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文娟
《说文解字》从“水”诸字归部理据探索
连文娟
(陕西理工大学 文学院,陕西 汉中 723000)
《说文解字》从“水”诸字,“水”与其他偏旁构成某一个合体字;有的归入“水部”,有的据另一个偏旁归部,“以类相从”的原则起着制约作用。还有某个字与两个偏旁部首都有同义类的关系,就出现了归部两可的情况。也有个别从“水”字归入某部只是为了字有所归。
《说文解字》;从“水”字;归部;以类相从;归部两可
《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是我国第一部汉字规范字典。许慎根据汉字的形体结构,设立了540部,并将汉字归入这540个部首中,部首字用“凡某之属皆从某”来标注。对于《说文》汉字的归部问题,形声字的归部大都按照其形符归部,这是没有疑问的,而非形声字的归部问题则要复杂得多。
薛克谬针对异形合体会意字的归部指出:“异形合体会意字由多个形符组成。每个形符在组字中都显示各自的功能与作用,并进而与语言中的词发生联系,以表示其特定的确切含义。这种特殊的表义方式就使这多个形符都具备了充当部首的基本条件(形符不成字的除外)……因此,需要对多个形符在组字中的功能与作用进行分析、研究、比较和选择,以便恰当地决定该字的部首。”[1]刘忠华针对会意字的归部指出:“考察《说文》会意字的归部,要充分顾及该书编排体例对归部行为或过程的制约,着眼于字际关系及字义特点,而非偏旁与字义的关系。”[2]本文以《说文》从“水”诸字为例,对归部复杂的情况进行分析,分别对从“水”的会意字、多形符形声字和亦声字的归部理据进行探索,以求揭示其归部的原则。
《说文》中,从“水”字共500个,本文将只对其中有归部理据探索价值的39个字进行分析,并按照这39个字在《说文》中的排列顺序逐一分析。分别是14个水部会意字,8个从“水”而归入其他部的会意字,7个从“水”的多形符形声字和10个从“水”的亦声字。
2. “沖”(涌摇也。从水、中),表示水上下动摇的样子。与“滕”(水超涌也)”“潏”(涌出也)“洸”(水涌光也)“波”(水涌流也)“澹”(水摇也)五个形声字排列在同一部,都有水涌动之貌。其中这五个形声字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沖”归入水部,与“滕”“潏”“洸”“波”“澹”类聚,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3. “沙”(水散石也。从水从少),《说文解字注》:“石散碎谓之沙。”[3]552表示水中碎石义。与形声字“瀨”(水流沙上)排列在一起。按,两个字与“水中碎石”有关,其中形声字“瀨”按照形声字按义符归部的原则归入水部,把“沙”归入水部,与“瀨”类聚,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4. “潨”(小水入大水曰潨。从水,从眾),表示水汇合义。与形声字“汜”(水別复入水也)排列在一起。按,两个字同属小水汇入大水的意义类。其中形声字“汜”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潨”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5. “洐”(沟水行也。从水,从行),表示水沟义。与形声字“溝”(水瀆)“瀆”(溝也)排列在一起。“溝”“瀆”这两个字都有小沟或沟渠的意义。按,三个字同属沟渠水的意义类。其中“溝”“瀆”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洐”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6. “決”(行流也。从水,从夬),即使水流通行义,表示疏通、疏散的意义。与形声字“汕”(魚游水貌)排列在一起。“汕”,徐锴《说文解字系传》:“疏散貌。”[4]也就是“汕”有鱼游水,游得疏散的意义。按,两个字同属疏散、疏通意义类。其中形声字“汕”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決”也归入水部,与“汕”,类聚,也是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7. “洄”(㴑洄也。从水,从回),表示逆水向上行。与形声字“泝”(逆流而上曰㴑洄)排列在一起。按,两个字都属水逆流向上的意义类。其中形声字“泝”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洄”归入水部,与形声字“泝”类聚,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8. “汓”(浮行水上也。从水,从子),表示在水上浮行。与形声字“泛”(浮也)排列在一起。按,两个字同属水上浮行义类。其中形声字“泛”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汓”归入水部,与“泛”类聚,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9. “砅”(履石渡水也。从水,从石),表示踩着石头渡水。与形声字“泭”(编木以渡也)一起排列在水部。按,两个字同属渡水方式义类。