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琪
摘 要:近二十年来,以色列天然气勘探和开采取得了重大突破,由此实现了能源匮乏到天然气出口的转变。2010年前后的探采为以色列天然气的飞跃式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塔玛尔与利维坦两大气田的发现促使以色列天然气行业法规的出台与落实;法律的完善又进一步促进了天然气的开发与出口。以色列天然气从无到有并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对我国极具参照价值。
关键词:以色列;天然气勘探;开采;法律法规;中国天然气发展
中图分类号:F41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2-0131-03
2020年1月,以色列的利维坦(Leviathan)气田向埃及出口天然气,由此,奠定了以色列能源出口国的地位[1]。短短二十年间,以色列由能源极度匮乏发展到实现天然气大规模出口,发展极其迅速。梳理以色列天然气的发展历程,對于我国天然气产业发展具有十分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以色列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以色列立国后,于1952年颁布了《石油法》。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以色列在陆地和近海打了大约450口探井,但其中大部分没有取得成功。1999年6月,诺贝尔能源公司(Noble Energy Inc.)和德勒克集团(Delek Group)在以色列雅姆·忒修斯(Yam Tethys)项目的诺阿(Noa)发现了一个商业可采天然气田;2000年2月,在同一项目的马里B(Mari-B)钻探点发现了约45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2]。随后,两个气田进入开发阶段。马里B气田首先被开发,并于2004年2月开始产气;而诺阿气田到了2012年才开始开发。这两块气田的开采为以色列带来了天然气革命,并因此形成了天然气管道网络,而以色列电力公司(Israel Electric,IEC)也实现了燃煤发电向天然气发电的转变。并且,以色列因气田的特许权使用费和税收获得了数千万美元[3]。此外,因天然气被大量用于发电及其他工业部门,以色列在2004—2017年间节省了约500亿新谢克尔(以色列货币单位,1新谢克尔约等于0.29美元),污染物排放也大幅减少[2]。
2010年前后,以色列天然气勘探迎来了里程碑式的突破。诺贝尔能源公司与塔玛尔(Tamar)合伙企业陆续于2009年1月发现了塔玛尔气田;2013年发现了塔玛尔西南气田(Tamar Southwest);塔玛尔最新储量报告显示,两个气田储量共为3 051亿立方米[3]。2010年6月,又发现了利维坦气田,估计其天然气的储量为6 060亿立方米[4],约占以色列海岸发现的所有天然气资源的2/3。以色列能源部的数据显示,该国的天然气储量、条件资源量和远景资源量共计可达14 800亿立方米,其中技术可采天然气储量估计约为9 500亿立方米[1]。
二、以色列立法促进天然气发展
随着天然气的大量发现与开采,以色列政府、民众和能源公司在税收、垄断和出口配额等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经过一系列的磋商与讨论,以色列最终就相关问题形成了法律和法规,这些努力进一步推动了天然气田的开发。
(一)天然气税收法
由于塔玛尔和利维坦两大气田巨大的天然气储量,以往的《石油法》已不适用新情况。因此,2010年以色列政府任命了一个由著名经济学教授伊坦·谢辛斯基(Eytan Sheshinski)领导的委员会。该委员会通过深入研究以色列的能源政策,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并广泛听取了公众的意见,最终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维持1952年《石油法》规定的12.5%的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不变;二是取消折耗减免(depletion allowance);三是在石油资产开发的租赁阶段,按10%的比率对累计成本引入加速折旧机制;四是引入累进税制,征收20%~50%不等的特别税;五是实行渐进式改革,例如在2014年1月之前开始生产的气田征税起点较高,这项规定旨在减轻现有和即将投产的气田的财政负担[4];六是天然气利润税的收入可纳入主权财富基金(The Sovereign Wealth Fund)[3]。以色列议会于2011年3月通过了谢辛斯基委员会提出的新税法[4]。
(二)防止垄断的协议
2012年11月,以色列反垄断局(Israel Antitrust Authority)宣布,塔玛尔气田的合作企业在天然气销售上构成垄断,因此塔玛尔的所有天然气销售合同均需经反垄断局批准[4]。反垄断局随后再次提出,控制以色列最大天然气田的诺贝尔——德勒克财团已形成了一个卡特尔,这会影响天然气市场的竞争,并损害消费者利益[5]。在此期间,公众也给了反垄断局有力的支持。因此,2015年以色列政府成立了一个专门小组,目的是制定一个合理的天然气框架协议,旨在既能打破合伙企业对天然气田的垄断,又能给它们足够的经济激励以继续开发利维坦气田。2015年6月,政府公布了天然气框架大纲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同年8月举行公开听证会后,通过了天然气框架协议[3]。政府与天然气公司达成的框架协议规定,诺贝尔能源公司必须出售其在卡里什和塔宁气田的全部股份,同时也需减持塔玛尔气田的股份;德勒克公司则需出售其在塔玛尔、卡里什和塔宁气田的所有股份。此外,诺贝尔能源公司、德勒克公司以及瑞西欧石油勘探公司(Ratio Oil Explorations Ltd.)必须保证利维坦气田在2019年底之前开始产气才能保持在该气田的股份不变,该协议还包括天然气价格、税收、监管等方面的规定[4]。
