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生育:茶元村苗族生育制度的研究

2021-05-10 19:29徐庭胜
艺术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苗族生育婚姻

摘要:本文旨在探索生育制度的功能:对茶元村苗族延续的保障、社会的继替以及亲属的扩展。从功能论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源自需要。有生物性的基本需要,包括营养、生殖、安全;手段性的需要,包括生产技术、社会组织;综合性的需要,包括知识的积累与传播和道德、宗教的维持。对茶元村生育制度的研究包括求偶、结婚、抚育、性的关系等。本文基于茶元村苗族生育制度的研究,旨在厘清茶元村苗族的基本需要是在生育中得到满足的。

关键词:婚姻;生育;生育制度;苗族;人生礼仪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1)01-0-02

茶元村属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盘信镇所辖行政村,茶元村管辖270户,1200余人,主要居住苗族人,占比在95%以上,是一个典型的苗族聚居村,有着浓厚的民族风情。参与茶元苗族聚居村男婚女嫁的仪式,采用参与观察的研究方法,能够直接现实地参与到这个仪式中,直接明了地获取人类学的第一手资料。收集茶元村苗族婚姻仪式的文化习俗,通过具体的分析,得到相应的资料,重点探索茶元村苗族亲属称谓及婚姻观念,男女交往过程与定亲、婚礼过程,婚姻基本功能——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苗族延续及社会继替、亲属扩展等。

1 亲属称谓及婚姻观念

关于亲属称谓,茶元村和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传统并无多大出入,但有几种特殊的关于“亲属”的称谓。亲属是因生育联系起来的许多人,产生的一个范围。在亲属范围内,有若干类别,每一类规定一套相互的权利和义务、特定的态度和行为。每一类亲属都有一定的名称,如堂弟堂妹、堂哥堂姐、爸爸妈妈、伯、叔、姑、爷爷奶奶、姑婆、太公太婆等,这一类属于内亲;表弟表妹、表哥表姐、舅舅舅妈、姨妈姨夫、外公外婆、太外公太外婆等,这一类属于外亲。内亲是依靠直接的血缘关系确定的,而外亲通常按照婚姻关系确立。

下面有几类特殊的亲属关系。第一,“打老根”亲属关系。同族长辈和其他地方非亲属关系的人通过“打老根”这个仪式结拜成兄弟关系,那么下一辈之间也是兄弟姐妹的关系。这一类亲属和内亲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譬如修房建屋、行工动土需要大量劳动力,原则上是同族人抽派劳力义务帮忙,但“打老根”这一类特殊的亲属也具有这样的义务。第二,“拜继”亲属关系。这类亲属关系和“打老根”同样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是父母给自己的小孩,通常情况下是儿子,找一个有手艺的匠人认作“干爹”,小孩将其称呼为“继爷”。在辈分上,亲生父亲和继爷属同辈,但从传统意义上看,继爷的地位比亲生父亲要高。比如儿子结婚拜堂时,继爷继妈得坐在高堂右边,右为尊为贵,继爷为大,理应坐在最高贵的位置。因为我们相信自己的命数不够,命数里不足的地方是继爷用自己的命数给“补”上的,这也是男孩子必须拜继一个继爷的原因。

亲属是从生育和婚姻出发的社会关系,和生物性的血缘关系是不尽相同的。亲属关系的确立有一部分是根据血缘生物关系,但不是必然的,上述所说的“打老根”和“拜继”就已经脱离生物关系。亲属关系确立的原则包括婚姻,夫妇是这个原则的中心关系之一,和内亲外亲同样类似树状图分布,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他们的配偶都在亲属范围之内。在继承财产这一方面,茶元村依照幼子继承制,成家之后,家中有多个兄弟的,家中祖屋由幼子继承并承担赡养老人的主要责任。这是其中一种情况,无儿无女的老人,其财产由同族人中血缘最近的继承,例如兄无子嗣,按理来说由弟继承,如无弟,则由同一爷爷的堂兄弟继承;有女无儿的情况,需要通过幼女招一个女婿,也就是入赘婚,女婿继承女方父亲的财产并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无儿无女的鳏寡老人通常情况下由内亲血缘关系最近的亲属赡养,也有好心乡邻赡养的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茶元村苗族的婚姻文化發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表现在通婚、婚姻缔结方式、婚姻仪式等方面,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改革开放以前,茶元村地处盘信镇偏远地区,交通闭塞,与外界沟通极为不便,许多地方甚至尚未通电,更不要说通路了。在这样封闭的环境下,茶元村的婚姻观念比较保守,通常情况下不与外族人开亲,嫁娶大多是方圆百里之内的苗族人。由于文化与历史隔阂,苗族一般只在本民族内通婚,很少与汉族或者其他民族通婚。本地谚语“苗不沾客,铜不沾铁”,反映了在通婚上苗族对其他民族的排斥,而“宁可挨三刀,不和苗相交”则反映了其他民族在通婚上对苗族的抵制。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公路通了,电也通了,本地的苗族人迈开了外出的步伐,逐渐接触到了外界的许多事务,与其他民族的交流也变得多了。除了上述的族内婚,也逐渐出现了族外婚,打破了“苗不沾客,铜不沾铁”的隔阂,逐渐形成婚姻多元化趋势。同姓不开亲,这条原则是茶元村村民共同遵守的不能打破的最低原则,苗族人相信同姓之间祖上有一定的渊源,沾亲带故不宜结成儿女亲家。

