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约复特征标的顶点

2021-05-19 07:04靳平赵建楠
关键词:子群共轭奇数

靳平,赵建楠

(山西大学 数学科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0 引言

设G为有限群,F是特征为素数p的代数闭域,在研究群代数FG上不可直和分解的模时,Green[1]对每个不可分模M定义了一个p-子群,称之为M的顶点,证明了顶点子群是共轭唯一的,特别是借助顶点子群建立了著名的Green对应。在现代模表示的发展中,Green的顶点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广泛而深刻的应用。因为单FG-模与其不可约Brauer特征标彼此唯一确定,故对每个不可约的Brauer特征标φ∈IBrp(G)均可相应地定义其顶点,由此得到Green顶点理论的特征标版本,为解决Brauer特征标的相关问题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技术工具。关于顶点的研究可以参考文献[2-6]。

当G为π-可分群时,Isaacs在一系列文章中建立了特征标的π-理论[7-9],把关于素数p的不可约Brauer特征标推广为关于素数集合π的不可约π-部分特征标,简称为Iπ-特征标,全体记为Iπ(G)。特别地,如果取π={p}′为素数p在所有素数集合中的补集时,则 IBrp(G)=Iπ(G),表明 Isaacs 的特征标π-理论包含了p-可解群的Brauer特征标理论。类似地,Isaacs和 Navarro 在[10]中也建立了Iπ-特征标的顶点理论,作为应用得到了Alperin权猜想的分块计数定理。Lewis在[11]中也研究了Iπ-特征标的顶点理论。

鉴于模特征标的顶点理论之极端重要性,人们自然期望把该理论“提升”到复特征标的情形,即设法建立不可约复特征标χ∈Irr(G)的顶点理论。其重要性和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群表示理论中,诱导技术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但特征标的诱导过程又极其复杂,而顶点子群在诱导下保持不变,故可视为诱导过程的“不变量”,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控制了诱导模式,可用来研究很多重要的特征标问题。事实上,Navarro[12]首先引入了不可约复特征标χ的正规原核(W,γ),其中γ为W的一个π-可分解的特征标,即γ∈Fπ(W),据此定义χ的一个顶点为特征标对 (Q,(γπ′)Q),其中Q为W的一个 Hallπ′-子群,而γπ′为γ的π′-特殊的因子,并证明了如此“正规顶点”的共轭唯一性。类似地,使用次正规原核(见[7,13])亦可定义χ的所谓“次正规顶点”,并建立相应的共轭唯一性。此外,Lewis[14]使用正规列也发现了一种顶点理论,并给出若干应用。值得指出的是,目前文献中出现的若干顶点理论,无论是定义还是性质,一般而言是不相同的,但这些顶点子群和顶点特征标都是从某种类型的Fπ-诱导过程构造而来。关于原核理论可参考文献[15]。

为了获得顶点子群和顶点特征标的统一构造模式,Cossey[16]对π-可分群G的每个不可约复特征标χ∈Irr(G),均定义了“广义顶点”,即所有如此的特征标对(Q,α),源自χ的某个Fπ-诱导对(W,γ),使得Q∈ Hallπ′(W)而α=(γπ′)Q。简单计,本文称这些Cossey意义下的顶点为Cossey顶点。尽管Cossey给出反例说明这些广义顶点一般不是共轭唯一的,但在某些附加条件下,Cossey在[16]中的主要定理即证明了上述顶点的共轭唯一性。因为Cossey定理的内容是关于Brauer特征标的,我们将其改写成下述更为一般的Iπ-特征标版本。