(三)天然气出口规定
以色列还就天然气出口额度给出了约束性规定。根据1952年《石油法》,开发商可以基于商业考虑不受约束地出口天然气,但这会给以色列这样一个缺乏能源的国家带来能源安全问题。于是2011年10月,由沙乌尔·茨马赫(Shaul Tzemach)领导的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负责制定政策以保障天然气出口与国内供应。2012年9月,在综合考虑了几种方案后,该委员会建议:在2037年之前国内消费配额定为4 500亿立方米,出口额度限制在5 000亿立方米。委员会强调出口可以激励私营公司继续投资勘探,并获得必要的资金以开发天然气田和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天然气出口还可能会给国家带来巨额收入。在经过一系列征求意见与探讨后,以色列政府最终在采纳委员会建议的同时,将国内市场的分配额修改为5 400亿立方米,而出口配额为4 100亿立方米[4]。2019年1月,政府在重新评估国内需求后,将国内供应额度改为5 000亿立方米,该决定还对不同储量的气田提出了相应的要求[1]。
三、以色列天然气实现出口
在相应法律规范逐步制定完成后,塔玛尔和利维坦气田的生产也提上了日程。塔玛尔气田于2013年3月开始产气,每天可提供超过3 000万立方米的天然气,约占以色列发电所需50%的能源。塔玛尔气田的开采使得以色列向能源独立迈出了一大步[3]。而利维坦气田的第一阶段建设计划在2017年初启动,该气田的初步开发计划允许每年生产21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2019年12月,利维坦气田开始产气,该气田的开发进一步保证以色列的能源安全,并将向国库注入数千亿新谢克尔,因此成为以色列经济增长的新引擎[3]。
塔玛尔和利维坦气田的开发也使得以色列实现了天然气出口。2014年5月,塔玛尔气田开发企业与埃及达米埃塔(Damietta)液化天然气厂签署了一份出口意向书;利维坦气田开发企业也分别于2014年6月和10月,与伊德库(Idku)液化天然气厂及埃及多菲奈斯控股有限公司(Dolphinus Holding limited)各签署了一份出口意向书[4]。2018年2月,诺贝尔能源公司和德勒克公司与多菲奈斯公司签署了一份从塔玛尔和利维坦气田出售天然气的巨额合同。2019年10月以埃对2018年的天然气交易协定进行了修正,将合作时间延长,并提高了供气总量[6]。2020年1月,以色列开始从利维坦气田向埃及输送天然气。此外,以色列也与约旦在2015年、2017年、2019年达成了三份出口协议[2],并实现了对约旦的天然气出口。
四、对我国天然气发展的启示
以色列从能源缺乏国家转变为天然气出口国,回顾其天然气发展历程,总结其迅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可为我国天然气发展提供启示。
(一)加大勘探力度,合理规划资源,保障国内能源安全
以色列天然气开发周期较短,马里B气田和塔玛尔气田从发现到产气仅用四年时间。而为了保证其国内天然气供应,以色列及时对出口及国内配额进行了规划,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也保障了天然气出口的盈利。而以色列在天然气开发上的成功经验可为我国提供参照。我国天然气勘查投入不足,资源探明程度低[7];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过高,2018年已达44%[8],这些问题都会影响我国能源安全。因此,我国天然气行业更应当坚持“立足国内、拓展海外、多元供给”原则,加大国内天然气勘探开发力度,重点加强深水、深层及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提高油气资源保障能力,同时合理规划国内资源使用,进而保障我国天然气供应。
(二)制定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以色列的天然气发展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面对新出现的税法问题、垄断问题及出口配额问题时,政府能够及时给予关注,并成立专门委员会以研究相关问题,最终在形成法规时也广泛吸取社会各界建议。以色列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其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及时推进,其在天然气法律法规上取得的成就可为我国提供借鉴。我国仍然没有一部专门的天然气法,这使得现行的部分规章和条例缺乏系统性、权威性;并且天然气行业法制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一些新出现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因此,我国应重视天然氣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并尽快制定出天然气法,以形成较完备的天然气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此外,应建立天然气专门监管机构加强对该行业的监管。
