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汣琰
“过劳死”是个舶来词,它诞生于1978年的日本。其实在这个词诞生之前,已有许多日本人成了“过劳死”的受害者。二战结束后的日本百废待兴,日本人的工作时长自20世纪50年代起即远高于欧美国家,这是造成过劳死的一大社会背景。但由于相对刚刚过去的、更悲惨的战争时代,这种工作上的“过劳”显然更容易被忍受,所以当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数名正当壮年的企业高管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死亡,日本媒体才开始关注这一新现象,并将其命名为“过劳死”。
日本总务省统计局1988年进行了一项“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当时的日本,长期必须每周工作60个小时以上的劳动者,共计有777万人之多,平均每4个男性中就有1个。而在当时经济下行的社会环境下,“过劳”很难有物质补偿,放弃“过劳”也很难寻到更好的新工作机会,以致“过劳”变成一种难以遁逃、只能无奈接受的东西,关于“过劳死”的忧虑,也就空前弥漫开来。
全民关注下,媒体开始频繁报道此类事件,律师、医生与工会组织也行动起来,举办“过劳死学术研讨会”“过劳死辩护团全国联合会”,开设面向全社会的“过劳死”免费咨询服务,还成立了全国性质的“过劳死电话咨询服务热线”。
“过劳死”这个概念由此在日本尽人皆知,也多多少少推动了日本政府對打工人权益的保护。比如开始在人口调查报告中发布“壮年期疾病猝死”的数据,推行一周休息两天的制度,发放由东京医学研究中心编著的《过劳死预防手册》,放宽心脑血管疾病的工伤认定标准, 修订相关法律,就雇员的最长工作时限和强度作出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