Cossey顶点定理设G为奇数阶群,χ∈Irr(G)为一个π-提升的特征标,即χ0∈ Iπ(G),则χ的所有Cossey顶点(Q,α)彼此共轭。

值得指出的是,Cossey在该文构造了两个反例,用以说明G为奇数阶群的条件,以及χ为π-提升的条件,均不可或缺。

本文的主要内容是推广上述Cossey顶点定理,设法减弱G为奇数阶群的假设,在更为一般的π-可分群中建立Cossey顶点的共轭唯一性。事实上,我们可以证明如此的顶点尽管不是共轭唯一的,但相差一个符号特征标(即满足δ2=1G的线性特征标δ)。方便起见,我们称群G的两个特征标对(Q,α)和(R,β)是“线性共轭的”,如果存在某个元素g∈G以及符号特征标λ∈Irr(G),使得Qg=R且αg=λβ。显然,当λ=1G为主特征标时,特征标对的线性共轭等同于共轭,即(Q,α)g=(R,β),故线性共轭是共轭关系的推广。当G为奇数阶群时,则χ(1)为奇数,并且奇数阶群的符号特征标只能是主特征标,由此可知本文主定理显然推广了上述Cossey顶点定理,相关的概念和符号见本文第二节。

定理A设G为π-可分群且2∉π,χ∈Irr(G)为一个π-提升的特征标,并且χ(1)为奇数,则χ的所有Cossey顶点(Q,α)彼此是线性共轭的。

为了进一步说明我们引入线性共轭关系的合理性,可重返Iπ-特征标情形(自然也包含了p-可解群的Brauer特征标的顶点理论)。因为2∉π,故群G的所有符号特征标在π-元素集合G0上的限制均平凡,由此表明线性共轭关系在Iπ-特征标理论中即等同于共轭关系。

推论B设G为π-可分群且2∉π,χ∈Irr(G)为φ∈Iπ(G)的一个提升,并且χ(1)为奇数,则χ的所有Cossey顶点子群恰为φ的所有顶点子群。

本文所使用的群和特征标的符号与术语,分别采用Isaacs的两本经典教材[17]和[18]。关于特征标的π-理论,则参考Isaacs的最新专著[13]。

1 预备知识

我们先给出所需的特征标π-理论中若干基本概念和结果。

定义1设G为π-可分群,χ∈Irr(G)。如果χ(1)为π-数,并且对G的每个次正规子群S以及χ的每个不可约分量θ∈ Irr(S),均有o(θ)为π-数,则称χ为π-特殊的特征标,简称为Xπ-特征标,全体记为 Xπ(G)。

下述Fπ-特征标的定义和性质,在构造不可约复特征标的顶点时具有基本的重要性。

定义2设G为π-可分群,χ∈Irr(G)。如果χ=αβ,其中α∈Xπ(G)而β∈Xπ′(G),则称χ为G的一个π-可分解的特征标,简称为Fπ-特征标。G的所有 Fπ-特征标的集合记为 Fπ(G)。

根据Gajendragadkar乘积定理(见[13]中定理2.2),在上述定义中,如果χ∈Fπ(G),则其因子α和β均由χ唯一确定,分别称之为χ的π-特殊因子和π′-特殊因子。在本文中我们将依次记为χπ和χπ′。

我们需要π-特殊特征标的若干性质,特别是在限制和诱导下的动态。下述两个结论亦可见原始文献[8],其中δ(G,H)为子群H在G中的π-标准符号特征标,其定义相当复杂,反映了H在G中的嵌入信息,相关性质亦可见Isaacs最新专著[13]。

