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

2021-05-11 03:43
农民文摘 2021年4期
关键词:玉米种子农资农药

2021 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在京召开

3 月16 日,农业农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供销总社等七部门联合在京召开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资打假作为保障农资供应、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把假劣农资清出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保驾护航。

会议指出,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关系着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切身利益。过去一年,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农资打假取得积极成效,主要农资产品抽检合格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农资市场稳定有序。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又是建党100 周年,确保粮食丰收意义重大,当前春耕生产正由南到北陆续展开,农资进入销售旺季,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扎实做好今年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障农资供应。

会议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开展春耕农资检查,突出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采取巡查抽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排查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等问题。加强农资供应保障,强化市场监测和供需形势调度,搞好紧缺品种调剂调运,畅通农资物流运输和末端配送渠道,确保农资及时到村到店到户。加强农资打假宣传教育,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识假辨假、安全用药的能力水平,鼓励农民群众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公众参与度。优化农资审批管理,推动由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程服务转变,加快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创新农资监管方式,大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信息一体化,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实行黑名单制度,让制假售假者付出代价、寸步难行。

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启动实施“治违禁 促提升”行动,下大力气解决违禁药物超标问题,严肃查处3·15晚会曝光的“瘦肉精”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并举一反三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公安部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切实保障春耕生产

当前正值春耕关键期,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公安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升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紧盯春耕生产节点,强化案件侦办、加强协作配合,保持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努力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有力服务粮食生产安全。

公安部要求,要突出打击重点,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深挖彻查、快侦快办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涉农资犯罪。要广泛排查线索,紧盯农资生产批发集散地、经营门店等重点部位和电子商务、社交平台、物流配送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发现搜集、筛选梳理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线索。要强化案件侦查,逐一梳理、深入追查摸排掌握的犯罪线索,全面及时调查取证,坚决斩断犯罪链条。要严格依法办案,加大涉案财物追缴力度、千方百计为受害农民挽回经济损失,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公安部要求,要加强警种部门和区域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积极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地区性、区域性、季节性农资违法犯罪规律特点的综合性、系统性分析研究,增强打击针对性。要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上下游地区执法联动机制,共同督办重大案件,及时下架、坚决追缴质量不合格产品,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农民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来源:公安部网站

春夏播作物种子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当前长江中下游早稻、西南春玉米种子市场进入尾声,北方粳稻市场进入后半程;东北春玉米、西北春玉米和东北大豆种子市场进入高峰;中稻种子市场逐步进入高峰,夏玉米与晚稻种子市场趋于活跃。总体看,全国春夏播种子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度高,长江中下游早稻种子供应平稳有序,玉米种子需求呈现“一增一稳一减”态势,各作物种子销售价格均在合理区间波动,市场运行平稳。

(一)早稻种子货源落实到位,长江中下游早稻种子供应好于预期。

华南早稻种植区已进入育秧阶段,种子质量总体良好,入户率100%;长江中下游早稻种子市场即将收官,主产省江西、湖南、安徽、湖北四省通过调用储备种子、补充常规早稻种子等得力措施,有效化解了杂交早稻种子供应偏紧的矛盾,保证了早稻种子货源充足,市场价格稳定;目前全国早稻种子入户率现已超过85%,超过常年同期水平,除株两优、湘早籼系列、中组3 号等热捧品种供应相对紧张、种子价格同比上涨10%~15%外,其余品种货源充足,种子价格未出现大幅波动。

(二)玉米种子需求呈现“一增一稳一减”,北方春玉米种子市场迎来销售高峰。全国玉米种子供给充足有余,品种需求结构更加优化,高产、抗倒、适宜机收的品种受到各地市场追捧。从各地销售情况来看,需求呈现玉米种子需求呈现“一增一稳一减”态势:东北、西北农户调增玉米种植面积意向明显购种增多;黄淮海夏玉米区各市县种植意向增减互现,预计需总量总体稳定;西南地区种植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蔬菜、水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快速增加,春玉米种子销量总体下滑。目前,西南春玉米种子市场进入尾声,种子入户率现已超过90%;西北、东北春玉米区种子市场近期将进入销售高峰期,当前种子入户率在60%左右;黄淮海夏玉米种子市场已经全面启动,市场竞争依旧激烈,但农民购种不急不躁,种子入户率约20%左右。

(三)各作物种子销售价格总体平稳。根据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监测数据,三月第三周全国玉米种子销售均价为28.35 元/公斤,同比持平。其中,东北春玉米区种子销售均价25.78 元/公斤,同比增长3.79%;黄淮海夏玉米区种子销售均价为23.15元/公斤,同比增长2.03%。西南春播玉米区种子销售均价29.76 元/公斤,同比降低8.84%;西北春播玉米区种子销售均价31.05 元/公斤,同比降低1.86%。全国杂交水稻种子销售均价为60.42 元/公斤,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杂交早稻种子销售均价为55.99 元/公斤,同比增长6.41%;杂交中稻种子销售均价为67.27 元/公斤,同比降低2.50%;杂交晚种子销售均价为60.66 元/公斤,同比增长1.06%。全国常规水稻种子销售均价为10.51 元/公斤,同比增长6.27%。全国大豆、杂交棉、常规棉、马铃薯种子(薯)销售均价分别为11.49 元/公斤、198.82 元/公斤、20.51 元/公斤、2.48 元/公斤。

