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医疗卫生事业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启示

2021-05-13 05:34扶小兰黄庆红
桂海论丛 2021年6期
关键词:卫生防疫公共卫生

扶小兰 黄庆红

摘要: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疗卫生事业是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最直接保障,也影响着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方面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旧中国遗留的缺医少药、卫生环境恶劣、疫病严重流行的状况,党和人民政府将做好医疗卫生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确立了新中国医疗卫生工作总方针,制定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着手构建国家医疗卫生体系,建立重大疫病防控机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从而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和保障,亦为之后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并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新时代的医疗卫生事业提供宝贵经验与现实启示。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卫生防疫;公共卫生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1)06-0034-09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中国70年重庆社会建设的成就与经验研究”(2019YBDJ018)。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疗卫生事业是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最直接保障,也影响着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方面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①,面对旧中国遗留的缺医少药、卫生环境恶劣、疫病严重流行的状况,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工作,把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将做好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1]446,确立了新中国卫生工作总方针,制定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着手构建国家医疗卫生体系,建立重大疫病防控机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治理公共卫生环境,从而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亦为之后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鉴往知来,再现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医疗卫生事业的历史图景,总结其历史经验,汲取历史智慧,为新时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宝贵经验与现实启示。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医疗卫生工作的根本方针

缺医少药、卫生环境恶劣、疫病严重流行是旧中国的医疗卫生图景,鼠疫、天花、霍乱、麻疹、伤寒、白喉、疟疾、肺结核、麻风、性病等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肆虐流行,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据不完全统计,20世纪上半叶,全国累计发生鼠疫感染115.6万人,死亡1028808人,病死率高达89%,波及20个省、区的549个县[2];血吸虫病的流行范围达200多万平方公里,患病人数在1100万人以上;结核病患病率高达4%,死亡率高达200/10万以上[3]。全国人口死亡率在30‰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死于可以预防的传染病;婴儿死亡率高达200‰,产妇死亡率为15‰;人均寿命只有35岁[4]284。

因此,加强卫生防疫尤其是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成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之重要职责。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八条规定:“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5]1950年8月,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根据毛泽东同志“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工作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6]的题词精神,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7]的卫生工作三大方针,反映了新中国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方略。

在此三大方针的指导下,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推进和开展医疗卫生工作,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由此获得新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951年9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副部长贺诚向党中央报告全国防疫工作情况,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卫生工作遵循三大方针取得的成绩及尚存的缺点,毛泽东同志对此报告非常重视,于9月9日作出批示,并要求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以引起各级领导同志注意。毛泽东同志指出:“各级党委对于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的缺乏注意是党的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缺点,必须加以改正。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1]446毛泽东同志从“重大政治任务”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为新中国卫生防疫和医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导。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切实体现。

1952年12月,第二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期间,周恩来同志根据党的群众路线原则,提出“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8]的原则,后经政务院第167次政务会议批准,由此形成了新中国卫生工作的四大基本方针和指导原则。“面向工农兵”充分反映了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宗旨和方向问题,昭示着新中国“人民卫生”的理念;“预防为主”解决了卫生工作方针问题,体现了医疗卫生工作的基本方向和我国医学发展的方向;“团结中西医”指出了医疗卫生工作力量和我国医学发展道路问题;“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是党的群众路线运用于医疗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医疗卫生工作的根本方法。四大卫生方针的确立,为新中国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医疗卫生事业的生动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一方面医治战争创伤,根绝遗留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另一方面改善和发展医疗卫生防疫事业,极力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水平。

(一)构建国家卫生防疫体系,奠定医疗卫生事业的坚实基础

健全的卫生防疫体系是有效防治疫病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全国人民迅速建立了各级卫生行政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卫生防疫组织及专业卫生防疫机构和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从而构建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的卫生防疫体系,为有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提供了最基本的组织保障和专业支撑。

