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德刚,邱芬,李中浩,邱服冰,朱肖肖,史文文
1.武汉大学体育部,湖北武汉市 430072;2.武汉理工大学体育部,湖北武汉市 430070;3.深圳大学体育部,广东深圳市 518052;4.中国ICF研究院,山东潍坊市 261000;5.湖北休闲体育发展研究中心,湖北武汉市430062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定义,残疾儿童青少年是指生理功能、解剖结构、心理和精神状态异常或丧失,部分或全部丧失日常生活自理、学习和社会适应能力的18 岁以下儿童[1]。《世界残疾报告》估计,年龄14岁及以下的儿童经历中度或者重度残疾的人口0.93亿;2005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年龄18岁及以下的残疾儿童有1.5亿[2];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全国14 岁及以下残疾儿童有387万[3],18 岁及以下的残疾儿童青少年数远远高于这个数字。身体功能障碍、身体结构损伤,使得残疾儿童青少年活动受限、参与局限,不仅严重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也使其家庭背负沉重的照料压力和经济负担。
经常参加身体活动有助于提高和维持残疾人的身体功能和健康[4‑6];身体活动能改善残疾儿童体适能和整体功能,提高运动技能和功能性活动能力,促进健康和社会融入[7];中等强度的适量运动能改善残疾儿童的认知功能,改善认知功能障碍儿童的学习记忆功能等[8]。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参与适应性体育锻炼和体力活动是一种经济有效的康复干预方式。但残疾儿童青少年整体身体活动水平较低,仅有少数残疾儿童青少年经常参与身体活动。
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儿童青 少年版)》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Children and Youth Version,ICF‑CY)是有关儿童青少年功能、残疾和健康的重要国际性分类[8]。ICF‑CY 提供一种理论架构和通用的语言和术语,记录和描述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功能和结构、活动受限、参与局限和重要的环境因素等方面的问题[9]。
本研究基于ICF‑CY,对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和功能康复进行系统综述,通过检索、选择和整理分析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和功能康复领域的研究文献,建立该领域研究的范畴和架构,分析相关的研究进展。
采用主题检索方式,检索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Web of Science 和PubMed,发表时间建库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中英文文献。
中文检索词:(身体活动OR 体育活动)AND (功能OR 康复OR 健康)AND (残疾儿童OR 残疾青少年)。英文检索词:(children OR teenagers OR adoles‑cents OR youth)AND (physical disability OR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OR mental disability OR aural disability OR visual disability OR speech disability)AND (functioning OR physical activity OR rehabilitation OR health)。
纳入标准:①研究对象0~17岁;②研究主题符合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和功能康复;③研究以残疾儿童青少年参与的身体活动(日常家庭活动、身体活动、体育活动、体育锻炼、娱乐活动、休闲活动)为自变量,身体功能或功能康复为因变量,或涉及影响身体活动的因素;④语言为英文或中文。
排除标准:①未正式出版的论文,如硕博士学位论文、会议论文、评论等;②不能获取论文全文。
根据ICF‑CY、关于身体活动有益健康的全球建议[10]、美国身体活动指南[11]等,对身体活动的形式、功能和影响因素进行分类,并进行内容定义。见表1。
表1 基于ICF身体活动形式、功能和影响因素分类
由3 名熟悉ICF 且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活动、体育活动、功能康复有一定了解的研究员独立进行文献筛选和数据提取,提取内容包括作者、发表时间、国家、发表期刊、研究目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过程、研究结果和结论。
经筛选,最终纳入英文文献25 篇[12‑36],中文文献1篇[37]。各流程入选文献见图1。英文文献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中国、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韩国、波兰、巴西等;主要来源于医学、公共健康、残疾人康复、身体锻炼等相关领域的期刊,发表时间主要集中在2010 年之后。研究方法主要有实验法、问卷调查法、测量法、访谈法等。见表2。
