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笑 詹磊磊
盲和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给整个家庭乃至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世界卫生组织在1999年启动“视觉2020:享有看见的权利”全球倡议,以消除可避免性盲症[1]。2019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首份《世界视觉报告》,提出眼疾和视觉损伤仍然十分普遍,并倡议将以人为本的综合眼保健纳入卫生系统,以实现全民健康覆盖[2]。多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推进防盲治盲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国家和省市级防盲治盲管理体系、技术指导体系和服务体系,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眼病防治工作模式,主要致盲性眼病得到有效遏制。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致盲性眼病疾病谱的变化,中国仍然是世界上盲和视觉损伤患者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防盲治盲工作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3]。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组织开展眼病防治工作的主力军,其服务状况直接决定着中国防盲治盲工作发展状况。因此,调查分析中国医疗机构防盲工作情况对“十四五”时期全面提升中国防盲治盲和眼健康服务水平十分必要。
目前,国内医疗机构眼科调查研究大多侧重于临床诊疗,缺少有关防盲治盲工作现状的调查分析,也难以充分评估防盲治盲工作在中国不同地区、级别、类型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中的实际服务状况。因此,本研究以中国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为调查对象,针对主要防盲活动,包括防盲治盲项目、爱眼科普宣教活动、基层公益性眼病筛查和眼科义诊咨询活动进行对比分析,为中国政府在“十四五”时期继续推进防盲治盲和眼健康事业发展以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2015 年全国眼科能力资源调查。本次调查通过网上填报的方式,纳入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地区2014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开设眼科(五官科)的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和门诊部、眼科专科医院和眼病防治所。调查时段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1.2.1 调查对象 全国共计6 341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纳入此次研究。防盲活动开展情况的调查指标包括:“参与防盲治盲项目”、“参与爱眼科普宣教活动”、“进入乡村/社区进行公益性眼病筛查”和“进入乡村/社区进行眼科义诊/咨询”。
1.2.2 质量控制 该调查工作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式发文,原各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全省县级及以上眼科医疗机构在线填报调查表。调查工作采取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包括:①该调查表的设计是基于2006年全国眼科能力资源调查表格,并广泛征求了国内眼科专家专业技术意见进行优化;②正式调查前实施了预调查,并根据预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调查表进行简化和明确定义,配套制定了填表说明;③编制了统一的调查培训教材,并对全国31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卫生计生委选派的调查员进行培训和考核;④网上填报系统在程序上设定了基础逻辑规则,同时填报后由省级卫生计生委、国家课题组分别审核,对不明项或空缺项进行电话核对,以保证调查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⑤采取随机抽样对部分机构填报数据进行电话和实地走访核实。
横断面调查研究。应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进行调查分析。对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或中位数进行描述,计数资料采用频数和构成比进行描述。应用卡方检验比较不同地区、级别、类型、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各项防盲活动开展率。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调查数据显示,东、中、西部地区均有半数医疗机构开展防盲治盲项目,其中约77.09%的机构开展爱眼科普宣教活动,在基层开展公益眼病筛查义诊和咨询活动的医疗机构比例均超过半数。地区间比较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医疗机构数量远超过中部和西部地区,尽管开展各项防盲活动的医疗机构绝对数量最多,但相对数量最低。医疗机构是否开展防盲治盲项目在地区分布上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χ2=42.587,P<0.001)。从开展基层公益性眼病筛查上看,中部地区医疗机构的开展率最高,达61.74%,平均服务次数最多,年均为600次,西部地区的平均筛查受众人次数最高,东、中、西部地区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基层公益性眼病筛查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9.654,P<0.001)。从开展基层眼科义诊上看,中部地区医疗机构开展率最高,达70.01%,年服务次数平均为263次,年服务人数平均为3 326 人次,东、中、西部地区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基层眼科义诊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346,P=0.001)。见表1。
在纳入调查的6 341 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二级医疗机构数量最多,占比达61.95%,但三级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活动的开展率最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防盲治盲项目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92.495,P<0.001),在是否开展爱眼科普宣教活动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39.947,P<0.001)。尽管一级医疗机构开展基层眼病筛查、基层眼科义诊咨询的比例仅为46.57%、51.21%,但平均年服务次数和服务人次数均超过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基层眼病筛查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0.236,P<0.001)、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基层眼科义诊咨询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93.340,P<0.001)。见表2。
从机构类型上看,调查数据显示,综合医院占绝对数量,占比为90.77%,但眼科专科医院防盲治盲活动的开展率最高。80.25%的眼科专科医院开展防盲治盲项目,而综合医院仅为48.71%,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防盲治盲项目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14.910,P<0.001)。95.70%的眼科医院开展爱眼科普宣教活动,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在是否开展爱眼科普宣教活动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9.041,P<0.001)。在基层公益性眼病筛查和眼科义诊/咨询上,眼科专科医院的开展率、平均服务次数和服务受众人次也远超过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在是否进入乡村/社区进行公益性眼病筛查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16.693,P<0.001)。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在是否进入乡村/社区进行眼科义诊/咨询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8.077,P<0.001)。见表3。