下述结果表明π-特殊的特征标在诱导过程中出现了符号特征标的干扰现象,比较复杂,证明分别可见[13]中的定理2.29和定理7.25。

引理 1设G为π-可分群且 2∉π,H≤G,ψ∈Irr(H)使得χ=ψG∈Irr(G)。

(1)如果χ∈ Xπ(G),则δ(G,H)ψ∈ Xπ(H)。

(2)如果δ(G,H)ψ∈ Xπ(H),并且 |G:H|为π-数,则χ∈Xπ(G)。

然而,尽管在下述引理中π-特殊的特征标在限制过程不出现符号特征标的干扰,但其证明仍然要借助符号特征标的深刻性质,证明可见文献[13]中的定理7.26。

引理 2设G是π-可分群且 2∉π,χ∈Xπ(G)。如果H≤G且ψ=χH∈Irr(H),则ψ∈Xπ(H)。

下述引理的主要用途是减弱奇数阶群的条件,见[13]中推论 5.4。

引理 3设G为π-可分群且2∉π,如果φ∈Iπ(G)为实数值的,并且φ(1)为奇数,则φ为主特征标,即φ=1G0。

我们需要关于Xπ-特征标的一个扩张定理,属于其经典扩张定理的简单推论。

引理4设G为π-可分群,U≤G且|G:U|为π′-数。如果β∈Xπ(U)可扩张到G上,则存在唯一的χ∈ Xπ(G)使得χU=β。

证明任取H为U的一个Hallπ-子群,从条件|G:U|为π′-数可知H也是G的一个Hallπ-子群。根据Gajendragadkar限制定理(见[13]中定理2.10),则α=βH不可约,故α亦可随β扩张到G上。再由[13]中推论3.15,可知α在G上存在唯一的扩张χ∈Xπ(G)。此时仍从限制定理可知χU∈Xπ(U),并且χU和β均为α在U上的Xπ-扩张,迫使χU=β。

现在给出Cossey顶点的定义。简单计,如果χ∈Irr(G)可从子群U诱导 ,即χ=ψG,其 中ψ∈Irr(U),则称(U,ψ)为χ的一个诱导对。进而,如果还有ψ∈Fπ(U),则称(U,ψ)为χ的一个Fπ-诱导对。

定义3设G为π-可分群,χ∈Irr(G)为G的一个不可约复特征标,任取(U,ψ)为χ的一个Fπ-诱导对 ,令Q∈ Hallπ′(U),则称 (Q,(ψπ′)Q)为χ的 一 个Cossey顶点。

根据π-特殊特征标的Gagendragadkar限制定理(见[13]中定理 2.10),可知 Fπ-特征标ψ的π′-特殊的因子ψπ′,在U的 Hallπ′-子群Q上的限制 (ψπ′)Q仍为不可约的,故上述Cossey顶点为G的一个特征标对。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因为χ∈Irr(G)总存在本原诱导对(即ψ为本原特征标),而本原诱导对显然是Fπ-诱导对,故χ的Cossey顶点总是存在的,但一般而言缺乏共轭唯一性。此外,在本文定理A的证明中,我们还要用到Navarro在[12]中建立的正规原核理论,鉴于其复杂性,在此不拟叙述相关的概念和结果,所引用的结论均可参考该文。

2 主要结果

设G是π-可分群,如果χ∈Irr(G)是φ∈Iπ(G)的一个提升,简单计,我们称χ为π-提升的特征标,记为χ∈Lπ(G)。

引理5设G是π-可分群且2∉π,χ∈Lπ(G)且χ(1)为奇数。如果(U,ψ)为χ的一个 Fπ-诱导对,则ψ(1)为π-数。

证明因为ψ为 Fπ-特征标,故ψ=ψπψπ′,令β=ψπ′,我们只需证β(1)=1。事实上,从ψG=χ∈Lπ(G)可知

表明β0∈Iπ(U)。熟知π′-特殊的特征标β在U0的取值只能是有理数,从而β0为实数值的。注意到β0(1)=β(1)可整除χ(1),故为奇数,应用引理 3,则β0为主特征标,所以β(1)=1。

在考虑Fπ-诱导对时,我们需要研究π′-特殊因子的限制性质。

引理6设G是π-可分群且2∉π,χ∈Fπ(G)且χ(1)为π-数。如果(U,ψ)为χ的一个Fπ-诱导对,则(χπ′)U=δ(G,U)ψπ′。

证明令λ=χπ′。已知χ(1)为π-数,故λ为线性特征标,并且|G:U|及ψ(1)均为π-数。注意到

为π-特殊的特征标,根据引理 1,则乘积ξ=δ(G,U)ψλ-1U也是π-特殊的特征标。因为ψ=ψπψπ′为Fπ-特征标,条件 2∉π表明符号特征标δ(G,U)显然是π′-特殊的,故δ(G,U)ψπ′λ-1U仍为π′-特殊的。由此表明ξ也是 Fπ-特征标,并且ξ∈ Xπ(U),迫使ξπ′=1U,即δ(G,U)ψπ′λ-1U=1U,等价于λU=δ(G,U)ψπ′。

