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航 刘吉平
(吉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在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气候变化产生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1-3]。辽宁省是我国东北地区既临海又临陆的省份,辽宁省地貌类型多样,有山川、平原、河流、海洋、岛屿等,整个省的气象条件差异显著。旱和涝是辽宁地区最主要的气象灾害,对当地的生产生活都造成了很大影响。因此,总结旱涝灾害出现的规律,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旱涝灾害带来的影响。然而,我国对旱涝灾害的气象观测开始得较晚,目前很难从观测的数据中找出规律,但我国有丰富的历史典籍,其中有很多关于气象灾害的记录,历史文献对气候事件记录的精准性和定年的准确性等具有优势[4],通过对历史文献资料记载的相关气候资料研究,统计历史极端气候事件并分析其演变,对了解历史时期环境演变的过程有着重要作用[5]。基于此,本文尝试用历史资料和气象数据分析辽宁省旱涝灾害的规律,以期为气象灾害的预报提供更多的数据基础。
辽宁省总面积14.86万km2,地貌可分为3部分,辽东山地丘陵区、辽西山地丘陵区、辽河平原区。辽宁省属于温带季风气候,雨量不均,东部年降水量在1100mm以上,中部平原降水量比较适中,西部年降水量在400mm左右。本文选取了辽宁省的5个典型地区——开原、沈阳、朝阳、丹东、大连进行研究。
历史文献资料种类繁多,仅在中国现存的历史文献就有8万种,且大部分书籍中都有气候信息的记载[6]。从事相关工作的研究者一般认为,利用历史文献来重建古气候变化的证据应从诗文集、正史、地方志这类书籍中收集[7]。本文研究所用的1644—1911年的旱涝灾害数据主要来源于《华北、东北近五百年旱涝史料》与开原、沈阳、朝阳、丹东、大连地区的新、旧地方志。
旱涝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本文主要以降水量的多少、旱涝灾害的影响范围、旱涝灾害持续的时间、旱涝灾害的破坏程度为衡量指标。即旱灾强度越大数值越大,涝灾强度越大数值越小。在研究区范围内(开原、沈阳、朝阳、丹东、大连)降水量越少,旱灾等级数值越高;降水量越多,涝灾等级数值越小。
结果分析,1644—1911年,开原地区旱涝灾害的发生频次为98次,分别为旱灾25次、涝灾73次,具体见图1;沈阳地区旱涝灾害的发生频次为102次,分别为旱灾22次、涝灾80次,具体见图2;朝阳地区旱涝灾害的发生频次为99次,分别为旱灾48次、涝灾51次,具体见图3;丹东地区旱涝灾害的发生频次为30次,分别为旱灾10次、涝灾20次,具体见图4;大连地区旱涝灾害的发生频次为24次,分别为旱灾8次、涝灾16次,具体见图5。整体上看,辽宁地区在1644—1911年间的涝灾频次多于旱灾频次,气候总体相对湿润。
以30a为单位分析1644—1911年辽宁地区旱涝灾害的年际变化规律,统计结果显示,开原地区多发干旱灾害的时间为1644—1703年,多发洪涝灾害的时间为1794—1911年,旱涝灾害发生频次基本持平的时间为1734—1793年,具体见图1;沈阳地区旱涝灾害发生频次基本持平的时间为1644—1733年,多发洪涝灾害的时间为1734—1911年,具体见图2;朝阳地区旱涝灾害发生频次基本持平的年份为1644—1733年,多发洪涝灾害的时间为1734—1823年,多发干旱灾害的时间为1824—1911年,具体见图3;丹东地区旱涝灾害发生频次基本持平的年份为1644—1883年,多发洪涝灾害的时间为1884—1911年,具体见图4;大连地区旱涝灾害发生频次基本持平的年份为1644—1793年,多发洪涝灾害的时间为1794—1911年,具体见图5。由此可以看出,清朝中后期整个辽宁地区旱涝灾害发生频次较高,整体上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通过对旱涝灾害逐次统计,结果表明,清朝时期辽宁省旱涝灾害在各地区分布不同。清朝时期辽宁省旱灾以朝阳地区最多,38次,其次为开原地区和沈阳地区,分别达24次和23次;涝灾则以沈阳居多,达79次,其次为开原,达71次,具体见图6。从辽宁地区来看,1644—1911年间旱灾多分布在辽宁西部地区,而涝灾则多分布在辽宁北部与西部。由此看出,辽宁西部是旱灾的多发区,也是涝灾的多发区。
辽宁省东西部地势高,中部偏低。这样的地形情况导致东部与西部山地的迎风坡降水量大,中部降水偏少。
辽宁省位于中国的东北地区,既临海又临陆,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气压带影响较大,北部冷气团与南部的暖气团在此相遇时,产生降水。但由于副热带高气压带的运动情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降水强度有很大的年际变化,且南部暖湿气流与北部寒冷气流相遇的位置不同,因此每年发生洪涝的区域也有很大变化。
下垫面性质的变化会影响气候特征情况,从而影响旱涝灾害的出现频次。随着垦荒令政策的不断施行,人口大量涌入,辽宁地区逐渐开发,土地利用类型变化极为明显。林地、草地与未利用地面积大幅缩减,耕地和建筑用地的面积大幅扩张,造成林地与草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的能力变弱,导致原有的气候特征出现变化,旱涝灾害逐渐加重。
从旱涝等级上看清朝时期辽宁地区的涝灾次数多于旱灾次数,气候相对偏湿润。清朝辽宁地区旱涝灾害具有很大的变化特征。清朝中后期整个辽宁地区旱涝灾害发生频次较高,整体上呈现出增加的趋势。从整个辽宁地区来看,清朝时期旱灾集中分布在辽宁西部地区,而涝灾则集中在辽宁北部与西部。由此看出,辽宁西部是旱灾的多发区,也是涝灾的多发区。旱涝灾害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而引发的,受地形、副热带高气压带移动情况、下垫面性质的变化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