2 男女交往过程

刘勇的《建国以来贵州苗族婚姻家庭习俗的变迁》以黔东北地区松桃苗族自治县的苗族为主,从该地区苗族的家庭结构、婚姻和习俗入手,对该地区苗族婚姻家庭习俗的变迁作了较详细的论述。通过空间与时间的对比,突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地区苗族婚姻家庭习俗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分析了发生变化的内因和外因,对其中存在的一些旧观念和新时代出现的不良现象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1]。

苗族青年男女结婚之前,交往过程和交往方式比较特殊,还有一定的交往时间不成文规定。受本地传统婚姻观念和长辈教育的影响,苗族青年男女对自己谈情说爱的对象会刻意避开那些“禁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苗族人的婚姻,大致可分为两种:一为媒婚,由媒人说合而结婚者,这和汉族相同;二为自由婚,男女青年自相选配而结合,但这个自由是一定范围内的自由,不能突破一定的界限。茶元村苗族青年男女通常十七八岁就可以开始自由谈对象,正当青年之际,正是对爱情和性的向往期。50年代的老一辈人通常十三四岁就已经成家,随着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实施,60—70年代,茶元村苗族男女的结婚年龄得以推迟,到法定结婚年龄才能领到结婚证,新生儿才能上户口,享受相关的政策。当然也有不遵守规定的情况出现,这是自由恋爱泛滥造成的,具体表现为奉子成婚。

历史上,茶元村苗族婚姻缔结方式比较自由,青年男女一般通过“赶场”(也就是赶集)、田间劳作、唱山歌、进山砍柴、放牛、节日仪式等社交活动认识。认识之后,苗族青年男女约定时间相聚,以歌传情,私订终身,适时男女双方带上各自的亲朋好友,到约定的地点相见,相互唱苗歌、交谈,以便加深了解。双方相悦之后,男子一般会赠女子银手镯或戒指,女子则以手帕作为对男子的回馈,这是初步的“定情信物”,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互报双方父母,得到父母的同意之后,男子送聘礼订婚,通过一定的仪式,再择吉日结婚。通常情况下,双方父母会考虑门当户对,即双方家族在本地的社会地位不能相差过大,嫁入豪门、娶富家千金的情况极少出现。这是双方家长和家族考虑的问题,如果双方差距过大,男女双方婚后生活可能会不幸福。双方的社会及家庭地位不在一条线上,如遇到类似的情况,双方家长会极力反对亲事。婚姻家庭的建立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和规范,茶元村村民心中有一把秤,默默遵守着关于自己的准则。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自由恋爱的盛行,苗族青年男女有选择自己对象的权利。

