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锋,向继云,沈 颖,王利平
(浙江省余姚市林业服务中心,浙江 余姚 315400)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化、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诸方面都具有特殊价值与重要意义。余姚市自然条件优越,人文历史悠久,繁衍孕育并保存有诸多的古树名木[1]。2005年 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来到浙江安吉镇余村考察,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著名科学论断。并形成了一整套重要的思想理论体系(以下简称“两山”理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积极探索如何使“两山理论”成为现实,这对推进余姚市古树名木保护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余姚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古树名木保护的文件精神,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保护管理,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逐年增强。群众保护古树的事迹不断涌现,比如发现古树名木有损坏、病虫害等情况,群众会自发打电话报告。在前几次调查中,群众对普查工作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主动带路或指点古树生长地点,充分反映了社会公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视。
余姚市根据2012年、2017年古树名木普查的结果,除了对每株古树名木建立档案和挂牌、立碑保护外,还采取了以下保护措施:对位于村口、路边等易受人、畜破坏的古树采取修筑围栏保护;及时对被台风吹倒、吹折和雪压的古树采取扶正、支撑和修枝等保护措施,做到及时施救;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古树进行修枝、支撑、拉固定线、堆坎(石坎或水泥坎)等保护措施;发现有病虫危害,及时采用喷洒或者注射方法防治,如果是白蚁,请专业防治单位灭杀白蚁;古树出现腐烂空洞,及时进行消毒修复处理;发现对人生安全构成威胁的病枯枝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等等,总体来说,余姚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良好有序的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由于加强宣传和保护管理措施得力,近年来,古树名木资源未发生由于人为因素而直接消亡的现象。从2017年调查的情况来看,凡是在2002和2012年建档挂牌保护的古树名木,除自然死亡或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已按规定程序批准移植外,其他都能“对号入座”。特别是群众抵制非法买卖古树的自觉性得到了极大提高,如生长在梁弄镇东山村一农户宅院的罗汉松古树(编号:028121200027,树龄:415年),有人出高价向她买,被一口拒绝,调查时她告诉调查人员,这是她家的“祖宗树”,也是她家的“风水树”,不管出多少钱她都不会卖。从不同角度反映出群众对古树文化、环保价值的认同。
以往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往往仅在于防止古树受到破坏,而现在已把工作重点转向人为技术措施进行复壮、挽救濒危古树名木等。近几年来,随着全民文化程度的提高,一些农村原本存在的对古树烧香、剪枝等现象已不多见,另外余姚市很多乡镇街道利用创建“美丽村庄”“美丽庭院”“森林城镇”等大好机会,把古树名木周围清理得干干净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还在古树名木周围修筑花坛进行了绿化、美化等,古树名木的整体生长环境逐渐得以改善,从而提高了古树名木的生长质量。
古树名木保护日益重视,保护力度也稳步上升,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也有目共睹,但仍然存在着困难和问题:一是在个别地方,个别领导、群众对古树名木的价值与保护认识不足、保护意识不强,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之内乱搭乱建、树根部地面硬化等现象仍有发生,这将对古树的生长带来严重影响;二是全市保护经费近几年虽有增加,但仍不能满足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需要,全市古树名木护栏的围砌、病虫害的防治、濒危树木的抢救等管护活动难以全面开展;三是目前仍有部分古树名木未签定养护合同,管理人员没落实,有一些古树名木仍然失管[2];四是古树名木普遍存在树身高大、病虫害多、生长老化等现象,养护管理需要更加专业,实际却是管理人员技术一般、养护设备缺少。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的通知》(全绿办[2016]3号)文件要求,浙江省被列为2016年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第二批试点省。为切实做好这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林造[2016]40号)精神要求,余姚市于2016年11月启动了第三次(第一次是2002年;第二次是2012年)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到2017年8月底调查工作已全部结束,普查质量得到了省、宁波市有关领导的肯定。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古树747株,一级(500年及以上)58株,二级(300~499年)101株,三级(100~299年)588株;其中散生504株,古树群10个243株,无名木,比2012年调查时新增65株,新增古树为三级古树,新增主要因素是前期漏查和年龄进阶(表1)。
表1 余姚市古树名木分乡镇统计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古树的保护意识,弘扬古树文化,留住乡愁乡情,市绿化办组织人员对全市747株古树逐一更换新版古树保护铭牌。新版古树保护铭牌全部采用280 mm×220 mm不锈钢材质的竖牌悬挂款式铭牌,图文进口UV印刷制作,一级古树(≥500年)采用深棕色铭牌,二、三级古树(<500年)采用浅灰色铭牌,做到一树一牌。新版古树保护铭牌内容除了具备原有老版信息外,还增加了古树名木保护标识,采用全省统一的LOGO图案;学名中增加了拉丁文名,严格按照普查树种库中所列的标准名称;增加了简介,主要包括科、属,树龄,树高(m),胸围(cm),平均冠幅(m)等;最明显是增加了二维码,市民扫描后即可获取树木的经纬度定位、胸围、树高、冠幅等生长指标外,还能了解更多的树木生长习性、照片等内容。新版古树保护铭牌装置时,全市标牌统一悬挂树干上,用钢丝弹簧等材料固定,从而进一步减少了对古树的损伤。目前余姚市已完成古树名木挂牌。
政府要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全面宣传,增强全社会的生态观、保护观,真正做到深入民心,形成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3]。
在市绿委的统一领导下,设立保护标志,明令保护,明确不论其生长何地,权属归谁,一律不得擅自破坏、砍伐、移植古树名木[4]。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好管护责任。
在做好现有古树名木保护的同时,还要积极做好后备资源的培育。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珍贵树种培育,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长寿树种,精心管理,细心呵护,使之成为当地的“长生树”。
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数额应逐年增加;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资、捐物、古树认养等活动[5,6]。
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应站在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生物多样性的高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体系和全方面的动态监测体系。在实行就地保护的同时,也要重视古树名木的抢救性迁地保护[7]。
本文以“两山”理论为指导,根据余姚市古树名木现状,提出了一些有效的保护发展对策。积极地践行“两山”理论,要绿水青山,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绿色发展。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