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摘要】高中英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学习问题和学习障碍去构建起自身的教学体系和内在模式,进而能让更多的学生在学习英语的同时善于通过增加课外的阅读量 更好地推动学生的学习、发展和进步,又能让学生在英语学习和阅读的道路上去成就自身的更大的进步和超越。教师要善于带给学生更为积极的阅读资源,让学生能够在学习英语、分析英语难题的同时,掌握到英语学习的密码。教师要以驱动者的姿态去助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也能让更多学生懂得“马无夜草不肥”的道理。
【关键词】高中英语;学习模式;课外阅读;体系分析;教学成效
事实上,无数的学生要懂得的道理是:英语是一门富有趣味的、积极有效的教学课程,也是对于学生的交际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可以产生重大的推动的课程。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该对于这门课程抱着高度的重视,且不说高中生需要在认真学习英语的同时去完成好大量的应试任务。身为英语教师,有责任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提高和强化学生的学习能力知识储备能力,又能让学生的学习步入到正确的体系和渠道内,这对于学生的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一、教师要善于激活学生的课外阅读兴趣
教师不能成为一个只懂得通过强硬的措辞和表态去影响学生的个体,而是要成为一个更为人性化的施教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自信心,让更多 的学生在认真地学习英语的同时去激发自身的课外学习和阅读的兴趣,又能让学生对于语法的知识储备、单词储备、文化素养和自主学习能力都得到相应的提高和发展,而这对于学生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1]。事实上,出色的学生要懂得的道理是:自己要在兴趣和教师的引导下去完成深度的学习和研究,又能让自身的学习活力得到最大化的呈现,而这对于学生的意义是巨大的。教师可以让学生认真地选择不同的英语经典读物,诸如莎士比亚的著作、狄更斯的小说、乔治·艾略特的小说、济慈、华兹华斯等人的诗歌。这些英国著名的文学经典中的养分都可被学生认真地继承和吸纳,从而也能让学生在学习和发展自我的学习能力的同时得到文化层面的陶冶,也能让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核心素养实现更大的突破。
二、教师要让学生认识到课外阅读之意义
高中英语教师要避免让学生成为一个闭目塞听、缺乏活力、缺乏知识储备、缺乏宽广的学习视野的个体。这些问题的存在和衍生对于学生是没有任何的积极作用的。教师要释放学生的内在潜能,让学生更加懂得学习的意义、美好和趣味,又能让学生善于去完成自我的提高和发展。教师要带着问题的意识和改革的思路去开展好英语的课外阅读的教学。教师要让学生能够更为深刻地记住一件事情:对于任何的语言类课程,课内的学习都仅仅只是起点和源头,唯有能够把握好课外的学习和探究,学生才能真正实现更大程度的提高和突破。例如教师在帮助学生学习《The world of science》时,教师需要让学生能够在认真学习课本中的课文的同时去认真地拓展自我的视野,又能去研读更多的类似的文章,善于化解自我的学习难题,逐步去克服自身的问题和危机,让学生的学习活力得到更大程度的涌荡和显现。教师要本着对学生服务和负责的原则去开展好每一天的教育教学的任务,又能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得到更大的满足和愉悦。
三、教师要传输给学生丰富课外阅读方法
当下的教师同时要懂得的道理还包括着:教师要善于将课外阅读的方法,模式和相应的体系带给学生,让学生能够在正确学习方法和阅读方法的帮助下去完成好相应的阅读任务和探究任务,从而能让学生的学习智慧、学习能力、学习活力得到更大程度的释放。高中生的时间是寸土寸金的,教师要让学生能够以争分夺秒的态度去完成好相关的学习任务和探究任务,又能让学生的内在能力被调动起来,同时也能让学生的英语学习积极性被释放而出。例如,教师在给学生讲解《Amazing art》时,可以激发学生的课外探究的热情,把挑选相关的英语文本的方式、阅读的策略、笔记的书写模式等等纳入到自我的体系和心灵之中。教师要善于秉持着用心驱动学生的原则和理念去开展好相应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理念。教师要用心去完成好自我的教学方法的传授的工作,进而能让学生的能力和活力被激发而出,从而能让学生走上更为积极的学习之路和人生探索之路,让学生在英语学习的道路上奋勇前行、不畏艰难、克服难题、迎来更大化的成长和进步。
结束语:
对于高中英语教师而言要懂得分析和研究学生存在着的问题和不足,又能让学生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去克服一个个的难题和问题,感悟到学习本身的乐趣和美好,从而能让学生的英语学习之路走得更为顺畅、自然、从容。教师要化解以往的学生存在着的被动心理和浮躁心理,能使其在学习英语、完成课外学习和探究任务的同时更加懂得:唯有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去增长自身的能力和只是储备量,学生的英语学习才能变得更为美好、更为积极、前途也能夠呈现着更为明朗的态势。教师不能让自己的教学方法和体系变得刻板单一,而是要让自己的教学在创新中实现更大程度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袁辉.“思维品质”核心素养引领的英语教学活动设计[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29):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