(三)开放上游市场准入,促进生产主体多元化
以色列在天然气行业出现垄断时,及时与天然气公司达成协议,通过减少主要持股公司股份,降低了天然气行业几家独大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天然气生产主体多元化。以色列在天然气行业规范上取得的成绩可为我国提供借鉴。目前我国天然气准入门槛较高,油气矿业权仍然高度集中,未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多元化勘查开采体系[9]。因此,我国天然气发展应开放上游准入,允许更多企业生产和进口天然气;出台惠企措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市场主体从事资源勘探开发;加大与具有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的国际勘探公司的合作力度,由此丰富勘探开发参与主体,激活我国的资源潜力。
参考文献:
[1] Israel Ministry of Energy.In Preparation for Commencing the Flow of Natural Gas from the Leviathan Reservoir:Minister of Energy Yuval Steinitz This Morning has Signed the Permits Required to Export Natural Gas from Israel to Egypt,etc[EB/OL].(2020-08-14),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news/os_161219;https://www.gov.il/BlobFolder/reports/ng_commitee/he/main_recommendations_Tzemach_report.pdf;https://www.gov.il/en/departments/news/ng_060119.
[2] Israel Ministry of Energy.Exploration History,etc[EB/OL].(2020-08-14),http://www.energy-sea.gov.il/English-Site/Pages/Oil%20And%20Gas%20in%20Israel/History-of-Oil--Gas-Exploration-and-Production-in-Israel.aspx;http://www.energy-sea.gov.il/English-Site/Pages/Gas%20Markets/Natural-Gas-Domestic-Demand-.aspx;http://www.energy-sea.gov.il/English-Site/Pages/Gas%20Markets/Israels-Export-Options.aspx.
[3] Delek Drilling.Yam Tethys,etc[EB/OL].(2020-08-14),https://www.delekdrilling.com/natural-gas/gas-fields/yam-tethys;https://www.delekdrilling.com/sites/default/files/media/document/field_rp_pdf/Tamar_Reserves_Report_-_12.1.2020.pdf;https://www.delekdrilling.com/natural-gas/regulation-and-supervision;https://www.delekdrilling.com/natural-gas/gas-fields/tamar;https://www.delekdrilling.com/natural-gas/gas-fields/leviathan.
[4] Sujata Ashwarya.Israels Mediterranean Gas Governance:Evolution of Domestic Regulations and Emerging Regional Issues[J].Asian Journal of Middle Eastern and Islamic Studies,2017,(4):79-93.
[5] Athanasios Dagoumas,Floros Flouros.Energy Policy Formulation in Israel Following its Recent Gas Discoverie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nergy Economics and Policy,2017,(1):23.
[6] Israel to Increase Gas Exports to Egypt,Companies Say[N].Reuters,2019-10-02.
[7] 陳守海.中国天然气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立法建议[J].国际石油经济,2020,(2):24.
[8] 陆家亮,唐红君,孙玉平.抑制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过快增长的对策与建议[J].天然气工业,2019,(8):2.
[9] 娄钰,潘继平,王陆新,王思滢.中国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J].国际石油经济,2018,(6):26.
[责任编辑 百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