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秋鹏 热孜也木·买提肉孜
摘要: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一道防线,员工在工作中要保持百分百的责任感。虽然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机制等都经历了一定的發展,但仍有许多问题,因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保证食品安全和市场流通。
关键词:食品安全;管制模式;转型;路径选择
1.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存在的缺陷
食品安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民的健康,是各国政府都必须认真对待的一项重要工作。新中国建立后,我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也在不断完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国家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建立了国家的食品检验体系,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但是,由于一系列的“大检查”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只能从根本上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因而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本文拟从多部门分级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等角度,对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
2.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转型的路径选择
2.1权力重新配置
在我国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中,政府是唯一的监督机构,对其进行控制。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在政府部门中过于集中,很可能导致权力的异化和腐败的产生。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公共领域中的公共权力,应该是公众共同的,所以,在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转变中,需要对其进行再分配。分权与制衡是防止公共权力滥用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所以,在对公共权力进行划分时,应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主体,并对其进行合理地界定,从而达到对其进行监督与约束的目的。在食品安全政府规制模式的转变中,可以实行政府和社会的适度权力分散,让政府和社会(团体)联合监督,既有监督的权力,又有决策权和行政权,让民众拥有决策权、行政权和监督权,并能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全过程中。当然,没有组织的民众对国家权力的制约能力还不够强大,因此,必须有专门的社会团体(例如社会中介)来对政府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以达到对权力的专业化。另外,公众和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按照自己所拥有的决策权和行政权,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并承担相应的监督工作。
2.2保障多元参与,维护民众利益
第一,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导向,以利益为动力,推动人民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强化利益驱动力的作用可以通过对有关法律的修正来达到。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已经有“一赔十”条款,使得食品生产企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但笔者认为,作为占主导地位的食品公司,其十倍处罚的效力很难体现出来,与利益相比,处罚的作用微乎其微,所以惩罚性赔偿的震慑力不够。可以借鉴国外对不法商家的案例,进一步确定问题食品的惩罚性赔偿金额,必须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企业的处罚,提高其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标准,并通过法律的保护,形成公众参与的利益驱动机制,促进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主动参与。第二,要构建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的诉讼制度。通过适当简化诉讼程序,降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举证责任,延长诉讼时效,使消费者更乐于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完善食品安全集体诉讼制度,明确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消费者保护机关应当承担的角色。通过这种方式,在消费者的一般权益遭受损害的情况下,消费者协会可以协助消费者对侵权食品公司进行集体起诉,给予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支持,同时也会对食品生产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
2.3以制度疏通多元主体参与监管的渠道
(1)加强食品安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便于普通民众获取食品安全信息
政府不仅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进行系统、全面地收集和整理,还要建设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食品安全知识的及时发布,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并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与通报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介的功能,建立快速、高效的各级食品安全发布机制,实行食品安全监测通告,定期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报告》、食品安全警示、曝光问题食品、曝光问题食品等。从而使公众能够更好地掌握食品安全的真正状况,并能有效地监督和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关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促进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2.4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引导食品企业自律
首先,要从宣传和教育两个方面着手。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工业标准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出一个统一的食品质量标准,通过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等组织,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同时通过新闻媒介进行舆论引导,增强食品企业的自律意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使其严格按食品质量标准化生产,从源头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二是要健全奖惩制度。为建立食品品质认证系统并能按照其标准实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并提供适当的激励。通过对HACCP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逐步将HACCP认证制度引入市场,逐步完善我国的食品质量认证制度,以达到防范和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的目的。对隐瞒食品质量检验信息的食品生产企业,一旦发现问题食品,应予以严肃处理。通过巨额的惩罚性罚款,可以使不良食品生产企业被动地担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同时也可以通过媒体的舆论引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结束语
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督是政府的一项重大职责,它关系到社会的健康、社会的安定、人民的健康,因此,在制订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同时,也要不断地加以完善,以使社会和民众的满意。
参考文献
[1]房军,齐小宁,张玲萍.中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现状与发展[J].中国食品安全杂志,2007,19(36):526-529.
[2]戚建刚.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模式之转型[J].法学研究,2011,(1):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