图1 文献筛选流程
表2 纳入文献的基本特征
续表
续表
续表
根据已有文献资料,本研究将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活动形式分为3 类:体适能类、技能类和运动项目类。纳入的研究涉及的身体活动主要有日常生活中的身体活动、学校体育课程和康复训练等。日常身体活动主要有积极的体育活动[18,30]、身体活动[28,37]、娱乐活动[13,18]、休闲活动[15,18,22]、休闲娱乐活动[20]、跑步[31]、家庭活动[36]、有氧体适能锻炼[17,29]等。学校开展的引导式教育体育课程[12]。针对性的康复训练主要有电动步态设备和减重步行训练[14]、水上物理疗法[16]、功能性力量训练[21]、结构化训练和非结构化的强化双手训练[23]、体能训练[24,26]、被动运动和主动运动[25]、网络平台运动自行车训练[27]、适应性蹦床训练[32]、使用SPIDER 进行康复训练[33]、团体任务导向训练[34]、低强度和高强度跑步机训练[35]等。通过参与这些身体活动,残疾儿童在身体功能、活动和参与等方面得到改善,也促进了健康和社会融入。
与健康同龄人相比,残疾儿童青少年参与的身体活动种类较少,频率较低[19,36]。影响因素涉及产品和技术,自然环境和对环境的人为改变,服务、体制和政策,态度,支持和相互关系以及个人因素等,具体有物理和建筑环境[13]、辅助技术、活动设施、交通、社区休闲娱乐活动的物理可达性和可用性、运动能力[19]、家庭活动定位[20]、家庭环境[22]等。
Majnemer等[15]发现,脑瘫学龄儿童积极参加各种休闲活动,并获得很高享受;但对基于技能的活动和积极的体育活动参与率较低。Majnemer 等[18]对6~12岁脑瘫儿童的休闲活动偏好调查发现,他们最喜欢社交和娱乐活动,最不喜欢自我提高的活动。Fong等[19]的研究发现,与正常发育的同龄人相比,患有发展性协调障碍(developmental coordination disorder,DCD)的儿童参与的活动种类较少,频率较低。Milicevic[36]发现,7~18岁脑瘫患儿较少参加家庭活动,但如果不需要太多身体参与,家庭活动的参与和健康儿童差异最小;在家中完成的活动数和参与程度主要与良好的手动和智力功能相关;家庭物理布局影响脑瘫儿童的家庭活动参与。
Law 等[13]通过对肢体残疾儿童父母的调查,发现物理和建筑环境、机构和政府政策、社会服务和援助、社会支持等因素影响学龄肢体残疾儿童的娱乐和休闲活动参与。Majnemer等[15]的研究发现,学龄脑瘫儿童的掌握动机和参与康复服务提高休闲活动参与度(包括强度和多样性),认知和行为困难、活动受限和父母压力是参与的障碍。Fong等[19]发现,运动功能和体质量是DCD 儿童参与体育活动的影响因素。Palisa‑no 等[20]发现,脑瘫青少年的体能、享受能力和较高的家庭活动导向等与较高的参与强度有关,活动设施、辅助技术、家庭活动导向知识、交通工具、社区休闲娱乐活动的物理可及性和可用性等,是脑瘫青少年身体活动参与的重要影响因素。Shikako‑Thomas 等[22]对12~19 岁脑瘫患儿的休闲活动参与进行研究,结果显示,青少年的功能特征、态度、家庭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学校类型等因素影响参与休闲活动的强度和多样性,掌握动机、自我知觉和行为与参与不同活动领域有关,而活动偏好对参与所有活动领域(技能活动除外)都有很强的预测作用。
根据ICF‑CY 理论架构和分类体系,身体活动对于残疾儿童青少年功能康复的促进体现在身体功能、活动和参与两个方面,具体体现在改善粗大运动功能、肌力、平衡协调、步行、跑步、手的灵巧性和功能、心肺健康、身体成分、疼痛等方面,还能提高生活质量、幸福感、社会支持和运动自我效能,积极参与各种休闲活动和身体活动、增加活动范围等。
在身体功能方面,Wright 等[12]的研究显示,脑瘫儿童参加引导式教育体育课程后,粗大运动功能、上肢技能改善。Freivogel 等[14]的研究显示,使用电动步态设备LokoHelp 对脑损伤、脊髓损伤、脑卒中后步行功能受损的儿童、青少年进行运动训练,步行、下肢力量、平衡、活动性得到提高。Fragala‑Pinkham等[16]发现,脑瘫、幼年特发性关节炎、Prader‑Willi 综合征儿童经水上和陆上物理疗法干预,功能活动、步行耐力、活动范围、肌力和疼痛方面均有显著改善。Buffart 等[17]发现,对肢体残疾的青少年进行积极生活方式和运动参与干预,能改善有氧体适能,促进体力活动的参与。dos Santos 等[21]对脑瘫患儿进行功能性力量训练,提高髋、膝和踝肌力和功能性运动能力。Brandao 等[23]对单侧痉挛型脑瘫患儿进行结构化技能与非结构化康复训练后,手的灵巧性和功能出现积极变化。Slaman 等[24]发现,痉挛性脑瘫青少年经过6 个月生活方式干预,包括体能训练和以身体行为和运动参与为重点的咨询会议,心肺健康和身体成分得到改善。Du等[25]采用主动和被动运动,对极年幼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行心血管术后康复训练,发现能促进运动功能发展。Knights等[27]发现,脑瘫青少年参与网络平台运动自行车训练,能提升穿梭跑能力和心血管健康状况。Maher等[28]发现,脑瘫青少年积极参加身体活动,提高生活质量和幸福感。Gibson 等[31]对脑瘫患儿行个体化跑步训练技能干预12 周,跑步能力提高。Ger‑main 等[32]发现,脑瘫患儿参加适应性蹦床训练后,肌力、平衡和功能活动均出现积极变化,坚持性和享受性提高。Glowinski等[33]对神经功能障碍患儿使用SPI‑DER进行平衡协调训练,活动能力、平衡协调能力提高。Ko等[34]的研究显示,痉挛型脑瘫患儿参加团体任务导向训练后,粗大和精细运动功能改善。王超等[37]发现,残疾青少年经常参与日常身体活动,能改善精神功能,提高运动自我效能。
