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胜涛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沈阳 110032)
按照国家海洋局2002年、2005年、2009年发布的《海域使用管理公报》和《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解释,填海造地是以人为的方式改变海岸线、滩涂、海岛、陆地四者之间的自然形态、数量关系和生态格局,利用滩涂、港湾或者其他海岸为基础,或者以修建人工岛的方式,通过筑堤围割海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充,最终形成土地的行为。
在自然条件适宜的地区科学、适度地围海填海造地,成为沿海地区化解空间资源瓶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是区域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也是拉动沿海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课题仅对盘锦市2003-2015年的围填海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时参考了海洋管理部门的大陆岸线数据。盘锦市2001年大陆岸线与2007年大陆岸线基本未变,说明海洋管理部门的海域管理范围没有变化。我们结合2007年大陆岸线,对盘锦市的围填海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在项目中,以2003年沿海边界线为基准,分析2003-2008年、2008-2013年、2013-2015年三个阶段12年间的围填海变化情况。
研究范围主要是2003年沿海边界线到2015年之间形成的沿海边界线围合形成的围填海区域(图1)。围填海包括三个部分:围海养殖、围而未填及填海造地。围海养殖是围填海的一部分,是指把原有的海域通过人工手段围起来进行养殖的区域,即用地类型中的养殖水域。围而未填是指围填海中那些围起来但并未进行养殖、填海造地的区域,对应用地类型中的其他水域。填海造地是指把原有的海域通过人工技术手段转变为陆地。
以2003年的沿海边界线作为起始线,至2015年盘锦市围填海总面积共计119.53km2,占盘锦市土地总面积的3.32%(依据辽宁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盘锦市土地面积为3605.5km2),年均围填海速度为9.96km2/a(图2)。
从围填海面积统计数据(表1)可以看出,12年间围填海还是以填海造地为主,共计填海造地80.83km2,占围填海总面积的67.62%,填海造地面积为围海面积的2.09倍。
图1 盘锦市围填海利用研究范围示意图
图2 2003-2015年盘锦市围填海空间分布
表1 2003-2015年围填海方式占比情况
为分析围填海和近岸陆域带的主要用海、用地情况,本项目构建了一套适用沿海开发的用地类型分类体系。并将该用地类型与本项目的地表覆盖分类体系进行了转换(表2)。
在围填海用海类型中,包括建设用海,养殖用海以及农业用海,其中建设用海主要包括用地类型中房屋建筑、道路、其他建设用地、其他水域、林草地及未利用地;养殖用海是指养殖水域;农业用海是指农业用地。2003-2008年、2008-2013年、2013-2015年各时段围填海的用地类型以及用海类型面积统计见表3。
将海洋功能分区数据与实际的用地类型数据进行空间叠加处理,并进行统计计算,得出各功能分区内用地类型的面积与占比。海洋功能分区数据来源于《辽宁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图3为2015年盘锦市海岸带开发建设与海洋功能分区对比。
辽宁省大陆岸段盘锦岸段包括5个功能区,从西北至东南以此为双台子河口海洋保护区、双台子河口保留区、辽东湾农渔业区、盘锦港口航运区、辽滨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下表为分区内各用地类型面积及比例统计结果。
以2003年的沿海边界线作为起始线,至2015年盘锦市围填海总面积共计119.53km2,占盘锦市土地总面积的3.32%,年均围填海速度为9.96km2/a。2008年-2013年间围填海面积最大,速度最快,围填海速度为17.63km2/a,该时段的围填海主要集中在辽东湾地区,用于辽东湾新区和盘锦港区的建设。
2008年、2013年和2015年的土地开发利用率分别为16.91%,28.79%和36.09%,说明随着时间的推移,填海造地的用途逐渐多样化,开发利用率越来越高。
根据本次盘锦市围填海监测监测,提出以下建议:加强海岸沿线开发活动的管理,定期监测围填海土地利用情况。比如掌握港区建设情况,滨海产业园区建设情况,滨海新区的建设情况。建立沿海滩涂动态监测更新机制。一年或半年通过遥感监测、定期跟踪等,对围填海进行动态变化进行更新。在本监测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围填海相关研究。比如滩涂围垦开发活动对沿岸资源与环境的影响,保护区内土地利用是否合理,为沿海滩涂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做技术支撑。
表2 盘锦市各监测时段围填海用地类型面积 单位:km2
表3 海洋功能分区各用地类型面积及比例 单位:km2
图3 盘锦市围填海开发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