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四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东北、华北人民政府设立的卫生部,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中央级的卫生防疫相关机构,到各省、市、县地方政府设立的卫生厅(局),再到各城市街道和乡村的卫生防疫组,从中央到地方的卫生防疫组织体系初步形成。1949年1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正式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②,其中负责卫生防疫的机构为公共卫生局(1950年1月改为保健防疫局),下设防疫处和保健处及相关科室。1949年12月,中共中央为加强对地方卫生工作的领导,在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四个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东北、华北人民政府相继设立主管卫生工作的卫生部,相应负责各区的卫生防疫工作。此外,针对流行最严重,危害最剧烈的寄生虫病和地方病,设立专门的防疫领导机构。例如,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和中央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同时,党中央和人民政府先后发布相关指示和政策,指导各级地方政府建立相应的卫生行政组织。据此,各级政府迅即建立了相应的卫生行政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有卫生厅(局),其内部都建立了卫生防疫处;工业较多的省市还设立了工业卫生处(科)。各县和市辖区成立卫生局,内设卫生防疫股(组);乡村和城市街道卫生院内设卫生防疫组。由此,中央到地方的卫生行政组织体系初步建成,为卫生防疫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在卫生行政组织和专项领导小组之外,还建立了卫生防疫站、急慢性传染病防治机构、地方病防治机构、国境卫生检疫机构等卫生防疫专业机构。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成立其直属管理的专职防疫队伍——中央防疫总队,下设8个防疫大队。截至1952年,全国的卫生防疫队发展到126个。1953年1月政务院一百六十七次会议批准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在全国各地建立卫生防疫站。截至1956年底,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地、县,除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外,都建立了卫生防疫站;铁路及较大的厂矿企业也成立了卫生防疫站;县以下的乡级卫生院也建立了卫生防疫组[9]。同时,寄生虫病、结核病、麻风病等疫病专业防治机构以及各级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也迅速建立起来,卫生防疫科研机构如中医研究院、流行病学研究所、寄生虫病研究所、结核病研究所、食品卫生研究所、生物制品研究所等亦相继建立。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承担着直接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服务的职能,是卫生防疫事业的专业保障。新中国成立之初,各地面临严重缺医少药的困难局面,1949年全国各类卫生机构仅3670个,其中医院2600所,门诊部(诊所)76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只有9个,专科防治院(所、站)只有11个,卫生人员仅54.1万人,卫生机构床位仅8.5万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仅0.15张[10]81-83。而且这些为数不多的医疗卫生机构大多集中在大城市和沿海地区,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更是少有医疗卫生机构,处于缺医少药以至无医无药的状况。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卫生防疫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1951年4月4日,政务院批准公布的《关于健全和发展全国卫生基层组织的决定》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发展卫生教育和培养各级卫生工作人员的决定》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关于健全和发展全国卫生基层组织的决定》指出:“人民政府首先应该有步骤地发展和健全全国的卫生基层组织,特别是工矿区和农村的卫生基层组织。”[11]510据此,各级人民政府一方面接收、整顿旧有的医疗卫生机构,一方面加紧建立新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培养新的医疗卫生人员。至1956年全国各类卫生机构已达到107305个,是1949年的29倍。其中医院3810所,是1949年的1.5倍;门诊部(诊所)86866个,是1949年的113倍;妇幼保健院(所、站)4657个,是1949年的517倍;专科防治院(所、站)637个,是1949年的58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从1949年的零起步发展到1464个;卫生人员增加至120.1万人,卫生机构床位发展到41.4万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0.42张[10]81-83。

各级卫生行政组织、专业防治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卫生防疫科研机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及基层卫生防疫组织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以及卫生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织成了一个纵横交错的卫生防疫专业网,由此初步构建起新中国的卫生防疫体系,成为推进卫生防疫事业的坚强保障。

(二)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机制,构筑疾疫防控的制度屏障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各种传染病的肆虐流行,党和人民政府多措并举全力防治传染病,为人民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快速有效的疫区处理、疫情报告制度的建立、各级卫生防疫机构的建立、卫生防疫宣传教育的开展、大规模预防接种的开展等多项举措,构成了有效的传染病应急防控机制,为抗击重大疾疫提供了根本保障。

