,最后不还得看当事人的态度?”
郑宇宏说完,屋里沉默了一小会儿,李大夫又叹了一口气。
她妈说:“她李姨,你也别太难过了,眼看快中午了,你赶紧回去给你家老周做饭吧。这事你放心,我们肯定帮忙。”
她妈的话让她心头一紧,她听着塑料门帘一阵轻响,她妈和李大夫的说话声越来越远,应该是她妈见郑宇宏来,不便说话,借着送李大夫出门的当儿,又要劝她几句。
她明白,她妈心疼李大夫,感激她当初的帮忙,希望她别太因为这事担心,她再倒下,他们周家就得垮了。可她也明白,她妈希望这件事尽快了结,她妈不想让这件事最后成了她的责任,于是千方百计要把话说得圆一点。
她胡思乱想着,却听见郑宇宏走到了门口,对着她睡着的里屋说:“美玉,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咱们是父一辈子一辈的交情。”
她听了郑宇宏的话,心沉了下去。
郑宇宏这么热心,肯定是她爸跟他许了愿,把定娃娃亲这件没撇的旧事重提。
一次她去看她爸,她爸醉眼惺忪地说,郑宇宏离婚了,还说让她跟周新民别整那么近乎,他跟老郑定的亲还算数。
她没把她爸的话放在心上,只当是他脑子让酒精给烧糊涂了。
没想到,她爸也有清醒的时候,而且整个构想是那么天衣无缝:让在司法鉴定所工作的郑宇宏来看她,借此撮合她和郑宇宏,只要能成,她跟周新民或者秦和平自然也就断了。
“只要你一句话,我郑宇宏就是赴汤蹈火,也一定去办。”郑宇宏斩钉截铁地说。
她猛地翻身,脸对着墙,身下的弹簧床传来吱嘎声。
郑宇宏说:“美玉,晚上我在体育场等你,咱俩好好唠唠。”
郑宇宏说完,走出串店。
她紧紧闭起眼睛,希望这样能够陷入黑暗,再沉沉睡去,摆脱这一切。可事与愿违,她看到两道金色的线横在眼前,挥之不去。
她想,或许跑起来会好一点。
7
她吐过了,用手背抹了抹嘴,从路边站起,感到脚跟传来一阵疼痛,那是因为准备运动没做好。带队老师从前说过,如果拉伸不到位,就会引起足跟痛,时间长了还容易得筋膜炎,不能掉以轻心。这话仔细琢磨琢磨,还真有点道理。凡事都得做足准备才能干,否则就是自讨苦吃。她忽然想起了周新民,从前他的准备动作就总是做得马虎,老是干没头没脑的事,就跟这次一样。
她听见熟悉的狗叫声,循声望去,郑宇宏牵着黑超从东门走进了体育场。郑宇宏穿着polo衫,下身是西裤皮鞋。他还特意做了个头型,头发向一侧高高竖起,齐整的发际线下是光亮的额头,再往下是个硕大的墨镜。
郑宇宏显然也看见了她,牵着黑超向她快步走来。
她一直在纠结的心终于安稳下来,她向着郑宇宏走来的方向跑去,呼气,摆臂,抬腿,后蹬,再吸气,摆臂,抬腿,后蹬。从慢到快,平稳加速。
她奔跑着,与牵着黑超的郑宇宏擦肩而过。郑宇宏诧异地望着她,想喊住她,却又不想引起周围人们的注意,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黑超伸着舌头,对她表现出了亲昵,它不断向前蹿着,想扑向她,可它却被狗绳牵着,绳的那邊,是郑宇宏。人们看着穿着西裤皮鞋polo衫的郑宇宏和黑超角力,试图向它证明,谁才是真正的主宰,不由得哑然失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她顺着东门跑出了体育场,在她身后,窃笑声和议论声渐渐减弱,直至消失。而在她心中,忽然出现一个陌生的名字。“塞瓦斯尔。”她轻轻念出了声,但又觉得不太对。她一面跑着,一面思索那个陌生的名字。终于,她想起那该是塞瓦斯托波尔,虽然有些绕嘴,但多念几遍,也就顺畅了。
她望着前方路灯洒下的昏黄的光,心想,顺着路一直跑下去,就会到塞瓦斯托波尔吧?那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
【责任编辑】 陈昌平
作者简介:
黑铁,男。本名刘洋,1981年生,沈阳人,期刊编辑。作品见于《中华文学选刊》《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芒种》及豆瓣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