下面考虑Fπ-诱导对何时提供一个Fπ-特征标。

引理 7设G是π-可分群且 2∉π,χ∈Irr(G)。再设ψ∈Fπ(U)使得 (δ(G,U)ψ)G=χ。如果 |G:U|为π-数,并且ψπ′可扩张到G上,则χ∈ Fπ(G)。

证明根据引理4,从条件ψπ′可扩张到G上,可知其存在一个π′-特殊的扩张γ,即γU=ψπ′。我们有

由此表明α=(δ(G,U)ψπ)G不可约,并且从引理 1(2)可知α∈Xπ(G),故χ=αγ恰为一个Fπ-特征标。

我们需要考虑Fπ-特征标的Clifford对应何时也是一个 Fπ-特征标。

引理8设G是π-可分群且2∉π,χ∈Fπ(G)且χ(1)是π-数。任取N⊲G,并且θ∈Irr(N)在χ的下方 ,令ψ∈Irr(Gθ|θ)是χ的 Clifford 对 应 ,则ψ∈Fπ(Gθ)且ψ(1)也是π-数。

证明因为χ为Fπ-特征标,故其正规分量θ也是 Fπ-特征标。已知χ(1)是π-数,亦即λ=χπ′为线性特征标。熟知 (N,θπ)≤(G,χπ)且 (N,θπ′)≤(G,λ),从而θπ′=λN为G-不变的 ,迫使Gθ=Gθπ∩Gθπ′=Gθπ。设ξ∈Irr(Gθ)为χπ关于θπ的 Clifford 对应,则ξG=χπ。因为 2∉π,从引理 1(2)可知δ(G,Gθ)ξ为π-特殊的特征标。显然π′-特殊的线性特征标λ在任何子群(例如Gθ)上的限制仍为π′-特殊的特征标,并且

注意到λ也在θπ′上方,故ξλGθ也在θ上方,根据Clifford对应的唯一性,我们有

但上述已证δ(G,Gθ)ξ为 Xπ-特征标,由于π-标准符合特征标δ(G,Gθ)自动是π′-特殊的,故δ(G,Gθ)λGθ也是π′-特殊的,表明ψ即为一个Fπ-特征标。最后,从χ(1)=|G:Gθ|ψ(1)可知ψ(1)也是π-数。

以下是Fπ-诱导对的一个替换技术,即把Fπ-诱导对放置在某些正规子群的上方。

引理9设G是π-可分群且2∉π,χ∈Lπ(G)且χ(1)是奇数。如果N⊲G使得χN的不可约分量均为 Fπ-特征标,任取χ的一个 Fπ-诱导对(U,ψ),均有|NU:U|为π-数。

证明设 (N,θ)≤(G,χ),按假设θ∈Fπ(N)。因为N⊲G,故存在χ的正规原核(W,γ)使得

熟知χ的正规原核(W,γ)均为其一个Fπ-诱导对,根据引理 5,则γ(1)和ψ(1)均为π-数。此时从θ(1)整除γ(1)可知θ(1)也是π-数。特别地,θ0∈Iπ(N)具有π-次数,并且从ψG=χ可知(ψ0)G=χ0∈Iπ(G),表明(U,ψ0)是χ0的一个π-次数诱导对。再使用[13]中引理5.21,即得 |NU:U|也是一个π-数。

我们还需要下述技术性引理,给出了Fπ-特征标的判别方法。

引理10设G是π-可分群且2∉π,χ∈Lπ(G)且χ(1)是奇数。再设G=NH,其中N⊲G且H≤G,使得χN的任意不可约分量θ均为Fπ-特征标,并且χ=ψG,对某个ψ∈Fπ(H),则χ∈Fπ(G),进而(χπ′)H=δ(G,H)ψπ′。

证明如果χ∈Fπ(G),则从引理5可知χ(1)为π-数,再从引理 6 得到 (χπ′)H=δ(G,H)ψπ′。由此表明我们只需证明第一个结论即χ∈Fπ(G),为此,我们依次对|G:H|和|N|做归纳法。

