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服务平台的探索

2021-06-15 12:55谭俊峰
高教学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协同育人服务平台高职教育

摘  要: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必要基础,对职业教育提升内涵和创新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但目前校企合作现状并不令人满意,规模小、稳定性差、自觉性、规范性和约束力不强、层次和密切性不高等问题仍十分普遍。尤其是面向小微新类企业的职教融合方面,几乎还是一片空白,一方面,高职院校在实践教学改革中,迫切需要深化校企合作关系,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另一方面,小微新类企业受制于自身规模实力的限制,又难以找到契合的校企合作机会。文章针对上述校企合作面临的现实问题,聚焦小微新类企业的现实需求,搭建校企合作服务平台,总结已有合作实践经验,分析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的关键成功因素,探索提供专业化协同育人对接服务的内容与方法,以期促进高职院校职教改革和小微新类企业健康成长,实现学校、企业、平台三方多赢。

关键词: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服务平台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1)04-0188-05

Abstract: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a necessary foundation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to cultivate technical and technical talents.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promo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The combination of work and learning and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has become the basic model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alent training. However, the status of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is not satisfactory. The problems of small scale, poor stability, consciousness, weak standardization and binding, low level and closeness are still very common. In particular, the integra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for small, micro, and new enterprises is still almost blank. On the one hand, in the practice processof teaching reform,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urgently need to strengthe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chools and enterprises,broaden the channels for cooperation between schools and enterprises. On the other hand,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re restricted by their own scale and strength. So it is difficult to find suitable opportunities for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ractical problems of the above-mentioned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the actual need of small and micro-new enterprises and builds a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service platform. It summarizes the existing cooperation practice experience, analyzes the key success factors of the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service platform, and explores the provision of specialization cooperating with the content and methods of the education and docking service. The aim of the study is to promote the refor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the healthy growth of small and micro enterprises, and achievesa win-win situation among schools, enterprises and platforms.

Keywords: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service platform

作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和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在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九大对国家未来发展绘就新蓝图,对职业教育提出了“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要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已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只有在坚持立德树人基础上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才能持续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特色化发展。

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现状整体上并不令人满意,校企双方在合作育人方面的规模、深度和效果还很有限,“校热企冷”的现象急需改变,总体质量有很大提升空间。同时又明显存在着校企合作需求错位的现象:一方面,高职院校在实践教学改革中,迫切需要深化校企合作关系,拓宽校企合作渠道,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诸多小微新类企业的业务发展又急需人力资源补充,管理提升也急需外脑智力支持,但受制于自身规模实力限制,传统人才补充和咨询服务合作难以奏效,必须创造性地寻求突破的路径和方法。

针对上述校企合作的现实需求与对接痛点,搭建聚焦于小微新类企业的校企合作服务平台,通过专业化的校企协同育人对接服务,将小微新类企业“小、散、杂、变”的合作需求,转化为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创新、创意、创造”的空间与契机,促进高职院校职教改革,助力小微新类企业健康成长,实现学校、企业、平台三方多赢。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

高职院校实行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办好高职教育、帮助部分企业解决用工难、引进人才困难等问题、促进企业科技进步、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而培养人才的一种有力手段,也是办好高职教育、增进合作企业活力、实现校企共赢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作为一种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封闭办学转为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融入社会、融入企业的办学,是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必要条件。《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教育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

改革开发40多年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职教教育作为向社会实体经济培养输送技术技能人才的主渠道,形式也在不断创新,内容在不断扩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国内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可简单归纳为四种:一是借鉴英国职业教育的“工学交替”实习实训模式,尤其是“2+1”模式,即两年学校教育为主,一年企业实践为主,这是我国高职教育中最常见的人才培养方式。二是“校中厂、厂中校”的教学工厂模式,在面向制造业领域的生产技能型人才培养中比重较大,双师型教学融入较好。三是“订单培养模式”,通常面向人才需求量较大的行业企业,教学中需要“量身订做”不断调整专业设置和改革教学内容,企业参与程度较高。四是“教学-科研-开发”三位一体模式,主要面向科技创新与技术应用专业,高校、企业与学生构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培养效果取决于最终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创新活力和整体经济效益。

