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版权合作模式研究

2021-06-09 09:16何慧敏
图书馆学刊 2021年5期
关键词:著作权人许可学术

何慧敏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 广州510110)

开放获取运动最初兴起于学术界,旨在降低科研成果获取成本、打破资源获取障碍、争取公共最大利益。学术期刊最先采用开放获取出版,开放获取期刊数量快速增长,并取得初步进展[1]。学术图书是加速学术交流、提高科研能力的学术信息载体之一,我国每年出版的学术图书种类丰富,但销售数量略显惨淡,为扩大学术图书的影响力,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迫在眉睫。2012年,欧洲发布开放获取图书目录,证明图书开放获取出版时代已经到来[2]。学术图书是指内容涉及某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创新性和研究价值的图书[3],市场需求稳定,具有专业性强、制作成本高、社会效益高等特征。学术图书开放获取是推动科研成果低成本出版与传播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有利于构建“开放、免费、共享”理念的学术交流模式。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能促进科学数据开放和交流,促进科研资源的有效利用,加速知识传播,服务社会大众。

2019年5月,国际图联主席会议正式发布《2019年发展与信息获取报告》,提出当前纽约公共图书馆、伯明翰图书馆、法国国家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均开始尝试提供OA出版服务[4],加拿大研究图书馆协会也将OA出版作为促进学术交流发展的有效途径[5]。公共图书馆是学术服务的重要机构之一,是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的参与方之一,在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同时,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可帮助公共图书馆减少学术图书的采购经费,更大程度地满足图书馆读者对学术图书的需求。为了提升公共图书馆的学术影响力,推进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进程,笔者从公共图书馆参与的角度出发,探索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中的版权合作模式,以期为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中版权问题提供参考。

1 学术图书开放获取多方行为主体分析

版权利益平衡理论提出,在版权法律制度中,版权人的专有权利在各种冲突因素中可以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既作品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等相关利益者关系形成平衡,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形成平衡,效率与公平、秩序与自由均达到协调与平衡的状态[6]。

作品创作者是学术图书的作者,也是学术图书的主要生产者和贡献者,大多是在学术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的科研人员。通过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作者的学术作品可以被更多人阅读,进而提升其知名度,满足其学术追求及其评职称评奖的需求。然而,由于担心学术图书及其资源的使用权和出版问题,部分作者有时并不愿公开研究数据,可能导致研究领域内的重复性研究和进度滞缓。因此,鼓励作者参与学术图书开放获取,是推动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的关键所在。

学术图书的使用者即阅读和使用学术图书的用户,他们是学术图书开放获取最大的受益者,学术图书开放获取出版模式将大幅度降低甚至免除用户获取学术图书的费用,帮助其获取最新的学术资源,了解最新的学术成果,有利于营造免费、自由、开放的学术交流氛围。

学术图书的传播者是指存在于学术图书的作者和用户之间的中介者,包括具有出版资质的科研机构、图书出版商、在线OA出版平台、图书馆等。科研机构、图书出版商、在线OA出版平台、图书馆作为学术图书创作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中间人,通过创作者的授权获取一定的版权,并对享有发行权的学术图书实行开放获取,供使用者获取,因此它们同属于学术图书OA传播者这一角色,为创作者和使用者建立实现版权合作的平台,同时也是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的利益共同体。科研机构作为科研活动的专业机构,一般通过签订协议与学术图书的作者成为雇佣关系,直接向作者提供科研场所、资金、资源支持,促进研究成果的开放获取和整个研究领域的进展。学术图书开放获取使其在获取出版的学术图书时,不用再支付昂贵的定购费用,扩大其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的传播范围,增强科研机构的影响力,提升其在学术界的研究地位。图书出版商作为图书领域的盈利性机构,出版发行图书一般是为了获得收益,因此学术图书的免费开放获取应协调好出版商的利益。在线OA出版平台通过出版学术图书资源,可以提高用户获取信息的时效性,避免研究工作的重复进行,极大地推进科学研究的发展速度。

公共图书馆作为传播者之一,若以版权合作方的角色进入学术出版领域,将改变学术图书的创造和生产的过程,推动学术图书的开放获取运动,深化公共图书馆的职能变革。公共图书馆不仅是学术图书的购买者和储存者,而且是学术图书的提供者和宣传者。公共图书馆在学术图书开放获取中具有平台、技术、服务等优势,公共图书馆作为学术图书的重要传播者,一方面可以开展广泛的宣传服务,提升作者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为读者提供免费的学术资源,加速学术信息的深度交流与共享,提升其学术服务水平。