1.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管理。建立传染性疾病的疫情报告制度,是及早掌握疫情,有效监控和防治传染性疾病的重要环节。只有及早报告和掌握疫情,才能使传染病人得到迅速的隔离治疗,以防止疫情扩大蔓延。新中国成立初期,遵照中央关于衛生防疫的指示精神和方针政策,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卫生防疫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50年11月17日颁布《北京市传染病预防及处理暂行办法》,确定麻疹等14种病为法定传染病,对疫情报告、患者隔离、尸体处理及带菌者检查等作出详细规定。重庆市于1950年建立疫情报告制度;1953年颁布的《重庆市传染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将鼠疫、霍乱、天花等甲、乙、丙三类共17种传染病暂定为管理范围,要求发现疫情后,甲、乙两类传染病应于12小时内报告。1955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传染病管理办法》,规定发现鼠疫等甲类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在城市最迟不超过12小时,在农村最迟不超过次日;发现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乙类传染病,在城市应于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在农村应于3日内报告。同时应立即向卫生防疫机构作传染病报告[12]。这是新中国第一个正式的卫生防疫法规,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初期卫生防疫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实施疫区隔离与交通检疫,重视疫区处理。对于传染性极强、危害性极大的突发性疫病,例如,天花、鼠疫、霍乱等,迅即果断的疫区处理是阻止疫病蔓延和扩散的最关键环节。例如,1949年10月“察北鼠疫”暴发后,政务院召开紧急防疫会议决定,“严密封锁交通……在张家口至北京之间,建立三道封锁线,京绥路南口至张家口,张家口至大同段,铁道部已下令即日起停止通车,公路及人行路均在封锁之列”[4]293。华北人民政府与华北军区当即联合发布防疫命令,规定“防止鼠疫蔓延须进行交通封锁,这一工作,必须以强制办法执行。”“凡发生鼠疫患者地区,一律封锁十至十四日。”“凡疫区一切娱乐场所,应即停止营业,亦不得开群众大会。”“凡疑是鼠疫患者,均须入隔离所。凡鼠疫患者皆须入传染病院治疗。凡因鼠疫而死者,尸体及其用物须焚毁,或深埋七公尺以下。”[13]534人民解放军派出防疫队参加防治工作,3天内由北京、天津、保定地区驻军卫生部门抽调1060人,组成16个防疫队和检疫站,协同对疫区进行封锁[13]534,从而有效遏制了鼠疫的蔓延。

交通检疫也是防止疫病传播的关键环节。1949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公共卫生局下设交通检疫科,管理全国海港检疫事务。1950年2月27日,第一次全国检疫会议召开,明确了新中国检疫事业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此后,相关检疫制度逐步健全,新中国检疫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50年6月2日,铁道部公布《铁路检疫实施办法》,规定实施铁路检疫的传染病分为两类,将鼠疫和霍乱列为第一类,并规定了车站、列车内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患者或病患死亡时处理的具体方法。同年12月28日,卫生部公布《交通检疫暂行办法》,将鼠疫、天花、霍乱等10种疫病列为应行检疫之传染病,并对应行检疫之传染病的隔离、留验及就验日期作出了明确规定。若发现上述传染病患者,应由交通检疫所(或卫生防疫机关)隔离、留验或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或麻风病院处理。全国各地都及时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在各水陆交通要道设立交通检疫站,开展对旅客及过往行人的检疫工作和防疫宣传,以快速有效地防止疫病扩散和蔓延。

3.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强化突击治疗。针对各种传染病疫情,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积极开展防控工作,一方面构建完善传染病防治网络,另一方面加强和改进传染病治疗技术方法,坚持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通过组建专业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抽调专业医务人员,积极治疗现症病人,同时广泛推行预防接种、普查防治工作,防止和减少新发病人。例如,1950年,在黑热病流行最严重的华东地区建立了专门的防治研究所,对山东、苏北和皖北的黑热病开展调查研究和防治实验,并培训防治人员。在华东、中南和西南血吸虫病、疟疾病流行地区,政府抽调包括著名医学专家在内的医务工作人员奔赴疫区,抢救病人,开展防治工作;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探索防治工作经验;在上海成立华东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开展防治研究工作;在疟疾流行严重的市、县建立疟疾防治所、站,加强疟疾防治研究,同时抽调大量医务人员深入农村进行普查防治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做到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民群众三结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快速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4.广泛开展疫苗接种和卫生防疫宣传,注重常规预防。预防接种是防治传染病的根本途径。天花、霍乱、伤寒、疟疾、结核病是流行性极广、危害性极强的传染病,给人民健康和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在新中国建设事业中,加强对这些传染病的防治是迫切而主要的工作。预防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设法隔绝病源;另一种是增加身体对传染病的抵抗力。后一种方法是给没有感染过这些传染病的人接种疫苗。针对天花疫病,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10月7日发出《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1950年10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公布《种痘暂行办法》,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居民,不分国籍,均须种痘;凡天花流行区域及其邻接地区,所有居民均应种痘;种痘一律免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11]293。1949—1952年,全国种痘5亿多人次。1952年天花发病率较1950年减少90%[14]。除广泛开展种痘外,还针对鼠疫、霍乱、伤寒、白喉、百日咳、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传染病广泛开展预防接种。有针对性的预防接种有效地降低了传染病发病率。

