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子胜 穆 静
28 年、1400 多场宣讲、逾10万听众、100 多万字的讲稿、8000多个小时公益活动时长,“青岛市百姓宣讲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这一串数据和荣誉承载着一位共产党员在义务宣讲之路上的坚持与付出。他就是于春山,退休后担任青岛市市北区“百姓宣讲团”团长、关工委“五老宣讲团”团长。
自1991 年开始,还未退休的于春山便经常投身义务宣讲。28 年前,在原四方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的于春山经常接触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看到这些孩子法律意识如此淡薄,我感到特别痛心。”就这样,于春山开始在中小学进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讲教育工作,先后荣获青岛市首届“保护未成年人”十佳公民、“全国百名优秀法制教育辅导员”、“山东省法制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013 年,本应享受退休生活的于春山主动请缨,担任了市北区“百姓宣讲团”团长。他走遍了大街小巷,熟悉他的老同事常说,老于就像宣讲台上的“不老松”,腰杆坚挺、扎根基层、声如洪钟,将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他的每场宣讲都座无虚席,有的人一连几场都没听够。
从踏上宣讲道路开始,于春山每天平均学习6 小时,浏览十几种报纸杂志,365天如一日。“学无止境”是于春山的座右铭。他39 岁攻读本科,43 岁攻读研究生,62 岁法学博士毕业,还考取了心理咨询师。在坚持学习的过程中,于春山积累了大量的知识、素材,但他并不满足于此。于春山说:“要想把故事讲得感人,首先要打动自己。我到老党员家采访,挖掘最鲜活的事迹,这样讲出来才富有感染力。”为增加宣讲的真实性和感染力,他多次驾车去外地考察采访。山东孟良崮、河南焦裕禄纪念馆、河北西柏坡、陕北革命圣地延安等地都留下了他采风学习的身影。他还坚持手写宣讲稿,平均每天手写近千字,并将一切与宣讲相关的知识摘录在自己专门印制的“春山书稿”上。为确保宣讲内容的精准性,他经常反复斟酌稿子的结构、内容,常常会为了核对一个数据花费几个小时。得益于手写稿件的方式,于春山的每次宣讲都是完全脱稿。
2016 年3 月3 日,于春山在福州路小学。
“我是党的一块砖,东西南北任党搬。在岗为党多敬业,退休为民多奉献。”于春山曾经写过这样一首打油诗来自勉。如今,在市北区机关和社区党员课堂上、在企事业单位的会议室里,人们都能看到他认真宣讲的身影。于春山说:“我经常跟我的朋友、听众们说‘生命不息、宣讲不止’,只要身体条件允许,我就一直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