2 公共图书馆参与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版权合作的影响因素

版权即著作权,是公民依法对其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7]。公共图书馆参与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的版权合作具有多种影响因素,现主要从作者、公共图书馆和用户三大角度进行阐述。

2.1 作者相关版权问题的影响因素

作者作为学术图书的创作者,理应享有该图书的版权,而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的前提是作者自愿授权其所创造的学术图书实行免费开放,作者未授权的作品不得强制开放获取。在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中,影响作者版权的相关因素主要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是著作权人最基本的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以精神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8]。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归属著作权人所有,具有不可转让性和永久性[7]。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为了经济利益,使用、处分其作品的权利。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它权利[7]。在版权合作模式中,作者需要与传播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全部或部分财产权。作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者的要求以及自己的意向,向使用者授权使用部分财产权。为了学术图书OA运动的顺利开展和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作者应合理许可权利种类,适当放弃部分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较大程度上保护了作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复杂的网络环境和开放获取运动态势下,应尽快完善开放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著作权的合法保护。

2.2 公共图书馆相关版权问题的影响因素

我国《著作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7]”。所以公共图书馆需与版权所有人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从而获取作者转让的部分版权。影响公共图书馆相关版权指标主要出自于签订的版权合同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著作权转让的种类。一个特定作品的使用对象,未必需要使用著作权人所有的财产权,所以在签订合同时,OA学术图书的传播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作者提出合理要求,获取包括作品的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权利的使用权。②版权使用范围和时限。在签订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中,一般会规定著作权人许可对方使用其作品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而在开放获取运动中,为了扩大作品的传播范围,且考虑到网络传播的无地域性,传播者在与作者订立合同时,应该要求著作权人将其作品在世界各地的专有使用权都许可给自己[9],并且许可自己独家代理其作品使用权的授权。对于时间限制,一般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著作权转让合同终止之日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收回之时。由于学术图书的时效性较强,在确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期限时,一般以5-10年为期限。③许可使用的权利是否为专有使用权。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有专有使用和非专有使用两种方式[7]。专有使用许可是指若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其作品,则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10],传播者一般会要求拥有专有使用权。④违约责任。在签订版权合同中,应约定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算违约,违约后应该负什么样的具体责任,应该如何善后等[7]。国家版权局制定的《图书出版合同》中,规定了对于著作权人,若其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或者其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利内容的,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等;而对于乙方,除不可抗力所致外,若不能按约定日期出版甲方作品,或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报酬,则要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且继续履行付酬义务,而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等[11]。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版权合作理应考虑到以上影响因素。

2.3 用户相关版权问题的影响因素

“知悉获取信息”是社会公众的天然权利,无论何种形式的信息均应被公众获取,版权不应当成为信息与思想获取的障碍[12]。学术图书OA运动中作者将自己的学术成果免费分享给用户使用,在学术科研领域共享知识,促进学术交流。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帮助用户免费获取相关的学术图书,但在免费获取过程中应设定界限,规范行为,以防侵权。根据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有关规定,用户享有作品的合理使用权。在合法的情况下使用已经发表过的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但要指明作者姓名、作者名称和出处,并且要向其支付报酬,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7],法定许可用户合理使用的权利。若著作人事先已发表过:“不得转载、摘编”或“不许使用”声明的,则不得使用其作品。作品的合理使用一般具有三条原则:只能在法定的、具体的、特殊的情况下行使,没有影响到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10]。对于什么算是可以合理使用作品的“特殊情况”,在如此复杂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规定过于宽泛,大多数用户难以判定,容易出现版权纠纷。

3 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版权合作模式

近年来,学者们提出了“自存档—开放获取”模式、“在线OA出版—开放获取”模式和“传统出版—数字化—开放获取”模式3种图书开放获取模式[13][14]。在学术图书OA出版领域的Knowledge Un⁃latched(知识解锁)项目的基本理念是通过出版社提供学术图书,图书馆支付费用来实现OA双边运作[15]。笔者结合已有的开放获取模式、公共图书馆的自身优势与多方主体的协作关系,构建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版权合作模式。