来源: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公安机关打击危害粮食生产安全犯罪,涉种案例选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

黑龙江双鸭山刘某某等人制售假玉米种子案

2020 年6 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假玉米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 名,现场查获无标识散装玉米种子7.7 万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从新疆、辽宁等地大量购进散装玉米种子,重新筛选包装,假冒品牌玉米种子对外销售。同时查明,犯罪嫌疑人于某委托新疆某种业科技公司种植生产未审定的杂交玉米种子,并假冒品牌玉米种子对外销售,涉案总价值1100 余万元。

辽宁锦州李某某等人制售假大豆种子案

2020 年5 月,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假大豆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 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以自制的大豆种子假冒品牌大豆种子,销往辽宁等省份的农资批发商和农户,造成大豆种植户大面积减产和严重经济损失,涉案总价值300 余万元。

来源:公安部网站

使用农兽药有限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容忽视

近年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履职尽责、主动出击,围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和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会同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性较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值得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学习、借鉴,推动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侦查,并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已移送至检察院。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农业农村局查处陈某某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案

河北省行唐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赵某在生姜种植过程中使用高毒农药案

2020 年6 月,行唐县农业农村局在农药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姜农赵某正在使用已撕毁标签的农药浇灌生姜。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并询问,赵某拒不说出所使用农药名称和进货来源。执法人员遂将其所用农药登记保存并送检。经检测,赵某所使用农药为高毒农药甲拌磷。行唐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对赵某涉嫌犯罪行为予以刑事立案

2020 年6 月,蚌埠市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鼎元学府店销售的一批次“大头青”检出蔬菜生产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经查,该批次“大头青”为蚌埠市淮上区淮上村高小庄菜农陈某某生产销售。2020 年10 月,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查处周某在蔬菜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案

2019 年11 月,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仑区白峰街道百丈村周某的蔬菜种植大棚进行日常巡查,并对其种植的大白菜和芹菜进行抽检,检出蔬菜生产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2020 年1 月,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0 年6 月,被告人周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 元,同时周某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查处张某某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案

2019 年10 月,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接到线索,对滨海新区新城镇养殖户张某某的养殖场进行调查,并现场随机抽取羊尿样送检,检测发现9 份尿样中有7 份检出违禁药物克伦特罗(“瘦肉精”)。为防止涉案活羊被转移替换,执法人员现场看守,对所有活羊进行耳标标记,随后对存栏的196 头活羊及部分水槽饲养水等进行采样检测,发现44 个尿样样品、1个水槽饲养水样品克伦特罗呈阳性。2019 年12 月,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0年7 月,被告人张某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 万元,同时张某某被禁止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从事肉类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宁夏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处吴某某等三人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猪肉案

2020 年2 月,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应急办指令,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大武口区星海镇果园村北沙窝组399 号进行检查,当事人吴某某承认其加工、销售死因不明猪肉的事实。经查,涉案猪肉、猪脏器和猪骨头等动物产品共550 余公斤,官方兽医经检验鉴定,认定该批次猪肉产品为“病死或死因不明猪肉”,并出具了认定结论书,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办理。2020 年7 月,当事人吴某某等三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四个月、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 元、5000 元和4000 元。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禁限用农药名录

《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应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安全间隔期用药,不得超范围用药。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

一、所有农产品生产上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46 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甲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三氯杀螨醇、林丹、硫丹、溴甲烷、氟虫胺、杀扑磷、百草枯、2,4-滴丁酯

二、部分农产品生产上禁止使用的农药(20种)

通用名 禁止使用范围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 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上使用毒死蜱、三唑磷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丁酰肼(比久) 禁止在花生上使用氰戊菊酯 禁止在茶叶上使用氟虫腈 禁止在所有农作物上使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除外)氟苯虫酰胺 禁止在水稻上使用

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

《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兽药生产应取得兽药生产批准文件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应取得经营许可证。兽药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禁止使用假、劣兽药以及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接饲喂动物。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一、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21 类(种))(来源:2019 年12 月27 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 号)

酒石酸锑钾,β-兴奋剂类及其盐、酯 ,汞制剂: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 ,毒杀芬(氯化烯),卡巴氧及其盐、酯,呋喃丹(克百威),氯霉素及其盐、酯,杀虫脒(克死螨),氨苯砜,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林丹,孔雀石绿,类固醇激素: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 ,安眠酮,硝呋烯腙,五氯酚酸钠 ,硝基咪唑类:洛硝达唑、替硝唑 ,硝基酚钠 ,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 ,锥虫砷胺 ,万古霉素及其盐、酯

二、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的部分兽药清单(8 种)

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及其盐、酯及单、复方制剂(来源:2008 年3月4 日农业部公告第560 号和《农业部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农医发〔2005〕33 号);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 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来源:2015 年9 月1 日农业部公告第2292 号);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 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来源:2018 年1 月11 日农业部公告第2638 号)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农 资 真 假 辨 别

什么是农资?

农用物资简称农资,一般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用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物资资料和物质条件,如农业运输机械、生产及加工机械、农药、种子、化肥、农膜等等。

农民购种须知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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