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实现的认识

2021-06-20 09:58姚淑红
公关世界 2021年10期
关键词:法学高职教育思政

姚淑红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所有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意识形态巩固和素质教育培养的主阵地,尤其对于塑造法学专业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具有一定的优势和魅力,法学本身就是思政教育的组成部分,因此思政教育和法学教育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将理论知识和思政教育相互结合,可以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效果。本文通过分析思政教育同法学教育的关联性,充分发挥法学课程的思想品德教育功能,从而促进学生专业技术同思想品德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高职教育 法学 思政

思政教育,其主要是指对学生政治思想、法律以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学,即大学生实现全素质发展的重要部分。当前高职学生中的个人问题和社会问题逐渐凸显,正是因为在更加注重技能培养的高职院校中,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常常不受重视,因此专业知识教学不能成为高职教育的唯一重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刻不容缓。下面将对于高职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进行深入了解与认识。

一、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重要性

(一)思政教育在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

在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素质教育逐渐成为教学工作的重点,而所谓思想政治教育,就是对学生品德、法律修养和心理健康等素质进行教育。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系统的关键部分自然不能忽视教学中的思政教育。具体而言,思政教育在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性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高职教育教学内容的构成不平衡。高职教育的全部教学活动都是按照市场需求去培养技术型应用人才,所以导致教学内在的大部分由培养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构成,而思政教育所占比重较少。这样虽然可以满足学生就业的针对性需求,但是会导致学生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不足,难以抵御社会不良风气。其次,如今我国进入了新时代,政治、经济和社会都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在新媒体平台上,各种社会思潮能够进行平等的开发交流,尤其是一些西方思想、法律会对国内年轻大学生的思想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最后,高职学习阶段在是学生形成人生观、社会观的关键时期,不加强思政教育会使得学生意识形态不坚定、政治思想涣散,无法为我国社会发展提供全面人才。因此务必要认识到思政教育在高职教育中不可或缺性和重要性。

(二)思政教育和法学教育的契合性

思政教育和法学教育具有的内在联系使其具有完美的契合性,从宏观层面上讲法律和道德本身就具有内在联系。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通过国家力度保证实施,反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规范体系,我国的法律客观地反映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是思想层面的软性约束,依靠人们内心信念产生约束力。所以说道德对法律具有支撑作用,而法律手段可以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回归到高职法学教育层面,首先是教育目标,思政教育是为了巩固学生意识形态,提升其政治觉悟,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它同法学教育一样,都是借助教育的力量使学生认同所处社会制度的合理性,认可主流价值观。其次是教育方向,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学教育本身就是思政教育的组成,而思政教育是法学教育的灵魂,指导着高职法律课程的开展,二者在宏观层面的方向是一致的。最后一点是教学内容,二者在内容上有关联与知识点的重叠,其核心理念更是不谋而合。法学教着重于法制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研究, 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更为广泛地包含政治素养培养、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等。

二、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途径

考虑实现途径时,要注意考虑高职院校本身的特殊性,高职院校主要着眼于培养行业中所需的一线高技术人才,它同普通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所有区别的。由于高职学校定位和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再集合学校学生特点,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途径也要具备自身特点,简单说就要要将法学中的思政教育更加具体化、实操化。

(一)高度重视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

提高对实现思政教育重要性的重视,是实现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重要基础工作。无论是民办还是公办,高职院校各级领导都要树立全新的教学管理观,深刻认识到思政教育对于高职院校学生的价值所在,不再仅重视专业技术的培养也要重视并积极展开法学教学改革工作,能够从全局视角为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提供符合时代要求的意见决策。同时,领导层还需加强对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实现思政教育功能的支持力度,引进和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法学专业教师,合理增强思政教学管理的投入资金,配备基础辅助设施,为实现法学教育中思政教育功能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领导层必须增强思政教育问题意识,并深入了解和时刻关注所在高职院校法学教育中思政功能的渗透进程,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实操性强的管理制度,方可促进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规范而有效的得到提升。

(二)合理制定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效果的評价依据

自从教学改革开始以来,高校一直都认识到了思政教学的重要性,但由于思政本身属于哲学范畴具有抽象、无法量化的特点, 难以建立一个合理的教学效果评估体系。笔者在下文中并不是去对实现思政教学功能做一个具有普遍性的评估体系。主要是从教师和学生两个层面提出建议,各个学校在制定评估体系时要联系本校实际。首先是教师层面建立一套后期考核制度,该考核制度将老师自身思政水平和法学课堂中运用思政教学的效果纳入考核标准。

其次是学生层面,构建能够考察思政教育功能的考核模式。该模式中考核模式,其中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各占50%。平时考核主要包括作业、自主授课、课堂表现三方面,其中自主授课应占总成绩的30%,其余各占10%,老师根据学生自主授课中课件制作的质量、讲课的流利清晰程度与课堂学生的活跃程度给予相应分数,旨在考核学生对法学知识与思政部分的理解程度。期末考核为论文形式不是单纯的试卷考试,这样的期末考核就不再是单纯的记忆力考试,考试内容包含了学生的学习能力与运用理论分析的能力。

(三)创新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實现思政教育功能

法学教育不应该是仅是法律专业知识的传授过程,要想真正实现思政教育功能,就必须要改革现有以“教”为主的教学方法,采用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模式,提升学生学习兴趣,才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贯彻法律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政治部分。具体而言老师要先挖掘高职法学教材当中所隐含的思政价值,可以在潜移默化中让学生达到情感的共鸣,方可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印象。比如在讲解知识点时,老师提前布置知识点,引导学生自主探究相关的知识内容,对知识内容有初步认识,让学生以小组形式在课堂上进行自主授课。然后老师再提出案例让学生以小组方式进行道德思考交流讨论案例,通过这种方式让学生在分享交流中来判定行为是否符合道德是否犯法。或者老师可以组织学生以话剧的形式重现案例现场,又其他组同学对案例进行分析,老师着重引导学生去分析案例中的道德问题,如此学生即学习了法律知识又在教学中实现了思政教育功能,有利于培养全面人才。

(四)利用实践教学塑造良好行为习惯

高职法学教学中要注重利用实践教学的方式进行德育教育的渗透,在进行实现思政教育功能时,要能够注重利用实践形式进行教学,打造学生实践学习的机会和平台,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习得知识的内涵,塑造思政学习的氛围,以此更好的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将实践教学和思政教育相互结合。具体而言,高职法学教学中要能够挖掘法律实践教学和思政教育之间的关联点来相互结合,以实践教学为突破口,在法律实践中引导学生体会到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例如,师生之间要形成形成相互尊重的氛围,形成师生和谐的氛围,在教学中还要注重礼貌用语使用,同时学校可定期组织学生到农村、敬老院等法律资源薄弱地区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从而激发学生的责任心与同理心,坚定自己所选法学专业为公共服务的信念,可使高中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思想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综上所述,法律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内在联系。当前,我国家教育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法律和思政二者的结合是高职院校法学教育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的关键。同时必须认识到高职院校法学教学中思政教育功能的实现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要做好长期准备,以实效性和持久性进行坚持的研究。笔者试图通过以上分析与研究,初步探讨建立法学教育与思政教育结合的有效途径,以更好实现法学教育中思政功能的实现,培养全面性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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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莹.关于高职院校法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探析[J].法制博览,2020(08):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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