图1 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开放获取版权合作模式

3.1 “作者—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作者—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主要是指作者通过直接与公共图书馆签订版权协议,约定版权合作模式。公共图书馆参与学术图书OA出版,直接负责出版、管理并传播学术图书。公共图书馆通过与作者直接签订协议,为作者提供适当研究经费,将作者产出的学术图书收录入自建OA知识库中,直接提供给读者。这种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学术资源的利用率,缩减了管理和流通成本。作者与公共图书馆签订版权协议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归属问题,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理应归作者所有,而财产权可通过协议进行规定。在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中,公共图书馆帮助作者发表学术成果,理应获得该学术图书的版权归属,以此保护学术图书的合理传播与使用。在开放获取过程中,公共图书馆通过对不同等级的用户设置权限,使用户享有开放获取图书的在线阅读、下载获取、复制保存、合理使用等权限。

3.2 “作者—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作者—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主要是指作者通过与科研机构签订雇佣合同,以约定著作财产权等方式合作,具有出版资质的科研机构就可以依法将作者所产出的学术图书进行出版,公共图书馆则直接与科研机构签订协议,获取OA学术图书的部分版权,实行开放获取,供用户合理免费使用。①作者与科研机构通过签订雇佣合同的合作方式约定版权归属和合作保障措施等事项。如果科研机构本身就是法人单位,即符合《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不仅具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许可证’而且还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16]”,则这样的科研机构就是其出版的图书的著作权人。作者与科研机构签订雇佣合同时,一般会明确雇佣期间雇员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若作者完全隶属于科研机构,只享有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科研机构享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展览权、播放权、出租权、演绎权(翻译权、改编权、摄制权和汇编权)等所有财产权。若作者并不完全隶属于科研机构,则科研机构需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或著作权转让协议。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主要包括: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7]。著作权转让合同主要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7]。②科研机构与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合作方式。已出版的学术图书存放在科研机构知识库中,公共图书馆通过与科研机构签订协议,按照约定形式享受OA学术图书的部分版权,通过购买其电子资源,公共图书馆一般可享有开放获取图书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展览权、播放权等权限。在开放获取过程和传播过程中,提供给用户免费获取,但需注明出处和作者姓名。用户在享受学术图书开放获取便利时,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尊重作者的劳动成果,注重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纠纷。

图2 “作者—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3.3 “作者—在线OA出版平台—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作者—在线OA出版平台—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主要是指作者通过与在线OA出版平台签订版权许可协议,在线OA出版平台与公共图书馆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版权归属问题。①作者与在线OA出版平台之间的合作。科研人员既是学术成果的生产者也是学术成果的消费者,一般兼具作者和用户的双重身份,他们希望获得和利用更多免费学术信息,因而也愿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共享信息。在线OA出版平台,作者可以通过免费认证成为该平台的注册用户,将自己已经发行的学术图书公布到该平台上,提供给同行进行使用。另一方面,作者作为用户可以充分利用该平台的OA资源,免除获取他人学术资料文献的费用,避免科学研究的重复进行。作者与在线OA平台签订许可协议,约定好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范围和时限、付酬标准与方法、违约责任等。作者除了保留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可以适当放弃其他权利。在线OA出版平台享有学术图书的网络传播权和长期出版权,但也需通过一定的网络技术和平台制度保障作者的权利。②在线OA出版平台与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合作。公共图书馆通过与在线OA出版平台签订协议,获取OA学术图书的电子资源,在馆内自建网站上合理合法地传播,依据协议注明享有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展览权和播放权等版权种类。在线OA出版平台与公共图书馆实行OA出版时,设置用户在线注册、实名认证、下载限制等权限设置,以此来保障用户合理合法地获取并使用OA学术图书。