“以能力为导向,以就业为目的”是我国高职教育的基本办学原则,各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有着比较明确且急迫的需求,也在不断尝试着模式创新与突破。但受到高校、企业、政府三者自身不同角色定位的限制,在合作过程中相互之间有时难以达成目标的一致性,使校企合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效果大打折扣,无论是合作形式与内容,还是合作成效与紧密度,相比于发达国家仍处于较低水平阶段。

目前,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现状还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形式大于内容,主要体现在校企双方利益不统一、合作热情不高、企业参与动力不足、校企双方师资不协调、缺乏强大有力的合作平台支撑,以及国家还缺乏相关的政策制度支持等。具体而言,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第一,企业和社会对职业教育还有偏见,对校企合作价值认可度有限,企业参与热情不高。

第二,校企合作的实施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考评制度不完整、规范、科学,一线教师的动力不足。

第三,校企合作的责权利不明晰,权益与成本分担不明确,人才培养模式单一,容易流于形式。

第四,校企合作缺乏能夠统筹全局的管理职能机构,缺乏运行有效的第三方市场服务平台。

二、小微新类企业校企合作的需求与机会

2019年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有所扩大,即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其目的是为了在更大范围内更好地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国共有微型企业1543.9万家,比2013年末增加929.1万家,增长151.1%,是2013年末的2.5倍,占全部企业的比重为85.3%,比2013年末提高了12.4个百分点。同时,随着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倡议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精神,众多创新创业型小微新类企业取得了蓬勃发展。

小微新类企业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为高职学生未来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客观上对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的需求急剧增长,为基于小微新类企业的校企合作探索提供了广阔空间和业务机会。

小微新类企业尤其是新创业的小微企业受自身规模和企业成长阶段的限制,既依赖人才的补充去支撑业务快速发展,又在人才聘用、培养与使用方面缺乏必要的资源与能力。对于和高职院校间的校企合作,也常常因用人需求规模的小而散、缺少业务培养规范性,很少能够得到高职院校的重视,错失双方对接机会,高职院校往往更青睐于与大企业间的校企合作,即便在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上做出较大的让步与调整。

但小微新类企业对人才需求的迫切性是客观而具体的,尽管缺乏明确的业务岗位规范和人才使用培养计划,但从另一角度看,这也为人才成长的可塑性和创造性工作的灵活性,提供了广阔的创新空间,而这些需求特征刚好符合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目标定位。

可以肯定地讲,小微新企业与高职院校间校企合作的需求与机会是明确而现实的,缺乏的只是如何找到行之有效的、创造性地破解合作障碍的方法与途径。

三、校企双方的合作需求分析

当前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方向是走校企合作发展之路,同时校企合作也是创新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因素,是高职院校与企业互动共育人才的一种有效形式。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实行校企合作有利于缓解资金投入不足、校内外实训基地缺乏、“双师型”教师素质提升、毕业生职业技能提高、增强就业能力等难题。对于企业方来说,参与校企合作发展之路,一定程度上可以使企业储备一线技术技能型人才,节约人才培养的成本,企业现有员工的综合素质与技能也可以逐步提高,同时也增加了经济与社会效益。

(一)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现实需求

一是通过校企合作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将企业一线岗位需要提前同学校教育要求相结合,使得学校对人才的培养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同时可以增加学校的社会声望,有利于推动高校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是通过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师资队伍的建设与能力增长。借助校企合作的平台,学校老师可以积极深入企业一线,获取实践知识,提升技术水平,拓宽经营视野,得到全面锻炼,进而丰富课堂教学,真正达到“双师”素质。

三是通过校企合作办学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创新。让学生深入企业一线,将理论联系实际,不仅对企业岗位要求有所理解和适应,而且能准确把握行业动态,增强就业的信心与能力,课堂不再是理论知识的灌输,而是集中解决实践问题的一种途径。