如果N=1,则G=H,此时χ=ψ为 Fπ-特征标,结论成立,故可设N>1。任取N/K是G的一个主因子,令D=N∩H,我们区分几种情形。

(1)假设KD=N。此时G=NH=KDH=KH且 |K|< |N|,因为χK的不可约分量均为 Fπ-特征标,故从归纳假设可知χ也是Fπ-特征标,所证结论成立。

(2)假设KD<N。令X=KD,则K≤X<N。根据引理 9,则 |G:H|为π-数,故 |N:D|也是π-数,从而 |N:X|> 1为π-数,导致N/K为π-群。但已知2∉π,所以N/K为奇数阶群,从而可解,故主因子N/K只能是交换群,迫使X⊲N。显然H可正规化X,而G=NH,我们有X⊲G,只有X=K。此时D≤K<N。

(3)假设D<K<N。注意到χK的所有分量均和θK的不可约分量共轭,故均为Fπ-特征标,并且从χ∈ Lπ(G)为π-提升的,可知ψKH也是π-提升的,即ψKH∈Lπ(KH)。因为|KH:H|< |G:H|,从归纳假设可知ψKH为 Fπ-特征标。进而,再从 |G:KH|< |G:H|,仍从归纳假设推出χ为Fπ-特征标,结论成立。如图1所示。

图1 Fπ-特征标Fig.1 Fπ-Character

(4)假设K=D。由Mackey公式,存在某个η∈Irr(K)同时在θ和ψ的下方,此时η显然是Fπ-特征标。根据引理5可知ψ(1)为π-数,但上述已证|G:H|为π-数,故χ(1)=|G:H|ψ(1)也是π-数,导致θ(1)和η(1)也都是π-数。由此表明θπ′和ηπ′均为线性特征标,并且θπ′显然是ηπ′到N上的典范扩张。进而,不难看出ψπ′也是线性特征标,从而也是ηπ′的一个扩张。特别地,从G=NH可知ηπ′必然是G-不变的,迫使θπ′也是G-不变的。 根据特征标限制的对应定理(见[13]中引理2.11),则特征标限制给出了从 Irr(G|θπ′)到 Irr(H|ηπ′)的一个双射,据此可知ψπ′∈ Irr(H|ηπ′)可扩张到G上。

根据[13]中引理2.35,在此情形下,我们有δ(G,H)=det(((1H)G)H)。令λ=det((1H)G),则λH=δ(G,H),即符号特征标δ(G,H)在此约化环境中可扩张为G的线性特征标λ。此时

使用引理7,则λχ为G的一个Fπ-特征标,从而χ也是Fπ-特征标。至此完成证明。

有了上述准备,现在可证本文定理A。方便起见,我们重述如下。

定理1设G是π-可分群且2∉π,χ∈Lπ(G)且χ(1)是奇数,则χ的所有Cossey顶点构成一个线性共轭类。

证明我们对|G|作归纳,分两种情形讨论。

(1)χ是G的一个Fπ-特征标。

因为χ∈Lπ(G),根据引理5,则χ(1)是π-数。设(U,ψ)为χ的任意一个Fπ-诱导对,则|G:U|也是π-数,故U的Hallπ′-子群Q自动为G的Hallπ′-子群。再根据引理6,可知(χπ′)U=δ(G,U)ψπ′,所以(χπ′)Q=λ(ψπ′)Q,其中λ=(δ(G,U))Q,表明χ的两个 Cossey顶点(Q,(χπ′)Q)和 (Q,(ψπ′)Q)是线性共轭的,故所证结论成立。