图3 “作者—在线OA出版平台—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3.4 “作者—传统出版商—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知识服务是公共图书馆的核心业务,在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中,公共图书馆应坚持公益性原则,在与盈利性机构合作的时候,应注重社会公益性,保障读者阅读权益的公平性。基于传统出版的“作者—传统出版商—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主要从3个方面进行阐述。①作者与传统出版商之间的合作方式。作者与传统出版商主要是通过签订出版合同来确定著作权许可权益和著作权转让中的版权归属、出版税率、授权形式、出版时间、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问题。作者可以保留基本的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权。作者授权出版商网络传播权、长期保存权、复制、展示、发行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出版商因出版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即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属于邻接权。出版商还拥有删改权、摘编权及转载权和署名权。删改权是指出版者可以对作品进行技术性的修改、删节,但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文字性的修改、删节可以不必取得作者的许可。摘编权是指出版者有权在不违背作者意愿的前提下,以简明的文字扼要地选摘作者的某些观点予以发表。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外,出版者可在标明转载、注明出处的前提下,以转载的形式再次刊出,并付给作者应有的报酬,即转载权;署名权是出版者享有的邻接权中的人身权利,出版者有权在自己的出版物上署自己的名称[17]。我国《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7]。出版者享有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的专有使用权即版式设计权。②传统出版商与图书馆之间的合作方式。在此模式下,图书馆在获取OA学术图书时,有相当一部分资源是版权所有者有所保留的,不是完全自由使用的。当OA学术图书的版权已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出版商,作者并没有权利将其存储到图书馆知识库中并授予机构知识库或用户使用。此时,图书馆若想要利用此类图书,必须通过与出版商签订转让协议,大体上应包括转让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公共图书馆通过得到部分转让版权,如复制权、演绎权、展览权、播放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转让协议中通常都规定,禁止图书馆将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③图书馆与用户之间的合作方式。图书馆为了向用户提供服务,可以通过网络传播自己收藏的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学术图书,同时对电子学术图书的传递服务限制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如图书馆可限制仅限于本馆局域网内提供服务。图书馆应加强对用户的管理,确保用户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免费获取学术资源,用户可享有图书馆规定的阅读、下载、保存等多项权利。

图4 “作者—传统出版商—公共图书馆—用户版权”合作模式

4 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OA版权合作的保障策略

公共图书馆参与的4种学术图书OA版权合作模式是在各相关利益者版权均等的基础上构建的,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版权纠纷,为了进一步保障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运动的顺利开展,政府及各参与方需制定必要的保障措施。

4.1 政府牵头构建多方协助的OA版权体系

公共图书馆参与的学术图书OA运动主要涉及到跨系统合作的部门支持与统筹协调,需要一个完善的版权体系给予法律支撑,现在的著作权法已经不能解决开放获取时代带来的新问题,构建以政府牵头、多方协助的OA版权体系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政府应完善版权法,包括完善法定许可机制及授权许可机制等。其次政府应建立和完善OA制度,规定对于个人及单位不参与实施开放获取的相关惩处措施等。

4.2 学术界呼吁作者对学术图书进行合理授权

作者一方面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需要为OA运动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在对OA学术图书授权时,既不能过度授权出版商全部版权,避免导致出版商为了私利不进行免费OA,也不能授权力度过小,阻碍学术图书的OA运动。作者凭借署名明确自身的原著作权,通过弹性著作权的方式与其他科研人员、机构分享自己的学术成果,多渠道推动学术图书的开放获取运动的顺利开展。

4.3 搭建公共图书馆联盟一体式学术图书OA平台

一方面,公共图书馆在自身海量纸质图书资源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基于特色资源和学术图书资源的知识库,设置专职部门,深入开发海量开放知识的关联探索、数据挖掘、长期保存等新服务新机制[18],研究馆内学术图书OA平台建设。另一方面,积极组织统筹各大机构,联合其他公共图书馆搭建学术图书OA平台,统一数据结构,共建共享学术图书开放获取资源。通过自建特色资源库与联合构建一体式开放获取平台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学术图书资源开放范围。

4.4 联合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术图书的影响力

由于学术图书的受众群体较窄,因而扩大学术图书OA运动仍需制定有力的宣传推广策略。网络时代,“微信读书”“喜马拉雅”“得到”等知识型新媒体将大量图书资源通过专家主播、有声读物等多样化的宣传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部分图书在社交网络中通过点赞、转发等方式扩大了传播范围,产生了极大影响力,为用户提供了高效的知识服务。新时代,学术图书OA运动的进一步发展亟需联合新媒体与社交网络等社会力量,搭建多方参与的学术图书运营系统,在保证版权合法性的基础上,扩大学术图书的受众群体,让OA学术图书得到广泛传播,进而提升学术图书及其作者的学术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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