(二)小微新类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现实需求

一是通过校企合作为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小微新类企业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受成本费用限制和业务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通常缺乏有效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校企合作方式能够为小微新类企业在现有约束条件下,得到灵活的人力资源补充与支持。二是通过校企合作为管理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小微新类企业在创业成长过程中,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和市场服务的深化,同样面临着诸多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组织优化和技术升级的挑战,借助于高职院校的智力资源与咨询服务能力,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管理与技术提升。三是通过校企合作为优秀人才引进提供备选渠道与评估手段。小微新类企业一般缺少大企业人才补充与培养的系统机制与实力,校企合作可以在具体业务实践中锻炼人、评估人、选拔人,减少选人用人的盲目性,提高优秀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服务小微新类校企合作的业务定位

针对校企双方合作育人的现实需求,充分考虑校企合作服务的专业适用、能力可及、地域可控、资源可用、成果可靠等影响和制约因素,可以首先立足某一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开展校企间的合作服务与业务推广。通过公司化运营来支撑平台服务,探索服务模式,总结服务经验,形成服务平台,不断深化与校企间的合作关系,在业务探索和服务积累过程中,逐步扩大专业面向和地域服务范围。

依托校企合作服务平台来不断深化公司与小微新类企业、各高职院校间的合作关系,在此基础上,深刻理解与挖掘小微新类企業和高职院校的各自需求,再通过服务和产品创新,最终使服务平台成为小微新类企业管理提升专业化的咨询与培训服务商,成为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改革的专业顾问与实训方案提供商。

服务平台可能提供的具体业务描述如下:

一是信息挖掘与需求匹配链接。围绕高职院校,了解专业构成、学生概况、教学安排、师资能力和合作要求,建立校方资源数据库,选择与评估需求明确且有较强专业服务能力的院校为首选对象。同时,面向小微新类企业,了解企业的产品定位及业务发展概况,分析可能的业务性或项目性用人需求,设计适合方案,匹配与对接校企双方的合作。二是实习实训过程的指导、服务、支持、管理。根据校企间合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学生的专业实习、岗位实训过程中,配合校企双方,提供专业化的过程指导、服务、支持与管理,将实践指导教师从繁琐的程序性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实践研究、指导与服务,提高校企合作的深度与有效性。三是面向小微新类企业提供管理顾问与培训服务。通过校企合作,能够更深刻地理解小微新类企业的管理现状与改进空间,有针对性地设计经营管理和人才领导力提供计划,成为小微新企业战略性管理服务伙伴。四是面向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改革的实际要求,在系统总结校企合作案例的基础上,依托自身对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的研究成果,并整合深入合作的教师资源,创新设计,开发专业化实践教学解决方案、实验实训信息化等合作项目,成为高职院校教学改革领域的专业顾问与系统供应商。

五、以北京为例的市场分析与实践探索

(一)市场机会与竞争分析

据中国产业信息研究网报道,2018年北京地区小微企业数量已超过35万家,仅2018年一年小微企业创建数量就达到8242家,潜在服务需求广阔。同时北京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已有24所,均开设有经管类相关专业,这为以经管类专业为切入点进行校企合作服务提供了便利。

之所以选择经管类专业为校企合作平台服务的切入点,主要考虑三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需求共性,无论小微新类企业属何种行业、何种业务,管理提升是其共同需求,相比于其它专业(如电子技术、旅游酒店等)更易于达成合作意向。二是专业基础,依托经管类高职专业探索校企合作,可充分吸纳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他们具备工商管理的知识背景,可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基础性服务工作,同时参与服务平台建设的核心指导教师,研究领域也属于经管方向,熟悉学科领域,个别教师具有丰富的管理咨询培训经验,对开展平台服务业务提供技术保证。三是价值空间,运营校企服务平台的公司核心价值盈利点并不在服务平台本身,而在基于服务平台深化关系后的专业性服务,包括面向小微新类企业的咨询培训服务和面向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服务,这解决了小微新类企业“小、散、杂、变”需求特点带来的难以获利的矛盾。

在启动服务平台的城市选择方面,北京地区的校企合作相对更加规范,没有出现专门以“共享实习生”为名,赚取学生“人头费”为目的的校企合作对接公司。对于服务供给,因小微新类企业规模、需求及购买力有限,传统管理咨询与培训公司通常也极少关注该类企业,服务深度有限。同时,专门面向高职院校提供实践教学服务的公司(如开发教学实训软件公司等),也均未提供校企间的合作服务。核心原因在于无论是面向小微新类企业的管理咨询培训,还是面向小微新类企业与高职院校间的校企合作服务,单独的价值空间与服务收益均难以支撑公司的业务运营。

