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化
﹥﹥﹥ 事件
近日,某知名“网红”在深圳购买了一处1500万元左右的房产,被指疑似存在“跳单”行为,引发了网友们广泛讨论。在房产交易中,“跳单”现象时有发生,多名房产中介人员均表示曾遭遇客户“跳单”。
﹥﹥﹥ 点评
“跳单”,一般指买家跳开中介,利用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交易机会,直接与业主达成交易,以达成省去大额中介费用的目的。
深圳一名中介为一名“网红”带看了一套报价1620万的房子,但双方并没有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中介谈完的结果是:第一,房价是1620万,业主不同意降到1500万;第二,中介费要收1%,也就是16万左右。随后“网红”通过别的渠道,以1568万元的成交价、9万元的中介费买下这套房。该中介质疑“网红”这是“跳单”,将其个人信息在网上曝光,随后中介从业人员集体刷爆该网红短视频留言栏。
而“网红”则回应称,没有和中介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这套房源并非该中介的独家房源,肯定货比三家。她认为,该中介这是一边在拒绝帮客户压价、坚持收取高额中介费;一边因客户选择同行提供的低价服务,恶意中伤客户、泄露客户隐私,她将正式提起诉讼。
记者随机询问多名近期购房市民,均表示因高中介费产生过“跳单”的念头。一些购房人士表示,跳单不值得鼓励,我们要遵守契约,诚信无论对社会还是个人都挺重要。但是,跳单作为交易行为中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其背后不合理的高中介费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有关业内人士认为,过去一套房10万元按3%收,现在一套房1000万还是按3%。按房屋的总价来收取中介費问题目前有极大的争议。中介费的定价权应该归哪里?中介公司应该用服务吸引购房者选择高点位,而不是用规模。
而有关法律界人士表示,买家在购房的过程中,在没有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即使中介带看了相关的房屋,但买家仍有机会通过其他正当渠道获得同一房源信息,并有权利选择报价更低、服务更好的中介来达成交易,不构成“跳单”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