表1.中国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活动开展情况Table 1.Blindness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work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Eastern,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of Mainland China
表2.中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活动开展情况 Table 2.Blindness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work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at varied levels of Mainland China
调查数据显示,在6 341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5 122 家为公立医疗机构,占比80.78%,但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在各项防盲治盲活动的开展率上差距不明显。51.94%的公立医疗机构参与防盲治盲项目,而私营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参与率分别为46.84%和44.21%。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开展爱眼科普宣教活动及基层眼病筛查和眼科义诊/咨询的比例均超过半数,私营医疗机构的基层平均服务次数和受众人次最高。见表4。
防盲治盲是眼科学和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健康中国目标的必要之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防盲治盲一直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课题之一。世界卫生组织在2012 年公布的“全球视力损伤的资料”中指出,以日常生活视力计算,中国视力损伤(包括盲和低视力)的人数高达7 550万人[4]。根据2014年全国九省眼病流行病学调查,中国50 岁以上人群中盲和中重度视觉损伤的患病率分别为1.48%和4.59%,即盲和中重度视觉损伤的人数超过2 000万[5]。
本研究结果显示,中国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总体服务量偏低,开展防盲治盲活动的积极性仍有待提高。2014年仅36.8%(2 334家)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与了全部四项主要防盲治盲活动,仅半数左右的医疗机构参与了防盲治盲项目或基层公益性眼病筛查或基层眼科义诊咨询活动。同时,机构间筛查次数和服务受众人数差异显著,全年乡村或社区公益性眼病筛查数量的中位数为10 次,总筛查次数约为321 万次,总受众人次约为185 万人次。全年乡村/社区眼科义诊或咨询的次数中位数为6 次,总开展次数约为165 万次,总受众人次约为1 935万人次。
表3.中国不同类型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活动开展情况Table 3.Blindness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work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of varied types in Mainland China
表4.中国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活动开展情况Table 4.Blindness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work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of varied ownership in Mainland China
从不同地区分布、级别、类型和性质的医疗机构对比上看,本研究发现中国眼病防治服务体系仍待完善,机构间防盲治盲活动的开展存在一定差距。《“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要求,应建立健全国家、省(区、市)、市和县、乡、村两个眼病防治工作网络,构建适合中国国情且较为完善的眼科医疗服务网络,提供全面、公平、可及的眼科医疗服务[6]。眼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在地区分布上应逐渐趋于均衡,不同级别或不同功能的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的配置应与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匹配。然而现阶段,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等问题仍然突出[7],直接影响了防盲治盲活动的开展。本调查显示,在6 341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中,东部地区医疗机构防盲治盲项目的参与率仅为45.48%,二级医疗机构参与率为49.44%,综合医院为48.71%,公立医院为51.94%。而爱眼科普宣教活动作为医疗机构应广泛开展的主要防盲治盲活动,仍然有23.40%的东部地区医疗机构和23.94%的综合医院并未参与,综合医院进入乡村/社区进行公益性眼病筛查和眼科义诊/咨询的积极性偏低。防盲治盲活动的开展与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级别、类型和经营性质密切相关。
同时,中国医疗机构眼科对自身功能定位仍缺乏全面认识,尚未将防盲治盲工作与眼科建设发展整合规划,防盲工作模式亟待创新发展。总体来看,大多医疗机构眼科已投入到防盲治盲工作中,参与了多个防盲治盲项目,积极组织开展爱眼科普宣教,并深入基层开展公益性眼病筛查和眼科义诊咨询活动,防盲治盲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中国盲和中重度视觉损伤的患病率逐步下降[8]。然而,部分医疗机构及眼科医务人员对防盲治盲活动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未将其与眼科建设发展进行整合,在制定工作规划及具体组织实施时缺乏创新性发展思维:有的仅将防盲治盲项目当做行政任务来完成,未能以项目为契机,充分带动区域防盲治盲工作与眼科建设发展;有的缺乏对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认识,不能全面认识自身功能定位,未能协调好现代医院公益性和生产性的矛盾[9],将基层眼病筛查和义诊活动当做增收入、抢地盘的一种手段。我国医疗机构防盲治盲活动的组织性和专业性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仍有待健全,防盲工作模式亟待创新发展。
综上,眼健康是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防盲治盲工作应得到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在“十四五”时期,中国医疗机构应逐步提升防盲治盲工作规划和实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基于地区实际和群众需求创新发展防盲治盲工作,建立健全各司其职、有序协作、有效联动的眼病防治服务体系,助力实现防盲治盲和眼健康工作目标。
志谢感谢国际奥比斯组织对本次调查提供的资助,感谢所有参与调查问卷设计与指导的专家,感谢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与调查的所有单位和问卷收集联络员
利益冲突申明本研究无任何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徐笑:参与选题、课题设计、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结果。詹磊磊:参与选题、课题设计、数据收集、资料分析及解释,撰写论文,根据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