(三)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和减少疾病

爱国卫生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的群众性卫生运动,是在继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卫生工作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的集中体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防疫工作方式。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政府针对严重流行的疫病,一方面着手构建卫生防疫体系和重大疾疫防控机制,全力应对各种传染病疫情;另一方面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的经验,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开展清洁卫生运动,消灭蚊、蝇、鼠等病媒虫兽,减少和防止疫病威胁。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为反对美国的细菌战争,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中共中央于1952年将卫生防疫运动定名为爱国卫生运动。

为尽快改善全国卫生状况、控制疫病流行,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全国军民自1950年开始开展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广泛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发动群众防鼠捕鼠、防蚤灭蚤、扑灭蚁蝇、打扫清洁卫生、讲究个人卫生等活动。1952年1月,侵朝美军对朝鲜和我国境内东北等地发动细菌战,使朝鲜人民、中国人民志愿军和中国人民生命健康深受鼠疫、霍乱等疫病的威胁。3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同志为主任的中央防疫委员会,领导全国城乡广泛开展以消灭病媒虫兽为重点的卫生防疫运动。12月,毛泽东同志发出“動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15]的号召。由此掀起一场以反细菌战为中心的全民性爱国卫生运动,全国各地、男女老少都被动员起来参与到卫生运动中,人人动手,讲究卫生,清除垃圾,改善环境,预防和减少疾病。动员范围之广,参加人数之多,成效之显著,都是前所未有的。据不完全统计,仅山东省和北京、天津、重庆三市,参加环境卫生大扫除的人民群众即达1400余万人;吉林省农村居民50%~60%都能定期进行环境卫生的大扫除;农村中一些卫生工作一向落后的“死角”,也在这次运动中突破了[16]。不少厂矿广泛发动工人进行清洁大扫除,清除垃圾堆物,改变厂矿卫生面貌。一些厂矿,建立健全班前清扫制度或人民卫生月制度,保持车间内外的环境整洁,食堂卫生也大大改善。厂矿职工健康水平提高,患病率下降,职工干劲倍增,促进了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农村基本上做到了生产与卫生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检查,室内外环境经常打扫,还修厕所、建猪栏,有机肥显著增多,农村卫生改善,生产丰收。

爱国卫生运动的广泛开展,直接粉碎了美帝的细菌战争,而且迅速改变了全国卫生环境,大大降低了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1956年,斑疹伤寒发病率比1951年下降了89%,回归热发病率比1951年下降了91%;麻疹死亡率从1951年的5.5%下降到1956年的1.6%,猩红热死亡率从1951年的8.5%下降到1956年的1.1%,痢疾死亡率从1951年的1.1%下降到1956年的0.45%,回归热死亡率从1951年的11.1%下降到1956年的1.9%;血吸虫病、疟疾、黑热病等流行广、危害性大的几种疾疫也得到有效控制[17]。爱国卫生运动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环境卫生、预防和减少疾病最有效的办法,是维护与增进人民健康的重要事项,也是保证各项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城乡卫生面貌和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环境大为改善,传染病发病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例如,四川广汉县金角村经过解放后的群众性卫生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出现了人畜两旺的新气象。当地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派人用图片展览、幻灯片解说、显微镜观察等各种方式在村内进行卫生宣传教育。爱国卫生运动中,农民们家家都订閱了爱国卫生公约,全村还建立了定期检查清洁的“爱国卫生日”制度。1952年全村消灭了300多万只苍蝇,填平了500多个污水坑,把5000多担历年堆起来的垃圾变成肥料,而且人畜都进行了防疫注射。改善了新中国成立前每年入夏后“疾病不断,猪牛倒圈”的现象。1952年全村成人疾病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前80‰减少至9‰,初生婴儿没有一个死亡[18]。而且,爱国卫生运动普遍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怀,改变了“不干不净,吃了不病”的错误观念,促使群众养成既讲个人卫生又爱护公共卫生的意识和习惯,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党和人民政府始终把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综合治理公共卫生,全面防控和阻断疾疫源头

饮水、食品、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事业,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健康息息相关,是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与流行的重要环节。为此,党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水源保护、水井改良和城乡饮水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工作,并通过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群众性食品卫生监督网,颁布各种食品卫生法规及管理条例,为食品卫生提供有力保障;通过大力发展环境卫生工程、开展群众性清洁运动等措施整治和改善城乡环境卫生,从而阻断诱发疫病的重要源头。

