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坚
[摘 要] 在平时的教学中,应注重通性通法的积淀,它是一把利刃,可以应对各种变化,万变不离其宗.通性通法虽慢,却处处彰显着数学思维的光芒.学生在使用通性通法的过程中,思维可以不断得到螺旋式上升.
[关键词] 通性通法;技巧;解题规划
2020年,山东等省份开始启用全国新高考卷,在试题的结构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比如出现了多选题.但纵览整份试卷,细细探究,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通性通法在解题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以第21题为例,可以看到平时的解题教学中,不断渗透通性通法对学生有着“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质的作用.
题目如下:已知函数f(x)=aex-1-lnx+lna. (1)当a=e时,求曲线y=f(x)在点(1,f(1))处的切线与两坐标轴围成的三角形的面积;(2)若f(x)≥1,求a的取值范围.
第(2)问是一个恒成立求参数取值范围问题.处理这类问题的基本策略是构造函数,直接研究最值或参变分离,或半分参数形结合. 经过判断后,我们发现本题难以参变分离,则不妨考虑直接研究原函数,求导,利用导函数探求其单调性.基本流程如下所示.
法一:f′(x)=aex-1- (x>0,a>0),令g(x)=aex-1- ,易得g(x)在(0,+∞)上单调递增.
g +1=ae - ,先证A(x)=ex-x>0,而 +1>1,则0< <1,因而g +1>a· -1=0. 又g =ae -(a+1),而- <0,则e <1,所以g =ae -(a+1) 注1:本题最后出现的函数h(x)= -2lnx-x+1,其命题背景其实是对数平均不等式:对任意的正数a,b,有 < < ,若不妨令a>b>0, =t>1,则得 < ?圳lnt< - .再令 =x(x>1),则得lnx< ·x- ;若b>a>0,即0 注2:本题中导函数g(x)的零点x 的取得,除了直接赋值取点以外,也可以采取“先放再取”的策略,将含超越的放缩为非超越的. 由常用不等式ex-1≥x得,g(x)=aex-1- ≥ax- ,令ax- =0得x= ,则g ≥0;再当0 在平时的教学中,应注重通法通性的积淀,它是一把利刃,可以应对各种变化,万变不离其宗. 一般高考题在命制的过程中会破“套路化”,回避“秒杀”,突出核心数学思想,淡化各种解题技巧或者各种二级结论. 在本题的处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取点赋值是一个难点,而这和a的取值范围密切相关.这提醒我们在解决恒成立求参数取值范围问题时,我们可以利用特值先找到使不等式成立的必要条件,缩小a的取值范围. 由此可以得到改进版的法二,具体如下:不妨先探求必要条件,缩小a的取值范围. 考虑原函数的超越形式,令f(1)≥1得a+lna≥1,构造函数A(a)=a+lna,易得A(a)在(0,+∞)上单调增,而A(1)=1,则a+lna≥1解得a≥1.由此时的a的取值范围,给我们接下来“取点赋值”降低了难度. g(1)=a-1≥0,g =ae -a=a·e -1≤0,x 呼之欲出. 此处以特值为核心,优化了通性通法,大大提高了解题效率. 在官方给出的标准答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本题在必要条件a≥1得出后,其直接证明了充分性,即法三:当a≥1时,f(x)=aex-1-lnx+lna≥ex-1-lnx≥x-(x-1)=1,充分性得证. 官方的命题背景也跃然纸上. 主要还是利用重要不等式ex≥x+1,其背景为高等数学中的泰勒展开式:ex=1+ x+ x2+ x3+o(x3). 进一步进行解后反思,在参变分离时,我们遇到了阻碍,那么此时可行的措施和解题规划又是什么呢?一般,当指对(指数式和对数式)一起出现,参数难以分离时,我们考虑构造同构式,可同构为和指数函数相关的函数,也可同构为和对数函数相关的函数.由此我们得到法四:分析结构特征,构造同构式:aex-1-lnx+lna≥1,观察到e的指数为x-1,在不等式两边同时加上x-1得aex-1+lna+x-1≥x+lnx,同构为左边得:elna+x-1+lna+x-1≥x+lnx,即elna+x-1+lna+x-1≥elnx+lnx(*). 构造函数g(t)=et+t,由g(t)=et+t在(-∞,+∞)上單调增,(*)即为g(lna+x-1)≥g(lnx),利用单调性得lna+x-1≥lnx,即lna≥lnx-x+1恒成立,则lna≥(lnx-x+1) . 令h(x)=lnx-x+1,则h′(x)= -1,易得h(x)在(0,1)上单调递增,在(1,+∞)上单调递减,则h(x)≤h(1)=0,则lna≥0,得a≥1. 类似的,如果同构为右边为:aex-1+lnaex-1≥x+lnx,考虑构造函数m(t)=t+lnt,则m(aex-1)≥m(x),由m(t)在(0,+∞)上单调递增,可得aex-1≥x,分离参数a得a≥ 恒成立,则a≥ max.令n(x)= ,易得n(x)在(0,1)上单调递增,在(1,+∞)上单调递减,则a≥n(1)=1. 此时,“同构”似乎成了一把利器,实现了所谓的“秒杀”. 通性通法如同内力的修炼,而“特法”“技巧”只是一些招式,若是过度地练习招式,不沉淀内功修为,则会陷入“走火入魔”的可怕状态. 在平时的解题教学中,通性通法虽慢,却处处彰显着数学思维的光芒. 学生在使用通性通法的过程中,思维可以不断得到螺旋式上升. 章建跃教授曾指出:注重通性通法才是好的数学教学. 因而我们在解题教学中应更注重转化化归的过程,注重知识方法的正向迁移,重视策略性知识,关注问题中的受阻之处、特殊之处、转化之处,站在通性通法的角度,高屋建瓴,纲举目张地看待问题,挖掘题中的规律,提炼出反映数学本质的东西,进行合理的解题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