其中形声字“泭”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砅”归入水部,与形声字“泭”类聚,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11. “泐”(水石之理也。从水,从阞),表示石头长期遇水而有裂纹。《宋本广韵》:“泐,凝合。”[5]与形声字“滯”(凝也)排列在一起,同属水凝合义类。其中形声字“滯”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把“泐”归入水部,与形声字“滯”类聚,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1. “沓”(语多沓沓也。从水,从曰),归入曰部。按,部首字“曰”(词也),表示说,说道。而“沓”表示的是话多的样子。两个字都有说道之义。可见“沓”归入曰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2. “益”(饶也。从水、皿),归入皿部。按,部首字“皿”(饭食之用器也),表示器物。皿部所辖“盈”(满器也)“盡”(器中空也)两字都表示器皿的状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饶,饱也,凡有余曰饶。”[3]212从水皿。《说文释例》:“当作‘从水在皿上’观之。”[6]296所以,“益”即皿中溢出水来。“盡”是形声字,其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皿部。可见,“益”归入皿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3. “尿”(人小便也。从尾,从水),归入尾部。按,部首字“尾”(微也)。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大凡尾的部属都从尾。”[7]尾部所辖“属”(连也)是一个形声字,只能归入尾部。表示连续。“尿”是从人的尾部排出的体液,其排出过程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可见,“尿”归入尾,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5.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许慎先生将其归入廌部。按,部首字“廌”(解廌,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讼,令触不直)。“灋”归入廌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但“灋”(刑也。平之如水),表示法律像水一样公平,不偏袒。由此可见,“灋”也可与水部的形声字“准”(平也)“汀”(平也)排列在同一部。三个字同属水平、不偏斜义类。其中形声字“准”“汀”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灋”也可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由于《说文》一字只入一部,因此“灋”没有在廌部和水部重出,故将“灋”归入廌部。
7. “冰”(水坚也。从仌,从水),表示水冰冻成冰。归入仌部。按,其部首字“仌”(冻也)表示冰冻。部内所辖“冻”(仌也)是一个形声字,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冻”归入仌部。除此“冻”与其部首字“仌”互训。可见,“冰”归入仌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2. “梁”(水桥也。从木,从水,刅声)表示用木头跨水,归入木部。按,其部首字“木”(冒也。冒地而生)所辖字“榷桥”两个形声字与“梁”排列在一起。三个字同属用木头跨水义类。“榷桥”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木部。把“梁”归入木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3. “涅”(黑土在水中也。从水,从土,日声),表示用泥作黑色染料。王筠《说文释例》:“涅即池中黑泥,不由造作而成,以之染布,所谓泥青者也。”[6]457按,其部首字“水”(凖也)所辖形声字“淖”(泥也)。两字都表示一种泥土。“淖”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涅”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5. “㙙”(涂也。从水,从土,尨声)表示利用水和泥来涂抹。按,部首字“水”辖形声字“潎”(於水中擊絮也)表示在水中击丝絮。两个字都表示进行某项工作时离不开水。“潎”按照形声字的归部原则归入水部,“㙙”归入水部,符合“以类相从”的原则。
6. “泰”(滑也。从廾,从水,大声)表示通畅。水部的“滑”,《说文》:“利也。从水骨声”。“泰”与“滑”递训。按,《说文》同义符的递训字应取相同的义符归部。“滑”是一个形声字归入水部,可见,“泰”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说文》从“水”字中有10个亦声字,分别是水部的“汭”“泬”“洸”“派”“汲”“㵞”“泮”“萍”“涯”和酉部的“酒”。现将这10字的归部理据分析如下:
1. “汭”(水相入也。从水,从内,内亦声),表示不同水流流向同一处。归入水部。按,与之排列在一起的形声字“漦”(顺流也)和“潇”(深清也)。三个字同表示水流的某种方式。可知,“汭”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2. “泬”(水从孔穴疾出也。从水,从穴,穴亦声),表示水快速迅猛地流出。归入水部。按,与其排列在一起的形声字“沆”(莽沆,大水也)和“濞”(水暴至声),三个字同属水流迅猛义类。可知,“泬”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3. “洸”(水涌光也。从水,从光,光亦声),表示水波动荡闪闪发光的样子。归入水部。按,与其排列在一起的形声字“波”(水涌流也),两字同表示水波或水面动荡的样子。可知,“洸”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5. “汲”(引水于井也。从水,从及,及亦声),表示从井里引水。归入水部。按,与其排列在一起的形声字“沐”(濯髮也)“沬”(洒面也)“浴”(洒身也)“澡”(洒手也)“洗”(洒足也)。这五个形声字所表示的意义,都需要从井里引水之后才能完成。可见,“汲”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6. “㵞”(腹中有水气也。从水,从愁,愁亦声),表示腹中有水气。归入水部。与其排列在一起的形声字“洟”(鼻液也)“潸”(涕流貌)、“汗”(人液也)“泣”(无声出涕曰泣)“涕”(泣也),这五个形声字所表示的意义都属人自身的某种状态。可见,“㵞”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7. “泮”(诸侯乡射之宫,西南为水,东北为墙。从水,从半,半亦声),表示一半通水的举行乡射饮酒的学宫。《诗·鲁颂·泮水》:“既作泮宫,淮夷攸服。”《汉书·郊祀志上》:“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8]后泛指学宫。可知,泮宫为春秋鲁僖公筑于泮水边的宫室。是僖公饮酒作乐、演武庆功之所。可见,“泮”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8. “萍”(苹也、水艸也。从水、苹,苹亦声),表示浮生水面的一种草本植物。按,其部首字“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凡水之属皆从水)。可见,“萍”似乎和水部字并无紧密关系;而艸部的部首字“艸”(百芔也),表示草本植物的总称,除此,艸部的形声字“苹”,《说文》:“蓱也。无根,浮水而生者。”[9]10可见,“萍”不仅和部首字“艸”属同义类,还和艸部的部内字“苹”有共同的字义特点,“萍”似乎应归入艸部。但“萍”字的另外一个偏旁非《说文》部首,其只能归入水部,只是为了字有所归罢了。
9. “涯”(水边也。从水,从厓,厓亦声),归入水部。按,其部内字“澨”(埤增水边土)。《玉篇》:“澨,又水边地也,涯也。”[10]“澨”作为形声字归入水部。可见,“涯”归入水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10. “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表示助长人性善良或丑恶的一种饮料。归入酉部。其部首字“酉”,《说文》:“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酎酒。象古文酉之形。凡酉之属皆从酉。”[9]313刘心源:“酉古文酒字,象酒器形。自假为丣戼字,乃加水以别之。”[11]可见,“酒”归入酉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
据此可知,“汭泬洸派汲㵞泮涯酒”9字的归部遵循了“以类相从”的原则,而“萍”的归部只是为了字有所归罢了。
本文分析的四类39个从“水”字中,大多数字都是遵循“以类相从”的原则进行归部的。可见,“水”作偏旁的会意字、多形符形声字和亦声字归入水部还是据另一个偏旁归部,主要取决于该字与部内字之间的关系:“㙙”字出现了在两部重出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其与水部和土部的部内字都属同义类,符合“以类相从”的原则;“萍”字的归部不合“以类相从”的原则,只是为了字有所归,以免其落入部外。所以,本文结论:“以类相从”是《说文》从多个偏旁中选取正确部首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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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3
A
1674-327X (2021)02-0058-04
10.15916/j.issn1674-327x.2021.02.016
2020-10-08
连文娟(1997-),女,陕西咸阳人,硕士生。
(责任编校:叶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