1.改善饮水卫生。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十分重视水源保护、水井改良和城乡饮水消毒工作。1950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与军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预防霍乱流行的指示》,要求各地调查和检验饮水,进行饮水消毒。1951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和内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灾区防疫卫生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饮用水和粪便管理,建立清洁制度,预防痢疾、伤寒等疾病。随后,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又多次发出通知,要求扩大城市自来水普及率并提高水质,加强农村水源保护和开展季节性饮水消毒工作。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拟定《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1956年10月,国家正式发布实施《饮用水水质标准》,对居民生活饮用水和工业企业生产生活用水的集中给水的相关要求及其卫生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后,除自来水厂自行对水质检验外,各省、市卫生防疫站开展了经常性的水质监测工作。在城郊和广大农村,基层卫生部门大力开展水井改良和饮水消毒工作。从而保障和改善了城乡饮水卫生安全,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

2.加强食品卫生。食品卫生与人民健康及疾病传播最为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前,食品卫生状况十分糟糕,因食品卫生问题导致的疾病流行猖獗。1953年1月,政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县以上的卫生防疫站,防疫站内设置食品卫生科(组),专门开展食品检查监督工作,并通过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群众性食品卫生监督网,颁布了多条食品卫生法规,有力保障了食品卫生安全。由此,各级人民政府遵照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精神和方针政策,结合地方实际,颁布有关饮食卫生的管理条例和办法,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工作。例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卫生局于1950年制定颁发了管理饮食店、清凉饮食店、饮食品制造商、牛羊乳营业(如牛羊奶场)、屠宰场、饮食品摊贩等六个暂行卫生规则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同时组建卫生稽察队,对食品行业进行检查登记工作;在卫生防疫站内专设食品卫生科,配备专职干部负责食品卫生。北京市对从事饮食业的职工进行体检以及开展对带菌者的搜寻工作,发现带菌者均予隔离治疗。同时开展对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卫生常识教育培训,以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3.整治和改善环境卫生。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普遍恶劣,落后的公共卫生设施,四处横流的污水,随意堆放的垃圾,随处可见的老鼠、苍蝇、蚊虫等,恶劣的环境卫生成为疫病滋生和流行的温床。党和人民政府为整治和改善环境卫生作出了极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北京著名的龙须沟改造可谓新中国成立初期治理环境卫生的典范。龙须沟是北京市内的一条河沟,解放前,沟中充斥着垃圾、粪便,夹杂着死猫死鼠,沟两岸的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每逢雨季,污水四溢,灌入周围百姓家中。恶劣的环境致使传染病流行,危害着这一带居民的健康。195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对龙须沟进行彻底治理,短短7个月内,改明沟为暗沟,沟中铺设下水管线,沟上铺成柏油路,通电车,装路灯,建自来水供水站,改茅屋草舍为红砖楼房。龙须沟面貌由此焕然一新,著名作家老舍为此创作了剧本。上海市将“上海的龙须沟”——肇嘉浜棚户区的臭水沟改造为花园路。全国各地通过加强整修和新建城市道路、下水道、公厕、垃圾站等环境卫生工程建设,以及开展群众性清洁卫生运动、建立清洁制度等举措,极大地改善了环境卫生,减少和清除了滋生疾病的重要源头。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医疗卫生事业的现实启示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领导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也为新时代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缺医少药、疾病肆虐、卫生环境恶劣的状况,中国共产党将卫生防疫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启了新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1953年12月,毛泽东同志听取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副部长贺诚关于卫生工作的汇报后强调,党必须领导一切,党必须领导卫生工作[19]。之后,毛泽东同志又多次批评教育地方党委只抓经济不重视卫生的现象,要求各级党委第一书记必须亲自挂帅卫生工作[20]。历史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和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对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坚持全国一盘棋,能集中力量办大事,能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制度优势全力争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之最大成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始终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21],作出“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等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正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強领导下,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二)医疗卫生防疫要采取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突击治疗与常态预防相结合的科学方法