聚焦小微新类企业与高职院校间的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服务,搭建服务平台的核心目的在于深化与双方的关系,为接下来的专业化服务提供支撑,从而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和业务组合互动使之具备可行性,该商业模式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提供者,为服务创新与业务探索提供广泛的想象空间与可能性。

(二)服务某小微新类公司校企合作的实践探索

在近五年的实践教学中,我们有过多次与小微新类企业的成功合作,在校企协同育人方面做出了一些尝试与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深感小微新类企业对外部校企合作的强烈需求,由于服务于校企合作间的专业化平台公司的缺位,使得校企合作过程中程序性、制度性的规定与约束较多,严重制约着校企合作关系的有效对接和深入发展。

这里我们仅以2018年与某空气净化器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协同育人实践教学合作为例,来呈现小微新类企业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实践探索。

A公司创立于2015年初,属于技术型创新创业公司,座落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核心科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公司运营团队的前身是国内较早从事静电式空气净化技术、产品市场推广的经销商和服务商,曾参与过众多国家重点项目的空气净化服务。从2011年起,受北京地区严重的雾霾影响和爆发式市场空间吸引,A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独立创业,投入巨资研发完全脱离于美国原版技术的空气净化技术和产品,并于2013年5月研发成功AC-500型静电式空气净化器,该产品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

作为典型的技术型创新创业公司,A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专业技术及产品设计,为了完成核心技术的产品化,创业团队抵押了私人房产,投入大量资金于模具设计、工艺准备以及产品的量产投入。同时,新的空气净化器产品也从之前的工程服务定位转向民用及家庭消费者。市场目标对象的转变给产品的市场推广带来挑战,为此,公司曾尝试与多种渠道展开洽谈,包括线下和线上渠道,但收效一直不佳。未达预期的市场销售,直接影响到公司的人员扩充,而缺少人员又进一步限制了产品推广力度,公司急需创新市场推广模式,并需要增加人力资源投入来支撑新模式的市场开拓。

A公司市场拓展的业务需求,非常适于高职院校的教学实践。一方面,市场业务处于探索期,为智力引进及创造性发挥师生的创新力提供空间;另一方面,公司受市场投入资金和整体组织能力的限制,难以通过招聘等方式快速补充业务人员。

在清华大学继教学院组织的管理者培训项目中,笔者作为外聘讲师前往授课,进而有机会与A公司的创业者结识并进行了深入交流,之后又多次洽谈,围绕营销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实践与公司达成合作共识,并在毕业年级企業实习学期展开合作。期间,学校的指导教师、营销专业的学生和企业管理团队共同研讨市场推广方案,确定了以租赁服务为主代替产品销售的业务模式,集中围绕中高端商务人士及高档服务会所,提供空气净化服务,如高级美容院、月子中心、高档会所、餐饮贵宾厅、高档娱乐场、外企驻京机构等。

指导教师与学生一边设计业务拓展方案,一边指导学生进行实地推广,每周开例会系统分析市场情况并复盘业务过程,总结梳理业务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讨办法,然后再进行新一轮的业务实践。A公司在此间为学生们提供必要的销售费用,并明确签单后业务奖励机制。学生们也被这种能够发挥自身创造力的工作所激励,参与热情极高,能够主动总结提升。三个多月下来,每个实训项目团队的业务水平及实际市场拓展能力都得到了极大提高,同学们明显增强了业务自信,提升了未来就业能力。

通过本次校企合作的尝试,A公司决定聘任指导教师为企业管理顾问,并愿意与学校保持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可以讲,学校、企业、学生通过本项目的校企合作均收获满满。