在活动和参与方面,Majnemer 等[18]的研究发现,参加积极体育活动、休闲和娱乐活动能促进脑瘫患儿参与社交活动、娱乐活动和自我完善活动。Slaman等[26]发现,以体能训练、身体行为和运动参与为主的生活方式干预,能改善痉挛型脑瘫青少年的生活质量,提高社会支持。Cleary 等[29]发现,有氧运动能使脑瘫青少年更喜欢参与积极的身体活动。Gibson 等[31]发现,脑瘫患儿经个体化跑步训练12周,能更多参与学校活动。Ko等[34]的研究发现,痉挛型脑瘫患儿参加团体任务导向训练后,社会功能改善。Mattern等[35]发现,对痉挛型脑瘫儿童进行低强度和高强度跑步机训练后,能更好地独立行走,提高步行相关技能,从而促进活动参与。
康复服务是现代健康服务的重要环节,要形成健康促进、预防、治疗、康复和姑息治疗的完整健康服务体系,必须将康复服务纳入健康服务体系[38]。残疾儿童康复不仅仅是家庭卫生问题,也是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39]。目前的康复服务尚不能满足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康复需求[40‑41]。身体活动能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功能康复,促进活动和参与。残疾儿童青少年早年的康复状况,对以后的成长至关重要[38]。对残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能够帮助残疾儿童恢复或补偿功能,减轻残疾程度,促进残疾儿童健康与福祉。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身心有残疾的儿童应能在确保其尊严、促进其自立、有利于其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下享有充实而适当的生活[42]。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指出,确保残疾儿童享有与其他儿童一样的平等机会参加游戏、娱乐和休闲以及体育活动,包括在学校系统参加这类活动[43]。姜静远等[44]对WHO 关于健康运动的全球指南[10]、中国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指南[45]、加拿大儿童青少年24 小时运动指南[46]等6 套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指南的内容进行比较分析,指出应依据政策理论、基于循证研究,提出适合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活动方案;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身体活动,也应遵循此指导思想。
环境因素和个体因素对有健康状况的儿童青少年和他们的健康、与健康相关的状况都会产生影响。王梅等[7]的研究表明,残疾儿童青少年参与身体活动的状况受家庭、社会激励及包容性项目或设施、自身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吴铭等[47]的研究显示,影响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和久坐行为的环境因素有社区环境利用与设计、社区居所/锻炼场所设计、街道/土地利用、学校灵活学习空间、家人/同伴支持、居家设施、家庭娱乐/运动设备等。因此,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康复要结合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发挥社区、家庭在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活动促进和功能康复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较多家长都比较认同家庭康复模式,并有家庭康复需求[48];残疾儿童青少年对社区生活的全面参与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必然要求。社区融合发展和家庭康复是儿童青少年整体康复方案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康复要着重强调独立和生活技能训练[49],使其能够在相关人员的支持和协助下,完成主要生活任务、学业,参与社区、学校和家庭的各种活动。
身体活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功能康复的作用表现身体功能、活动和参与方面,具体体现在改善粗大运动功能、肌力、平衡协调、步行、跑步、手的灵巧性和功能、心肺健康、身体成分、疼痛等方面,可提高生活质量、幸福感、社会支持和运动自我效能,积极参与各种休闲活动和身体活动、增加活动范围等;影响因素主要有环境因素和个人因素。
基于ICF‑CY 儿童青少年的功能和残疾模式,在身体活动设计时要考虑残疾儿童青少年的不同病因、年龄、心理特点、行为特点、环境、发展方向等因素的影响;要注重儿童青少年功能的养成,针对功能障碍建立适应性行为方式,并强调生活质量和综合干预方法。
利益冲突声明:所有作者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