(2)χ不是G的Fπ-特征标。

仍设(U,ψ)为χ的任意一个Fπ-诱导对,并且Q为U的一个 Hallπ′-子群,按定义(Q,(ψπ′)Q)即为χ的一个Cossey顶点。根据[12]中推论2.3和推论2.4,存在一个特征标对(N,θ)≤(G,χ),使 得N⊲G且θ∈Fπ(N),并且Gθ<G。设η∈Irr(Gθ|θ)为χ的Clifford对应,从ηG=χ可知(η0)G=χ0∈Iπ(G),迫使η0∈Iπ(Gθ),即η∈ Lπ(Gθ)。显然η(1)整除χ(1),故为奇数。因为 |Gθ|< |G|,故归纳假设推出η的所有Cossey顶点彼此是线性共轭的。以下我们将证明χ的上述 Cossey 顶点 (Q,(ψπ′)Q)和η的一个Cossey顶点也是线性共轭的,据此完成所证。

事实上,根据引理 9,则 |NU:U|是π-数。再由引理 5,可知ψ(1)也是π-数。令ξ=ψNU,则ξ(1)=|NU:U|ψ(1)也是π-数。又因为ξG=(ψNU)G=ψG=χ∈ Lπ(G),不难看出ξ0∈Iπ(NU),即ξ∈ Lπ(NU)。使用引理 10,则ξ∈ Fπ(NU)并且(ξπ′)U=δ(NU,U)ψπ′,再限制到Q上得到 (ξπ′)Q=(δ(NU,U))Q(ψπ′)Q。因为Q也是NU的一个Hallπ′-子群,故上式表明ξ的Cossey顶点(Q,(ξπ′)Q)和χ的Cossey顶点(Q,(ψπ′)Q)是线性共轭的。我们只需证ξ的Cossey顶点(Q,(ξπ′)Q)和η的一个Cossey顶点也是线性共轭的,为了简化符号,可进一步假设NU=U,此时ξ=ψ且N≤U。如有必要,再把θ替换为其某个共轭,使得θ在ψ的下方,在此情形下,我们有(N,θ)≤(U,ψ)≤(G,χ)。

设Uθ=Gθ∩U为θ在U中的惯性群,并且γ∈Irr(Uθ|θ)为ψ关于θ的Clifford对应,则γU=ψ。特别地,从ψ(1)为π-数,可知 |U:Uθ|也是π-数。注意到Q是U的Hallπ-子群,做适当的共轭替换,可进一步要求Q≤Uθ。根据引理8,从ψ∈Fπ(U)具有π-次数可知γ∈Fπ(Uθ)也有π-次数,并且γG=(γUθ)G=ψG=χ,表明(Uθ,γ)也是χ的一个 Fπ-诱导对。再由引理 6,则(ψπ′)Uθ=δ(U,Uθ)γπ′。进而,我们有(ψπ′)Q=δ(U,Uθ)Q(γπ′)Q,据此可知χ的两个 Cossey 顶点(Q,(ψπ′)Q)和(Q,(γπ′)Q)是线性共轭的。剩下的只需证明 (Q,(γπ′)Q)和η的一个 Cossey 顶点也是线性共轭的,简单计,我们可用(U,ψ)代替(Uθ,γ),即进一步假设θ是U-不变的,迫使U≤Gθ。注意到ψG=χ不可约,故ψGθ也不可约,不仅在θ的上方,而且在χ的下方,根据Clifford对应的唯一性,迫使,表明 (U,ψ)也是η的一个 Fπ-诱导对,故(Q,(ψπ′)Q)按定义也是η的一个 Cossey顶点,至此完成证明。

按引言中定理A后面的说明,符号特征标在奇数阶元素的取值均为1,故在π-元素集合G0上的限制均平凡(因为2∉π,从而G0中的元素均为奇数阶),所以在Iπ-特征标情形,特征标对线性共轭即等同于通常的共轭关系,故从定理A可直接导出推论B。

猜你喜欢
子群共轭奇数
Schmidt子群为Hall S-拟正规嵌入群的有限群①
有限群的局部化HC-子群①
有限群的弱τσ-嵌入子群
几种混合型共轭梯度法的数值性能
带有周期点圆周自同胚的光滑共轭问题
奇数凑20
奇数与偶数
关于奇数阶二元子集的分离序列
判断电解质水溶液酸碱性的简单模型
关于ss-拟正规子群和c-正规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