六、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的关键成功要素

通过对上述校企合作实践案例的系统研究,我们认为聚焦小微新类企业提供校企合作的平台服务应重点关注如下几项关键成功要素:第一,积极寻求与小微新企业的信息沟通与需求理解。通过适当的渠道与小微新类企业取得联络是识别合作需求的重要一环,传统式简单的电话洽谈或陌生拜访并不会取得好效果,必须具备其它渠道的合作资源及关系引流,如培训会、管理沙龙、行业联盟年会、中小企业协会等。第二,不断提高高职院校教师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专业指导能力。对于小微新类企业而言,各项业务能力均对公司成败影响重大,简单的人手并不能满足业务拓展需要,即便是临时性项目(如参加展览会的临时性人才需求)也需要展现专业化能力,因此,高职院校教师自身的专业指导能力与企业服务水平对项目成败影响至关重要。第三,努力挖掘并拓展校企合作项目的内在成长空间。与大企业对顶岗实习业务相对有固定模式的需求不同,小微新类企业提出的校企合作项目本身就具备一定的业务拓展弹性,为学生的教学实践与工作努力提供创新空间,也为校企合作成果的有效达成提供保障,同时也为深化合作关系后拓展合作深度提供成长空间。

七、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的创新、价值与挑战

(一)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的创新点

第一,服务平台本身仅为深化关系的载体而非利润诉求点,解决了面向高职院校与小微新类企业间校企合作服务本身难以盈利及未来成长空间有限的困境。第二,校企合作服务、小微新类企业咨询培训服务、高职院校实践教学服务三者相互支持与联动,增强了行业进入壁垒,提升公司竞争力。第三,将教学实践与经营实践有效对接与融合,提升未来面向高职院校设计开发实践教学产品与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的价值

第一,有助于校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与创新,扩大了校企合作的空间。第二,通过校企合作,既有利于教师的实践能力提升,又有利于小微新企业的业务发展。第三,可为目前由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设立的职教联盟,提供业务的具体化,使得职教联盟在促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方面,发挥实际作用。

(三)校企合作服务平台的风险与挑战

第一,在初创期,校企合作服务模式尚未成型,能否最终选定并不断拓展具备实践服务能力的教师,进而在合作中探索与积累服务模式,成为启动校企合作服务的关键因素。而此类教师通常机会成本较高,拥有较强的选择自主性,其个人合作意愿、参与深度对服务平台的业务发展带来不确定性。第二,在成长期,需要考虑并协调好高职院校教师参与项目开发的利益关系,这将给未来的实践教学产品开发及公司运营资金带来不确定性。第三,随着服务平台业务拓展和更多专业教师的融入,如何协调与平衡实习实训项目在各高职院校间的分配,也是平台能否良性发展,深化与高职院校关系的关键影响因素。

总之,聚焦小微新类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服务,具有极大的市场空间和创新探索机遇,也是高职院校突破现有校企合作模式的重大实践创新。服务平台的核心价值在于深化公司与小微新企业、高职院校间的关系,进而挖掘需求,开发产品,为小微新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服务,与高职院校开展实践教学合作,这两项服务是服务平台未来的价值利基和成长关键。我们相信,随着实践项目的增加与研究深入,聚焦小微新类企业的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必将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潘建华.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7.

[2]黄文伟.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策变迁的渐进模式研究[J].职教论坛,2016(01):52-57.

[3]徐国庆.职业教育项目课程:原理与开发[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4]刘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7.

[5]覃庆华.校企合作教育对创新型人才创造力的影响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19.

[6]谭俊峰.职业教育能力本位教学设计模型的构建与解析[J].现代职业教育,2018(33):128-129.

[7]赵蒙成.校企合作质量評价指标体系的构建[J].职教通讯,2016(04):24-32+38.

[8]江奇.德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2014.

[9]曾玫菱.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现代经济信息,2019(17):80.

作者简介:谭俊峰(1971-),男,满族,辽宁开原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组织学习、职业教育、变革与创新、企业文化。

猜你喜欢
协同育人服务平台高职教育
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服务平台
基于O2O的校园服务平台应用研究
高校财务“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探讨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研究
专业教师与思想政治教师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协同育人视角下高校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人文主义视野下的高职教育研究
浅析高职院校学生厌学现象及应对措施
论高职生未来职业发展
由“依附”走向“联动”:学校与政府协同育人策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