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芯
近日,西安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仍被交警贴罚单一事引发热议。
此事不禁让人联想到全国交通罚款的惊人数额。对于交警“贴条”时未劝司机驶离,未查看具体情况的行为,许多人把它和交警部门逐利执法结合起来,向西安交通部門发出诘问:死了都要罚,是不是太过分了?更有人把质疑上升到了执法缺乏人性的层面。
西安市公安局很快对此事进行了通报,表示已对交警支队新城大队长乐路中队责任民警予以警告处分,对责任辅警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中队负责人予以诫勉,并表明执勤民警“贴条”是在司机再无生理动作反应之后,不存在故意“见死不救”的情况,但还是让许多人意难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上述“可以”一词,意味着警务人员对驾驶员的“口头警告”和“劝离”并非硬性要求。可以试想,如果车内是一名睡着的司机,他醒来之后也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此事归根结底,体现的依然是维护交通压力大与警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呼吁人性化执法,就会有人拿“如果都……那还……”的句式来反驳:“如果大家都停在路边不走,那还怎么维护交通秩序?”对交警来说,如果一个个劝离,不仅让自己很累,而且对考核无益。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交警部门逐利执法的质疑从未消减。交警单方面开具罚单的强势,以及驾驶员几乎无可申辩的弱势,似乎让两者只能是“冤家路窄”。
今年,广东佛山曝光“天量罚单”事件,让长期以来“电子警察”使用扩张以及各种不合理现象被摆到台面上。
2018年,哈尔滨交警被质疑凌晨“偷”罚一事也引发关注。当地一小区多名业主反映,交警连续多日每天凌晨4点30分左右在小区楼下处理违停车辆,且绝大多数都不贴罚单告知,只能之后几天通过手机交管12123软件查到,而当业主发现时,已经被反复处罚。业主们因此质疑交警有故意以罚代管之嫌。
事实上,在坊间,交警在某个时段因为要完成罚款任务,而不得不加大执法力度的“潜规则”,已成为社会的普遍认知,而这样的“潜规则”又催生了交警队伍的内卷化。
2016年11月,河南南阳两名交警竟为争夺罚款“地盘”当街发生了激烈争执。后来,南阳当地相关部门对产生争执的两名交警予以停职处理,但对争执的具体原因避而不谈,难免给人敷衍应付的印象。
今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严禁交警处罚过度执法逐利执法。而究其根源,是不应让执法任务继续加重交警队伍内卷化,要更科学地衡量“勤”与“懒”,从源头消除逐利执法的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