订婚,通常情况下是男方家向女方家求亲。当男子看上某家姑娘或某男女相爱之后,男方准备礼物,通常是一只用红纸包上的猪脚、一壶白酒,加上12个糍粑,请媒人去女方家“探口风”。女方家里如高兴热情,说明有意开亲,媒人便回告男家,挑选一个合适的日子正式提亲。这里面有个习俗,媒人第一次和第二次去“探口风”通常会遭到拒绝,女方家长把猪脚“丢”出门外,直到第三次才会笑脸相迎。来来回回三次,媒人往返的次数越多越好,俗称“多求为贵”,女方家里商量同意,亲事初定,通过放鞭炮,请女方家族成员吃“放话酒”,正式订婚。订婚后,男方要择日向女方“过礼”,时间一般在结婚前几周到几个月之间,礼物有糍粑、酒、肉、米、礼金(视家庭情况而定,一般为2万人民币,这是男女双方商量的结果)等,礼物多与少,双方经过商量后,视经济条件而定,主要目的是让女方家族成员喝喜酒,认定这门亲事。随后,男方便向女方“讨庚”,取女方生辰八字,请“阴阳先生”择吉日结婚。“过礼”之后,双方家族成员商定“认亲”的具体时间,这个时间只能在举行婚礼之前。这个仪式主要是双方家族的直系亲属认定了这门亲事,然后一起吃饭,互相认识,深入了解双方的家族。“认亲”这个酒席由男方出资购买肉、菜、烟、酒、茶、糖果、瓜子、花生等,数量多少以双方人数为参考,地点通常在女方家中。定亲之后,女方家中需要通知亲朋好友届时前来吃喜酒,为女儿置办嫁妆,通常会为女儿准备一套家具,大到彩电、冰箱、被套棉絮,小到锅碗瓢盆,日常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3 婚姻的基本功能

婚姻是社會为孩子确定父母的手段,根据婚姻结成的夫妇关系是从亲子关系上发生的。婚姻的意义是确立双系抚育,用社会的力量确保出生的孩子有父也有母。人为了个人生活的健全得维持社会结构的完整,人是生物,难免有生老病死,而死亡恰好威胁着茶元村社会的完整性。

解韬、郭未、罗松盛的《社会结构完整性与生育制度》主要尝试从生物角度将生育制度的内容界定为性爱、生殖、抚育三部分,提出以“死因结构”和“死亡率结构”为表现形式的死亡制度的概念,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概括出“社会结构完整性理论”,即人类社会是一个结构完整的有机整体,死亡是对社会结构完整性的破坏,生育则是对社会结构完整性的修复[2]。

任何一个族群都要预备下一个新的“结构”,以此维持人口的安定和社会结构的完整。生育就是这样一个使人类种族得以延续,以备继替衰老和死亡的人,使社会得以完整、得以补充新鲜血液的人类创造出来的必须遵守的制度。婚姻的基本目的是繁衍后代,生儿育女,使社会得以继替,这也是婚姻的基本功能之一。一个能担负抚育作用的最小单位是一夫一妻组成的小家庭,为了社会的新陈代谢,出生的孩子必须得到社会的保障,即有人抚育。在孩子出生之前,这个单位就必须组成,男女双方共同担负抚育的责任,这就是婚姻的功能。

人类基本和衍生的需要,是生物有机体的作用和影响生理历程的文化所造成的。文化具有手段迫力,每个人必须遵守其所处的社会的秩序和规定。文化产生于人类对生物需要的满足,婚姻的产生保证了族群的传统延续,人类固定扮演着种族延续的工具,这个工具是男女双方共同组成的一个团体。由婚姻关系组成的家庭,具有两个基本职能:养老以及抚育幼儿。

茶元村村民通过婚姻的缔结,恪守生育制度,维系家庭的基本功能。简单来说,婚姻就是为了生育,为了繁衍后代,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夫妇双方对幼儿进行抚育,直至其长大成人,成人后在茶元村社会结构中扮演着相应的角色,起到“接代”的基本作用。然后再缔结自己的婚姻,有着合法合理的地位,如此反复轮回,使社会保持良好的完整性,使宗族得以延续和扩散。

4 结语

茶元村村民通过婚姻的缔结,由夫妇双方生儿育女,使人口得到补充。通过生育实现人口的新陈代谢,人必有老的时候,这就需要新鲜血液及时进行补充,保证社会组织正常运行而不会断层。生育满足了这些基本的需要,亦使茶元村苗族得到了延续。婚姻不是单纯的两性之间的结合,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延续不只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和生理作用而满足,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种族需要延续是生育制度的基础,一切生物都有生与死,生育的结果就是实现种族的延续。

参考文献:

[1] 刘勇.建国以来贵州苗族婚姻家庭习俗的变迁[D].陕西师范大学,2012.

[2] 解韬,郭未,罗松盛.社会结构完整性与生育制度——费孝通先生《生育制度》的阅读启示[J].人口与发展,2010,16(03):101-106.

作者简介:徐庭胜(1995—),男,贵州松桃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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