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林 吴光海 闫志奇 雒平 杨林
1. 武汉大学 湖北 武汉 430072;
2. 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 430074
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晚,最近几年,土壤修复产业呈快速发展趋势,一些新型的土壤修复技术出现,并在市场取得很好的应用反馈。例如异位热脱附技术、原位热脱附等技术,也涌现出一批技术及资金实力雄厚的土壤修复治理公司,通过研究国内土壤修复治理企业的核心技术研发动态,发现土壤修复治理技术呈现由异位治理向原位治理转变的趋势,存在由化学治理(如化学淋洗、氧化还原等)向物理脱附治理(如热脱附、电动力学等)转变的倾向。
根据统计,我国166个工业场地修复项目中异位修复技术203次,原位修复技术的应用次数不足20次,约占异位修复技术应用次数的1/10,应用频次相对较低,而且这些原位修复技术大多数并非独立使用,而是与其他异位修复技术联合,或仅对场地中某一区块进行针对性或试验性修复[1]。
图1 修复技术2017年应用情况统计(项目样本:54个)
我国土壤修复技术中应用次数排前3位的为固化稳定化、化学处理和焚烧处理技术对于一些周期短,技术相对成熟,二次污染风险相对较高的修复技术,如固化稳定化、化学处理、焚烧等,我国的应用比例比较高。固化稳定化与化学处理等技术在修复过程中,大量化学药剂会加入进到土壤和地下水中,随着时间推移和环境条件的变化,二次污染的隐患极大。焚烧处理技术由于大气二次污染问题,且在应用过程中易产生二噁英,近年来其在我国的使用频次已大幅减少生物修复技术由于其修复工期较长,其应用受限于我国城市的特殊环境,土地流转压力对大多修复项目的工期进行严格限制,并且我国的工业污染场地一般污染相对较重,很难仅通过生物修复技术达到修复目标。
根据收集的2017年已开展实施的修复工程案例,其中有技术应用信息的工程案例为58个,各修复技术应用情况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
根据图中技术应用情况统计结果,2017年修复技术应用次数较多的为固化/稳定化(23次)、化学氧化(19次)、水泥窑协同(13次)、填埋/安全处置技术(6次),异位热解吸、原位热脱附技术、淋洗技术等的应用也有显著提高。各项目修复技术的选择受场地污染类型、污染物理化性质、资金落实情况、技术成熟度及修复效果等多种因素影响[2]。
(1)污染土壤治理有立法加持,政策法规集中出台,产业井喷期初现,预测“十三五”末土壤修复项目将逐年成倍增长,然而土壤修复产业垄断尚未出现,修复技术存在优化或取代更新的巨大空间,公司开展新型高效的土壤修复技术正当其时。
理由:随着国家环保政策趋严,沿江化工企业及城市重工业企业需要全部搬迁,遗留大量潜在污染场地,在再开发利用前,都要进行场地土壤污染评估,伴随有大量土壤需要修复,亟待较为成熟可复制的修复技术和工艺流程。目前已成熟应用的异位固定化稳定化、异位化学氧化还原等技术仍然存在适用范围小、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而更适合城市工业污染场地的修复技术大多停留在实验室,工程应用较少,因此建议公司尽快启动相关课题的研究和示范。
(2)土壤修复技术属于环境治理新兴领域,国家污染土壤治理及管理模式尚不清晰,公司需投入人力、物力参与相关调研,摸清该领域游戏规则,寻找公司开拓土壤修复领域的切入点,建议借助集团平台联合外部技术公司先行开展土壤修复项目,通过实际项目积累该环境治理领域的经验,同时做好技术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
(3)公司层面需大力支持土壤修复课题研究开展,在人才引进方面要加大力度,对土壤修复领域的专业人才要极力招揽并给与相关激励政策,尽快引进专业人才成立土壤修复技术团队,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申报工作。
理由:土壤修复课题的研究将从技术层面上为公司土壤修复技术储备及市场开拓提供较强的科技支撑保障。同时,该研究课题的实施,将扩大公司环境治理领域业务,使公司具备抢占城市工业用地土壤修复市场的先发优势,也为公司争夺市场主导、规则制定及行业发展话语权提供技术支撑。
综上所述,在政策法规方面,国家及地方在土壤修复领域已经相对完善,部分发达地区通过先期项目实施已经摸索出一套适合污染土壤治理及管理的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技术导则等政策引导性文件;在市场环境方面,污染土壤修复领域已经由市场选择转变为政府强制,总体的市场环境极佳。但从总体而言,我国的污染场地修复行业还处于起步阶段。
鉴于目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行业发展态势,我们对公司未来切入土壤修复行业提出如下发展建议:
(1)尽快开展土壤修复专家研讨会,确定公司开展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的大的发展方向,从顶层设计上做好公司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规划。
(2)在争取项目方面,要妥善解决和丰富资金来源问题,增强资金筹措机制,创新多元化商业模式,尽量避免公司主导此类项目的投资建设,建议把公司只定位为污染土壤修复整体技术方案提供方。同时,建议公司多渠道搭建污染场地修复合作平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公司参与我公司污染场地治理工作。另外,还需发挥集团总部环境业务平台的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集团公司相关企业参与土壤污染防治业务。
(3)对先进成熟的修复技术,通过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的方式,研发适应我国国情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型技术。加大原位修复技术的研发及工程实践力度,如原位气相抽提、热脱附、生物修复等技术,发展能适用于不同场地条件、污染类型及程度,并综合考虑土壤与地下水总体修复效果和未来土地利用规划的综合修复技术体系。
(4)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解决土壤修复技术存在的问题:
1)技术与政府管理结合、与工程管理结合,关注基础技术研究,解决修复领域长期面临的基础性、关键性问题。
2)从单项技术向分类分级多技术耦合(串、并联)的综合修复技术发展。
3)材料方面:开发生态环境友好的物化钝化剂、生物修复药剂、绿色功能修复材料。
4)设备方面:多学科交叉,与工程制造结合,向采矿、土木、机械制造行业及水、气污染治理借鉴。
总的来说,污染土壤修复产业在国内最近几年发展较快,一些地方在污染土壤修复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技术导则等政策引导方面走在前列,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诸如场地调查、方案设计、施工、效果评价等各个环节缺乏标准规范依据,尤其是技术方案的选择可能最终影响修复效果和成本,或者产生二次污染问题。因此,污染土壤修复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出台技术引导性文件,统一风险评估、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标准规范,明确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方能大力推动污染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