不论何种传染病尤其是烈性传染病疫情一旦暴发,首要的是控制传染源和消灭传染媒介,采取专业防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突击治疗与常态预防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各级卫生行政组织紧急部署,组织抽调科学家和医务人员等专业防疫力量奔赴疫区指导开展防治工作,集中医疗卫生资源紧急救治现症病人。同时广泛推行预防接种、普查防治工作以防止和减少新发病人,并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群众性卫生运动等经常性预防工作,以提高群众自觉预防和抵御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专业防治要求加强专业卫生防疫组织和服务机构以及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卫生防疫专业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先后发布相关指示和政策,迅速建立起各类传染病专业防治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卫生防疫科研机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基层卫生防疫组织,织成一个纵横交错的卫生防疫专业网,为卫生防疫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疾疫防控机制是医疗卫生防疫的关键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医疗条件、卫生环境和人民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基本控制甚至消灭了对人民危害最大、流行最广的几种烈性传染病。总结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重大疾疫防控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关键。面对当时严峻的疫病流行和薄弱的卫生条件,党和人民政府就当时的条件全力应对疫病,极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重点防治主要传染病的流行。为此,迅速制定了卫生防疫工作方针政策;构建起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的卫生防疫体系;建立起卫生防疫制度和机制,针对重大急、慢性传染病,建立了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实施疫区隔离、交通管制及疫区人员预防接种,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治理公共卫生等一系列制度,为卫生防疫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的防治提供了最基本、最关键的条件和保障。同时,根据当时卫生工作需要,陆续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涉及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爱国卫生运动及交通检疫等卫生防疫的指示、办法、条例、法令等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了卫生防疫法规制度,尤其是新中国第一个卫生防疫法规《传染病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标志着新中国卫生防疫法律制度的初步建立,为卫生防疫事业提供了法治保障。逐步实现卫生防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以保证卫生防疫事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由此,我们能深刻体会,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要坚持依法防控,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

(四)医疗卫生防疫要坚持群众路线

历史的实践反复证明,人民战争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方能制胜。要从根本上改变全国的卫生面貌,真正消灭疾病,不仅要求卫生工作者积极努力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而且还须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卫生知识,使人人自觉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自觉预防和抵御疫病的意识和能力。新中国成立初期,党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卫生防疫知识,提高其参与卫生防疫的自觉意识与能力,让群众与不良卫生习惯和疾病进行斗争。毛泽东同志强调卫生工作“必须大张旗鼓,大做宣传,使得家喻户晓,人人动作起来”[22]。毛泽东同志还强调要加强对卫生防疫方针政策和卫生防疫法规、条令等的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都积极贯彻执行中央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卫生防疫方针政策和卫生防疫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卫生防疫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在思想上明确了卫生对于身体健康的重要性,明白了疾病的来源,消除了封建迷信思想,不仅个人养成卫生习惯,而且维护公共卫生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主动参与卫生防疫,成为推进卫生防疫事业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23]。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众志成城,汇聚成战胜疫情的强大合力。

(五)坚持预防为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医疗卫生防疫的重要法宝

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个人卫生状况,清除了疾病传播媒介,防止和减少了疾病,维护和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成为以预防为主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的一种常态化方式和重要内容,也是党将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疫工作的成功实践和伟大创举。实践证明,爱国卫生运动不仅具有改善卫生环境,减少以至消灭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而且具有振奋民族精神,移风易俗,改造世界的深远影响。爱国卫生运动是新中国卫生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中国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的重要法宝,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治理方式。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的卫生事业取得了重大进步,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是与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爱国卫生运动中进一步强化党和政府领导,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群众健康素养显著提升,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要“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24]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伟大斗争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时强调:“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25]。2020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强调通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26]可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实现健康中国目标的重要路径,亦是阻击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方式,仍是新时代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治理的重要法宝。

注释:

①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时间范围的界定,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指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即從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另一种认为是指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七年,即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笔者认为将“新中国成立初期”界定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七年更为合适,以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标志。因此,本文“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期间的这一时间段。

②1954年1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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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中[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105.

[16]冯鲁仁.全国人民的爱国卫生运动获得了巨大成绩[N].人民日报,1952-07-06(4).

[17]五年来我国卫生事业大发展人民卫生状况和医疗条件有显著改进[N].人民日报,1958-01-01(7).

[18]胡也,朱实,延陵.爱国卫生运动把几千年的病根子也挖掉了[N].重庆日报,1952-09-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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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九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80.

[21]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J].求是,2020(4):6.

[22]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50.

[23]黄宪起.深入理解和贯彻疫情防控工作总要求[N].人民日报,2020-02-21(9).

[2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7-10-28(5).

[25]狄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N].人民日报,2020-04-10(9).

[2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20(34).

责任编辑莫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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