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不断加强审计法治建设,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各部门都要依法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李克强总理5月6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最终,使有限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当天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
李克强指出,审计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财政是“庶政之母”,而要不打折扣发挥好财政的作用,审计至关重要。“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积极盘活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这其中审计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理说,“特别是去年以来实施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审计部门依法严格审计,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总理特别指出,审计在民生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什么叫民生为本?一方面,政府要千方百计为就业创业等创造机会,助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所谓‘水多鱼多’。”李克强说,“另一方面,要不断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使有限的财力不折不扣地用于基本民生领域的保障。”
此次修正的草案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机关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